Ⅰ 环境空气中气态汞浓度监测如何做
博测环境使用冷原子吸收法的环境空气气态汞分析仪进行环境空气超低汞的自动连续监测,一个高精度的气态汞(元素汞Hg,或气态总汞TGM)实时监测分析工具。该分析仪采用金汞齐富集样品,以达到亚纳克浓度的检测水平。应用于环境空气监测站,室内环境监测,也可用于环评、科研领域的相关机构。
Hg2+离子检验 与SnCl2反应生成氯化亚汞(白色沉淀)或者汞(液态金属)
Ⅲ 汞的测定
47.7.2.1 自然汞的测定
称取1.0g(精确至0.0001g)试样,置于100mL烧杯中,加入15mL(1+1)HNO3,在50℃水浴上溶解30min。不时摇动防止试样结块。取下,用定性滤纸或脱脂棉过滤于100mL锥形瓶中,以硝酸酸化的水洗涤,滤液体积控制在50mL左右,不宜过大,以免影响终点观察。
滤液中加入10g/LKMnO4溶液至呈现稳定的淡红紫色,放置数分钟,滴加50g/LFeSO4·(NH4)2SO4溶液至紫色消失并过量1~2滴。然后加入2mLFe(NO3)3饱和溶液,用0.005mol/L硫氰酸钾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呈现淡红橙色即为终点。计算自然汞量。
47.7.2.2 硫化汞的测定
另称试样,按硫氰酸钾容量法测定汞的总量,扣除自然汞,即得硫化汞。分离自然汞后的残渣用于测定硫化汞,分析手续不如单独取样测定汞的总量简便。
参考文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S](GB16297—1996).1996.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多金属矿石化学分析规程[S](DZG93—01).1993.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S](TJ36—79).1979.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何立贤,韩至钧.1996.汞矿地质与普查勘探[M].北京:地质出版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S](GB8978—1996).1996.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钨、锡、汞、锑矿地质勘查规范[S](DZ/T0201—2002).2002.北京:地质出版社
朱砂分析方法[S](YS/T345—1994).1994.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章编写人:何建练、赵平、杨刚(贵州省地矿中心实验室)。
Ⅳ 血浆内含汞怎样检测
我国常用汞检测方法有
水中汞检测方法-冷蒸气原子吸收光谱法
汞分析仪可靠的检测方法:UV吸收法- 分辨率高,可达0.0001(mg/m3)
监测空气中汞含量使用便携式汞检测仪. MercuryTracker 3000.
原子吸收法分析固体样品中的痕量汞
猪肉汞含量的检测方法及标准:冷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5009 17—2003。
实验室检测
检测项:汞及其化合物
前处理方法: 湿法消化或微波消化
使用仪器:
ICP-AES
AAS-cold vapour(冷汞法)
AFS(原子荧光光谱)
ICP-MS
标准方法: EPA 3052
为保护人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室内空气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联合起草小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安全所,北就大学环境学院,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中国科学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建筑材料科学院环保所。
本标准于2002年11月19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卫生总负责解释。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其它室内环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801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T 11737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GB/T 12372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检验标准方法 改进的Saltzman 法
GB/T 14582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GB/T14668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1466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14677 空气质量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 所相色谱法
GB/T1467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1526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15435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法
GB/T15437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15438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GB/T15439 环境空气 苯并[a]芘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16128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甲醛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16129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
GB/T 16147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GB/T 17095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8204. 13 公共场所空气温度测定方法
GB/T 18204. 14 公共场所空气湿度测定方法
GB/T 18204. 15 公共场所风速测定方法
GB/T 18204. 18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
GB/T 18204. 23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测定方法
GB/T 18204. 24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定方法
GB/T 18204. 25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
GB/T 18204. 26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GB/T 18204. 27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测定方法
GB /T 18883-2002
3 术语和定义
3.1
室内空气质量参数 indoor air quality parameter
指室内空气中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参数。
3.2
可吸入颗粒物 particles with diameters of 10 μm or less, PM10
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μm的颗粒物。
3.3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TVOC
利用Tenax GC 或Tenax TA采样,非极性色谱柱(极性指数小于10)进行分析,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3.4
标准状态 normal state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 kPa 时的干物质状态。
4 市内空气质量
4.1 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嗅味。
4.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见表1。
表1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参数类别参 数单位标准值备 注
1物理性温度相对湿度℃22~28夏季空调
16~24冬季采暖
2相对湿度%40~80夏季空调
30~60冬季采暖
3空气流速m/s0.3夏季空调
0.2冬季采暖
4新风量m3/h·人30a
5化学性二氧化硫SO2mg/m3 0.501h均值
6二氧化氮NO2mg/m30.241h均值
7一氧化碳COmg/m3101h均值
8二氧化碳CO2%0.10日平均值
9氨NH3mg/m30.201h均值
10臭氧O3mg/m30.161h均值
11甲醛HCHOmg/m30.101h均值
12苯C6H6mg/m30.111h均值
13甲苯C7H8mg/m30.201h均值
14二甲苯C8H10mg/m30.201h均值
15苯并[a]芘B(a)Pmg/m31.01h均值
16可吸入颗粒PM10mg/m30.15日平均值
17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mg/m30.60日平均值
18生物性菌落总数cfu/m3 2500依据仪器定b
19放射性氡222RnBq/m3400年平均值
(行动水平c)
a新风量要求不小于标准值,除温度、相对湿度外的其它参数要求不大于标准值。
b见附录D。
c行动水平即达到此水平建议采取干预行动以降低室内氡浓度。
5 室内空气质量检验
5.1 室内空气中各种参数的监测技术见附录A。
5.2 室内空气中苯的检验方法见附录B。
5.3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检验方法见附录C。
5.4 室内空气中菌落总数检验方法见附录D。
GB/T 18883-200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监测技术导则
A.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室内空气监测时的选点要求、采样时间和频率、采样方法和仪器、室内空气中各种参数的检验方法、质量保证措施、测试结果和评价
A.2选点要求
A.2.1采样点的数量:采样点的数量根据监测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原则上小于50㎡的文章应设1~3个点;50~100㎡设3~5个点;100㎡以上至少设5个点。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
A.2.2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5m。
A.2.3采样点的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相对高度0.5m~1.5m。
A.3采样时间和频率
年平均浓度至少采样3个月,日平均浓度至少采样18h,8h平均浓度至少采挂6h,1h平均浓度至少采样45 min,采样时间应涵盖通风最差的时间段α
A.4采样方法和采样仪器
根据污染物在室内空气中存在状态,选用合适的采样方法和仪器,用于室内的采样器的噪声应小于纯50dB(A)。具体采样方法应按各个污染物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方法和操作步骤进行。
A.4.1筛选法采样:采样前关闭门窗12h,采样时关闭门窗,至少采样45 min。
A.4.2累积法采样:当采用筛选法采样达不到本标谁要求时,必须采用累积法(按年平均、日平均、8h平均值)的要求采样。
A.5质量保证措施
A.5.1气密性检查:有动力采样器在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气密性进行检查,不得漏气。
A.5.2流量校准:采样系统流量要能保持恒定,采样前和采样后要用一级皂膜计较准采样系统进气流量,误差不超过5%。
采样器流量校准:在采样器正常使用状态下,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器流量计的刻度,校淮5个点,绘制流置标准曲线。记录校准时的大气压力和温度。
A.5.3空白检验:在一批现场采样中,应留有两个采样管不采样,并按其他样品音一样对待,作为采样过程中空白检验,若空白检验超过控制范围,则这批样品作废。
A.5.4仪器使用前,应按仪器说明书对仪器进行检验和标定。
A.5.5在计算浓度时应用下式将采样体积换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体积:
式中V0—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L;
V——采样体积,L;
T0——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273K;
T——采用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t)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t+273)K;
P0——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101.3kPa;
P——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kPa;
A.5.6每次平行采样,测定之差与值比较的相对偏差不超过20%。
A.检验方法
室内空气中各种参数的检验方法见表A.1
序号 参数 检验方法 来源
1 二氧化硫SO2 (1)甲醛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1)GB/T 16128
GB/T 15262
2 二氧化氮NO2 (1)改进的Saltzaman法 (1)GB 12372
GB/T 15435
3 一氧化碳CO (1)非分散红外法
(2)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气相色谱法汞置换法 (1)GB 9801
(2)GB/T18204.23
4 二氧化碳CO2 (1)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2)气相色谱法
(3)容量滴定法 GB/T 18204.24
5 氨
NH3 (1)靛酚蓝分光光度法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2)离子选择电极法
(3)次氯酸钠分光光度法 (1)GB/T 18204.25
(2)GB/T 14669
(3)GB/T 14679
6 臭氧
O3 (1)紫外光度法
(2)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1)GB/T 15438
(2)GB/T 18204.27 GB/T15437
7 甲醛
HCHO (1)AHMT分光光度法
(2)酚试剂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
(3)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1)GB/T 16129
(2)GB/T 18204.26
(3)GB/T 15516
8 苯
C6H6 气相色谱法 (1)附录B
(2)GB 11737
9 甲苯C7H8
二甲苯C8H10 气相色谱法 (1)GB 11737
(2)GB14677
10 苯并[a]芘B(a)P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439
11 可吸入颗粒物PM10 撞击式――称重法 GB/T 17095
12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气相色谱法 附录C
13 菌落总数 撞击法 附录D
l4 温度 (l)玻璃液体温度计法
(2)数显式温度计法 GB/T 18204.13
15 相对湿度 (1)通风干湿表法
(2)氯化锂湿度计法
(3)电容式数字湿度计法 GB/T 18204.14
16 空气流速 (1)热球式电风速计法
(2)数字式风速表法 GB/T 18204.15
17 新风量 示踪气体法 GB/T 18204.18
18 氡222 (1)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2)径迹蚀刻法
(3)双滤膜法
(4)活性炭盒法 (1)GB/T 16147
(2)GB/T 14582
A.7记录
采样时要对现场情况、各种污染源、采样日期、时间、地点、数量、布点方法、大气压力、气温、相对温度、空气流速以及采样者签字等做出详细记录,随样品一同报到实验室。
检验时应对检验日期、实验室、仪器和编号、分析方法、检验依据、实验条件、原始数据、测试人、校核人等做出详细记录。
A.8测试结果和评价
测试结果以平均值表示,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标值符合标准值要求时,为符合本标准。如有一项检验结果未达到本标准要求时,为不符合本标准。
要求年平均、日平均、8h平均植的参数,可以先做筛选采样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标准会晤要求,为符合本标准。若筛选采样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仁要求,必须按年平均、日平均、8h平均值的要求,用累积采样检验结果评价。
Ⅵ 常见五种重金属的监测原理都有什么如汞、六价铬的监测原理
作为一个环境监测工作者 我真的没有听说过“常见五种重金属”这种说法 我大胆臆测 您指的是铅、汞、铬、镉、镍或者锰?也许和您所想的不一致 不过没关系 金属元素的常规分析检测除了六价铬和汞有更独特便捷的方法外 其它基本上都一致 所以我就将金属常用检测方法的原理分为三类分别向你介绍
1 汞(包括类金属砷、硒 这两个指标常用检测方法原理与汞相近)
2 铬(包括六价铬、三价铬、总铬)
3 其它金属元素
1 汞
冷原子吸收法、原子荧光法
冷原子吸收法原理:
用强氧化剂对样品进行消解 消解分两种 一种冷消解 一种热消解 根据样品状态和实验室条件进行选择 这个我不细说 如果有兴趣了解的话我再详细向你介绍 消解的目的之一是将样品中的汞统一氧化为最高价+2价(另一个目的是去除有机物等杂质的干扰) 然后将消解好的样品放置在冷原子吸收测定仪配套使用的吸收瓶内 加入强还原剂 一般选用氯化亚锡 在一瞬间将样品中的汞原子化、蒸气化(还原为0价)并将汞蒸气以空气为载气导入仪器测定单元内 汞原子蒸气对波长253.7nm的紫外光具有强烈的吸收 汞蒸气浓度与吸收值成正比 根据这一特性来测定导入的汞蒸气的含量 进而对样品中的汞定量
原子荧光(AFS)法:
测定前处理(消解)基本相同 主要目的都是将样品中的汞氧化为最高价 然后用硼氢化钾将+2价汞还原为原子态的汞蒸气 以惰性气体为载气将其导入仪器测定单元内 以特制汞高强度空芯阴极灯作为激发光源对其进行照射 将基态汞原子被激发至高能态 一段时间后又回到基态 在这个过程中汞原子会放射出特征波长的荧光 其荧光强度在一定范围内与汞原子浓度成正比 测定这个汞特征波长的荧光强度并通过数据处理就能对样品中的汞定量
砷、硒甚至其它的金属元素也都能用原子荧光法检测 方法原理与汞一样 只是前处理有些差异 但是常规环境监测中一般只用这种方法检测汞、砷、硒 这种方法的缺点是每测定一种元素都需要相对应的空芯阴极灯 很麻烦
2 铬(六价铬、三价铬、总铬)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在酸性环境下 六价铬与二苯碳酰二肼反应生成紫色化合物(具体反应原理以及化学反应式据说仍不为大众所知 只有极少数的机构或个人掌握着) 此紫外化合物在540nm可见光处有强烈吸收 紫色化合物浓度与吸收值成正比 由此可以推算成六价铬的含量 对样品中的六价铬进行定量
总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检测原理与六价铬一样 只不过前面加了一个预处理的步骤 用强氧化剂对样品进行消解 将样品中各种价态的铬氧化成最高价+6价 再执行六价铬的测定步骤就OK了
三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原理依旧一样 用总铬的测定结果减去六价铬的测定结果 得到的就是三价铬的测定结果 不过这种算法只是环境监测中的一个经验算法 在某些情况下不一定对 例如样品中存在铬单质(0价)
其实 不论是六价铬、三价铬、还是总铬 都是铬元素 铬也算得上是一种常规金属 因此适用于其它金属的广泛测定方法 例如上面提到的原子荧光(AFS)以及下面将提到的原子吸收(AAS)、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法(ICP)都适用于总铬的测定 但是缺点是很难分辨铬元素在样品中的价态分布 这不能满足环境监测中对铬元素测定的要求(主要监测六价铬)
3 其它金属元素
原子吸收(AAS) 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法(ICP) 很多元素的检测也有分光光度法 由于使用并不广泛 所以这里不细说
原子吸收:
除非是状况特别好的样品 否则的话第一个步骤都是对样品进行前处理-氧化剂消解 消解的目的主要是:一将待测元素氧化为最高价 二去除有机物等杂质干扰 消解好后用载气(多使用惰性气体)将样品导入原子化发生器 金属元素在热解石墨炉或火焰炉中被加热原子化 成为基态原子蒸汽 对被测金属元素所对应的空心阴极灯发射的特征辐射进行选择性吸收 在一定浓度范围内 其吸收强度与试液中被的含量成正比 根据这一原理 对样品中的被测元素进行定量
这种方法适用于所有金属元素 但是缺点和原子荧光法一样 每测定一种元素都需要相对应的空芯阴极灯 很麻烦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
由于仪器的进样、检测单元易受到有机物或者其它固化、易固化杂质的干扰 所以仪器检测前的消解是必不可少的 消解好后 以惰性气体为载体通过进样系统的作用将待测样品雾化后以气溶胶的形式进入到仪器创造的等离子体火焰中 在极高温的等离子体火焰作用下 待测样品无条件地被原子化甚至离子化 并被激发发光 利用光谱发生器将激发光分解为光谱 对光谱进行分析 在光谱中 不同的元素对应不同的波长 根据这个特性对元素进行定性 每一个波长的光强与样品含量成正比 根据这个特性对样品进行定量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 无论你需不需要 都可同时检测多种金属和非金属元素(一般为30-50种 高端的为70余种 从理论上来说 惰性元素外的元素都可检测 据说国外已经实现)
缺点是 仪器非常昂贵 很娇嫩 抗干扰能力差 无法对元素进行价态分析 在不加装其它检测器的情况下检出限较低 有些元素在这方面比较突出 比如汞 这也许是汞的检测更多使用别的方法的原因吧
总的来说 除了汞更多使用别的方法外之外 金属元素的检测方法原理都是很接近的
Ⅶ 食品中的铅镉汞采用什么方法测定
食品中铅的检测方法最常用的为:
GB 5009.1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镉的检测方法最常用的有(包括新旧两种方法):
GB/T 5009.15-2003 食品中镉的测定(2015-7-28作废)
GB 5009.1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2015-7-28实施)
食品中汞的检测方法最常用的为(包括新旧两种方法):
GB/T 5009.17-2003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2016-3-21作废)
GB 5009.1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2016-3-21实施)
关于新旧标准:根据产品的生产日期来决定使用新标准还是旧的标准。
还有一些其他不常用的铅镉汞检测方法,只列举部分:SB/T 10922-2012 肉与肉制品中铬、铜、总砷、镉、总汞、铅的测定、SN/T 0448-2011 进出口食品中砷、汞、铅、镉的检测方法、SN/T 2208-2008 水产品中钠、镁、铝、钙、铬、铁、镍、铜、锌、砷、锶、钼、镉、铅、汞、硒的测定等。
Ⅷ 废气 汞及其化合物 氨 林格曼黑度 检测方法
大气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号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2007-1-19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2007-8-1HJ/T7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2007-8-1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2008-1-1HJ/T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2008-3-1HJ/T398-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2008-3-1HJ/T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2008-3-1HJ/T174-2005降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2005-5-8HJ/T175-2005降雨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2005-5-8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2006-1-1HJ/T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2006-1-1HJ/T165-2004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2004-12-9HJ/T167-2004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2004-12-9HJ/T93-2003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2003-7-1HJ/T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方法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2001-8-1HJ/T63.1-2001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2001-11-1HJ/T63.2-2001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2001-11-1HJ/T63.3-2001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丁二酮肟-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2001-11-1HJ/T64.1-2001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2001-11-1HJ/T64.2-2001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2001-11-1HJ/T64.3-2001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对-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2001-11-1HJ/T65-2001大气固定污染源锡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2001-11-1HJ/T66-2001大气固定污染源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001-11-1HJ/T67-2001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2001-11-1HJ/T68-2001大气固定污染源苯胺类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001-11-1HJ/T69-2001燃煤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核定技术方法—物料衡算法(试行)2001-11-1HJ/T77-2001多氯代二苯并二恶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率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2002-1-1HJ/T54-2000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2000-9-1HJ/T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2001-3-1HJ/T56-2000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2001-3-1HJ/T57-2000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2001-3-1GB/T12301-1999船舱内非危险货物产生有害气体的检测方法2000-8-1HJ/T27-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2000-1-1HJ/T28-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2000-1-1HJ/T29-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2000-1-1HJ/T30-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甲基橙分光光度法2000-1-1HJ/T31-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2000-1-1HJ/T32-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2000-1-1HJ/T33-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000-1-1HJ/T34-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000-1-1HJ/T35-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000-1-1HJ/T36-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000-1-1HJ/T37-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000-1-1HJ/T38-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000-1-1HJ/T39-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000-1-1HJ/T40-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2000-1-1HJ/T41-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石棉尘的测定镜检法2000-1-1HJ/T42-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2000-1-1HJ/T43-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2000-1-1HJ/T44-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非色散红外吸收法2000-1-1HJ/T45-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重量法2000-1-1HJ/T46-1999定电位电解法二氧化硫测定仪技术条件2000-1-1HJ/T47-1999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2000-1-1HJ/T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2000-1-1GB9804-1996烟度卡标准1997-1-1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1996-3-6HJ14-199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1996-7-22GB/T15432-1995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1995-8-1GB/T15433-1995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1995-8-1GB/T15434-1995环境空气氟化物质量浓度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1995-8-1GB/T15435-1995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1995-8-1GB/T15436-1995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1995-8-1GB/T15437-1995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1995-8-1GB/T15438-1995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1995-8-1GB/T15439-1995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1995-8-1GB/T15501-1995空气质量硝基苯类(一硝基和二硝基化合物)的测定锌还原-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1995-8-1GB/T15502-1995空气质量苯胺类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1995-8-1GB/T15516-1995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1995-8-1GB/T15262-94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1995-6-1GB/T15263-94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1995-6-1GB/T15264-94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1995-6-1GB/T15265-94环境空气降尘的测定重量法1995-6-1GB/T14584-93空气中碘-131的取样与测定1994-4-1GB/T14668-93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1994-5-1GB/T14669-93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1994-5-1GB/T14670-93空气质量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1994-5-1GB/T14675-93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1994-3-15GB/T14676-93空气质量三甲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1994-3-15GB/T14677-93空气质量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1994-3-15GB/T14678-93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1994-3-15GB/T14679-93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1994-3-15GB/T14680-93空气质量二硫化碳的测定二乙胺分光光度法1994-3-15HJ/T3-93汽油机动车怠速排气监测仪技术条件1993-12-1HJ/T4-93柴油车滤纸式烟度计技术条件1993-1-1GB13580.1-92大气降水采样分析方法总则1993-3-1GB13580.2-92大气降水样品的采集与保存1993-3-1GB13580.3-92大气降水电导率的测定方法1993-3-1GB13580.4-92大气降水pH值的测定电极法1993-3-1GB13580.5-92大气降水中氟、氯、亚硝酸盐、硝酸盐、硫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1993-3-1GB13580.6-92大气降水中硫酸盐的测定1993-3-1GB13580.7-92大气降水中亚硝酸盐测定N-(1-萘基)-乙二胺光度法1993-3-1GB13580.8-92大气降水中硝酸盐的测定1993-3-1GB13580.9-92大气降水中氯化物的测定硫氰酸汞高铁光度法1993-3-1GB13580.10-92大气降水中氟化物的测定新氟试剂光度法1993-3-1GB13580.11-92大气降水中氨盐的测定1993-3-1GB13580.12-92大气降水中钠、钾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1993-3-1GB13580.13-92大气降水中钙、镁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1993-3-1GB/T13906-92空气质量氮氧化物的测定1993-9-1HJ/T1-92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1993-1-1GB5468-91锅炉烟尘测定方法1992-8-1GB/T13268-91大气试验粉尘标准样品黄土尘1992-8-1GB/T13269-91大气试验粉尘标准样品煤飞灰1992-8-1GB/T13270-91大气试验粉尘标准样品模拟大气尘1992-8-1GB8969-88空气质量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1988-8-1GB8970-88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巩盐-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1988-8-1GB8971-88空气质量飘尘中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1988-8-1GB9801-88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1988-12-1GB/T6921-86大气飘尘浓度测量方法1987-3-1GB4920-85硫酸浓缩尾气硫酸雾的测定铬酸钡比色法1985-8-1GB4921-85工业废气耗氧值和氧化氮的测定重铬酸钾氧化、萘乙二胺比色法1985-8-1
Ⅸ 危险固废检测的方法是什么
固体废弃物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壤 水分、pH值、有机质、金属元素全量(铅、镉、铬、铜、锌、镍、砷、汞等)、和金属元素有效态分析(有效铁、有效锌等)、氮素(全氮、水解性氮、铵态氮、硝态氮);
二,污泥 挥发酚、矿物油、金属元素、总氮、总磷等;
三,固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浸出液毒性检测:腐蚀性、重金属元素(铅、镉、砷、汞、六价铬、银、铜、锌、镍等)、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农药残留等。
固废检测评价机构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查,对企业生产过程与提交资料的一致性进行现场核查,确定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依据统一的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固废检测单位:
中科检测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应向评价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产量、年产值等);
(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采购(或接收)、消耗、库存及产品生产、出库、外销的相关报表;
(四)工业固体废物原料掺量证明材料;
(五)产品标准及工艺技术说明;
(六)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七)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物质计量统计体系等相关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八)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固废检测报价
根据省环保厅固废管理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企业8372家,申报年产生量5845.2万吨,综合利用量4848.4万吨,利用率82.9%,处置量664.2万吨,处置率为11.4%,贮存量1.49万吨。
产生量最大的5个城市为韶关、湛江、阳江、广州和东莞,分别占全省产生总量的13.3%,13.1%、8.5%、8.3%和8%。
废物类型以粉煤灰、冶炼废渣、炉渣、煤矸石、尾矿和其他废物为主,分别占产生总量的27.1%、19.4%、17.2%、11.2%、10.1%和15%。
粉煤灰、冶炼废渣、其他废物、炉渣综合利用率较高,分别达92.9%、98.9%、84.2%和77.5%,尾矿主要来源于韶关大宝山矿业、云浮云硫矿业、梅州金雁铜业、河源大顶矿业和韶关凡口铅锌矿等矿企,综合利用率较低,仅37%,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企业自愿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财税〔2013〕23号)同时废止。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
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三、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四、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五、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