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该如何用矛盾论分析日常生活的问题
矛盾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分析问题的方法论,它强调在分析问题时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我们要同时看到对立面和统一面。其次,我们要抓住问题的个性和共性。再者,我们要关注主要矛盾,同时不忘次要矛盾。最后,我们要认识到矛盾是动态发展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不需要矛盾论来指导我们的思考,因为我们的大脑经过长时间的进化,已经能够自动地处理大多数生存相关的问题。我们的认知结构天然地符合矛盾论的要求。
然而,当我们面对新的、未经处理的问题时,矛盾论就可以作为一种宏观的指导。例如,当年的革命者在面对中国特有的问题时,如果只是照搬苏联的经验,就会犯错误,因为他们没有抓住主要矛盾。
作为个体,我们的大脑可以很容易地理解和学习个体的经验,使之符合矛盾论的要求。但对于领导者来说,要理解和掌握一个集体中所有人的经验,就不是那么简单了。他们需要一个像矛盾论这样的指导框架,来帮助自己更快地学习和深入理解。
要运用矛盾论,我们可以用它提供的那四种观点来检查我们的认知。矛盾论给出了认识的形式正确性的判断标准,但它不能直接告诉我们这个认识本身是对是错。符合矛盾论的认识不一定正确,但不符合矛盾论的认识一定有偏差。例如,我们可以用矛盾论来判断“旅游就是浪费时间”、“女人就是麻烦”等观点的错误,但我们还需要通过实践来验证我们对旅游或女性的真正理解。
Ⅱ 矛盾论的思想方法分析
矛盾分析法是指运用矛盾的观点观察、分析事物内部的各个方面及其运动的状况,以达到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它是定性分析的方法。运用这一方法,必须坚持对立统一的观点,从统一中看到对立,从对立中看到统一。具体来说,一是必须坚持“两点论”,防止片面性,切忌“顾此失彼”。二是必须坚持“重点论”,善于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三是必须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相结合”,既要具体分析事物的具体情况,也要注意不要使具体的事物脱离普遍联系。四是必须坚持“发展论”,分析矛盾的动态,防止思想僵化。
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矛盾,矛盾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事物的内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内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外因,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的原因。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却是不同的,不能相提并论,事物运动、发展的源泉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由内因决定的。正因为这样,事物才是自我运动,自我发展,把这一原则贯彻到方法论上,就是要坚持内因分析法。内因分析法要求我们在分析事物矛盾时,把立足点放在内因上,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源泉;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外因的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坚决抵制忽视外因作用的错误思想。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不懂得它,就不能真正掌握唯物辩证法。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