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的計價方法,包括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後進先出法。採用個別計價法,計算期末存貨的成本比較合理、准確,但由於工作量繁重,適用范圍很小,僅用於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等。其他四種方法,由於採用了存貨成本流轉的假設,會出現不同的發出、庫存存貨的價值,從而影響企業損益。因此,選擇合理的存貨計價方法,可以減輕企業的所得稅稅負。為方便起見,下面以一個簡單例子進行分析。
某企業2003年度購銷貨情況如下:3月購進貨物50萬公斤,單價4元;4月購進貨物60萬公斤,單價4.5元;5月購進貨物70萬公斤,單價4.6元;6月銷貨160萬公斤,單價5.5元;9月購進貨物80萬公斤,單價4.8元;11月購進貨物40萬公斤,單價5元;12月銷貨100萬公斤,單價6元。
方案一:採用先進先出法。除11月購進的貨物作為庫存外,其餘已售出,因此庫存存貨成本200萬元,發出存貨成本1176萬元,銷售收入148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304萬元,企業所得稅100.32萬元。
方案二:採用後進先出法。庫存存貨成本176萬元,發出存貨成本120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280萬元,企業所得稅92.4萬元。
方案三: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出的加權平均價為4.587元,則庫存存貨成本183.47萬元,發出存貨成本1192.53萬元,應納稅所得額287.47萬元,企業所得稅94.87萬元。
方案四:採用移動平均法。庫存存貨成本192萬元,發出存貨成本1184萬元,應納稅所得額296萬元,企業所得稅97.68萬元。
可見,在進貨價格呈上升趨勢時,企業的所得稅稅負由輕到重依次是: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先進先出法。企業存貨計價方法的最佳方案是採用後進先出法,此時期末存貨成本最低,當期成本最高,利潤降低,起到延緩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效果,能減少物價上漲對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
反之,物價呈下降趨勢時,選擇方案的順序正好與之次序顛倒,最佳方案是採用先進先出法,如電子產品,由於產品更新換代快,價格逐漸下降,選擇先進先出法對企業有利。
需要指出的是,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應符合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各項存貨的發生和領用,其實際成本價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選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改變,確實需要改變計價方法的,應當在下一年度開始前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因此,企業應在每年度末搜集有關信息,力求准確判斷材料價格走勢,結合自身情況,選擇合理的存貨計價方法。
2. 存貨計價方法有哪些
存貨計價,是指在繳納所得稅時,對發出存貨的價值計算。存貨計價是否正確得當,直接影響到當期銷售成本,也影響到各期期末存貨價值的確定,從而影響當期和各期的企業利潤和應納稅所得額。
按照現行稅法及有關財會制度的規定,存貨計價的方法包括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後進先出法、個別計價法、毛利率法、售價金額核演算法等。採用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發出同樣的存貨,其計入成本費用的金額不同,因而對所得稅計征產生不同的影響。在通貨膨脹的條件下,物價呈上升趨勢,採用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其結果會有很大的差別。雖然從整體看,所有存貨最終都要發出,全部發出存貨的成本必然等於全部存貨進價的成本;但分階段看,由於採取不同的計價方法,發出同樣的存貨其成本都是不同的。因此,精明的納稅人應當根據經濟形勢和企業經營商品價格的變化情況,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使發出存貨盡可能早地攤銷到當期銷售成本中去,以減少期初的應納所得額,實際上是從政府拿到了一筆無息貸款,相當於享受到了國家給予的延期納稅的稅收優惠
3. 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有哪些其基本內容分別是什麼
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有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月末加權一次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帳務處理等。
4. 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有哪些如何操作
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有包括個別計價法、加權平均法、先進先出法、移動平均法。採用個別計價法,計算期末存貨的成本比較合理、准確,但工作量大,適用范圍很小,僅用於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如果採用加權平均法和移動平均法本期銷貨成本介於早期購貨成本與當期購貨成本之間,這兩種方法計算的銷售成本操作比較簡單。因而被廣泛採用。先進先出法是以先購入的存貨先發出,存貨比較接近於最近購貨成本。
5. 利潤操縱的手段
1、從會計確認基礎的主觀性來看,權責發生制是會計確認的基礎,該理論雖然較好地解決了收入確認與費用的確認問題,但在確認過程中加入了主觀的方法,為固定資產折舊、無形及遞延資產價值的確認和攤銷等加入了主觀因素。採用穩健性原則,要求會計人員在反映帶有不確定因素的經濟業務時要採取審慎的態度,其中夾雜較大成分的主觀判斷。這種主觀性確認可以被企業利用進行利潤操縱。
2、從會計計量理論來看,的計量理論客觀上造成財務成果的扭曲,主觀上又常被利用利潤操縱。首先是計量單位問題,會計的四大假設之一就是貨幣計量假設,貨幣計量本身就具有局限性。一是這一假設是以幣值穩定為基本前提,而一旦發生嚴重的通貨膨脹,會計所描述的財務成果就會受到扭曲,導致會計信息失真。二是當前有不少尚難用貨幣計量但對決策有用的信息被排除在財務報表甚至財務報告之外,如人力資源、商譽等無形資產。其次是計量屬性問題,目前最基本和常用的是歷史成本法,而歷史成本由於通貨膨脹或物價下跌、技術進步等原因造成重置價值與歷史成本差異很大,以此為基礎計算的損益難以提供可靠的信息。一些企業正是利用計量理論的這些問題,在對資產進行評估時故意背離重置價,大幅度增加或減少資產重估價值,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
3、從會計制度本身來看,企業會計准則給予企業在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存貨發出計價方法、壞帳准備計提、存貨跌價准備、長期投資減值准備、短期投資減值准備等會計核算方法上較大的選擇權,這些都可以用來操縱利潤。
4、由於我國上市公司多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上市公司與改組前母公司及兄弟公司之間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具有自己獨特的利潤操縱手段:
(1)關聯購銷。上市公司與關聯公司特別是母公司之間普遍存在大比例購銷往來,通過低價購進,高價售出,應收帳款高額掛起,在不產生現金流的情況下,達到形成高額利潤的目的;
(2)資產重組。由於我國對資產價值評估缺乏相應的理論體系及操作規范,加上地方政府刻意參與,使得上市公司常以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為依託進行系列資產重組、資產置換,達到將不良資產轉讓給關聯公司,特優良資產轉讓給上市公司,便上市公司短時間內經營業績有較大改善。
(3)費用分攤。上市公司改制上市前,一般都將企業社會性的非生產性資產剝離出去,但股份公司上市後仍需要存續的關聯公司提供各方面的服務。這些服務涵蓋醫療、飲食、物業等多方面。各項服務收費的具體數量和分攤原則是否合理外界無法判斷,操作彈性大。當上市公司經營不理想時,通過調低收費價值和上市公司承擔比例,達到增加利潤的目的。
(4)會計個體變更。母公司被投資企業擁有控制權時必須將該企業納人合並報表范圍。一種情況是擁有50%以上股份,另一方面情況是能夠控制被投資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母公司可以通過內部重組,使上市公司在合並報表時增加一些盈利強的公司,或減少一些虧損的子公司,達到操縱上市公司利潤的目的。
5、除以上通過鑽會計政策和會計方法空子,披上合法外衣調節盈餘、操縱利潤外,企業還通過以下違法違規的手段弄虛作假而人為造成利潤的增加或減少,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
隨著改變費用成本的確認和計量、利潤計算等會計核算方法;
把成本和存貨倒置;
虛列或隱瞞收入,推遲或提前確認收入;
費用攤提不合理;
在關聯交易中用不公平的價格達到調節利潤的目的;
在本單位內倒帳,渾水摸魚;
設置帳外帳。
利潤操縱的結果不僅造成損益不實,還導致企業財務報告中資產、負債及權益等會計要素不實,以此計算的各種財務指標不能反映企業的實際狀況,導致會計信息失真。
6. 存貨的計價方法
存貨計價方法是一種企業會計賬務處理方法。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是制訂企業會計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將會導致不同的報告利潤和存貨估價,並對企業的稅收負擔、現金流量產生影響。
中國《企業會計准則》規定:「各種存貨發出時,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
根據新存貨准則第14條明確規定:「企業應當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即新准則中存貨發出成本的確定方法包括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包括移動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取消了後進先出法。
(6)利潤操作常用手段存貨計價方法擴展閱讀:
在通常情況下,外購存貨或自製存貨與出售商品的成本流轉是不一致的,因此產生了存貨成本在庫存與銷售之間的分配問題。為了恰當反映存貨流轉,在確定存貨計價的方法時,要堅持以下標准:
① 以歷史成本為基礎;
② 堅持客觀性原則,如實反映銷售成本與期末存貨價值;
③ 堅持謹慎性原則,保證企業所有者和潛在投資者作出決策時,盡可能規避風險,使風險收益最大化。同時,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還受客觀經濟環境的影響,在選擇存貨計價方法時必須綜合考慮,統籌安排,科學決策。
7. 存貨計價方法有哪些
1.個別計價法。亦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採用這一方法是假設存貨具體項目的實物流轉與成本流轉相一致,按照各種存貨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的方法。在這種方法下,是把每一種存貨的實際成本作為計算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的基礎。
個別計價法的成本計算準確,符合實際情況,但在存貨收發頻繁情況下,其發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較大。因此,這種方法適用於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製造的存貨以及提供的勞務,如珠寶、名畫等貴重物品。
2.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指以先購入的存貨應先發出(銷售或耗用)這樣一種存貨實物流動假設為前提,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方法。
採用這種方法,先購入的存貨成本在後購入存貨成本之前轉出,據此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具體方法是:收入存貨時,逐筆登記收入存貨的數量、單價和金額;發出存貨時,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逐筆登記存貨的發出成本和結存金額。
先進先出法可以隨時結轉存貨發出成本,但較繁瑣;如果存貨收發業務較多、且存貨單價不穩定時,其工作量較大。
在物價持續上升時,期末存貨成本接近於市價,而發出成本偏低,會高估企業當期利潤和庫存存貨價值;反之,會低估企業存貨價值和當期利潤。
3.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是指以本月全部進貨數量加上月初存貨數量作為權數,去除本月全部進貨成本加上月初存貨成本,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以此為基礎計算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存貨單位成本=[月初庫存存貨成本+∑(本月各批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本月各批進貨的數量)]÷(月初庫存存貨的數量+本月各批進貨數量之和)
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月發出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或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初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月收入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月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
採用加權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計算加權平均單價,比較簡單,有利於簡化成本計算工作,但由於平時無法從賬上提供發出和結存存貨的單價及金額,因此不利於存貨成本的日常管理與控制。
4.移動加權平均法
是指以每次進貨的成本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成本,除以每次進貨數量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數量,據以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作為在下次進貨前計算各次發出存貨成本依據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庫存原有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次進貨的實際成本
原有庫存存貨數量+本次進貨數量
本次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次發出存貨的數量×本次發貨前存貨的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本月月末存貨單位成本
8. 五、各種存貨計價方法的計算
存貨入賬價值:主要包括采購價格、采購成本、稅金等。已發出存貨的價值通過以下方法確定
1、先進先出(FIFO)方法
是一種假定第一個接收到的庫存是第一個發送或第一個接收的,並且第一個接收到的庫存是第一個消耗的方法。
根據假定的股票流動順序,對第一隻股票和最後一隻股票進行估值。這樣,先購入存貨的成本在後購入存貨的成本之前轉移,並據此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具體方法如下:收入類存貨收到時,按先進先出的原則逐項登記收入類存貨的數量、單價和金額;發出存貨時,按先進先出的原則逐項登記存貨的發出成本和結存金額。
先進先出(FIFO)方法可以隨時結轉庫存交付成本,但比較麻煩。如果庫存的收貨多,且庫存單價不穩定,則工作量較大。
當價格繼續上漲時,期末存貨成本接近市場價格,發行成本較低,會高估企業的當期利潤和存貨價值;反之,會低估企業的存貨價值和當期利潤。
2、加權平均法
加權平均法根據存貨的初始余額和當期收入存貨的數量和購買成本,計算期末存貨的月加權平均單價。作為單價計算當前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最終結算存貨的價值,以獲得當前發出存貨的成本和結算存貨的價值。
3、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根據存貨的數量和總成本,在每次入庫後立即計算新的平均單價或成本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
存貨的實際成本加上本次采購的實際成本原庫存數量+本次發貨的本次采購數量成本=本次發貨數量*本月底預裝庫存成本單價=本月底存貨數量月末*月末存貨單位成本採用移動平均法,可以使企業管理層及時了解存貨情況,更客觀地計算出平均單位成本和發出存貨的存貨成本。
但是,由於每張入庫單平均單價計算一次,計算工作量大,不適用於收貨頻繁的企業。
4、後進先出法
是一種假定貨物的第一次出或第二次收貨是貨物的第一次消費的方法,根據這種假設的庫存流順序,對第一次出和最後一次出的貨物進行估價。
《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一存貨》第14條明確規定:「企業應當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已發出發明人的計價採用「先進先出」法的規定。現行准則中允許的IES已被廢除。主要原因是物質流和資本流的差異。
5、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是以每批(批)收入存貨的實際成本為基礎,計算每批(批)交付存貨的成本。
即每(批)存貨發行成本的單位成本=該(批)存貨發行數量×該(批)存貨實際收入的單位成本,除上述計價方法外,還有計劃成本法、毛利率法、價額核演算法等。
但前五種方法是:存貨的期末計價通常按實際成本確定。然而,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相對廣泛的方法-成本(實際成本)和較低估值方法的可變現凈值。
(8)利潤操作常用手段存貨計價方法擴展閱讀:
存貨成本的核算方法
1、存貨取得成本的核算。在實際工作中,影響企業存貨人賬價值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
(1)外購存貨的成本。
①購貨價格應根據發票金額確認購貨價格,但不包括按規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額。
②其他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就是指企業購入存貨在入庫以前所需要支付的各種費用,如在存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倉儲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
③相關稅費,是指企業購買、自製或委託加工存貨發生的進口關稅、消費稅、資源稅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等應計入存貨采購成本的稅費。
(2)加工取得的存貨成本,由采購成本、加工成本構成。
(3)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貨的成本。
①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②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並等方式取得的存貨成本,按相關會計准則的規定確定。
③盤盈存貨的成本,應按其重置成本作為人賬價值,並通過「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進行會計處理,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沖減當期管理費用。
2、存貨支出成本的核算。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地選擇發出存貨成本的計算方法,以合理確定當期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
(1)個別計價法。這樣計算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比較合理、准確。
(2)先進先出法。是以先購人的存貨應先發出(銷售或耗用)這樣一種存貨實物流轉假設為前提,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
(3)加權及移動加權平均法。加權平均法不利於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因此從管理角度看這種方法並不是很嚴謹。而移動加權平均能使管理當局及時了解存貨的結存情況,而且計算的平均單位成本以及發出和結存的存貨成本比較客觀。
(4)計劃成法。存貨的收入、發出和結存均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
9. 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有哪些
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有:
(一)先進先出法(已停用)
(1)先進先出法是以先購入的存貨先發出,據此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2)先進先出法以實地盤存制為基礎計算的結果與永續盤存制相同。
(3)在先進先出法下,存貨成本是按最近購貨確定的,期末存貨成本比較接近現行的市場價格。
(4)當物價上漲時,先進先出法會高估企業當期利潤和庫存存貨價值;反之,當物價下跌時,會低估企業存貨價值和當期利潤。
(5)先進先出法的優點是使企業不能隨意挑選存貨計價以調整當期利潤;缺點是工作量比較大。
(二)後進先出法
(1)後進先出法是以較後購入的存貨先發出,據此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2)後進先出法以實地盤存制為基礎計算的結果與永續盤存制不同。
(3)後進先出法的優點是在物價持續上漲時期,本期發出存貨按照最近收貨的單位成本計算,從而使當期成本升高,利潤降低,可以減少通貨膨脹對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這也是會計實務中實行穩健原則的方法之一;缺點是計算比較繁瑣。
(三)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又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辯認法、分批實際法。採用這種方法是假設存貨的實物流轉和成本流轉相一致,按照各種存貨,逐一辯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作為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方法。
(四)加權平均法
加權平均法亦稱全月一次加權平均法,指以本月全部收貨數量加月初存貨數量作為權數,去除本月全部收貨成本加上月初存貨成本,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從而確定存貨的發出和庫存成本。
(五)移動平均法
移動平均法亦稱移動加權平均法,指本次收貨的成本加原有庫存的成本,除以本次收貨數量加原有收貨數量,據以計算加權單價,並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方法。
(六)計劃成本法
計劃成本法指企業存貨的收入、發出和結余均按預先制定的計劃成本計價,同時另設「材料成本差價」科目,登記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