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癲癇病的治療方法
癲癇的治療包括病因治療、葯物治療和手術治療。病因治療就是針對一些比如腫瘤、炎症、膿腫等疾病引起的病因明確的,進行病因相應治療。葯物治療適合找不到病因或者找到病因又沒有恰當的治療措施,要進行葯物治療,這種臨床上更常見。葯物治療要遵循以下原則,對癲癇進行正確分類,合理選葯,傳統類抗癲癇葯雖有一定的療效,但副作用大,患者不能耐受。苯妥英鈉、卡馬西平、丙戊酸鈉,這些葯物目前臨床上還在用,但是副作用相對較大,要盡可能採用新型抗癲癇葯物,不僅療效肯定,而且副作用小,患者容易耐受,比如托吡酯、拉莫三嗪等,抗癲癇葯物治療在應用中盡可能採取單葯治療,單葯治療失敗後可聯合用葯。治療中要注意持續用葯,不應輕易停葯。目前認為至少持續三年以上無癲癇發作,才考慮是否停葯,如聯合用葯,先停一種,並且需要間隔一年以上逐漸停葯。經過正規的抗癲癇葯物治療,70%的患者發作是可以控制的,患者可以和正常人一樣工作和生活。另一個就是手術治療,對相應定位的癲癇病灶進行手術切除,在臨床上有一定的難度。
B. 治療癲癇病最好的方法
治癲癇病好的治療方法有以下幾種:
第一、病因治療,對於有明確病因的癲癇患者,應先行病因治療,顱內腫瘤需用手術方法切除新生物;寄生蟲感染的患者,則需用抗寄生蟲的方法進行治療;中樞神經系統感染引起者,需抗感染治療。
第二、葯物治療,對於無明確病因,或雖然有明確病因,但不能根除病因的癲癇患者,需考慮給予抗癲癇葯治療,抗癲癇葯按上市時間分腦和新的抗癲癇葯,兩者之間療效沒有明顯差異,但新型抗癲癇葯,總體安全性要稍好一些,抗癲癇葯的選擇需根據癲癇發作的類型、副作用大小、葯物來源價格、患者年齡性別等多種因素來決定,其中最主要的選葯依據是癲癇發作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