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殘奧會舉重怎樣舉
參與舉重比賽的運動員主要為下肢殘疾者,需達到截肢、腦癱及其他肢體殘疾的最低分級標准,方可參賽。截肢運動員需經過踝關節截肢,比賽時的體重級別根據截肢位置的不同,會有額外的體重增加。盡管運動員達到了最低分級標准,比賽仍按體重將男女各分為10個級別進行。
舉重比賽所用的器材包括卧推床、支架及支架調節裝備,支架高度可根據選手手臂長度進行調整。比賽過程中,主要有一些特殊規定:
首先,運動員需平躺在卧推床上進行比賽。其次,在橫杠觸及胸部並明顯停頓時,才能開始向上舉起,嚴禁利用胸部反彈來完成動作。再者,在試舉過程中,運動員的頭部、肩部、臀部和腳部都不得離開凳面。此外,若兩臂伸展不均、舉起過程中橫杠有下降,或在試舉過程中杠鈴觸及支架,均被視為犯規。
在試舉過程中,若兩手在橫杠上側向移動,即改變握距,同樣被視為犯規。這些規定旨在確保比賽的公平性和安全性,為運動員提供一個公正的競技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