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官司打贏了怎麼申請強制執行
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另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法律分析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七條 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2. 官司打贏了對方沒錢執行怎麼辦
打官司贏了對方沒錢賠償可以與對方協商分期償還。
與被執行人溝通可以要求其分期付款或者以物抵債,協商成功後,與被執行人打成執行和解協議聯系執行法官達成協議。
法院打贏官司的判決書生效後兩年內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工作由執行員進行。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執行機構。如果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有線索證明對方故意轉移財產的法院可以對對方進行拘留罰款,甚至刑事處罰,如果對方確實沒有錢,法院一般會中止執行,但有相關財產線索後可以恢復執行。
被執行人確實沒錢,也不願和解,可以申請法院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法院會對其財產線索進行查控,一旦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財產,如房子,車子,股權,到期債權等,法院會採取措施。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以申請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申請限高消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3. 打贏官司後,對方很可能無力償還,法院針對這種情況會採取怎樣的措施
打贏官司後,不用考慮對方現在是否無力償還,因為對方現在無力償還,不等於以後也無力償還,原告需要在判決生效後的兩年期限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否則將喪失申請執行權。對方確實無力償還,法院可以中止執行,待對方有財產時再恢復執行。
4. 打官司對方法院有關系怎麼辦
打官司如果對方法院有關系,一是相信司法公正,認真參與訴訟活動;二是如果不服判決結果,可以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或申訴。《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5. 打官司贏了對方一直上訴怎麼辦
法律分析:打官司贏了對方一直上訴不影響法院執行。如果民事審判原則就是兩審終審制,如果是一審判決,被告敗訴不服判決,在法定期限內,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起訴。二審判決是終審判決,當事人不服不能上訴了,只能申訴,申訴不影響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6. 打官司贏了,對面把錢給到法院還是個人
判決生效之後,作為被告可以將判決的錢款支付給法院賬號,也可以直接支付給原告本人。
法律分析
如果判決生效後,被告履行還款義務,直接打給原告,不用通過法院;如果案件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履行判決義務,是需要將款項打給法院,再由法院劃給原告。被告支付之前最好提前聯系下主辦法官,主辦法官若是要求支付到法院,則向法官索要法院賬號,依照判決支付即可。若是法官說可以直接支付給原告,則直接支付給原告即可。不管通過何種方式支付,一定要保留好支付的相關證據。判決生效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判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對方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若對方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的生效判決,則對方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法院要從對方賬戶中凍結或對方主動將這部分執行款項給法院,法院才能將該筆款項交由申請人。對方沒收到裁定的情況有多種,但只要能證明該裁定已生效,並法院已經凍結了該部分款項,法院一般是會把錢給申請人的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7. 打架,互毆對方拘留5天,我拘留8天,罰款400打官司法院會怎麼判
打架斗毆事件,當事人分別被行政拘留、罰款,這是行政處罰。如果一方當事人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只有造成傷害,並且有證據證明,法院就會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8. 官司打贏了,對方卻不還錢怎麼辦
官司打贏了對方不還錢的處理辦法如下:
1、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人應承擔的舉證責任,如提供被執行人住所地、工作單位、收入情況、銀行賬號及財產狀況,包括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或其他可供執行的權益。如果被執行人為法人,還應註明該法人的出資人是否投資到位,是否抽逃、轉移注冊資金。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1、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2、依照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依照相關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4、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5、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7、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9. 打官司勝訴,判對方賠償2萬,對方不還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房產還錢嗎
如對方到期未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可申請強制執行。但需在規定的時間內,一般情況下是兩年。申請後,法院會要求對方提供申報財產情況,到時也可以根據所掌握的情況向法院說明,提供其資產證明。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個人持有被申請執行的財產、而由人民法院書面通知協助執行的,都有義務按通知的規定執行。凡是無故推諉、拒絕或者妨礙執行,因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負法律責任。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應以法律文書為根據。法律文書必須發生法律效力,沒有生效的不能作為執行的根據。法律文書還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如果只是確認或者變更法律關系的,則無需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10. 打官司如果勝訴的話,而判決人該怎麼判
1) 如果勝訴,案子就可以由法院執行廳來執行,你只要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存款,房產等,就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如果你在案子審理過程中,擔心對方財產轉移,你可以申請財產保全。這樣案件判決下來,保全的財產就可以劃給你,比較順利和方便。
2)如果你是原告,你的訴訟申請上可以要求由對方支付律師費。是否支持看法院的判決。如果沒有這個申請,一般由當事人(哪方請的)來支付,法院是不會承擔律師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