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治理城市的停車難
首先應科學規劃建設,分區域採取不同的停車供給策略,「對於停車需求較為剛性的區域,還是要以滿足需求為基本條件。」
很多城市近年來加強停車設施建設,補足停車缺口。例如,沈陽去年制定解決停車難行動計劃三年工作方案,計劃解決停車泊位缺口50萬個;西安去年出台新建停車位三年行動方案,每年新建16萬個停車位。
「規劃是龍頭,建設是主體,管理是靈魂。」李朝陽教授說,當前一些城市缺乏專門機構協調停車問題,管理分散在不同的職能部門,如交警、城管部門等。他建議,改革停車管理體制,「建立一體化的管理體制、多頭管理向統一管理過渡是大勢所趨」。
更具體而言,應嚴格執法、加強監督。「目前,小汽車在城市佔路亂停車的違法成本偏低,應當加強聯合執法。」李朝陽教授說,目前,交警執法許可權是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違法停車,城管執法許可權是人行道違法停車,園林綠化部門執法許可權是道路綠化帶內的違法停車。
李瑞敏副教授也認為,對不恰當的停車需求以及一些相應的不鼓勵按需停車的區域,要採取一定的停車需求管理措施,例如分區域停車收費、嚴格執法等。
此外,還應科學合理利用已有停車設施。「例如通過設置臨時停車位、不同單位停車資源共享、停車位分時共享等手段,緩解一定區域、時間內的停車難問題。」李瑞敏說。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健全便民市場、便利店、步行街、停車場等生活服務設施。
目前,不少城市提出了鼓勵停車共享措施,例如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停車位對外開放共享等。對這些新舉措,讀者紛紛點贊。四川綿陽市讀者李偉說,機關大院把空閑停車位提供給附近居民使用,能緩解夜間停車難,安全方便,還避免了停車資源浪費。
為緩解停車難,技術也能發揮很大作用,應充分運用新技術,提升停車信息服務水平。李朝陽教授建議,引進智慧停車技術,例如,提示鄰近車庫的停車位空餘情況,引進電子支付、藍牙等新技術增加停車場通行能力等。記者了解到,有些城市已經上線智慧停車系統,市民可實時查詢、遠程預訂車位等。
很多讀者還就居民小區停車難等提出了自己的見解。「物業要肯管、真管、善管!」湖北武漢市讀者余最玲說,她所在的小區內車輛管理得井井有條,車主入住時做好車輛登記,小區車位先到先停;可將鑰匙交給物業管理人員,便於需要時將車挪開;一早一晚,物業都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指揮車輛進出。
B. 沒有車位大家怎麼停車的車位不夠25種解決方案
現在由於經濟水平的提升,有許多人都已經購買了私家車代步,然而也沒想到的是停車也比較困難。有不少車主也就想交流以下沒有車位大家怎麼停車的?雖然沒有車位不夠25種解決方案那麼誇張,還是有車主分享了一些方法的可以參考一下的。C. 你知道如何解決城市「停車難」的問題嗎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現在有車的人越來越多了。城市停車難、亂的問題日益突出,極大地影響了城市的整體形象。如何解決城市停車問題?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建立健全停車管理規章制度,運用技術手段管理和優化停車資源。適當增加公共停車設施的財政投入,充分利用道路、現有進場道路和路邊資源,在不妨礙車輛和行人通行、不佔用盲道的情況下,盡量規劃停車位;積極支持和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停車場或停車樓,政府在稅費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同時,發揮政府的監管作用,積極整合現有停車資源,緩解停車難問題;引進高科技技術手段,建立統一的城市智能停車管理系統,積極解決停車難問題;加快智慧城市建設。
6、充分利用現有停車位,提高使用效率。可實行交錯停車,避免高峰期造成停車困難、車位難求的困擾。
D. 怎麼解決停車難問題
隨著社會 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區急速增長的車輛和有限的車位形成了較為嚴重的矛盾。由於停車位太少,不少機動車輛在路邊的禁止停車地帶違規停放,車輛停放無序、交通管理混亂,群眾、政府都不滿意。特別是上下班高峰期,學校、大型餐館、酒店、服務業門前停滿了車,人行道上、機動車道上,經常擁堵,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安全出行。而車主為了尋找一個車位也費時費力。
建議:
1、提高公共資源利用率。可充分利用現有的便道和路邊資源,採取靈活多變的形式,在不妨礙行人通行,不佔用盲道的前提下,盡可能地規劃停車位置。在停車收費上,採用「分地區、分時段、分長短」的計費方法。在繁華地段、重要服務場所增設計時收費器,30分鍾內的臨時停放,不收取停車費用,鼓勵大家「有事快辦、辦完快走」,超過30分鍾按時收取停車費用。
2、動用社會各方的力量,一方面擴大增量,另一方面優化存量。擴大增量就是要多建停車場,這就需要政府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停車場,尤其是興建立體停車場,佔地面積小,停放車輛多。優化存量就是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停車場,特別是臨街單位的空閑場地。如果能組織動員這些單位將空閑場地開發出來進行市場化運作,發揮應有的作用,將能有效地利用社會資源,緩解停車難的問題。
3、科學規劃泊車位。根據不同時段、不同路段交通流量的實際情況,在有的道路路面施劃一定數量的停車泊位,在不影響機動車正常行駛的前提下,允許機動車在限定的時段臨時停放。
4、對現有停車場進行清理。目前很多商場的地下停車場成為地下商城,牽涉到的眾多利益問題,雖難以一時解決,但也應有計劃地清理、糾正。
5、對新建建築做好車泊位的規劃。規劃、建設等部門嚴格對城區新建商貿及建築規劃的審批,確保新建項目配建足夠的停車場。
E. 如何解決小區停車難
上海老舊居民區車位管理倡議
在保障居民區業主合法權利並為業主謀取福利的基礎上,為緩解居民區停車位緊張和車位空閑時段較長同時存在的矛盾現狀,合理利用居民區停車位,發揚同居民區鄰居互幫互助的良好社會風氣,特此倡議以下車位管理細則:
表1:車位分類、管理辦法及收費方案
對於以上車位管理倡議各位業主們如果贊同的請到居委會、業委會或物業辦投票:
居委會:聯系人,聯系電話
業委會:聯系人,聯系電話
物業辦:聯系人,聯系電話
F. 如何破解小區停車難的問題
解決小區停車難,最根本的辦法,是要增加小區停車位資源。有很多思路,各有利弊,現予淺析之。
1. 爭取在小區周圍的道路上取得合法的停車位。此辦法有效,使用成本也低,也確有個別小區獲得成功。但此辦法有限。因為它其實是佔用了部分公共資源。不可能大面積復制。
2. 爭取在小區周圍的超市停車庫里取得晚上停車權。此辦法也有效。但是由於目前停車費的標准太低,超市晚上停車要增加人工、電費、風險成本等,覺得沒效益,大都沒有積極性。某區政府長時間做了大量工作,才有少數超市進行試點。何況車主周六、周日白天的停車還是個問題。此辦法也不可能大面積復制。
3.適當拓寬道路,如將3米左右寬度的道路拓寬到4米左右,路面一半停車,一半行車。雖然增加了部分停車位,但畢竟犧牲了部分綠化,不得已而為之。現在有些區的政府把它作為政府為民實事在做。
拓展資料
部分老小區現有少量汽車庫,但都是用作倉庫等他用。這些汽車庫可以充分利用起來。同時,按照法定程序,對老小區進行二次「規劃」,在現有的空間里增設停車位,並出台小區車輛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管理層,通過收費等手段合理調解車位緊張的狀況。另外,建議政府部門從城市整體建設規劃上考慮,在小區內部或周邊設立區域性的立體式停車庫。
G. 停車難問題解決方案是什麼
停車難問題解決方案如下。
一、區域停車樓
在輻射面內的停車樓建設,至少可以滿足區域內數千台的停車問題。但集中式停車樓最大的問題就是佔地以及投資。停車樓的投入產出需要長時間培養才能維持運營,而對應的路面停車位幾乎沒有額外的後期維護費用。
同時停車位也會加劇區域的擁堵問題,以商業區為例,在集中辦公時間,停車樓需要分擔大量的面積給予車道、坡道以及出口,才能保證停車樓在面對高負荷時的壓力緩解。
二、地面立體停車位
立體停車位已經引入國內很久,但使用率以及接受度還遠遠不夠。我們在前面的問題中談到了地面停車的成本控制要低很多,所以立體停車位本應該成為解決目前大中型城市停車難問題的首要方法,但困擾立體停車位普及的還是人為端的因素。
三、一體化智能停車位
一體化停車方案顯然要比立體停車位更科幻,目前國內一些高端社區以及酒店醫院也開始引入智能一體化停車位,車主通過刷卡的方式將車放在車位入庫位置,然後離開車輛後,系統將會移動車輛到派送的指定位置。相對於機械式立體停車場,這樣的一體化方式更考驗我們對於技術的信賴以及效率的認可。
一體化智能停車位可以把單位面積的停車數量發揮到機制,以1000平方米的佔地面積為例,如果做平面停車場,除去過道等面積,一般只能停60輛車,而投入建設6層自動化停車樓,能停放500餘輛車,節省很多空間,但問題在於,提取一輛車的時間要在一分半鍾左右。
H. 如何解決停車難的問題
停車難多是違停問題造成;只要可以多處理違停行為,城市通行效率和停車率都會得到有效改善。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