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復議
向派出所的上級主管單位申請行政復議。
按照你說的,派出所屬於違法行政,其行為至始無效,但是你要有證據證明派出所穿便服,開便車,未告知家人和當事人,將甲騙上車。
如果你不要求證明派出所違法行政,只想撤消該行政行為,只要證明該具體行政行為存在,比如拘留回執等,並提供你的證人。
如果該行政行為撤消,還可以要求國家賠償。
2. 司法局行政復議需要怎麼處理的呢
首先,申請;其次,受理;最後,審理。
法律分析
申請:申請時效。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應當在知道被申請人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受理: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後,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審理:1、審理行政復議案件的准備2、行政復議期間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3、復議申請的撤回。在復議申請受理之後、行政復議決定作出之前,申請人基於某種考慮主動要求撤回復議申請的,經向行政復議機關說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終止。決定:復議決定作出時限。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於60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審查行政復議申請是否符合收案范圍→確定是否受理→向有關組織(部門)和人員調查取證→審查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與適應→擬定行政復議決定→處理或者轉送對司法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定的審查申請→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提出處理建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
3. 對行政復議不服怎麼辦
法律分析:行政復議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我國《行政復議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法律規定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除外。當事人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不可以再復議,對行政復議不服只可行政訴訟。
一級復議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向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得再向復議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制度。即不服從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法定的復議機關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機關作出的復議決定是行政終級決定,行政相對人不服不能再向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制度。一級復議制度是中國《行政復議法》確立的基本制度,主要是考慮到中國行政復議決定在多數情況下並非最後救濟手段,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仍可以得到人民法院兩級審判的救濟,這樣就沒有必要在行政系統內實行兩極或多級復議制度,以免行政爭議在行政系統內遲遲不能解決,對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不利影響,而且影響行政效率的提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法律規定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 交通違章不服怎麼復議
對交通違章處罰不服的,當事人需持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及開具的處罰決定書,到當地交警支隊法控處復議科申請行政復議。這也就是說如果是電子眼拍的,則需要先開具處罰書,再進行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5. 在不服行政復議中怎麼進行處理的
對行政復議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的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該期限,當事人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一般不予以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 談談新行政訴訟法的實施後,如何做好行政復議工作
一是創新宣傳方式,拓展復議案源。積極宣傳行政復議相關知識;製作行政復議流程圖,進行公示公開;在人流較多的地點投放宣傳資料並現場答疑,切實提高公眾知曉度。
二是創新培訓內容,提升業務能力。堅持集中培訓與個人學習相結合,定期邀請法律專家、律師講課指導;堅持周末學法制度,系統學習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對修訂後受案范圍擴大、復議機關作為共同被告等重點內容進行詳細全面的解讀,全面提升辦案人員的業務能力。
三是創新聯系方式,發揮聯絡員作用。各鄉鎮(區、辦)和縣直單位至少有1名行政復議聯絡員在職在崗,負責轄區內普法宣傳工作,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行政復議申請給予指導,使不熟悉行政復議程序的申請人「申訴有門」,對符合行政復議受理條件的行政糾紛,引導當事人通過行政復議途徑解決。
四是創新調解手段,健全審理機制。注重運用和解、調解手段解決行政爭議;積極吸收外部力量參與行政復議案件聽證和審理;通過聽證審理,專家參與、法律顧問評議,提高行政復議的權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