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方法技巧 > 如何識別詐病的識別和處置方法

如何識別詐病的識別和處置方法

發布時間:2022-02-24 23:22:16

❶ 求助:誰能告訴我法醫病理鑒定和法醫臨床鑒定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內容,使用哪些方法和儀器設備呢

「法醫病理鑒定」,俗稱屍體鑒定。參考目前國內的有關規定,法醫病理鑒定,是指運用法醫病理學的理論和技術,通過屍體外表檢查、屍體解剖檢驗、組織切片觀察、毒物分析和書證審查等,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或推斷。其主要內容包括:死亡原因 鑒定、死亡方式鑒定、死亡時間推斷、致傷(死)物認定、生前傷與死後傷鑒別、死後個體識別等。刑事訴訟法第104條 規定:「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公安部關於《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規則》規定:「勘驗有屍體的現場,必須有法醫參 加,屍體檢驗要求做到:詳細檢查死者的衣著情況,屍體的外表現象以及傷痕的形狀、大小和位置;根據需要,捺印十指指紋和掌紋,提取血、尿、胃內容等;對無 名屍體的相貌特徵,生理、病理特徵,以及衣著、攜帶物品和屍體包裝物的特徵,進行細致檢查,詳細記載,並一律捺印十指指紋和掌紋。」法醫病理鑒定主要涉及 以下內容:一是確定死亡原因,主要在於確定自然死亡(病死或老死)還是非自然死亡(暴力死亡),在同時存在損傷與疾病時,要分析損傷、疾病與死亡的關系, 對於存在幾種致命性損傷,應確定主要死因,以便澄清誰應負主要致死責任。二是判定致死方式,即判定是他殺、自殺還是意外死亡,判定致死方式要比確定死亡原 因復雜,常須結合現場勘驗和案情調查進行全面分析,然後作出判斷。三是推斷死亡時間,是指人死後到屍體檢驗的時間,推定死亡時間有助於偵查范圍的確定,主 要根據屍體現象所見和對生物化學變化的檢測,結合當時當地的氣象條件進行綜合判斷。四是認定致死傷物體,主要是根據損傷的形態、大小、程度及其他性質,如 損傷內的附著物來推定的,或對咬痕、扼痕、捆綁痕、注射針孔以及各種工具打擊痕跡等的性質、形成方式和方法來判斷。五是鑒別生前傷與死後傷,即推斷死者損 傷是生前造成的還是死後形成的,以及生前損傷後經過的時間。在鑒定中,還可通過骨骼、牙、毛發的檢驗推定死者的性別、身高、年齡、血型等。

「法醫臨床鑒定」,俗稱活體損傷鑒定。法醫臨床鑒定,是指運用法醫臨床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和評定。其主要內容包括:人身損傷程度鑒定、損傷與疾病關系評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勞動能力評定、活體年齡鑒定、性功能鑒定、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鑒定、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等。刑事訴訟法第105條規定:「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被告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活體損傷的鑒定是以活體為主要研究對象,運用臨床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研究並解決涉及法律問題的人體傷、殘及其他生理、病理等問題。法醫臨床鑒定主要涉及以下內容:一是損傷程度的鑒定。這是活體檢查中最常見的內容,確定損傷的性質與程度、推定致傷物體與作用方式、估價損傷的預後及可能發生的後遺症。其中的損傷程度鑒定直接關繫到定罪與量刑,民事賠償和治安行政處罰。根據損傷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傷、輕傷和輕微傷。二是傷殘程度與勞動能力鑒定。鑒定時須參考與殘疾程度鑒定有關的法規,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傷殘十級分類法,職業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人身保險傷殘程度分類表等。三是性問題鑒定,檢驗是否被強奸,有無性病傳染,有無妊娠分娩,是否墮胎,確定性功能狀態。四是疾病的診察確定現有疾病與損傷的因果關系。疾病是否由損傷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損傷而加重、惡化。五是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鑒定,詐病是身體健康的人為了達到個人目的偽裝有病,如偽裝肢體癱瘓或偽裝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毀損自己或授意別人毀損自己造成的損傷或疾病。活體損傷鑒定,主要是根據傷病的具體情況選擇應用相應的臨床醫學診斷方法,如採用視覺、聽覺腦干誘發電位、CT、核磁共振、PET等檢查方法,但應當注意的是在法醫學鑒定中被檢查者出於各自的動機,有可能誇大病情或傷情,也有可能隱匿病情或傷情,所以,要以客觀檢查為主,探討各種症狀,對被檢查者的陳述和症狀進行審查,才能保證鑒定的客觀、公正。

❷ 法醫鑒定和司法鑒定有什麼不同

1、法醫鑒定即法醫臨床鑒定,它是指運用法醫臨床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和推斷。其主要內容包括:人身損傷程度鑒定、損傷與疾病關系評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勞動能力評定、活體年齡鑒定、性功能鑒定、醫療糾紛鑒定、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鑒定、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等。
2、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並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司法鑒定包括:法醫臨床鑒定、法醫病理鑒定、法醫精神病鑒定、法醫物證鑒定、法醫毒物鑒定、司法會計鑒定、文書司法鑒定、痕跡司法鑒定、微量物證鑒定、計算機司法鑒定、建築工程司法鑒定、聲像資料司法鑒定、知識產權司法鑒定等。
3、由以上兩個概念可以得知:(1)法醫鑒定、文書鑒定、痕跡鑒定以及其他方面的鑒定都屬於司法鑒定范疇;(2)臨床、病理、精神、物證、毒物鑒定都屬於法醫鑒定的范疇;(3)傷殘鑒定屬於法醫臨床鑒定的范疇。

❸ 司法考試毒物鑒定怎麼復習

司法考試建議你大量的看題,然後吧相關的一些基礎知識復習鞏固一遍,一般情況下相信自己,盡力就好了。

❹ 法醫鑒定和司法鑒定有什麼不同

傷情鑒定主要適用於刑事案件之中,判定受害人的受傷程度,從而確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程度,進而決定適用何種程度的刑罰;而司法鑒定則多見於民事訴訟中,多用來確定傷殘程度,並以此決定賠償的等級數額。
一、概念不同
所謂傷情鑒定,是指確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功能障礙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程度的過程。
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並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說,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鑒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鑒別和判斷送一種活動。
二、確定的時間不同
傷情鑒定在傷情發生後即應進行,如果錯過時間等傷勢好轉就無法進行鑒定,而司法鑒定則應在治療終結後,病人身體狀況比較穩定以後進行,傷者體內有固定物的需取出固定物。
三、提出鑒定的時間和機關不同
傷情鑒定一般由公安機關提出,司法鑒定一般由公安機關或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鑒定申請而發生,如果當事人要提起民事訴訟,向法院提出申請鑒定比較妥當。
四、目的不同
司法鑒定主要在於評判治療終結後的傷殘程度,即對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響程度,傷殘鑒定的等級直接影響到鑒定的結果。而傷情鑒定在於確定損傷本身的嚴重程度。鑒於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損傷程度和傷殘程度的評定上是有一定區別的,也就是說,可以被鑒定為重傷的不一定構成傷殘。因為有些損傷本身可能很嚴重,但經過治療後可能痊癒而不影響功能。
五、標准依據不同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司法鑒定的依據的標準是《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司法鑒定GB18667-2002》,屬於強制性國家標准;而傷情鑒定,目前依據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聯合制定的《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和《人體重傷鑒定標准》。這是文件依據的不同。而上述標准制定時所參照的醫學或生理依據也不同。
六、使用目的不同
司法鑒定結論多用來確定民事賠償或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責任,而傷情鑒定則多用來確定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七、等級劃分不同
司法鑒定根據對工作、生活和社會活動影響的程度劃分為I級(1級)至X級(10級),傷情鑒定則根據損傷本身的嚴重程度劃分為輕微傷、輕傷和重傷。

❺ 請用案例分析法醫鑒定在犯罪偵查中的應用

就說我們經常遇到的三種案子:
第一種受害人是活著的,通過傷情鑒定,若為輕微傷,那麼對方只負民事責任,如果為輕傷那麼不好意思先刑事拘留到。
第二種死者被2個以上的人傷害致死,通過屍體檢驗,確定哪一處為致命傷,造成致命傷的判刑的時候最重,其餘稍微輕一點。
第三者確定是否為案子,是否需要立案偵查,如一人屍體被發現在水中,我們通過屍體檢驗確定是自殺還是他殺,自殺的話就可以結案了,若為他殺,馬上立案偵查。
法醫鑒定的應用很多,要參加了工作,你才會具體了解。

❻ 臨床法醫學的詐病傷

Simulation 1。詐病:身體健康的人,假裝有病。
2。誇大病情(aggravation)
3。詐傷:身體內無傷,偽裝有傷。
4。匿病(dissimulation):隱瞞實際患有的疾病,假裝自己健康無病,或當病情稍有減輕,即述已經痊癒。
二,詐病的目的
1。詐病和誇大病情的目的
2。匿病的目的
三詐病的一般表現
1。偽裝運動功能障礙
2。偽裝感覺功能障礙
3。偽裝內臟疾病
4。偽裝精神病
四詐病的特點
1。症狀混亂而矛盾
2。過分誇大症狀
3。不正常的病程
4。突然的恢復
五,詐病的臨床法醫學鑒定
(―)鑒定程序:大致同一般的鑒定。
l。進行詳細的案情調查
2。詳細詢問「病史」
3。審查有關病歷,醫療證明,處方,化驗報告X線片,心電圖,腦電圖,CT片,MRI片等資料
4。全面,仔細的體格檢查和實驗室檢查
5。全面,客觀,科學的綜合分析
6。科學地作出結論 1。對被檢者的態度要誠懇,認真,同時仔細察言觀色,以便識別真偽,切忌誘導式提問。
2。對被檢者的看法切忌先入為主,主觀臆斷,不能讓被檢者覺察到對他的懷疑,使其採取對立態度而造成識別上的困難。
3。文證資料在審核時應注意真偽,必要時須重復檢查。
4。詐病需與某些罕見或異常型病以及癔病相鑒別。
詐病與癔症的鑒別:
1)癔症病人多數不承認自己有病,不願就醫;詐病者希望別人承認他有病,對症狀常過分誇張,渲染;
2)癔病發病或終止與暗示或精神刺激有關;詐病發病有明確的目的,目的達到或不能達到時可快速「痊癒」;
3)癔症病人對鑒定人或醫生的言行常漠不關心,詐病者對被鑒定人的一言一行非常敏感,有時反應強烈。

❼ 法醫能鑒定詐病。詐傷嗎

按照你的描述傷情為已達輕傷,需要待傷情穩定後再行補充鑒定,間隔時限一般是三個月以上,視功能恢復情況來最終定傷情!

❽ 明尼達多項人格測驗詐病或裝壞是一項原始分是5,標准分是62, 測評結果是:承認某些不尋常的體驗,反

詐病的意思就是,你在測評的過程中將自己的症狀評定的較為嚴重的傾向,又叫裝壞。你的標准分是62,跟正常標准很近,沒什麼問題的。安心

❾ 法醫臨床鑒定包括哪些

法醫臨床鑒定,是指運用法醫臨床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和評定。其主要內容包括:人身損傷程度鑒定、損傷與疾病關系評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勞動能力評定、活體年齡鑒定、性功能鑒定、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鑒定、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等。刑事訴訟法第105條規定:「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被告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活體損傷的鑒定是以活體為主要研究對象,運用臨床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研究並解決涉及法律問題的人體傷、殘及其他生理、病理等問題。法醫臨床鑒定主要涉及以下內容:一是損傷程度的鑒定。這是活體檢查中最常見的內容,確定損傷的性質與程度、推定致傷物體與作用方式、估價損傷的預後及可能發生的後遺症。其中的損傷程度鑒定直接關繫到定罪與量刑,民事賠償和治安行政處罰。根據損傷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傷、輕傷和輕微傷。二是傷殘程度與勞動能力鑒定。鑒定時須參考與殘疾程度鑒定有關的法規,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傷殘十級分類法,職業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人身保險傷殘程度分類表等。三是性問題鑒定,檢驗是否被強奸,有無性病傳染,有無妊娠分娩,是否墮胎,確定性功能狀態。四是疾病的診察確定現有疾病與損傷的因果關系。疾病是否由損傷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損傷而加重、惡化。五是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鑒定,詐病是身體健康的人為了達到個人目的偽裝有病,如偽裝肢體癱瘓或偽裝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毀損自己或授意別人毀損自己造成的損傷或疾玻活體損傷鑒定,主要是根據傷病的具體情況選擇應用相應的臨床醫學診斷方法,如採用視覺、聽覺腦干誘發電位、CT、核磁共振、PET等檢查方法,但應當注意的是在法醫學鑒定中被檢查者出於各自的動機,有可能誇大病情或傷情,也有可能隱匿病情或傷情,所以,要以客觀檢查為主,探討各種症狀,對被檢查者的陳述和症狀進行審查,才能保證鑒定的客觀、公正。法醫病理鑒定,是指運用法醫病理學的理論和技術,通過屍體外表檢查、屍體解剖檢驗、組織切片觀察、毒物分析和書證審查等,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或推斷。其主要內容包括:死亡原因鑒定、死亡方式鑒定、死亡時間推斷、致傷(死)物認定、生前傷與死後傷鑒別、死後個體識別等。刑事訴訟法第104條規定:「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通知死者家屬到常」公安部關於《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規則》規定:「勘驗有屍體的現場,必須有法醫參加,屍體檢驗要求做到:詳細檢查死者的衣著情況,屍體的外表現象以及傷痕的形狀、大小和位置;根據需要,捺印十指指紋和掌紋,提取血、尿、胃內容等;對無名屍體的相貌特徵,生理、病理特徵,以及衣著、攜帶物品和屍體包裝物的特徵,進行細致檢查,詳細記載,並一律捺印十指指紋和掌紋。」法醫病理鑒定主要涉及以下內容:一是確定死亡原因,主要在於確定自然死亡(病死或老死)還是非自然死亡(暴-力死亡),在同時存在損傷與疾病時,要分析損傷、疾病與死亡的關系,對於存在幾種致命性損傷,應確定主要死因,以便澄清誰應負主要致死責任。二是判定致死方式,即判定是他殺、自殺還是意外死亡,判定致死方式要比確定死亡原因復雜,常須結合現場勘驗和案情調查進行全面分析,然後作出判斷。三是推斷死亡時間,是指人死後到屍體檢驗的時間,推定死亡時間有助於偵查范圍的確定,主要根據屍體現象所見和對生物化學變化的檢測,結合當時當地的氣象條件進行綜合判斷。四是認定致死傷物體,主要是根據損傷的形態、大孝程度及其他性質,如損傷內的附著物來推定的,或對咬痕、扼痕、捆-綁痕、注射針孔以及各種工具打擊痕跡等的性質、形成方式和方法來判斷。五是鑒別生前傷與死後傷,即推斷死者損傷是生前造成的還是死後形成的,以及生前損傷後經過的時間。在鑒定中,還可通過骨骼、牙、毛發的檢驗推定死者的性別、身高、年齡、血型等。精神障礙鑒定應是法醫精神病鑒定,不屬於法醫臨床鑒定從法醫臨床鑒定與法醫病理鑒定的定義來看,法醫臨床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而法醫病理鑒定並不包括此項。編輯提醒:請注意查看「」一文是否有分頁內容。

閱讀全文

與如何識別詐病的識別和處置方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古玩銅錢鑒別方法 瀏覽:143
薪酬設計製作方法和步驟 瀏覽:501
胸大肌下束訓練方法雙杠 瀏覽:198
如何建立自強的方法有哪些 瀏覽:686
大眾天線安裝方法 瀏覽:50
社會學研究方法pps 瀏覽:846
路亞鉤綁方法圖片 瀏覽:887
測量水的方法和工具 瀏覽:33
水帶掛鉤使用方法 瀏覽:483
孩子不肯背誦換一種方法就能解決 瀏覽:847
如何消除設備靜電的幾個方法 瀏覽:721
木蝴蝶的食用方法 瀏覽:689
巴金的閱讀方法是什麼 瀏覽:793
福特杯使用方法 瀏覽:277
摩絲使用方法 瀏覽:803
移動寬頻使用方法 瀏覽:27
鄉土中國研究背景及方法 瀏覽:730
surf快速記憶方法 瀏覽:894
男士精油的使用方法 瀏覽:852
腦血管瘤有什麼治療方法 瀏覽: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