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終獎金一次性發放怎麼算個稅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2021年12月31日前)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以下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2. 一次性年終獎個稅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一次性年終獎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但是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一、關於全年一次性獎金、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的政策
(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 新個稅法後一次性年終獎計算方法
兩種方法都不對,綜合起來就對了
因為第一種方法下,速算扣除數就多算了,相應的少繳了稅款;第二種方法下,稅率提高了,相應的就多交了稅款
計算方法: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剛才確定的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如:你12月份工資為3500元,同時發年終獎12000元
則,先計算適用稅率,12000/12=1000,查新稅率表,適用稅率為3%
則年終獎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3%=360
4. 一次性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2020
你好~可以單獨做一次性年終獎申報個稅,也可以並入工資所得計征個稅。
5. 年終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1: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從2005年1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應用
小張2013年2月取得一次性獎金12000元,其當月工資為3500元。小張取得該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如果其當月工資為2000元,小張取得該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一、若小張當月工資為3500元,其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1、選取稅率12000÷12=1000,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元。
2、應納稅額=12000×3%-0=360元
二、若小張當月工資為2000元(低於扣除額3500),其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1、選取稅率[12000-(3500-2000)]÷12=875元,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元。
2、應納稅額=[12000-(3500-2000)]×3%-0=315元
6. 年終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1: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從2005年1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應用
小張2013年2月取得一次性獎金12000元,其當月工資為3500元。小張取得該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如果其當月工資為2000元,小張取得該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一、若小張當月工資為3500元,其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1、選取稅率12000÷12=1000,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元。
2、應納稅額=12000×3%-0=360元
二、若小張當月工資為2000元(低於扣除額3500),其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1、選取稅率[12000-(3500-2000)]÷12=875元,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元。
2、應納稅額=[12000-(3500-2000)]×3%-0=3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