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材料運雜費計算公式
運雜費分配率的計算公式為:運雜費總額除以所有材料重量之和再乘以100%,具體公式為:運雜費分配率=運雜費總額/(A材料重量+B材料重量)*100%。以具體數值為例,如果運雜費總額為6000元,A材料重量為80000千克,B材料重量為40000千克,則運雜費分配率為5%。進一步計算,A材料分擔的運雜費為A材料重量乘以運雜費分配率,即80000*5%=4000元;B材料分擔的運雜費為B材料重量乘以運雜費分配率,即40000*5%=2000元。
A材料的采購成本計算公式為買價加上運雜費。例如,若A材料的買價為320000元,則其采購成本為320000+4000=324000元。接著,要計算A材料的單位成本,需要將A材料的采購成本除以其數量。具體而言,A材料的單位成本為324000/80000=4.05元/千克。
對於B材料而言,其分擔的運雜費為2000元,加上買價,假設B材料的買價為250000元,則B材料的采購成本為250000+2000=252000元。B材料的單位成本為252000/40000=6.3元/千克。
在實際操作中,運雜費的計算不僅限於材料運輸,還包括其他相關費用,如裝卸費、保險費等。這些費用也需要納入計算范圍。此外,不同行業、不同企業可能會有不同的計算標准和方法,因此在具體應用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需要注意的是,運雜費的合理分配對於成本控制和准確的成本核算非常重要。通過合理計算運雜費,可以更好地控製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⑵ 采購費用分配率公式
采購費用分配率的計算方法是:材料費用分配率=需分配的共同耗用費用總額÷分配標准總量(總額)。
定額消耗量比例法計算方法:
某種產品材料定額消耗量=該種產品實際產量×單位產品材料消耗定額。
材料消耗定額分配率=材料實際總耗用量÷各種產品材料定額消耗量之和。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材料數量=該種產品的材料定額消耗量×材料消耗量分配率。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材料費用=該種產品應分配的材料數量×材料單價。
采購費用包括:
1、買價;
2、外地運雜費,包括運輸、裝卸、保險、包裝、倉儲等費用;
3、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
4、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包括挑選整理過程中發生的工、費支出和必要的損耗,扣除回收的下腳廢料價值;
5、大宗材料的市內運雜費;
6、按規定應由買方支付的稅金和進口物資應支付的關稅;
7、燒油企業購入燃料油所支付的燒油特別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