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30
❷ 放射科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对放射科防护用品进行管理。为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制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法律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第十条 从事放射工作单位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系统的放射防护工作,并应定期对本系统执行国家放射防护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查。
从事放射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一条 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使用、贮存场所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必须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在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时,必须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并设置危险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在地面水和地下水中进行放射性同位素试验时,必须事先经所在省级环境保护、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其贮存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必须进行登记、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三条 从事放射性同位素的订购、销售、转让、调拨和借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持有许可登记证并只限于在许可登记的范围内从事上述活动,并向同级卫生、公安部门备案。严禁非经许可或者在许可登记范围之外从事上述活动。
第十四条 进口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向当地卫生、公安、环境保护部门登记备案;进口含有超过放射性豁免水平的矿品、成品、消费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口岸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性监测检查。
凡从事含有放射性的来料加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涉及到放射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的,必须事先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境保护部门递交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经批准后,到所在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登记。
❸ 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卫生防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公众健康与安全,加强对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卫生管理、监督,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对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口实施卫生监督制度。对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中确认管理豁免的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按有关豁免要求实施。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生产、销售以及进口的单位和个人。第二章产品的放射卫生防护第四条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除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人体不会直接触及产品中的密封放射源或者相对集中在某个部位的放射性物质;
2、在产品通常可能遇到的温度、湿度、空气、外力等因素的作用下,不会造成其中放射性物质的裸露、缺损、脱落或者外逸;
3、在产品遭受水、火灾害或者其它意外时,不会造成放射性危害;
4、在满足产品功能和使用寿命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半衰期短、能量弱、毒性小和活度低的放射性核素。第五条对含密封放射源的消费品,其放射源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密封源及其包壳上的标志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合格的密封源不得用于生产消费品;
2、密封源装入消费品后,必须使用专门工具和特殊方法才能从中拆卸。第六条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所致用户等个人的受照剂量,必须保持在国家规定的下列限值以内:
1、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用户等个人产生的有效剂量当量不应超过0.005亳希沃特/年;
2、专门为防止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而设计制造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用户等个人产生的有效剂量当量不应超过0.05亳希沃特/年;
3、由于使用不当和意外事故对公众成员产生的个人剂量当量限值为:
有效剂量当量1亳希沃特/年
皮肤剂量当量50亳希沃特/年
眼晶体剂量当量15亳希沃特/年
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生产时所致职业人员或公众的个人剂量应除外,可另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第七条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或者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所含放射性核素名称、理化性状、活度及其测量日期和放射性标志;
2、产品的批号、生产单位和对产品质量的检验结果。含有密封源的产品,还应注明其检验证书编号;
3、放射卫生防护注意事项:包括使用方法、寿命、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放射源的废弃方式;
4、产品是否已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第三章生产、销售和进口管理第八条生产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必须事先向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卫生审查。在投产前,必须将其生产以后的运输、贮存、销售、使用、废弃和意外事件各个环节进行放射卫生评价,并提交试制样品和其评价资料,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投产。第九条生产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单位,在符合下列情况时,必须事先向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放射防护监测检验机构申请放射卫生监测,并提供产品及有关样品:
1、投产初期的产品,在防护质量未稳定前;
2、连续生产中的产品,每两年一次;
3、停产逾一年再投产的产品;
4、设计、工艺或原材料有变更的产品。第十条从事生产含放射物质消费品的单位(含贮存、运输或维修等作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与产品生产相符合的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以及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产品的放射卫生批准文件;
2、从事生产、质量控制与检验、卫生防护以及其它放射工作的职工,应接受地(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防护知识培训与考核、个人剂量监测与健康检查,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
3、具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放射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4、有严格的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对放射性水平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可以参照第十一条要求执行。第十一条从事销售放射性消费品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向地(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还应向其指定的放射防护监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的放射卫生监测;
2、具有适应商品销售及其售后安装、维修的场所或设备条件;
3、经常接触商品的销售、维修、使用、运输、仓储等人员的有关业务负责人,必须熟悉商品的放射卫生防护知识;
4、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
对销售单位中贮存、运输或维修等作业场所的放射性水平达到国家有关放射工作单位和场所标准的,应参照第十条执行。
❹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放射诊疗设备应当经检测机构对其进行哪些检测
为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的检测内容。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1次状态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4)放射防护用品可通过检测方法扩展阅读:
放射诊疗设备的相关要求规定:
1、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2、开展核医学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规程,防止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体、设备、工作场所和环境;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对接受体内放射性药物诊治的患者进行控制,避免其他患者和公众受到超过允许水平的照射。
❺ 放射防护中能够直接测量的物理量是
放射防护中能够直接测量的物理量是照射剂量。照射剂量指射线对人体的照射能量值,照射剂量最终剂量的确定应基于物理剂量、临床观察和生物剂量三方面资料。
测量方法:
1、可用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技术测定一次相对均匀照射的事故剂量,可测剂量范围约为0.25至5Gy。
2、剂量在1Gy以下的外照射事故,受照人员可根据其早期血象变化估计受照剂量,参见GBZ113。
3、利用受照人员的个人剂量计或受照人员携带的能够给出剂量学信息的物质来测量局部位置的受照剂量,其测量结果可作为剂量参考点,用于检验所设立的事故受照条件是否合理。
4、利用手表红宝石等的热释光现象测量人体局部剂量,可测剂量范围约为0.25至10Gy。
5、利用自旋共振波谱技术测量受照人员某些伴随物(如药物等)样品中辐射产生的长寿命自由度浓度的变化来测量剂量,可测剂量范围约为0.5至数十Gy。
6、可利用血液中钠和毛发中硫的中子激活分析技术测定中子剂量,可测剂量范围约为0.1至数十Gy。
(5)放射防护用品可通过检测方法扩展阅读:
防护的基本原则是放射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的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制。这三项原则构成的剂理限制体系。
1、放射实践的正当化
在进行任何放射性工作时,都应当代价和利益的分析,要求任何放射实践,对人群和环境可能产生的危害比起个人和社会从中获得的利益来,应当是很小的,即效益明显大于付出的全部代价时,所进行的放射性工作就是正当的,是值得进行的。
2、放射防护的最优化
使放射性和照射量在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照射,要求对放射实践选择防护水平时,必须在由放射实践带来的利益与所付出和健康损害的代价之间权衡利蔽,以期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净利益。最优化原则又称为ALARA原则,健康代价(曲线A)
正比于总剂量,当总剂量较小时,放射防护代价(曲线B)很高,且随剂量的增加而急剧下降,曲线A和B代价之和有一最小值,这就是最优化健康代价与防射代价之和Wo。放射防护的最优化在于促进社会公众集体安全的卫生保健,它是剂量限制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的原则。
3、个人剂量限制
在放射实践中,不产生过高的个体照射量,保证任何人的危险度不超过某一数值,即必须保证个人所受的放射性剂量不超过规定的相应限值。ICRP规定工作人员全身均匀照射的年剂量当量限制为50毫希沃特*(mSv),广大居民的年剂量当量限值为1mSv(0.1rem)。
❻ 如何在家中测辐射
家电辐射强度的简单测试——实验开始,拿一只小收音机,调至中波波段,在各种打开的电器附近移动,干扰越严重表明辐射越大,实验结果如下:电饭煲辐射极微弱,几乎不产生干扰;电冰箱机体后部干扰较明显,但还不影响收听;电视机在一米之外几乎无干扰,
在0.2到1米的范围内干扰明显,收音机有很明显的嘈杂声,在0.2米之内干扰极为严重,几乎无法听清广播,而且机体后部比前部要严重,这充分说明电视机的辐射也是比较大的;电脑的情况和电视机差不多,这里的电脑主要指显示器,一般来说普通显示器的辐射较大,而液晶显示器几乎无辐射;
电磁炉结果相当惊人,在离电磁炉还有还有2米以上的时候,干扰已经相当明显,距离为1米的时候,已经几乎干扰到无法收听的地步,而距离在0.5米之内时,收音机已经无法工作,完全是杂音,正常的广播完全被掩盖,而且还有很短促的杂音有规律的发出,这充分说明电磁炉的辐射量之大另人咋舌。
防辐射的方法有很多,可以安装防护装置、可以补充营养,具体方法如下:
1、孕妇使用电脑时也要注意给皮肤涂上安全温和的孕妇专用隔离防护霜,使做好电磁辐射防护。日常也应该用安全的孕妇护肤品做好孕期肌肤护理,减轻外在环境对肌肤的伤害。
2、当电器暂停使用时,最好不让它们处于待机状态,因为此时可产生较微弱的电磁场,长时间也会产生辐射积累。
3、多吃胡萝卜、柑橘、西红柿、海带、瘦肉、动物肝脏等富含维生素A、C和蛋白质的食物,加强肌体抵抗电磁辐射的能力。
4、在电脑旁放上几盆仙人掌,它可以有效地吸收辐射。
5、保持皮肤清洁。电脑荧光屏表面存在着大量静电,其集聚的灰尘可转射到脸部和手部皮肤裸露处,时间久了,易发生斑疹、色素沉着,严重者甚至会引起皮肤病变等。
6、养成喝茶好习惯。喜欢喝茶的人,受点辐射损伤较轻,血液病发病率较低,由电脑辐射所引起的死亡率也比较低。茶叶中含有防电脑辐射物质,对人体的 造血机能有显着的显着的保护作用,能有效防止电脑辐射的危害。
7、注意室内通风。科学研究证实,电脑的荧屏能产生一种叫溴化二苯并呋喃的致癌物质。所以,放置电脑的房间最好能安装换气扇,倘若没有,上网时尤其要注意通风。
8、键盘和鼠标的辐射也是要注意的,如果没有什么操作,手最好不要常放在键盘和鼠标上。
❼ 放射防护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为了达到防护目的,按照荆量限制的基本原则,减小各类人员的内、外照射剂盆.应采取的方法有:
(1)控制辐射源的质与量,是根治放射损害的方法。在不影响应用效果的前提下,应尽最减小辐射源的强度、能最和毒性。
(2)减少照射时间。外照射的总剂里与总照射时间成正比. 因此必须尽最减少受照射时间。可采取减少不必要停留时间、轮换作业、提高操作技术等措施,减少个体受照射时间。
(3)加强屏蔽防护.在放射源与人员之间设置防护屏,吸收或减弱射线的能t.
(4)距离防护。点状放射源的剂盆与距离平方成反比,操作中应尽可能远离放射源.切忌直接用手持放射谏.
(5)围封隔离.对于开放源及其作业场必须采取“封锁隔离”的方法,把开放源控制在有限空间,防止向环境中扩散。
(6)除污保洁。操作开放型放射源.使用开放型放射性元家时,要随时清除工作环境介质的污染。监侧污染水平,控制向周圈环境的大最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