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后台代码想自动检查数据库是否有数据更新!
添加一个监听线程 定时查询数据总条数 当条数增加的时候返回你要的值
⑵ 怎么做自动检测设备的MSA
1、首先打开minitab软件,选择质量工具/量具研究/常见量具R&R研究工作表。
⑶ excel数据校验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您好,奇偶校验”。内存中最小的单位是比特,也称为“位”,位有只有两种状态分别以1和0来标示,每8个连续的比特叫做一个字节(byte)。不带奇偶校验的内存每个字节只有8位,如果其某一位存储了错误的值,就会导致其存储的相应数据发生变化,进而导致应用程序发生错误。而奇偶校验就是在每一字节(8位)之外又增加了一位作为错误检测位。在某字节中存储数据之后,在其8个位上存储的数据是固定的,因为位只能有两种状态1或0,假设存储的数据用位标示为1、1、 1、0、0、1、0、1,那么把每个位相加(1+1+1+0+0+1+0+1=5),结果是奇数,那么在校验位定义为1,反之为0。当CPU读取存储的数据时,它会再次把前8位中存储的数据相加,计算结果是否与校验位相一致。从而一定程度上能检测出内存错误,奇偶校验只能检测出错误而无法对其进行修正,同时虽然双位同时发生错误的概率相当低,但奇偶校验却无法检测出双位错误。
MD5的全称是Message-Digest Algorithm 5,在90年代初由MIT的计算机科学实验室和RSA Data Security Inc 发明,由 MD2/MD3/MD4 发展而来的。MD5的实际应用是对一段Message(字节串)产生fingerprint(指纹),可以防止被“篡改”。举个例子,天天安全网提供下载的MD5校验值软件WinMD5.zip,其MD5值是,但你下载该软件后计算MD5 发现其值却是,那说明该ZIP已经被他人修改过,那还用不用该软件那你可自己琢磨着看啦。
MD5广泛用于加密和解密技术上,在很多操作系统中,用户的密码是以MD5值(或类似的其它算法)的方式保存的,用户Login的时候,系统是把用户输入的密码计算成MD5值,然后再去和系统中保存的MD5值进行比较,来验证该用户的合法性。
MD5校验值软件WinMD5.zip汉化版,使用极其简单,运行该软件后,把需要计算MD5值的文件用鼠标拖到正在处理的框里边,下面将直接显示其MD5值以及所测试的文件名称,可以保留多个文件测试的MD5值,选定所需要复制的MD5值,用CTRL+C就可以复制到其它地方了。
⑷ EXCEL如何自动检测重复数据
打开查看有无重复值的表,例如一个名单表
表中A列为姓名,单击B2单元格,再选菜单“插入”——“函数” 。
在选择类别里,选择“统计”或“全部”。
找到“COUNTIF”函数,选择并确定。
参数:Range 要计算其中非空单元格数目的区域 ,也就是姓名列的区域。
Criteria数字、表达式、单元格引用或文本形式定义的条件,也就是姓名列中某人姓名。
Range 位置输入“A2:A35” 。
Criteria 位置输入 “A2”。完成后确认。
当然这里是用鼠标选择更方便。
公式表达含义是统计A2单元格的“石家齐“这个名字在A2:A35这个区域里出现过多少次。
双击B2单元格,使其变为编辑状态,把“A2:A35” 改为“A$2:A$35”,改完后按Enter确定。
这里的把区域固定,要不然一下拉就变了
再单击选中B2单元格,在B2单元格右下角位置当鼠标变成如图所示样子时,按鼠标左键向下拉动,直到最后一个姓名。
好了,释放鼠标。
在B1单元格输入统计,当然你输“ddd”什么的都行,别空就行 。
然后点菜单“数据”——“筛选”——“自动筛选” 。
在B1单元格的倒三角按钮上点一下,再选自定义。
选出统计值大于1的。
如果相要删除多余的就在行号上右键删除即可。
⑸ 在excel表格中,怎么自动检测相同数据
选中单元格--单击[开始]--[条件格式]--[突出显示.....]--[重复值]
如上图,重复的1和6被excel自动删除
⑹ 如何审核检测和校准结果的质量保证,黄涛
5技术要求5.1总则5.1.1决定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人员(5.2);——设施和环境条件(5.3);——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5.4);——设备(5.5);——测量的溯源性(5.6);——抽样(5.7);——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5.8)。5.1.2上述因素对总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程度,在(各类)检测之间和(各类)校准之间明显不同。实验室在制定检测和校准的方法和程序、培训和考核人员、选择和校准所用设备时,应考虑到这些因素。5.2人员5.2.1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或校准、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的能力。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对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注1:某些技术领域(如无损检测)可能要求从事某些工作的人员持有个人资格证书,实验室有责任满足这些指定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可能是法定的、特殊技术领域标准包含的,或是客户要求的。注2:对检测报告所含意见和解释负责的人员,除了具备相应的资格、培训、经验以及所进行的检测方面的充分知识外,还需具有:——用于制造被检测物品、材料、产品等的相关技术知识、已使用或拟使用方法的知识,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缺陷或降级等方面的知识;——法规和标准中阐明的通用要求的知识;——对物品、材料和产品等正常使用中发现的偏离所产生影响程度的了解。5.2.2实验室管理者应制订实验室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技能目标。应有确定培训需求和提供人员培训的政策和程序。培训计划应与实验室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应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5.2.3实验室应使用长期雇佣人员或签约人员。在使用签约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是胜任的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5.2.4对与检测和/或校准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实验室应保留其当前工作的描述。注:工作描述可用多种方式规定。但至少应当规定以下内容:——从事检测和/或校准工作方面的职责;——检测和/或校准策划和结果评价方面的职责;——提交意见和解释的职责;——方法改进、新方法制定和确认方面的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资格和培训计划;——管理职责。5.2.5管理层应授权专门人员进行特定类型的抽样、检测和/或校准、签发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特定类型的设备。实验室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包括签约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或能力确认的日期。这些信息应易于获取。5.3设施和环境条件5.3.1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实验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和环境条件,应有利于检测和/或校准的正确实施。实验室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结果无效,或对所要求的测量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在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测和/或校准时,应予特别注意。对影响检测和校准结果的设施和环境条件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5.3.2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对诸如生物消毒、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和振级等应予重视,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测和/或校准的结果时,应停止检测和校准。5.3.3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5.3.4应对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实验室应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5.3.5应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的良好内务,必要时应制定专门的程序。5.4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5.4.1总则实验室应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所有检测和/或校准,包括被检测和/或校准物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准备,适当时,还应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测和/或校准数据的统计技术。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实验室应具有所有相关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指导书以及处置、准备检测和/或校准物品的指导书,或者二者兼有。所有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指导书、标准、手册和参考资料应保持现行有效并易于员工取阅(见4.3)。对检测和校准方法的偏离,仅应在该偏离已被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授权和客户接受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注:如果国际的、区域的或国家的标准,或其他公认的规范已包含了如何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简明和充分信息,并且这些标准是以可被实验室操作人员作为公开文件使用的方式书写时,则不需再进行补充或改写为内部程序。对方法中的可选择步骤,可能有必要制定附加细则或补充文件。5.4.2方法的选择实验室应采用满足客户需求并适用于所进行的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包括抽样的方法。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除非该版本不适宜或不可能使用。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补充,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当客户未指定所用方法时,实验室应从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中发布的,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公布的,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中选择合适的方法。实验室制定的或采用的方法如能满足预期用途并经过确认,也可使用。所选用的方法应通知客户。在引入检测或校准之前,实验室应证实能够正确地运用这些标准方法。如果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证实。当认为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实验室应通知客户。5.4.3实验室制定的方法实验室为其应用而制定检测和校准方法的过程应是有计划的活动,并应指定具有足够资源的有资格的人员进行。计划应随方法制定的进度加以更新,并确保所有有关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
⑺ 数据校验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奇偶校验”。内存中最小的单位是比特,也称为“位”,位有只有两种状态分别以1和0来标示,每8个连续的比特叫做一个字节(byte)。不带奇偶校验的内存每个字节只有8位,如果其某一位存储了错误的值,就会导致其存储的相应数据发生变化,进而导致应用程序发生错误。而奇偶校验就是在每一字节(8位)之外又增加了一位作为错误检测位。在某字节中存储数据之后,在其8个位上存储的数据是固定的,因为位只能有两种状态1或0,假设存储的数据用位标示为1、1、 1、0、0、1、0、1,那么把每个位相加(1+1+1+0+0+1+0+1=5),结果是奇数,那么在校验位定义为1,反之为0。当CPU读取存储的数据时,它会再次把前8位中存储的数据相加,计算结果是否与校验位相一致。从而一定程度上能检测出内存错误,奇偶校验只能检测出错误而无法对其进行修正,同时虽然双位同时发生错误的概率相当低,但奇偶校验却无法检测出双位错误。
⑻ 国控污染源细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测体系指啥,包括哪些方面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转批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提供的监测数据(以下简称“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是指环保部门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监督考核,确定其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所提供的实时监测数据,即为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第三条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合格后,其正常运行提供的监测数据在一定时段内认定为有效数据。
日常运行监督考核合格后至下次运行监督考核,该时段内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的监测数据认定为有效数据。
验收不合格、日常运行监督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正常运行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不得提供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第四条
有效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是国控企业计算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和确定达标排放的依据,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总量考核、监督执法、排污申报核定等工作的基础。
第五条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由市(地)级环境保护部门(以下简称“市级责任环保部门”)负责。其中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厂(包括热电联产电厂)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责任环保部门”)负责。第二章 企业责任
第六条 国控企业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1个小时自动采样一次,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2个小时自动采样一次,并整小时实时传输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国控企业对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
第七条 国控企业依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台账。
第八条 国控企业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巡检、维护保养、定期校准和校验,对异常和缺失数据按规范进行标识和补充。
第九条
在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日常运行监督考核不合格期间,国控企业要采取人工监测的方法向责任环保部门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第十条 国控企业应当配合责任环保部门开展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 国控企业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0个工作日内应当向责任环保部门提交上个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自检报告。
自检报告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分析、数据缺失和异常情况说明以及企业生产情况等。第三章 监督考核
第十二条
责任环保部门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普洛帝 颗粒计数器 日常运行每季度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国控企业。
对国控企业污染源新安装验收合格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一个季度后,必须进行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考核内容包括比对监测、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设备运行情况检查等。
第十四条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考核不合格的,国控企业应当严格按责任环保部门的要求限期整改。责任环保部门不接收整改期间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违规设定仪器参数、违规运行或其他影响正常运行的严重违规行为,责任环保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保部门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责任环保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地方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参考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事业化管理的污水处理厂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
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的污染源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提供的监测数据(以下简称“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规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国控企业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以下简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监督考核程序,制定本规程。
一、监督考核依据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
(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六)《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八)《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
二、监督考核内容
(一)比对监测
1、废水污染物浓度及流量比对
2、废气污染物浓度、氧量、流量和烟温比对
(二)现场核查
1、制度执行情况
(1)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
(2)运行、巡检记录
(3)定期校准、校验记录
(4)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
(5)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
2、设备运行情况
(1)仪器参数设置
(2)设备运转率、数据传输率
(3)缺失、异常数据的标记和处理
(4)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流量、排放总量的小时数据及统计报表(日报、月报、季报)
三、监督考核方式
通过比对监测和现场核查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进行监督考核,填写监督考核表。
四、监督考核判定结果
(一)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各类报表等不完善的,要求限期整改;
(二)比对监测结果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判定为监督考核不合格;
(三)擅自更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设定的,判定为监督考核不合格。
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