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稽核是什麼意思
稽核,是稽查和復核這兩個詞語的簡稱,解釋為查對計算。
審計在銀行的傳統說法即為稽核,審計與稽核基本上是一個意思,都是指對經濟活動的監督檢查。
內部稽核制度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稽核是會計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資料質量的重要保證。
(1)稽核方法都有哪些擴展閱讀
開展要點
1、強化業務學習
「哪裡有業務/哪裡有流程,哪裡就要有稽核」,稽核的工作性質,決定了稽核人員不僅專業知識要過硬,更要對所有流程運作知識要全面,而且還必須具備一定的超前防範意識和豐富的實務經驗。
2、貫徹「三不放過」原則,不斷提高稽核質量
准確把握稽核方法,通過嚴格控制稽核三個階段的工作要點:
(1)問題挖掘,預防問題發生;
(2)問題處理,牢牢抓住「牛鼻子」找到問題的真正原因;
(3)原因分析/對策確認,再發生的防止;
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三不放過」原則,有效防範稽核操作風險。
❷ 高速稽核在日常工作中的措施和方法
摘要 隨著新收費模式運行一年當中,車輛的通行記錄不同於之前的入、出口收費站信息,而是有很多計費門架組成,通行路段越多,計費門架就越多。但是聯網高速取消省界收費站後導致車輛逃費形式多種多樣,這就需要稽核人員認真利用省級稽核平台嚴謹、細心去探索,用多種思維方式和熟悉的業務能力展開稽核。目前稽核業務主要以數據稽核為主,對於妄圖趁亂逃繳通行費的車輛通過稽核平台進行分析,並利用特情復核上報逃費車輛情況,補全車輛通行信息,形成完整證據鏈,依法追繳通行費,保障聯網高速公路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但對於收費稽核也有更多的要求。
❸ 如何做好采購稽核
一是選對人:首先是對稽核專員的選擇。在管理變革的過程中,項目一進駐企業,就開始物色稽核專員的人選,稽核專員最好從企業內部選出,並對企業的整體運作流程,特別是企業的生產、計劃這兩條線有所了解。這種人必須具備稽核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潛質,首先他本人要認同這個企業,愛崗敬業,有上進心,處事公平、公平,溝通能力強,有團隊精神和全局觀,敢於承擔責任,有良好的心態,抗壓能力強,有較好的群眾口碑,這樣的人可遇不可求。有的企業員工對稽核專員這個職位有種誤解,認為這個職位是吃力不討好的活,是得罪人的,也是跑腿腳的,這也反應了企業的一種文化,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要加強宣傳,可以利用早會、夕會、宣傳欄等形式加強對員工宣傳,要讓他們真正認識稽核專員這個職位的重要性。如果在企業很難找到這樣的人,也不要著急,要盡快從外面招聘到這樣的人才。
二是做對事:在許多企業,雖設有稽核專員這個職位,但做的事常差強人意,關鍵是把稽核專員的位置定住好。稽核專員是做事的,是針對企業的流程/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要跳出人這條線,也可以說是就事論事,在面對事的時候,不要考慮人的因素,上至總經理,下至員工,只要你違反了流程/制度的條款,都要受到稽核,這是在企業推行稽核成功的關鍵。如果太多的把人的因素考慮進去,稽核工作是很難推行下去的。就是推行,也大大折扣。
三是用對方法:1是稽核要以公司的流程/制度/規則/標准和臨時性規定等作為准繩,稽核員在稽核前要對這些流程/制度非常熟悉,只要這樣,才能在實操的過程中,抓住問題的關鍵點;2是稽核要有計劃性、目的性,千萬不能打亂仗,一個企業的運行過程中,會存在很多問題,要根據企業運行過程中實際情況,要抓住稽核的重點,千萬不能全面鋪面,如果稽核的戰線太寬,往往都是「蜻蜓點水」,不能夠深入進去,也難達到效果;3是稽核專員在稽核過程中,要起到輔導的作用,決不能進行簡單的獎罰就完事了,要明白稽核的目的是什麼?針對關鍵問題點,要開稽核整改報告,分析原因,找出相應對策和糾正預防措施,並限期跟進。發現問題要一查到底,不解決問題決不罷手;4是項目老師要親自參與稽核,在企業里,許多稽核專員不知道怎麼實施有效的稽核,特別是稽核推行的初期,這個時候需要老師親自輔導,針對已推行的流程/制度,帶著稽核專員到現場去稽核,教會稽核專員稽核的方法和技巧;5是把公司的高層納入到稽核,企業稽核的效果與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認識和參與是休戚相關的,所以在稽核過程中,要學會借力,利用企業的高層,來樹立稽核的權威;6是全員參與,稽核的目的就是使流程/制度落地,也就是執行力。要通過稽核來帶動全員與。要讓企業員工明白一個道理,每個人都是稽核員。在企業內部,每個流程/制度都有負責人,每個員工都有上工序和下工序,納入企業內部全員質量管理意識,在企業內部開成供應商和客戶的關系。大力推行問責制,做到獎懲分明,讓全員動起來,只有這樣,才能顯示出稽核制度的強大力量。7是在企業里建立稽核戰報,向全員定期公布稽核情況,宣揚好人好事,暴光稽核過程中的問題,這也是一個正面的文化宣傳。8是學會案例分析法,在稽核過程中,往往會遇到多個部門相互扯皮的事件,難以劃分主次責任,那麼,案例分析法就可以派上用場,可以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召開案例分析會(一定要讓企業的高層也參與),在安全分析會上,讓相關責任人員發表意見,也讓其它無關人員談談自己的看法(這叫現身說法),可以藉助外力來達到稽核的目的,同時也起到了培訓的效果;9是稽核過程中,要抓反復、反復抓、一抓到底。教授說過:「人們都喜歡做他檢查的事」,這也是人性的一個弱點,一個好的習慣也是不斷的在執行過程中形成的。所以說失敗是成功之母,檢查是成功之父。10是每天進步一點點。通過檢查、檢查、再檢查,執行、執行、再執行這些動作,要企業內部逐步打造一種執行文化。
❹ 財務稽核的方式只能通過現場檢查不包括遠程稽查
摘要 您好:
❺ 社會保險稽核辦法有哪些內容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16號
《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已於2003年2月9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16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頒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長張左己
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社 會 保 險 稽 核 辦 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保險稽核工作,確保社會保險費應收盡收,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稽核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和社會保險待遇領取情況進行的核查。
第三條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稽核部門具體承辦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第四條社會保險稽核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公正廉潔;
(二)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和財會、審計專業知識;
(三)熟悉社會保險業務及相關法律、法規,具備開展稽核工作的相應資格。
第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稽核人員開展稽核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要求被稽核單位提供用人情況、工資收入情況、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繳費數據和相關賬冊、會計憑證等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二)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資料,對被稽核對象的參保情況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調查、詢問;
(三)要求被稽核對象提供與稽核事項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社會保險稽核人員承擔下列義務:
(一)辦理稽核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二)保守被稽核單位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
(三)為舉報人保密。
第七條社會保險稽核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
(一)與被稽核單位負責人或者被稽核個人之間有親屬關系的;
(二)與被稽核單位或者稽核事項有經濟利益關系的;
(三)與被稽核單位或者稽核事項有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稽核公正實施的。
被稽核對象有權以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申請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迴避。
稽核人員的迴避,由其所在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負責人決定。對稽核人員的迴避做出決定前,稽核人員不得停止實施稽核。
第八條社會保險稽核採取日常稽核、重點稽核和舉報稽核等方式進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制定日常稽核工作計劃,根據工作計劃定期實施日常稽核。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特定的對象和內容應當進行重點稽核。
對於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受理舉報並進行稽核。
第九條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稽核內容包括:
(一)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人數、繳費基數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二)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的補繳情況;
(四)國家規定的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稽核事項。
第十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按照下列程序實施稽核:
(一)提前3日將進行稽核的有關內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備的資料等事項通知被稽核對象,特殊情況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二)應有兩名以上稽核人員共同進行,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並向被稽核對象說明身份;
(三)對稽核情況應做筆錄,筆錄應當由稽核人員和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名或蓋章,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簽名或蓋章的,應註明拒簽原因;
(四)對於經稽核未發現違反法規行為的被稽核對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稽核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其稽核結果;
(五)發現被稽核對象在繳納社會保險費或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等方面,存在違反法規行為,要據實寫出稽核意見書,並在稽核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送達被稽核對象。被稽核對象應在限定時間內予以改正。
第十一條被稽核對象少報、瞞報繳費基數和繳費人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報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罰。
被稽核對象拒絕稽核或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賬冊、材料遲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報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罰。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定期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情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請處理事項的結果及時通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十二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參保個人領取社會保險待遇情況進行核查,發現社會保險待遇領取人喪失待遇領取資格後本人或他人繼續領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並責令退還;拒不退還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並可對其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在稽核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2003年 4月1日起施行。
❻ 什麼是稽核
稽核是稽查和復核的簡稱,是稽查和審核的意思。審計在銀行的傳統說法稱為稽核。審計與稽核基本上是一個意思,是指對經濟活動的監督檢查。
內部稽核制度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各單位應該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稽核工作本身對從業人員要求很高,要求具備企業管理、財務、投資、法律等綜合知識,對企業經營有深刻了解和實際經驗,通曉企業運營管理和財務管理,精通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和相關業務流程,有較強的領導、溝通、協調能力以及強烈的事業心。
(6)稽核方法都有哪些擴展閱讀:
開展要點
1、強化業務學習
「哪裡有業務/哪裡有流程,哪裡就要有稽核」,稽核的工作性質,決定了稽核人員不僅專業知識要過硬,更要對所有流程運作知識要全面,而且還必須具備一定的超前防範意識和豐富的實務經驗。
2、貫徹「三不放過」原則,不斷提高稽核質量
准確把握稽核方法,通過嚴格控制稽核三個階段的工作要點
2.1問題挖掘,預防問題發生;
2.2問題處理,牢牢抓住「牛鼻子」找到問題的真正原因;
2.3原因分析/對策確認,再發生的防止;
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三不放過」原則,有效防範稽核操作風險。
後續階段
1) 稽核情況未說清不放過。提交的稽核報告,都要做到有情況、有數據、有分析、有事例、有建議,各種報表與說明完整無缺。
2) 稽核建議針對性不強不放過。所提稽核建議貼近實際、針對性強,要求被查單位根據什麼整改,怎樣整改交代得清楚明白,有理有據。
3) 被稽核單位糾改不落實不放過。認真審查整改報告,對照存在的問題逐一對照分析,看糾改是否到位。
准備階段
一、稽核前由管理者代表確定稽核組長,稽核組長負責組織稽核小組,稽核小組稽核員不得參與自己權責范圍外之稽核工作;
二、稽核員應預先閱讀好受稽核部門的程序文件,熟悉工作流程;
1) 稽核方案不具體不放過。在擬訂稽核方案時,盡量把基本業務規定帶出來,讓每個成員一看便懂,一做即會。
2) 稽核依據不明確不放過。針對每個稽核項目的具體要求,首先查找所涉及的各項業務規章制度,使現場稽核工作有據可依,標准明確。
3) 稽核成員分工未交代清楚不放過。在稽核組進駐稽核現場前,對每個稽核人員進行明確業務分工,責任落實到人。
三、稽核小組需提前一周向受稽核部門和相關部門發出稽核實施計劃,通知受稽核部門按要求作好審核准備,如受稽核部門對實施計劃有異議,必須在三天內向稽核組提出。
❼ 社會保險稽核辦法有哪些內容呢
社會保險稽核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確保社會保險費應收盡收 ,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
益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稽核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和社會保險待
遇領取情況進行的核查。
第三條 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稽核部門具體承辦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第四條 社會保險稽核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 堅持原則 ,作風正派 ,公正廉潔;
(二) 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和財會、審計專業知識;
(三) 熟悉社會保險業務及相關法律、法規 ,具備開展稽核工作的相應資格。
第五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稽核人員開展稽核工作 ,行使下列職權:
(一)要求被稽核單位提供用人情況、工資收入情況、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繳費數據和
相關帳冊、會計憑證等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二)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資料 ,對被稽核對象
的參保情況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調查、詢問;
(三)要求被稽核對象提供與稽核事項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社會保險稽核人員承擔下列義務:
(一)辦理稽核事務應當實事求是 ,客觀公正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二)保守被稽核單位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
(三)為舉報人保密。
第七條 社會保險稽核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當自行迴避:
(一)與被稽核單位負責人或者被稽核個人之間有親屬關系的;
(二)與被稽核單位或者稽核事項有經濟利益關系的;
(三)與被稽核單位或者稽核事項有其他利害關系 ,可能影響稽核公正實施的。
被稽核對象有權以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申請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迴避。
稽核人員的迴避 ,由其所在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負責人決定。對稽核人員的迴避做出決
定前 ,稽核人員不得停止實施稽核。
第八條 社會保險稽核採取日常稽核、重點稽核和舉報稽核等方式進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制定日常稽核工作計劃 ,根據工作計劃定期實施日常稽核。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特定的對象和內容應當進行重點稽核。
對於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
及時受理舉報並進行稽核。
第九條 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稽核內容包括:
(一)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人數、繳費基數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二)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的補繳情況;
(四)國家規定的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稽核事項。
第十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按照下列程序實施稽核:
(一)提前3日將進行稽核的有關內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備的資料等事項通知被稽核對
象 ,特殊情況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二)應有兩名以上稽核人員共同進行 ,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 ,並向被稽核對象說明身份;
(三)對稽核情況應做筆錄 ,筆錄應當由稽核人員和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託的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簽名或蓋章的 ,應註明拒簽原因;
(四)對於經稽核未發現違反法規行為的被稽核對象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稽核結束後
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其稽核結果;
(五)發現被稽核對象在繳納社會保險費或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等方面 ,存在違反法規行為 ,
要據實寫出稽核意見書 ,並在稽核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送達被稽核對象。被稽核對象應在限定時
間內予以改正。
第十一條 被稽核對象少報、瞞報繳費基數和繳費人數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改正;
拒不改正的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報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罰。
被稽核對象拒絕稽核或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遲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報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罰。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定期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情況。勞動保障行政部
門應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請處理事項的結果及時通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十二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參保個人領取社會保險待遇情況進行核查 ,發現社會保
險待遇領取人喪失待遇領取資格後本人或他人繼續領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 ,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並責令退還;拒不退還的 ,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
處理 ,並可對其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 ,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在稽核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 ,依法
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❽ 稅務稽查有幾種查賬方法
稅務稽查的【6】種查賬方法:
1.順查法。順查法,是按會計制度的程序,從檢查會計憑證開始,以憑證核對賬簿,再以賬簿核對報表來進行檢查的一種方法。順查法適用於一些業務規模不大或業務量較少的被稽查單位,管理及會計工作混亂、存在嚴重問題的被稽查單位及特別重要的稽查項目。
2.逆查法。逆查法,是從檢查會計報表開始,以報表核對賬簿,再以賬簿核對憑證,來查清問題的一種檢查方法。逆查法有著非常廣泛的適用范圍,主要適用於大中型企業以及內部控制健全的企業稽查,而不適合於管理非常混亂、賬目資料不全的單位,以及某些特別重要的和危險的稽查項目。
3.審閱法。審閱法是指通過對被稽查單位有關書面資料進行仔細觀察和閱讀來取得稽查證據的一種稽查技術方法。根據有關法規、政策、理論、方法等稽查標准或依據對書面資料進行審閱,藉以鑒別資料本身所反映的經濟活動是否真實、正確、合法、合理及有效。
審閱法主要用於各種書面資料的審查。從稽查中稽查的書面資料內容看,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與會計核算組織有關的會計資料。另一類是除會計資料以外的其他經濟信息資料及相關資料。現代稽查除了進行傳統的財務稽查以外,還要進行經濟效益稽查。因此,若只對會計資料進行稽查,則難以實現現代稽查的目標。
4.核對法。核對法,是指對書面資料的相關記錄,或是對書面資料的記錄與實物,進行相互勾對以驗證其是否相符的一種稽查技術方法。核對法亦是稽查技術方法中,較為重要的技術方法。按照復式記賬的原理核算的結果,資料之間會形成一種相互制約關系,若被稽查單位的有關人員,存在無意的工作差錯或者說故意的舞弊行為,都會使形成的制約關系失去平衡。
因此,通過對相關資料之間的相互核對,這就能發現可能存在的種種問題。
5.詳查法。它是指對被稽查單位被查期內的所有活動、工作部門及其經濟信息資料,採取精細的審查程序,進行細密周詳的審核稽查。詳查法與合同審查不同。全面審查指審查的種類,是按審查范圍大小的不同對審查進行的具體分類;詳查法指審查的方法,是按稽查手續對稽查方法的分類;而且,在全面審查中的某些審查項目,根據需要既可以進行詳查,也可不進行詳查。
在稽查工作中,詳查法大多應用於經濟業務較少、會計核算簡單的單位或者為了揭露重大問題而進行的專案審查,對管理混亂、業務復雜的單位以及財經法紀稽查項目十分適用,並能取得滿意的稽查效果。那些規模較大、經濟業務量大、經濟資料多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一般不宜採用此法。現代稽查以抽查法為主,只是在使用抽查法的過程中,根據被查對象的重要程度及其危險、復雜程度,適當地使用詳查法。
6.抽查法。抽查法,是為弄清某一問題,有目的、有重點地從被查納稅人的憑證、賬簿或報表中抽出有關部分進行檢查,對照企業賬簿記錄,有針對性地進行檢查。稅務稽查人員在實施稽查程序時,從稽查對象總體中選取一定數量的樣本進行測試,並根據測試結果,推斷總體特徵的一種方法。抽查法的運用可以根據稽查的目的、要求、被查項目在稽查中的重要性或容易發生問題的可能性,選取某類會計科目、某類憑證或某項專題進行檢查;也可在整個會計延續期間確定某一時間,對其會計核算和納稅情況進行有目的的重點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