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樣計算計件工資分配率
分配的辦法,一般有以下三種:
1、按照本人標准工資分配。即將集體所得的計件工資,按照成員個人日工資標准和實際工作天數進行分配。其計算公式:
個人實得計件工資= 個人日工資標准×實際工作天數×工資分配系數
其中:工資分配系數= 集體實得計件工資總額/集體應得標准工資總額
集體應得計件工資總額= 工作隊(組)生產合格產品數量×計件單價
集體應得標准工資總額= ∑(個人日工資標准×實際工作天數)。
2、根據勞動部發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以及《補充規定》第二點第1條的規定,關於計件工資制加班費問題,分兩種情況:
第一,凡是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補休的,均應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准150%、200%的工資;安排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准300%的工資。
第二,如果實行的是不定時工時制,則不能請求加班費。
(1)1412怎麼算三種方法擴展閱讀:
一、特點
(1)計件工資的顯著特點是將勞動報酬與勞動成果最直接、最緊密地聯系 在一起,能夠直接、准確地反映出勞動者實際付出的勞動量,使不同勞動者之間以及同一勞動者在不同時間上的勞動差別在勞動報酬上得到合理反映。因此,計件工資能夠更好地體現按勞分配原則。
(2)計件工資的實行,有助於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3)計件工資的計算與分配事先都有詳細、明確的規定,在企業內部工資分配上有很高的透明度,使得工人對自己所付出的勞動和能夠獲得的勞動報酬心中有數,因此,具有很強的物質激勵作用。
(4)計件工資收入直接取決於勞動者在單位時間內生產合格產品數量的多少,因此可以刺激勞動者從物質利益上關心自己的勞動成果,努力學習科學文化,不斷提高技術水平與勞動熟練程度,提高工時利用率,加強勞動紀律,這對於企業員工素質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都是十分有利的。
二、形式
計件工資具體有以下幾種形式:
1、直接計件工資。計件工人按完成合格產品的數量和計件單價來支付工資;
2、間接計件工資。按工人所服務的計件工人的工作成績或所服務單位的工作成績來計算支付工資;
3、有限計件工資。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工人規定其超額工資不得超過本人標准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
4、無限計件工資。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工人超額工資不加限制;
5、累進計件工資。工人完成定額的部分按同一計件單價計算工資,超過定額的部分,則按累進遞增的單價計算工資;
6、計件獎勵工資。產品數量或質量達到某一水平就給予一定獎勵;
7、包工工資。把一定質量要求的產品、預先規定完成的期限和工資額包給個人或集體,按要求完成即支付工資。
三、計算方法
計件工資計算的主要依據是計件單價,即工人完成每一件產品的工資額。一般按各該等級工人的日(小時)工資率除日(小時)產量來確定,計算公式如下:
計件單價=某等級工人的日(小時)工資標准÷日(小時)產量定額
若按工時定額計算計件單價,計算公式為:
計件單價=某等級工人的日(小時)工資標准×單位產品的工時定額
❷ 多少53乘多少等於多少1412
1412除以53=26.641509
53乘26.641509=1412
❸ 如何算團體打分計件工資
集體計件工資的分配
分配的辦法,一般有以下三種:
1、按照本人標准工資分配。即將集體所得的計件工資,按照成員個人日工資標准和實際工作天數進行分配。其計算公式: 個人實得計件工資 = 個人日工資標准×實際工作天數×工資分配系數
其中:工資分配系數 = 集體實得計件工資總額/集體應得標准工資總額
集體應得計件工資總額 = 工作隊(組)生產合格產品數量×計件單價
集體應得標准工資總額 = ∑(個人日工資標准×實際工作天數) 例:某生產班組共有甲、乙、丙、丁四名工人,該月生產某產品2000件,
每件計件單價為3元,班組成員日工資標准和實際工作天數如下表:
根據上式,按下列步驟計算:
1)求集體計件工資總額和集體標准工資總額。 集體計件工資總額 = 2000×3 = 6000(元)
集體標准工資總額 = (71.70×22)+ (62.14×22)+ (47.80×21)+ (38.24×20)= 4713.08(元)
2、)求工資分配系數。
工資分配系數 = 6000÷4713.80 = 1.273 3)計算每個人實得計件工資。
甲實得計件工資 = 71.70×22×1.273 = 2008(元) 乙實得計件工資 = 62.14×22×1.273 = 1740(元) 丙實得計件工資 = 47.80×21×1.273 = 1278(元) 丁實得計件工資 = 38.24×20×1.273 = 974(元)
2、按照實際工作天數平均分配。它適用於工人技術熟練程度相差不大的情形。其計算公式:
個人實得計件工資 = 工資分配系數×個人實際工作天數 工資分配系數 =集體實得計件工資總額/集體應得標准工資總額 集體實際工作天數 = ∑(個人實際工作天數)
按前例,根據公式按下列步驟計算:
1)求集體工作天數。
集體工作天數 = 22+22+21+20 = 85(天)
2)求工資分配系數。
工資分配系數 = 6000÷85 = 70.59(元)
3)計算每人實得計件工資。
甲實得計件工資 = 22×70.59 = 1553(元) 乙實得計件工資 = 22×70.59 = 1553(元) 丙實得計件工資 = 21×70.59 = 1482(元) 丁實得計件工資= 20×70.59 = 1412(元)
3、定額內部分,按照個人日標准工資和實際工作天數分;超額部分,按照每個人實際工作天數分配。其計算公式:
個人實得計件工資 = 定額內部分應得工資 + 超額部分應得工資
定額內部分應得工資 = 個人日標准工資×個人實際工作天數 超額部分應得工資 = 超額部分工資分配系數×個人實際工作天數
工資分配系數 =(集體實得計件工資總額-集體應得標准工資總額 )/集體實際工作天數
按上例,根據公式,計算如下:
1)求工資分配系數。
工資分配系數 = (6000-4713.08)÷85 = 1286.92÷85 = 15.14
2)計算個人實得計件工資。
甲實得計件工資 = (71.70×22)+(22×15.14)= 1910(元) 乙實得計件工資 = (62.14×22)+(22×15.14)=1700(元)
丙實得計件工資 = (47.80×21)+(21×15.14)=1322(元) 丁實得計件工資 = (38.24×20)+(20×15.14)=1068(元)
❹ 34加26乘53怎麼算先算什麼後算什麼
這道題有兩個意思。
一、先算加法後算乘法,34加26乘以53,(34+26)×53=3180
二、先算乘法後算加法,34加以26乘53,34+26×53=1412
❺ 1412是多少的立方
我們知道10的立方是1000,我們可以計算11的立方是1331,我們可以計算12的立方是144x12=1728,立方在1412的數是大於11而又小於12,可以用計算器計算。
❻ 口3x口口=1412豎式中間怎麼填數字
這個題目有問題,1412可以理解成2*2*353,然後根據約數來組合,不可能得到你算式中的兩個兩位數相乘;是不是你把題目寫錯了?
❼ 60經過怎樣的數學運算最終得到1412不要只是簡單的四則運算,要復雜一些的,可以加上其他數字,最
簡單的60²÷3×1.01+200=1412
[(60-3)÷7-8]×10000-116/7=1412
❽ 什麼3乘以什麼積是1412
道題的意思就是用1412÷3=470又1/3
❾ 什麼是滬深1412是怎麼計算出來的
中金所得期指結算價是根據滬深300指數在結算日最終收盤價來計算的
以此類推,if1412的結算價就是12月19日(事先規定好的)結算日那天滬深300的收盤價
❿ 工組內或班組內集體計件工資應如何分配
集體計件工資的分配
分配的辦法,一般有以下三種:
1、按照本人標准工資分配。即將集體所得的計件工資,按照成員個人日工資標准和實際工作天數進行分配。其計算公式:
個人實得計件工資 = 個人日工資標准×實際工作天數×工資分配系數
其中:工資分配系數 = 集體實得計件工資總額/集體應得標准工資總額
集體應得計件工資總額 = 工作隊(組)生產合格產品數量×計件單價
集體應得標准工資總額 = ∑(個人日工資標准×實際工作天數)
例:某生產班組共有甲、乙、丙、丁四名工人,該月生產某產品2000件,每件計件單價為3元,班組成員日工資標准和實際工作天數如下表:
工人 月工資標准(元) 日工資標准(元) 工作天數
甲 1500 71.70 22
乙 1300 62.14 22
丙 1000 47.80 21
丁 800 38.24 20
合計 85
根據上式,按下列步驟計算:
1)求集體計件工資總額和集體標准工資總額。
集體計件工資總額 = 2000×3 = 6000(元)
集體標准工資總額 = (71.70×22)+ (62.14×22)+ (47.80×21)+ (38.24×20)= 4713.08(元)
2、)求工資分配系數。
工資分配系數=
3)計算每個人實得計件工資。
甲實得計件工資 = 71.70×22×1.273 = 2008(元)
乙實得計件工資 = 62.14×22×1.273 = 1740(元)
丙實得計件工資 = 47.80×21×1.273 = 1278(元)
丁實得計件工資 = 38.24×20×1.273 = 974(元)
2、按照實際工作天數平均分配。它適用於工人技術熟練程度相差不大的情形。其計算公式:
個人實得計件工資 = 工資分配系數×個人實際工作天數
工資分配系數 =集體實得計件工資總額/集體應得標准工資總額
集體實際工作天數 = ∑(個人實際工作天數)
按前例,根據公式按下列步驟計算:
1)求集體工作天數。
集體工作天數 = 22+22+21+20 = 85(天)
2)求工資分配系數。
工資分配系數= (元)
3)計算每人實得計件工資。
甲實得計件工資 = 22×70.59 = 1553(元)
乙實得計件工資 = 22×70.59 = 1553(元)
丙實得計件工資 = 21×70.59 = 1482(元)
丁實得計件工資= 20×70.59 = 1412(元)
3、定額內部分,按照個人日標准工資和實際工作天數分;超額部分,按照每個人實際工作天數分配。其計算公式:
個人實得計件工資 = 定額內部分應得工資 + 超額部分應得工資
定額內部分應得工資 = 個人日標准工資×個人實際工作天數
超額部分應得工資 = 超額部分工資分配系數×個人實際工作天數
工資分配系數 =(集體實得計件工資總額-集體應得標准工資總額 )/集體實際工作天數
按上例,根據公式,計算如下:
1)求工資分配系數。
工資分配系數 =
2)計算個人實得計件工資。
甲實得計件工資 = (71.70×22)+(22×15.14)= 1910(元)
乙實得計件工資 = (62.14×22)+(22×15.14)=1700(元)
丙實得計件工資 = (47.80×21)+(21×15.14)=1322(元)
丁實得計件工資 = (38.24×20)+(20×15.14)=10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