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高考錄取規則及方法
高考錄取規則及方法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次投檔、不再補檔。具體如下:
1、分數優先:每一批次每一階段院校錄取時,高考總分高的考生先於總分較低的考生投檔
舉例:甲考生600分,志願1北京大學、志願2清華大學、志願3中國人民大學,乙考生598分,志願1中國人民大學、志願2復旦大學,由於甲考生分數高於乙考生,所以甲考生先投檔。
如果甲考生不夠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但夠中國人民大學分數線,雖然其填在志願3,甲也是先被投進中國人民大學,雖然乙考生志願1是中國人民大學,依然在後面投檔,這就是分數高優先投檔。
2、遵循志願:每個考生所填的院校志願是有先後順序的,計算機投檔時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順序依次進行檢索
說明:高考未改革省份,通常可以填6-9個志願,新高考省份通常有96-100多個志願,投檔時按照志願1、志願2、志願3、志願4等順序投檔,直到滿足就投出,都不滿足,就掉檔了,只能等徵集志願和下一批次錄取,所以我們要把分數最高、最想上的學校專業填在最前面。
切記切記,不要亂填,如果你志願1是個分數低的、不想上的學校,那會直接被錄取的,那真是有苦難言。
3、一次投檔,不再補檔:省考試院在正式投檔前一般會進行多次模擬投檔,理解為正式演出前的排練,看是否有問題,以及和各院校溝通是否需要調整招生計劃等,模擬沒有問題後,會正式投檔,投檔後不再補充投檔,只有在院校沒有錄滿的情況下,會組織徵集志願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