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下列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中,屬於加速折舊的有哪些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它在資產的前幾年會計算較高的折舊費用。這種方法假設資產在初期使用更為頻繁,因此折舊費用也較高。例如,對於一項使用年限為5年的資產,其折舊率會是直線折舊率的兩倍。在前兩年,每年的折舊費用會較高,之後逐漸降低。
年數總和法也是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它基於資產使用年限的累計數字進行折舊。這種方法下,資產在初期的折舊費用也較高,但與雙倍余額遞減法不同,它按照資產使用年限的總和來分配折舊費用。以5年資產為例,第一年的折舊率是5/15,第二年是4/15,以此類推。
這兩種方法都被廣泛應用於加速折舊,確保企業在資產使用初期能夠更快地回收成本,同時對財務報表的影響也更為顯著。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不僅加速了折舊過程,還提高了早期的稅前利潤,從而為公司帶來一定的稅收優惠。
盡管這兩種加速折舊方法在實際應用中效果顯著,但也存在一些潛在問題。例如,它們可能導致資產凈值在使用初期過高,影響後續年度的財務報表。此外,加速折舊可能會使企業在資產使用後期面臨較高的折舊費用,從而影響資產的最終價值。
總之,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都是加速折舊的有效方法,但在選擇使用時,企業應充分考慮其財務影響和合規要求,確保折舊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B. 加速折舊法的計算方法一般有下列幾種:()、()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等。
企業常用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包括直線法、加速折舊法和工作量法。直線法,也稱平均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成本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平均分攤,每期折舊額相等。計算公式為:年折舊率=(1 - 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年)×100%。直線法的優點在於計算簡單,易於理解,能保持產品成本的穩定性,但其缺點是忽視了固定資產實際使用效率的差異,導致折舊費用分配不準確。
加速折舊法主要包括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在固定資產早期計提較高的折舊費用,逐漸減少,目的是快速補償固定資產的成本。其計算公式為:年折舊率= 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年折舊=期初賬面凈值的固定資產總額×年折舊率。年數總和法是根據固定資產的剩餘使用年限和總使用年限來計算每年的折舊額,計算公式為:每年的折舊率=(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的總和×100%。加速折舊法的優點是能更好地反映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但缺點是需要考慮的因素較多,可能無法充分反映固定資產的實際狀況。
工作量法是根據固定資產的實際工作量來計算折舊費用,適用於專門用於工作量計量的資產,如車隊、設備等。計算公式為: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1 - 預計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工作量法的優點在於能准確反映資產的實際使用情況,但其缺點是無法全面考慮資產的其他因素,如維護成本和效率下降。
通過上述分析,企業可以根據固定資產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直線法適用於使用年限較長、使用情況穩定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適用於需要快速回收成本的固定資產;工作量法適用於工作量易於計量的固定資產。企業在選擇折舊方法時,應綜合考慮資產的實際情況和企業的財務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