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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有哪些方法

發布時間:2022-02-09 11:54:25

⑴ 辭退員工時的方法和訣竅

通過別人先放點風聲,然後在他將信將疑時你做點招募新人之類的舉動,他就會主動找你談了,你訴點苦水就說迫於外部壓力,不就好聚好散了?

⑵ 公司辭退員工的方式有幾種

法律分析:
企業合法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或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情形,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何委婉的辭退員工

委婉的辭退員工可以當面和他說他不適合這個職位。

讓他好好想想是否能選擇自己合適的職位來做,這樣會更好,委婉地讓他自己感覺到你在趕他,讓他自己思考一下。

辭退員工的方法

方法一:交給他很多工作。

如果有一個員工很不聽話,又不能為公司帶來很多的利益,那麼這時候可以給他很多小的工作,量多一點,讓他每天都有事情做,做很多,讓他自己疲憊,然後想辭職。

方法二:不給他提工資。

可以給他很多工作做,並設定一個時間,然後工資不要給他升,等時間久了,他自然會考慮要提工資,但是你得把握住了,不要給他提,無論他怎麼說都不要,這樣他會支持不住的。

方法三:批評他。

如果他很不聽話很不聽領導的命令,那麼在開會或者人多的時候可以當眾對於他做的某一件事情而批評他,而且言語嚴重一些,這樣他會比較難看,也許在公司待不下了就直接辭職了。

方法四:不重用他。

就算他做很多事情也做很多成績,但由於他的不聽命令,那麼也不要重用他,把一些小事情給他做,大的事情都讓別人做,時間久了他自然會覺得無奈選擇離開了。

⑷ 如何應對公司辭退10個方法

應對公司辭退的10個方法:
1、打開手機的錄音功能,或者錄像功能。
2、找到單位的人事,或者負責人。
3、問清楚為什麼被辭退,根據那一條法律,或者公司的規章?
4、發不發經濟補償金,還是賠償金?發多少?怎麼算得?什麼時候發?
5、未發的工資什麼時候結清?加班費怎麼結算?
6、社保從什麼時候開始停?
7、未休完的年假能不能補工資?
8、離職手續什麼時候吧?和誰交接?需要交接什麼?
9、離職證明什麼時候給?
10、確認這些是不是最終的結果?
這些問題只需公司給出結果,員工不要在當時表達自己的意思,至於公司給出的這些結果,回去後思慮清楚,能接受的,答復公司,不能接受的,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走勞動仲裁。
公司如果不接待員工,或者不正面回答這些問題,那麼也可以把這些問題,以書面形式郵寄給公司,限定時間給予答復,根據答復的結果再做處理,記住,一定要保留郵寄證據(單據保留、拍照留存、簽收通知)。
錄音、錄像建議不要公開進行,這樣就不能收集到,最真實的信息,如果最後沒有答復,還是被辭退了,根據這樣的處理過程,仲裁基本上有勝算。
除了錄音、錄像收集證據以外,也可以通過微信聊天、郵件等,收集相應的證據,收集的證據,必須保存在原始設備中,拷貝件、復印件效力很低,甚至沒有效力,最終打官司,其實打的就是證據,在仲裁庭或法庭,你說的任何話,都要有相關合格的證據,沒有證據的話,一點用也沒有。
說白了,只要不給錢,或者給錢不到位,想要辭退員工,必然是違法的,勞動糾紛官司,員工除了時間成本外,不會耗費什麼成本,所以一直打下去,沒有問題。
不過,本人建議,以協商為主,仲裁為輔,都不容易,互相包容吧。

⑸ 解聘的方法有哪些

事業單位解聘、辭聘有哪些規定?答: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2)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一去不歸的;(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5)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6)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聘用單位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擬被解聘的受聘人員:(1)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受聘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1)受聘人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3)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5)受聘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6)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員,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4)依法服兵役的。

⑹ 用什麼方法辭退員工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⑺ 讓單位主動辭退的技巧有哪些

1、混日子

每天來上班,但是不幹活,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穩穩當當的,我相信老闆看到這種情況,心裏面肯定有了打算,公司不養閑人,雖然是老員工,但是也不行,老闆應該會主動和自己談的,要麼暗示自己要上進,要麼讓自己把位置讓人。

2、天天說要離職,但是不行動

和同事說自己要辭職了,自己要退休了,但是自己一直在公司干著,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呢?讓老闆知道自己要離開了,自己不幹活了,要走了,但是自己又不走,自己又不主動和老闆提這事兒,老闆不是傻子,還不知道是怎麼個情況嗎?長期把自己留在公司,這也是不現實的,還不如主動跟自己談一下,這就達到自己想要的目的了。

3、跟老闆好好談一談

推心置腹的和老闆談一談,畢竟自己是企業裡面,工作了十年的老員工,把失業金的事情和老闆說一下,我相信老闆會理解自己,不說別的,就說這十年的相處,他應該不會拒絕自己的,大家真誠一點,友善一點,以後可能還是朋友,這種方法,我覺得是最好的方法。

(7)解聘有哪些方法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⑻ 有什麼辦法讓公司辭退我

請長假不上班就辭退你了不辭你到期了那就可以了。保險新單位給你續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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