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方法技巧 > 錄音取證的方法和技巧

錄音取證的方法和技巧

發布時間:2022-04-17 06:07:14

⑴ 電話錄音取證的技巧

要使得錄音資料能夠作為有效證據出現在法庭審判當中,其取得的方式方法必須要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錄音資料本身需要沒有瑕疵且完整。

1、在錄音取得過程中必須是在合理的場所進行的,切不可採取竊聽的方式,窺探他人的隱私,侵犯他人隱私權,由此取得的錄音資料會因為手段違法而被排除。

2、對方的言論必須是當時真實意思的表達,沒有受到任何的脅迫與威脅。

3、錄音資料的內容需要具備真實性、連貫性,不可進行剪輯,需要原始狀態呈現,談話內容音質需要清晰,且對於待證實案件部分有準確、完整的描述。

4、有其他證據佐證。

▌特別注意取證方式和技巧:

要取得合法的錄音證據,在實施過程中,事先不僅需要了解其相關的法律規定,還需要制定一個實施方案,盲目進行只會打草驚蛇,並不能得到有效的錄音證據。

在現實中,當事人往往缺乏取證技巧,導致獲得的錄音證明力不足。在此,探討一下有關錄音證據的取證技巧問題。

1.錄音時間和地點的選擇

從有利訴訟的角度來說,錄音應盡早進行。越早進行,取證對象越無防備,特別是在初次交涉時,一般不會歪曲事實,這個時候的談話錄音價值最大。而在幾經交涉後,對方往往會從有利自身的角度進行敘述,或者持防備態度。

地點的選擇,也非常重要,應該盡量尋找比較安靜和不受干擾的地方,能夠獲得較好的錄音效果。

2.錄音器材

盡量選擇體積小、易隱藏、錄音時間長、音質高的設備。采訪機、錄音筆或帶錄音功能的MP3都可以,最好是可以進行復制的。另外,電話錄音一般不如現場錄音效果好,在談話出現分歧時,取證對象如果不想繼續的話,可能會把電話掛斷,而在當面談話時,即使出現一些爭論也能夠繼續。

3.取證前的准備工作

准備好取證的事項和希望對方承認的事實。對談話內容作好准備,包括事先考慮好所提示的問題和對方可能的態度,應該如何誘導對方表態等。至於是否要事先約見,則應根據情況而定,徑直上門容易獲得「攻其不備」的效果,但也有可能遇到意外情況,如被對方拒絕或者因其它原因使得談話被中斷。

4.談話方式

既然是私錄,當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讓取證對象察覺你是在錄音,所以神態、語氣都要自然,如果是認識的人,更要注意。

(1)談話過程中交代一下時間、地點,明確各方談話者的身份和與談論事實的關系,在交談時盡量用全名稱呼,以增強錄音的關聯性和可信度。

(2)注意與其它證據的內容相互印證,因為有其他證據佐證是

⑵ 錄音取證的技巧有哪些

一、錄音對象必須是債務人或者是承擔義務的一方
只有債務人(欠款方)的講話才能對他本人有約束力。實踐中有人不承認被錄音人是他本人,這時您應及時申請進行司法鑒定,但鑒定費用您先預交(費用很貴,一般按照分鍾收費),最後鑒定費用承擔問題由法院判決(一般由敗訴方承擔)。當然撥打的電話最好是被錄音者在電信或者移動等公司登記的號碼。
二、錄音內容必須完整反映債券債務內容或者是其他民事權利義務內容
如果是欠款,那麼錄音應讓債務人完整說出欠錢的具體金額和來龍去脈。金額最好具體到個位,越具體越好,越准確越好。
三、電話錄音應當真實完整
錄音證據應當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有些時候錄音者會故意引導對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後進行技術剪輯,得出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真實,也是無效的。
四、電話錄音取得方式應當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例如不能憑同意結婚的錄音要求法院判決結婚(因為婚姻法規定婚姻是自由的)。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裝竊聽設備竊聽的錄音一般會因被認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權而無效。
五、錄音內容必須反映被錄音人真實意思表示
即被錄音者必須不是在被逼、被脅迫的情況下錄音的,任何通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綁架、威脅等手段取得的證據都是無效的,因此在錄音時應注意言行,談話時態度、語氣一定要和善。
六、電話錄音應留下原始載體
通過錄音筆或者手機錄音後,應拷貝到電腦後,存在錄音筆或者手機中的錄音資料不要刪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錄音證據如果對方有異議時,法院或者鑒定機構會要求您出示原始錄音材料,否則錄音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將有問題。另外錄音完畢後要整理成書面材料,並克製成光碟(法院需要)。
七、電話錄音可以公證
在公證員面前撥打電話並錄音,公證處會出具《證據保全公證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經過公證的證據證明力高於一般的證據。公證的錄音可以被法院認定沒有經過剪接,另外公證費用也不高。
可以使用匹諾曹錄音軟體,和公證處合作的,可以對錄音文件進行公正處理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⑶ 電話錄音取證的方法

一、錄音對象必須是債務人或者是承擔義務的一方只有債務人(欠款方)的講話才能對他本人有約束力。實踐中有人不承認被錄音人是他本人,這時您應及時申請進行司法鑒定,但鑒定費用您先預交(費用很貴,一般按照分鍾收費),最後鑒定費用承擔問題由法院判決(一般由敗訴方承擔)。當然撥打的電話最好是被錄音者在電信或者移動等公司登記的號碼。二、錄音內容必須完整反映債券債務內容或者是其他民事權利義務內容如果是欠款,那麼錄音應讓債務人完整說出欠錢的具體金額和來龍去脈。金額最好具體到個位,越具體越好,越准確越好。三、電話錄音應當真實完整錄音證據應當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有些時候錄音者會故意引導對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後進行技術剪輯,得出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真實,也是無效的。四、電話錄音取得方式應當合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例如不能憑同意結婚的錄音要求法院判決結婚(因為婚姻法規定婚姻是自由的)。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裝竊聽設備竊聽的錄音一般會因被認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權而無效。五、錄音內容必須反映被錄音人真實意思表示即被錄音者必須不是在被逼、被脅迫的情況下錄音的,任何通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綁架、威脅等手段取得的證據都是無效的,因此在錄音時應注意言行,談話時態度、語氣一定要和善。六、電話錄音應留下原始載體通過錄音筆或者手機錄音後,應拷貝到電腦後,存在錄音筆或者手機中的錄音資料不要刪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錄音證據如果對方有異議時,法院或者鑒定機構會要求您出示原始錄音材料,否則錄音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將有問題。另外錄音完畢後要整理成書面材料,並克製成光碟(法院需要)。七、電話錄音可以公證在公證員面前撥打電話並錄音,公證處會出具《證據保全公證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經過公證的證據證明力高於一般的證據。公證的錄音可以被法院認定沒有經過剪接,另外公證費用也不高。可以使用匹諾曹錄音軟體,和公證處合作的,可以對錄音文件進行公正處理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⑷ 錄音取證怎樣才算合法有效

錄音、錄像要成為判決依據,一般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錄音、錄像證據必須合法取得。在溝通過程中,雙方沒有欺詐、威脅、引誘、買通、欺騙等惡意方式,是善意且必須的,都是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查明案件的真相而進行的;

二、錄音、錄像雖未經對方同意但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私自在他人住宅安裝竊聽設備竊聽的錄音一般會因被認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權而無效。

三、錄音中的談話對象身份明確,內容清楚,無疑點,未經剪接或其它形式的偽造。例如時間,地點,當事人的承諾,金額等具體情況,越詳細越好。錄音的對象必須是承擔義務的一方,只有承擔義務的一方說話才能約束其本人。實際上,有些人不承認被錄音人就是自己,這時你應該及時申請司法鑒定,但是鑒定費用你先預交,最後由法院判決(一般由敗訴方承擔);

手機錄音應保留原始載體,錄音筆或手機錄音後,在拷貝到電腦後,不得刪除存在於錄音筆或手機中的錄音資料。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當事人對錄音證據提出異議的,法院或鑒定機構會要求提供原件,否則錄音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就有問題。另需將錄音後整理成文字材料,並刻成光碟。

四、錄音內容限於與案件有關的合法民事行為或活動,不得侵犯他人的隱私和商業秘密,在必須錄制他人的商業秘密時,應當保證不被用作其他目的,不得擅自向外傳播;

五、對方當事人未提出反對意見或者提出反對意見不夠充分的相反證據

同時,錄音、錄像資料也可與其他證據相結合,通過完整的證據鏈,綜合、全面地分析判斷,最大程度地還原客觀事實,達到證明目的。因此,當偷錄未經對方允許的錄音、錄像符合上述條件,符合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要求時,錄音就可以作為定案證據使用,並非當然無效。

收集錄音(錄像)證據要注意:

1、要以合法手段收集。這一點是基礎,前面分析過了。判斷合法性在參考很多因素,通常來講,雙方當面溝通時一方持錄音設備或者電話溝通時一方直接電話錄音,從手段上講,都是合法的。

2、談話內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談話內容中要有時間、雙方身份、地點等因素,在案件往往有重要作用,最好溝通過程中有明確確認。

3、錄音取證要盡早在雙方沒有發生大的矛盾沖突,至少是還沒有起訴之前,通過錄音方式取證,還是有機會的。起訴後,再收集證據,一般很難成功。

⑸ 如何錄音取證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關於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制其談話取得的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批復》中表明,未經對方同意私自錄制的談話資料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為證據使用。但該觀點太不具有可操作性以及實用性,實踐中一方當事人同意對方當事人錄制其談話內容的情形幾乎為零,依據這個批復,審判人員即使確信證據內容是真實的也無法對合法權益予以保護。好在之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作了新的規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依據此規定,除非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如拘禁或脅迫)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錄音談話資料,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制其談話取得的資料,也就是偷錄偷拍的資料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 現實生活中,往往因為缺乏取證技巧,導致獲得的錄音證據證明力不足、甚至被認定為非法證據。從有利於訴訟的角度來講,錄音應盡早進行,取證對象越無防備,特別是在初次交涉時,一般不會歪曲事實,這個時候談話的錄音真實性最強,作為證據的價值也最大。 這里要特別提醒注意以下幾點: 1、談話過程中務必要交代出談話時間以及談話者各方身份2、如果自己手上存有對事實有所證明的相關證據,在談話時應注意將談話內容與手上證據的內容予以印證3、切記談話的內容不要涉及與案情無關的個人隱私或商業秘密,這將導致該錄音被認定為非法證據4、不要採用要挾口吻,否則可能被認為不合法而不被採信5、談話著眼於事實的敘述,錄音的目的也是為了對於事實的固定,不要與對方糾纏於法律責任的承擔上,以防談話不歡而散6、抓住要點、控制時間,以防對方察覺7、為了證據的完整性,避免斷章取義之嫌,要有結束語,如 那就這樣吧!再見 除此之外,錄音的時間選擇也很重要,也建議錄音取證之前,先寫下草稿和此次錄音所要固定的事實要點,以防疏漏。相信,在我們實際操作或留意到錄音取證的要點之後,也可以提高我們被錄音取證的警覺性了

閱讀全文

與錄音取證的方法和技巧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柔性防水膠帶安裝方法 瀏覽:418
硅膠怎麼用香蕉水去除最簡單方法 瀏覽:187
雞蛋茶的食用方法 瀏覽:973
ppr帶水接管方法視頻 瀏覽:1000
鋼絲繩安裝三通的方法 瀏覽:963
40除32簡便方法 瀏覽:330
測出自己懷孕的方法有哪些 瀏覽:474
汽車平面軸承安裝方法 瀏覽:571
學唱相聲的技巧和方法 瀏覽:904
如何判斷自己有沒有雜化方法 瀏覽:846
桃木劍打磨方法視頻 瀏覽:645
腦神經用什麼方法治療 瀏覽:936
眼睛黃素瘤治療方法 瀏覽:830
回血鴿子配對方法視頻 瀏覽:183
蜂蜜怎麼熬製作方法 瀏覽:214
平板閃退的解決方法 瀏覽:453
單色釉真假鑒別方法 瀏覽:434
適用於對比研究的方法 瀏覽:311
荒島上快速獲得淡水的方法 瀏覽:157
增多肌肉的訓練方法 瀏覽: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