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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人员采用哪些教育矫治的方法

发布时间:2022-02-16 12:25:25

⑴ 戒毒方法有哪些

目前常见的戒毒方法有三种:
(1) 自然戒断法,又称冷火鸡法或干戒法。是指强制中断吸毒者的毒品供给,仅提供饮食与一般性照顾,使其戒断症状自然消退而达到脱毒目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不给药,缺点是较痛苦。
( 2) 药物戒断法,又称药物脱毒治疗。是指给吸毒者服用戒断药物,以替代、递减的方法,减缓、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的痛苦,逐渐达到脱毒的戒毒的方法。其特点是使用药物脱毒。
(3) 非药物戒断法。是指用针灸、理疗仪等,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反应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通过辅助手段和"暗示"的方法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痛苦达到脱毒目的。缺点是时间长,巩固不彻底。
戒毒是一个漫长的心理过程,没有灵丹妙药,吸毒者不要迷信或幻想有什么戒毒的特效药,只有横下决心进行科学的综合治疗,才能彻底摆脱毒瘾。

⑵ 目前戒毒有哪些方式

戒毒通常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身体脱毒,二是预防复吸(心理脱毒)。现有疗法通常都是针对身体脱毒的,心理脱毒的干预措施较少。而对毒品的心瘾的持续存在,是导致复吸的主要原因。

1. 以阿片类药物依赖治疗为例,戒毒措施主要包括:强制戒毒、药物替代治疗、心理行为干预等。

1.1 强制戒毒通过阻断吸毒者与毒品的接触实施戒毒,在强制戒毒期内患者可能保持操守,但绝大多数吸毒者强制戒断后均在短时间(3 – 6月)内复吸。

1.2药物替代治疗主要针对成瘾时相关神经递质脑内特定的受体,根据作用机制的不同往往可以分为三类:完全性阿片受体激动剂、部分性阿片受体激动剂和阿片受体拮抗剂。

1.2.1美沙酮维持治疗(MMT)(完全性受体激动剂)只是暂时性(36h)地避免了戒断反应的发生,为保持长期操守需要每天服用一次。

1.2.2丁丙诺啡是一种部分性受体激动剂,在戒毒治疗中的作用与美沙酮相似。

1.2.3纳曲酮是阿片类受体的拮抗剂,能够阻断阿片类药物与其受体的结合,吸毒者再次摄入阿片类药物时不再产生“high”的成瘾体验,进而可能不再使用毒品。依据用药途径的不同,分为:纳曲酮皮下埋置和口服,短期(3-6月)疗效尚可但往往在半年后复吸。

1.3心理行为干预治疗以及社区康复等措施试图通过非药物的、非住院的措施,借助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社区支持等手段,矫正成瘾者的心理、行为障碍,达到戒毒的目的,

1.4其他的戒毒尝试包括针灸治疗、中药治疗等,均未能取得较好的治疗预期。

1.5 近些年来出现的脑起搏器戒毒,通过将电极植入到脑内与心瘾产生密切相关的重要结构,直接干预这些结构的功能,达到戒除心瘾的目的,可以说是一种“治本”的技术,临床疗效显着,是目前戒毒领域最科学、最先进的技术。

2.对于新型毒品而言,比如冰毒,目前尚无有效的替代药物。

⑶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

军队化管理

⑷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保护性约束措施有哪些

强制隔离戒毒是我国禁毒法规定的戒毒治疗措施之一,它的最大特征就是限制戒毒人员的人身自由。在戒毒人员被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就出现了一个关于人权的复杂问题,即如何重塑吸毒人员的社会化人格,同时又要保障他们享有的合法权利。从《禁毒法》的立法本意来看,强制隔离戒毒并不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劳教戒毒,也不是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模式的简单套用或延用,而是更符合人性、更加科学的一种教育矫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毒瘾发作或者出现精神障碍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规范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对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戒毒人员,民警和医护人员。

⑸ 公安机关因对戒毒人员采取什么样的帮助

第二十七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措施帮助其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第二十八条 吸毒成瘾的认定,由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戒毒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 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并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县(市、区)、市公安机关报告自愿戒毒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戒毒期限等信息。
第三十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建立一家以上符合要求的戒毒医疗机构或者确定一家以上的医疗机构作为戒毒医疗机构。戒毒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戒毒治疗规范。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强戒毒医疗机构建设,为戒毒人员提供门诊治疗、住院治疗、药物维持治疗、心理咨询等戒毒医疗服务。
第三十一条 县(市、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科学设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和服药点,方便吸毒成瘾人员就近治疗,保证维持治疗的连续性、稳定性。
第三十二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戒毒人员的家属和戒毒人员就医、就业、就学的单位,应当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指定的基层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帮助戒毒人员戒毒。
第三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省有关规定,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招聘;其培训、具体职责和管理办法,由省公安、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社区戒毒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戒毒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可以获得的帮助;
(二)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
(三)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
(四)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法律后果;
(五)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第三十五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查获违法行为的县(市、区)、市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并出具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社区康复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三十七条 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之日起二日内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到,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最迟应当在十五日内报到。
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变更执行地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执行地通知之日起二日内到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到;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最迟应当在十五日内报到。
第三十八条 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九条 自愿戒毒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可以到戒毒康复场所进行戒毒康复;戒毒康复人员应当遵守戒毒康复场所的有关规定。
戒毒康复场所应当具备生活服务、康复治疗、职业培训、习艺劳动等基本功能,建立健全戒毒康复管理制度,严禁毒品流入。
第四十条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禁毒工作站或者禁毒联络员,应当加强与吸毒人员及其家庭、工作单位、学校的联系,定期了解吸毒人员的生活、思想状况和社会交往情况,帮助、教育其远离毒品,防止其再次吸毒。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戒毒社会服务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戒毒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戒毒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其回归社会。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的戒毒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戒毒治疗项目纳入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体系。戒毒人员在自愿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的戒毒诊疗费用,按照省有关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第四十三条 吸毒成瘾人员被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责令社区戒毒的,在戒毒期间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其已经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依法注销。
因吸毒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被责令社区戒毒的人员,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或者解除戒毒后一年内申领、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提供吸毒检测报告。

⑹ 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什么措施

我国《禁毒法》对强制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实行分别管理并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配备执业医师进行治疗。
具体规定如下:《禁毒法》第四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

根据戒毒的需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必要的生产劳动,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第四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不得体罚、虐待或者侮辱戒毒人员。

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配备执业医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执业医师具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可以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戒毒人员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业医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⑺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五条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六条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戒毒治疗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7)戒毒人员采用哪些教育矫治的方法扩展阅读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

(二)对戒毒人员有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的;

(三)挪用、截留、克扣禁毒经费的;

(四)擅自处分查获的毒品和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⑻ 浅谈如何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

一、科学统计,认清隔离戒毒形势,开展教育工作。

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由于其收戒的对象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和特殊性,关押对象、关押人员量、关押时限、及关押性质和承担的职能均与一般监管场所不同,其重点承担入所戒毒人员的早期生理脱瘾工作,因此在日常的教育和管理中,要紧扣自身的实际,瞄准自身的特殊性,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是特殊教育,需要合理定位。

二、履职尽责,明确戒毒任务目标,保障戒毒所安全。

根据《禁毒法》的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定位,我们认为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的任务为:一是采取各种教育矫治方法和手段,结合平时的管理及医疗保障等工作,帮助每个学员切实端正戒毒态度,努力做到:以瞄准戒毒的总目标,以日常安全为总牵引,以学习教育为重点,以完善的所纪所规为保证,自觉的从严要求自己,努力服务监所安全的总需要。二是帮助戒毒人员逐步树立起终生戒毒的信心和决心,筑牢终生拒毒戒毒的思想防线. 使他们真正转变思想,改邪归正,彻底戒断毒瘾,成为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

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工作的目标:一是彻底戒断毒瘾。不但在生理上彻底脱毒,而且在心理上彻底脱毒。二是遵纪守法。通过教育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树立改过自新的愿望,坚定真诚悔过的信心。三是自食其力。使其有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态度,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三、与时俱进,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注重教育实效。

想戒又想吸的矛盾冲突心理是强戒人员最为普遍的一种心理,因此,必须下大气力,综合采用各种教育手段将他们从这个矛盾的泥潭中解救出来。我们面对的强制隔离戒毒对象,他们既是违法者,又是心脑病病人,还是受到毒品侵害的受害者。

(一)坚持“三段式”教育法,循序渐进,在不断扩大教育成果上下功夫。所谓“三段式”教育法就是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教育时间划分为强制教育期、康复教育期、巩固教育期三段,分别采用不同的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进行教育,以期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

1、强制教育期。这是为了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尽快转变角色、稳定人心而采取的强制性教育措施。这段时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理上对毒品的渴求,心理上对毒品的依赖,常常会折磨得他们茶饭不思,夜不成寐,心理处于极度烦躁、空虚状态,加之新的环境,新的要求也会给他们带来种种不适。对此,教育工作必须敏锐地抓住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身上存在的这些问题,配合管理,开展好针对性的教育工作。首先,必须做好他们的角色转换教育工作。通过宣讲《禁毒法》等,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明确认识到强制隔离戒毒不同于社区戒毒,具有强制性、处罚性等特点,不论自己喜欢不喜欢,愿意不愿意,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其次,要全力以赴抓好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规队纪的宣传教育工作,用严明的纪律规范他们的言行,使他们的身心能够尽快投入到强制隔离戒毒生活中去。

2、康复教育期。这是为了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逐渐抚平毒品带来的身心创伤而采取的针对性教育措施。这段时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理上对毒品的渴求减弱,而心理上对毒品的依赖仍然很强,一些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等仍在支配着他们的言行,搞好针对性的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一是针对他们错误的思想认识,开展好马列主义人生观的教育,引导他们学会用全面、科学、正确的眼光看世界,看生活;二是针对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扎扎实实开展好法律常识教育,以案讲法,使他们真正明白守法与违法的界限,为解除强戒后健康的生活打下良好的法制基础;三是针对他们对毒品危害认识肤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问题,扎扎实实开展好禁毒知识及毒品危害教育,让他们真正从心灵深处实实在在地认识到毒品所带来的危害,达到“听到毒品就害怕,想起毒品就可怕,忆起吸毒就后怕,坚决戒除就不怕”的警示和震慑教育的效果;四是针对“吸毒成瘾是一种顽固的反复发作的脑部疾病”,“一日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的问题,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做好持之以恒的心理矫治教育,真正铲除植根于他们心灵深处的“毒难戒”、“戒不了”的瘾念。总之,本期教育时间跨度长,工作难度大,要求标准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抓好落实。

3、巩固教育期。这是为了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巩固康复教育期的教育成果,牢固彻底戒除毒瘾的信念而采取的巩固性教育措施。这段时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理上对毒品的依赖已彻底根除,心理上对毒品的依赖已逐渐减弱,憎毒厌毒情绪越来越浓,戒毒信心已基本树立。这就要求我们采取更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将他们已经燃烧起来的戒除希望之火引成燎原之势,牢固树立起坚强的戒毒信心。具体工作中可采取督促落实健康生活方式教育计划,身心康复训练计划,巩固教育个别指导计划等,不断消除影响强戒人员彻底戒毒的消极因子,持续强化彻底戒毒的积极因子,实现从被动戒毒到主动戒毒,从心理恋毒到诚心憎毒的转变。

(二)坚持对症下药,因人施教,着力提高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常言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对症下药,因人施教是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获得最佳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之一。认真分析每个人的吸毒原因,准确掌握个体吸毒史,全面了解他们的成瘾情况、身体状况、心理状态、社会背景、家庭状况等都有助于我们转变他们的思想、心理及行为,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同时这种教育方式还有助于培养强戒人员与民警之间的情感,增进信任,提高教育的实效性。二是通过宣传图片、音像资料、现身说法、悔毒诉毒等形式,让他们全面认识毒品给社会、家人及自己带来的深重灾难,达到“悔错”的目的;三是抓住戒毒人员的心理,通过授课、训练、身心康复等日常工作给他们反复强调毒瘾的顽固性和坚定戒毒信念的必要性。四是着力抓好心理矫治教育,重在养“心”。通过心理辅导专题讲座,专业人员课堂化教育等方式,广泛宣传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强戒人员正确认识自我,悦纳自我,发展自我,学会辩证思维和正确归因,掌握应对压力和挫折的正确方式,提高心理承受能力,掌握调控情绪的方法,能够很好地把握自己的情绪。同时,通过支持治疗,分析治疗,行为治疗,自救治疗,家庭治疗,婚姻辅导等各种具体矫治方法全面恢复他们的身心健康,真正达到养“心”的目的

⑼ 如何做好戒毒人员的课堂化教学工作

一、拥有自信,适当谦逊,做课堂的主人 自信,从某种角度上说是能力的一种体现。教师应当是在某专业、某领域学有所成的人。学识广博的人,有深厚的学问 “垫底”,俗话说“你有一桶水才能给别人一杯水”,因此当你面对戒毒人员时,自然会流露出一种自信来。这种自信,犹如催化剂,能将人的潜能调动起来,使人的智力、体力等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有人说:“自信是成功的一半”。教师在课堂上应当具有一定的自信心,这样才能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状态去传授知识。但自信也要把握一个度,过于自信,会导致至于自负,容易引起接受者的逆反心理,令人反感,因而不利于知识的传播。自信与自负不仅可以通过教师的语言表现出来,举手投足,甚至表情、神态都可以透露出这种心理的轨迹。要把握好这个“度”,就得练好“内功”。谦逊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谦逊可以促使人不断地上进,同时也具有一种亲和力。博学而又谦逊,应该是教师的最高境界。真正的饱学之士、学问大家往往是谦逊而又平和的。但是作为教育矫治戒毒人员的民警,教育转化他们的教师,如果缺乏自信,过于谦逊,其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他们会反过来教育你,使得他们对你的教育的准确性、可靠性产生怀疑,并产生一种抑制和抵触的心理,同样也不利于知识的传播。自信与谦逊都是为人处事的良好态度,自信需要能力、才干作 “本钱”,谦逊也绝不意味着浅薄与无知,同样需要知识、学问为“资本” 。自信而不自负,谦逊而不自卑;处事自信,为人谦逊,这才是最理想的组合。 所谓知识是人与人相互传达的,课堂也是如此,民警教师把握整个课堂的教育矫治过程,把言语和态度都会传达给课堂里的人,或多或少的都会影响课堂里的人,也许会影响他人的一生,讲到点子上了,也许会“一语道醒梦中人”让他们受益终身,也许会四辆拨千斤,从此改变人生轨迹。这就是教育的意义所在。 课堂教学过程中我们会运用引证的方法,所以课堂化教学少不了引证举例,那么我们就会遇到引证过多与论据不足的问题,“举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教师在课堂上是需要表明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而观点和见解的阐述离不开论据的支撑。如果只讲观点和见解,没有论据或者论据不足,势必干瘪抽象,缺乏说服力,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适当地引用一些理论论据或者事实论据,特别是一些带有典型性的论据,最好是用戒毒人员的话,说他们自己的事,以引证教育矫治观点,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仅观点、见解易于戒毒人员接受,同时也可以使得讲课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一个民警教师只有以丰厚的知识积累作后盾,在教学中才能厚积薄发。但引证不在于多,而在于能否说明问题。如果事例典型,有代表性,用得又恰到好处,就能化抽象为形象,化深奥为浅显。最好引证戒毒人员身边发生的事来说明。而引证举例过多、过细,就会喧宾夺主,淹没论点,分散戒毒人员的注意力,不能够起到“喻”的作用,还有跑题的嫌疑。 二、正确处理好教学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作为教师应当注重研究讲课的方法、艺术和技巧,因为这的确很有必要。漂亮的课件版面、标准的语音语调、优雅的手势仪表,无疑可以给人以美的享受。但是,一堂课的好与坏,关键在于教学内容是否丰厚、新颖和生动,能否给人有益的启迪。这就要提高讲课者自身素质,倘若讲课者孤陋寡闻、学问浅薄,知识贫乏,没有得力的方法、艺术和技巧,很难把课讲好,甚至可能弄巧成拙,给人以矫揉造作之感。 我们现在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已经是很方便了,提高了课堂化教学效率,这些装备已经是比较先进的了。但它毕竟只是一种教学的辅助手段,是一种形式,而教学内容才是教学的核心。在运用多媒体教学中,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到教学的内容和实际需要,切不可使其与教学内容相脱节。如果整个教学过程从头到尾充斥着大量复杂的信息、不停转动的画面,往往会喧宾夺主,淡化主题。运用多媒体教学,首先要明确它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制作中要有的放矢,把握教学重点,选取与重点内容有关的素材;其次运用多媒体要特别注意把握适时、适量这个“火候”,过少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过多则有画蛇添足之弊。应尽可能地简约、适用,避免花俏,尽量少用节奏快、强度大的音响。只有充实的内容与完善的外在形式的有机结合,才能真正达到手段与效果高度统一的最佳境界。 三、充分把握好课堂教学中的教学激情过度与激情不足的关系 有人说:“教育不能没有情感”。写文章最忌平铺直叙,没有起伏波澜,讲课也同样如此。教学活动并非纯理性的信息传输活动,其中必然渗透着强烈的感情因素。所谓“情理相融”,就是既要讲透知识,又要渗透自己对知识的理解、感受和联想等思维活动变化,以促进师生感情共鸣,思维同步。在给戒毒人员讲课的时候,如果只是课本上的内容,在高深的理论也枯燥无味,倘若从始至终语速平均、声调平缓、平白道来,这种平直单调、缺乏激情和变化的讲授,会令学员听觉疲倦、情绪降低、打不起精神,从而影响他们的听课兴趣。常言道演员演戏要“进入角色”,教师讲课也有一个“进入角色”的问题。一旦进入角色之后,情绪会处于最佳状态:情感饱满激昂,语言充满激情,这样的教学会使学员受到强烈的感染,就像演讲一样,你要感动别人,就得先感动自己,要想调动别人的情绪,就得先调动自己的情绪,且不说你上课的理论水平怎么样,课上的怎么样,自己要觉得得到一种振奋的美的享受,他人才会有同感,才会被你的言辞感染和感召,即使讲课水平上和授课准备上有瑕疵也会弥补上,做到这一点,再普通的课程,再一般的理论也会让你上的很精彩,同时也能充分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感情充沛,而又能恰当地加以控制,也是一种境界。激情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教学效果,然而激情过于充沛,始终慷慨激昂,保持高声量、大嗓门,不仅教师本人会感到身心疲惫,听课的人也会感到很劳累。古人云:“文武之道,一张一弛。”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在构图上讲究虚实相映,教学也应当如此。戒毒人员在听课过程中,其大脑不会总是处于兴奋状态,优势兴奋中心也是随时间的推进而呈曲线变化的。即这种优势兴奋中心不是长期固定在大脑皮层的一定区域,而是随着生理和心理运动曲线和剌激物的变化不断转移。故教师课堂讲授时应尽可能做到疏密相间、有张有弛、抑扬顿挫。语调的高低、音量的大小都要适当;情感的抒发要能放能收、收放自如,做到“声”、“情”、“形”的有机结合,巧妙运用,并且恰到好处,方可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以上谈到的课堂教学中应当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其中均包含着一定的辩证艺术,要想灵活地加以控制和把握,绝非一日之功。这需要一定的“悟性”,更需要我们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摸索,逐步地积累经验,提高技艺。 四、努力把握好戒毒教育课堂教学语言的应用 语言是人类社会交往生活中所特有的用来表达思想、交流感情、沟通信息和传递知识的工具。它为人类所创造所拥有,同时为人类所应用而发展。对于从事教育矫治转化工作的人来说,语言尤为重要,特别是在课堂教学中,语言是驾驭教学的最直接最主要的表现手段,若能恰如其分地使用好教学语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因此,注重课堂教学语言的应用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矗好的教学语言可以做到生动、形象、幽默机智,它能使戒毒人员如见其形,如临其境,如闻其声,对完成教学目标至关重要。给戒毒人员上课,要达到双重目的,就要用他们的话说他们的事,拿他们的事教育他们。教学语言有口头语言、体态语言和书面语言之分,它的应用主要是表现在课堂教学中,由此作以下三方面的探讨。 (一) 正确掌握使用口头语言 口头语言是教学过程中的主导语言,它能使听者在绘声绘色中获取知识,受到教育和启迪,同时也能得到美的享受。口头语言的使用要注意如下几点:1、以发音和发音技巧为表达语言的基础,形成发音准确、吐字清晰的授课语言,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以优美动听的语言,让戒毒人员如沐春风,乐于接受。要达到这样的目的,教师的语音不但要正确、清晰,并且还要鲜明、生动,富于感染力和表现力。这就要在掌握普通话发音基础上,把握不同的发音技巧,使声音具有艺术魅力。就像唱歌学练声一样,吐字归音,高低、快慢、升降、拟声、强弱等都必须正确掌握,方可行之有效。2、以激励的语言传达和沟通思想感情,从而使戒毒人员轻松、愉快地听课。心理学表明:对人的良好思想行为做出肯定和赞许,能使其产生愉快的情感体验;得到表扬和鼓舞,会焕发出很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课堂上,教师对戒毒人员的有益评价,无不是用激励赞美之辞引起戒毒人员良好的心理反应,产生一种积极向上的情感体验,从中受到教师语言的感染和启发的。故此,戒毒人员就会以百倍的信心和饱满的热情去努力学习加快转化。3、以幽默的语言,活跃和渲染教学气氛,使其在课堂教学中,既能融洽师生关系,又能加深戒毒人员记忆,同时也能让幽默的语言来陶冶戒毒人员的情操。4、语出不一定要惊人,雷人的话不能再课堂上说,更不能有一点点消极和不恭,也不可以口无遮拦,凡是违背民警教师身份的话决不能胡说,只能做正面的积极的宣传。 5、不要说模棱两可的话,会让戒毒人员不知所云,无所适从。 (二)努力发挥运用体态语言 体态语言是教学活动中无声语言。在教学语言中,教师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以自身表情和体态来表现的。体态语言的运用,在口头语言的基础上表达思想感情和内容的。体态是指人的身体姿态。姿态越自然,身体各部位表现出来的动作就越亲切,反映的思想感情就越真实,在课堂上,教学效果也就越好。作为教师只有表现出不做作、不矫揉和不失态,才能使体态语言得到应有的发挥。当口头语言不足以表达思想感情时,教师若能将体态语言运用得当,将会对教学活动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教师体态语言的运用,要做到“形神”自如,“意音”到位。这样,体态语言和有声语言互相结合互相弥补,调动教学信息的组织和传达,促进戒毒人员在轻松的状态下进行心理活动,有助于课堂教学效果的提高。教师在教学中的体态语言主要是服饰和表情。教师的服饰得体、简洁大方,既能体现民警的威严,又显得庄重。 (三)表情是精神的内在体现。精神饱满,如春风拂面,带给戒毒人员的是亲切、融洽的学习氛围。因为良好的表情始终是用微笑来赢得的。但课堂上有时会出现戒毒人员听课不安心、思想不集中等情况,教师可提示或直接提问,或自嘲是不是大家不喜欢听自己讲课等来提示戒毒人员注意;对不守纪律的戒毒人员,必要时用冷静的默不作声的方法来制止,这样给双方一个台阶下,不仅有利于教学,也有益于养成戒毒人员认真听课的习惯。 五、要注重应用课堂教学中的互动环节 课堂教学中的互动环节也是很关键的一项教学方式,用的好,能更加吸引戒毒人员的注意力,加深印象,提高学习效率,但是用不好就会影响你的教学计划和目标。 (一)掌握互动教学的主动性,是要由民警教师为主体,来引导互动的方向、论点和时间,要恰到好处,是可而止。在实践中我发现有的民警教师上课时的互动总是纠结在一两个问题里,不能掌握互动的主动权,反倒变成成了讨论会、辩论会,被戒毒人员教育了。因此互动也要有所准备,也要提前设计好,考虑周全一些,要他们跟着你的思路走。 (二)互动教学形式不拘一格,可以形式多样,如:提问、反问、举例,点名读、写、唱,或者集体诵读、朗读、角色扮演、走下讲台拉近距离等等。每堂课可以反复用某种方式,也可多种方式并用,同时配以教学语言和激情,亦可收到好的效果。

⑽ 戒毒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包括哪些

将思想道德教育作为提高戒毒人员教育矫治质量的切入点和基础工作,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提高戒毒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助力教育矫治工作开展,收到了良好效果。

近年,该所根据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的需求,开展了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当前戒毒人员的思想状况、道德素质和心理特征,以“感恩、向善”教育为突破口,开展了“感恩、自信、责任、人生”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戒毒人员撰写心灵感悟、向家人写忏悔信,召开毒品危害会,开展现身说法等活动,引导戒毒人员逐渐养成感恩向善的心理和习惯,唤醒戒毒人员的人性良知;利用社会帮教、亲属探视、干警教诲等机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激发戒毒人员的感恩情怀,加深与亲属的情感,让戒毒人员学会感恩、铭记责任、学会自信、珍爱生命。随着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逐步矫正了戒毒人员扭曲的人格。

引领教育矫治导向,宣扬传统文化。通过举办高墙内的征文比赛、诗歌比赛和书法才艺大赛,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弘扬先进文化。开展了“传统文化与美德教育”活动,对新入所的戒毒人员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将传统文化的理念和精神深深扎根在戒毒人员心中,引导他们加强行为自律、追求健康理念,真正实现与毒品的决裂。将传统文化教育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通过举办法制报告会、毒品危害会、“读经典、悟人生”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思想实际开展讨论,引导戒毒人员通过自省纠正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达到触动心灵、唤醒良知、促进矫治的教育效果。

凝聚教育矫治共识,形成德育工作机制。该所本着教育矫治者先受教育的理念,推进思想道德教育和传统文化的普及推广工作,从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入手,将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干警学习的重要内容。该所先后派出4批干警参加了公民道德教育学习培训,聆听专家学者和践行传统文化成绩斐然的知名人士的专题报告,有效提高了干警的思想认识和教育教学水平。着力培养思想道德教育师资力量,选聘有教学特长及教学经验的干警,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并通过借助社会教育资源,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新课题的研究,为提升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前不久,该所与市图书馆等单位建立了共建单位,通过联姻,为戒毒人员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另外,该所积极借鉴外地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经验,探索心理疏导、感情融化、文化励志等与国际接轨的新型教育矫治模式,提升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效果。目前,该所戒毒人员思想稳定,教育矫治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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