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巧妙调解矛盾纠纷
“村官”虽然不大,却要“上管天下事,下管鸡毛蒜皮”每天都会遇到许多矛盾纠纷。因此,调处矛盾纠纷是村干部一项重要的经济性工作,那如何调解各种矛盾呢?下面进行举例分析:
1、如何处理家庭纠纷?首先要耐心听、细心观察、了解全面,其次是要公平、公正合乎情理的处理问题,学会考虑不周留后遗症。
2、如何处理宅基地纠纷?处理该类纠纷一定要秉公,一碗水端平,必要时可诉诸法律程序。在处理该类纠纷中,村委会就是要巧妙的抓住双方都怕打官司、怕结怨的心态,因势利导,最终促成和解。
村干部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法依法,有理说理,灵和应变。总之,要以维护村民利益为前提,要以为民服务为准则,要以平息事端为核心,要以处理矛盾为根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使村民生活安定健康,使各村和谐稳定。
掌握和积累一些有效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可以帮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把一些棘手的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巧妙地利用这些工作技巧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做好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处理矛盾纠纷的步骤和方法,在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虽然不是很全面和科学,有待加以完善,但是具有一定是实用性。在实际处理矛盾纠纷时,我们要了解情况,因势利导,方法得当,灵活运用,处理及时,就能有效地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减少矛盾纠纷的升级,从而密切与广大群众的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Ⅱ 村民代表和村民起争执怎么解决
村民代表和村民起争执,实际上都是鸡毛蒜皮的事,用大道理说,就是人民内部矛盾,在解决上,通常以协商调解为主。但是一定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防止事态恶化。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四)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
后两种方式,由于无法调解,需要用法律手段解决,这时候村集体或者组织不宜介入。
Ⅲ 怎样处理社区矛盾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之间偶尔也会有一些矛盾。如何妥善处理邻里民事纠纷?不同类型的邻里民事纠纷,有不同解决办法。
一、常见措施如下:
1、自行协商:即由纠纷当事人进行平等协商,就纠纷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方法。
2、民间调解:所谓民间调解,即由民间调解组织对民事纠纷所作的居间调停。与自行协商一样,民间调解也具有快捷、廉价的优点,但同时也缺乏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3、仲裁:即由仲裁机构对民事纠纷进行居中调停。与自行协商和民间调解相比,民事仲裁的程序相对完整,当事人为之所支付的纠纷解决成本也较高。但合法、有效的仲裁裁决能够得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利于纠纷的最终解决。
4、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在各种民事纠纷解决方式中,民事诉讼的程序最为完善、复杂,当事人为之所付出的纠纷解决成本也最高。但是,由于得到了国家权力的直接介入,因而民事诉讼也是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中效力最高、最具有强制力、最彻底的一种。
二、邻里民事纠纷处理方案
1、通过采取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拿出追求“和谐”的勇气,多换位思考,推己及人,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抛弃“小气”,力求“大气”,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计较。实在无法解决时,可请求当地政府和组织的帮助,千万不要激化为械斗。
2、通过各种调解加以解决。一般发生了邻里纠纷后,可请第三方出面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一般在辖区的社区或居委会均设有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人员通常都是“调解员”。
3、通过派出所加以解决。很多人在遇到邻里纠纷后通常会去派出所解决问题,公安部门会依据纠纷的实际情况和性质,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进行民事诉讼加以解决。当调解员和派出所不能解决问题后,可以采取进行民事诉讼的维权行为,但是该种途径耗时较长,费用较高,所以,只有在纠纷始终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才选择此项方法加以解决。
综上所述,发生邻里民事纠纷,可以友好协商,或者通过村(居)委会、派出所、人民法院或相关的组织和部门予以解决。邻里之间以和为贵,发生了纠纷、矛盾时应保持冷静,以正确的方式和途径来解决,切记不可意气用事、恶言相向、拳脚相加。
Ⅳ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1、坚持严格区分转型期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原则。在当前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再加上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因素,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并非泾渭分明地展现在人们面前,而是往往交织在一起,因而要特别注意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2、坚持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原则。在处理矛盾的过程中,必须有利于社会稳定,是什么范围的问题就在什么范围内解决,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用什么方法解决。
3、不要让各种矛盾和问题聚集起来,不要把矛盾搞大,不要把矛盾上交,尽量把人民内部矛盾解决于萌芽状态和基层社区之中。
4、坚持对人民内部矛盾要总体把握、统筹兼顾、协调解决的原则。总体把握原则,即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必须从总体上把握社会矛盾的构成,把握各种矛盾之间以及矛盾内部各方面的关系,把握矛盾演变和发展的特点。
5、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建立起人民内部不同利益表达机制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法律调节机制,这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制度保障。
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这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思想保证。
Ⅳ 为什么农村发生的很多矛盾基本都和地有关系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柠檬只想说是因为你没有在农村待过,也不知道农民的苦,所以根本就不了解农村发生很多矛盾,基本上和地有关系,到底是为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最根本的原因。
3、解决农村土地矛盾的根本方法。当农民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因为被别人占用或者是使用土地而产生矛盾的时候,主要面临的就是土地确权问题以及土地承包的问题,还有征地补偿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必须由当地的土地所有权者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才会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在农村发生了很多矛盾,基本和土地有关确实是事实,这就像在大城市当中,你的工作将要被别人抢走是一样的道理。当自己的生存空间或者是发展空间被别人侵占的时候,势必会出现矛盾。
Ⅵ 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是什么
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作为从政治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讲详细一点,就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
科学文化上的问题,应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族关系中的矛盾,应采取加强民族团结,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方针;
在与民主党派关系上,应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等。
(6)解决村内矛盾的根本方法是扩展阅读
共产党人在劳动人民中间进行工作的时候必须采取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决不允许采取命令主义态度和强制手段。中国共产党忠实地遵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个原则。
我们历来就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Ⅶ 要想彻底解决农村中存在的问题你认为根本途径是什么
要想彻底解决农村中存在的问题你认为根本途径是什么?
强相互作用力、弱相互作用力、以及电磁相互作用力,这3种相互作用力从产生和相互作用这个角度来看,它们都存在微观或者说存在原子和原子核内部,在宏观并不存在,这些相互作用从现在的研究水平来看它们都是规范场对它们的本质,对它们的相互作用以一些个结果都有一些宏观世界的成果,比如标准模型希格斯粒子等等,这些理论结果就把物质结构、物质粒子对物理研究向微观推进了一大步,人们更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些相互作用力的本质,它们的本质概括起来讲就是规范场,作用是规范作用,这是由于有规范场场有规范作用,使得这些粒子形成了原子,原子就进一步形成了宏观物质宏,观物质又进一步形成了宇宙中的各种宇宙结构,或者宇宙结构形成的是宇宙的一个物质根脉就是由物质形成了一个从微观到宏观再到宇观的一个根脉,这个认识都是来源于对于相互作用本质的认识。
引力是第4种相互作用,对它的认识就远远的落后于对内部相互作用的认识,引力认识开始的很早,比如牛顿万有引力,爱恩斯坦的广义相对论,这都是关于引力的理论,它们之间并不矛盾,发展量子引力也不是为了推翻它,而是在它们使用的条件下有用的理论,有时候就是使用这种理论而不需要使用别的理论,但是它们都是从表观经典的角度来解释引力的,引力的本质是什么它不知道,空时的本质是什么也不知道,而不知道引力的本质,不知道时空的本质,对发展关于引力和空时这样的理论是存在根本问题的,造成了空时概念的不确定。
在各种各样的宇宙论里面,比如大爆炸的宇宙理论,黑洞内部理论,弦理论理论,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以及广义相对论理论,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理论,空时的概念实际上是不统一的,不同理论里面的空时是不一样的,空时的概念,到现在还没有真正的确定。
引力的本质
由于引力它的本质到现在没有深刻的解法,所以引力的行为也不受限制,有时引力会表现出该有的状态,有时又会表现出违背物理定律的状态,物理学没办法排除它们是错的,也没有办法肯定它们是对的,造成了关于引力方面出现各种各样的理论,但是各种各样的理论并不管用,并不能解答问题,这种现象可以说是比比皆是。
这是个在牛顿和爱因斯坦发现了真正的引力理论之后遗留下来的一些混乱,关于空时概念和隐匿行为的一种混乱,混乱的原因就是目前为止没有真正的答案来解答爱恩斯坦留下的三个物理学基本问题,这就是爱恩斯坦时代之后物理学的三个基本问题,这是主流上存在的问题是必须回答的,如果不能回答物理学就不能够发展,如果回答的不对,物理学就有可能变成是一团糟,现在物理学并没有变成一团糟,但是有关理论研究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没有得到结果,这样的理论很多,那么三个基本问题是什么呢?
第一问题:引力本质是什么?
这个问题要解答的内容包括引力到底是什么,引力是一种力还是一种几何,引力能不能量子化,引力是物理学的问题还是数学的问题,这些都是关于引力的本质的问题。
第二问题:引力是不是规范场?
Ⅷ 村干怎样做才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全村和谐稳定
哪里疏导化解矛盾的工作做得好,哪里农民的情绪就顺,社会秩序就好,经济发展就快;否则相反。农村矛盾纠纷都有一个酝酿—发展—激化的过程,要从源头抓起、从根本抓起、从全社会抓起、从平时抓起、从预防抓起、从调解抓起,“宜疏导不宜堵压、宜化解不宜激化”。村干及新农村指导员要“敢于面对矛盾、走进矛盾、化解矛盾”,在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掌握社情民意,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点的基础上,从群众最“盼”、最“难”、最“怨”的事情做起,通过说服教育、思想引导、心贴心沟通等多种方式,全力督促和协助村干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排查化解农企利益纷争、征地拆迁、林权纠纷等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和谐村镇、和谐村组、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
(一)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广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防范和纠正松懈、麻痹和应付的思想情绪,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方针,在驻村工作、生活期间,注重拉近同群众的距离,广泛宣传农村“最为适销对路”、最为实用的《婚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将和谐稳定的家庭观念、诚实守信的履约观念、关爱生命健康的人文观念入脑、入心。多宣传群众已经感情认同、理论认同的理念——冤家宜解不宜结,多宣传协商解决纠纷、调解化解矛盾的功效好处,并且乐于接受、在实践中认同人民调解,使之成为农村发展的“助推器”,成为维护稳定的“减压阀”,成为农民群众的“连心桥”。
(二)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民主管理。积极组织村组干部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的学习会和存在问题的分析会,帮助村级组织完善村务、财务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近年来,泸西县“红色股份”、水果权证抵押贷款等各项惠民便民政策相继试点、推广,广大指导员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站在减少矛盾纠纷阻碍、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疏通相关政策施行道路,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加快推进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照章办事,协调村内各方关系,健全和执行好村规民约。
(三)抓好乡村治理,创建和谐乡村。广大新农村指导员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运用,组织村组干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做法治建设的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学习,倡导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秩序。依法依规做好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及时化解农企利益纷争、征地拆迁、林权纠纷等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引导当地政府与村民、企业等社会组织之间建立沟通机制,为群众提供参与公共决策的平台和机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广大指导员要在建设高原花园城市建设中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实践锻炼,加强思考总结,学会走百家路,说百家话,吃百家饭,办百家事,充分发挥“先锋队”作用。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密切关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山林纠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问题,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确保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深入、有序推进;妥善解决农村社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五)树立法治权威,维护农民权益。面对面、心贴心,用嘴交流,用心沟通,正确引导群众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正确享受法定权利,在心中培育法治意识。一定要实现从宏观向微观的转变,把自己完全置于普通老百姓当中,变“空谈”为“实干”,把工作重心转变到办好小事上来,办好群众期盼的事情,办好群众难以解决的事情。维护农民在土地、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让农民按自己的意愿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重视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村治理机制。
(六)关注弱势群体,做好贴心服务。近年来,随着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老人、妇女、儿童成为部分农村主要的留守人员,治安管理和防范上存在一定隐患。广大新农村指导员在千方百计抓农村项目建设时,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和谐建设问题,关注留守人员,加强对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妇女、儿童服务与管理工作,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是对那些无人照顾或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积极协调,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小问题不出大隐患。
Ⅸ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是什么
团结一批评一团结。
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以后,我国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应该采取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方法,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必要的批评或斗争,分清是非,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可以转化为敌我矛盾。正确处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重大意义。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毛泽东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经修改和补充后,发表于1957年6月19日《人民日报》。讲话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
它们之间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讲话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即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并指出,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一般说来,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今后主要是正确划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讲话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方法、方针和政策,主张在处理敌我矛盾时要用专政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时要用民主的方法,即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
Ⅹ 调解矛盾纠纷的方法
现将调处土地矛盾纠纷常用的五种调解方法介绍给大家,当前,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最主要的矛盾纠纷类型之一。在调处土地矛盾纠纷时,我们只有因事而异,巧妙运用恰当的调解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工作效果。现将调处土地矛盾纠纷常用的五种调解方法介绍给大家,当前,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最主要的矛盾纠纷类型之一。在调处土地矛盾纠纷时,我们只有因事而异,巧妙运用恰当的调解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工作效果。现将调处土地矛盾纠纷常用的五种调解方法介绍给大家,当前,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最主要的矛盾纠纷类型之一。在调处土地矛盾纠纷时,我们只有因事而异,巧妙运用恰当的调解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工作效果。现将调处土地矛盾纠纷常用的五种调解方法介绍给大家,当前,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最主要的矛盾纠纷类型之一。在调处土地矛盾纠纷时,我们只有因事而异,巧妙运用恰当的调解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工作效果。
1、法律攻心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对法律法规不了解的人群。在具体工作中,向当事人宣传国家的土地政策法规,结合土地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对照法律条款,进行逐词逐句的分析讲解,让其了解违背政策将承担的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可以使矛盾双方心悦诚服的接受调解。如四岔村调解员再调处四岔村一组与西康二线用地纠纷时,就恰当运用土地法条款进行劝导,最终使租地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2、换位思考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善解人意的人群。所谓换位思考法,就是引导矛盾双方进行位置互换,让当事人站在对方的立场和观点上,让其感受对方的态度和承受力,使其在思想上发生转化,最终达到矛盾化解的目的。
3、推心 置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性格直率的人群。这类人群讲感情、懂道理,凡事看得较开,不斤斤计较。只要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敞开心扉说话,对方就会理解你,不会过于在乎自己的利益得失,接受你的调解建议。这是最容易、最有效的土地矛盾纠纷调解的方法。
4、典型案例引导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刁钻而又胆小的人群。在处理土地矛盾纠纷中,适时地引用身边的正反典型案例引导矛盾双方当事人,从典型案例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引导其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击溃他们的思想防线,放弃无理要求,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5、初始矛盾快速制止法。俗法说:“小漏不补,大漏受苦”,土地矛盾纠纷也是这样的道理,在矛盾纠纷的初发阶段,作为调解人员就要早发现,早介入,早制止,早处理,要深入矛盾一线,面对矛盾,正视矛盾,控制矛盾,不让矛盾扩大化,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要把握“早”和“快”这两个环节,这样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土地纠纷的解决原则
调解时必须遵循四条原则:
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调解不是“和稀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2、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法律、法令、政策是解决土地争议的准绳,双方都要遵守;
3、调解过程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即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具体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
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土地争议涉及到有关各方的,要主动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意见,取得他们的配合与支持,妥善解决问题。
当前社会农村土地纠纷问题越来越多,已经严重影响农民的邻里关系、农民自身利益,并且非常不利于农村社会发展,有时就因为一点点小问题,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这都是我们不想看到的结果。因此,当农民朋友遇到土地纠纷问题时,作为农民朋友自己、邻居、村长、政府官员,都要做好土地纠纷调解,维护自身权益,拿起法律的武器,让生活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