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与人不平等
贫富差距,两极分化。精英们终于承认了这个现实,可见问题确实很严重了!
当年,是精英们鼓吹说,要扩大收入差距,拉开贫富距离,这样才能刺激积极性,发展经济。现在收入差距确实拉大了,贫富距离也拉开了,这下子该称心如意了吧?可是由此而生产的社会问题却越来越令人不安,人们对精英们也越来越不信任了。
于是,精英出来解释了。他们说贫富差距是因为腐败和垄断造成的。那意思是就是说这种局面不是因为精英们的馊主意造成的,而是没有彻底听精英们的话,没有彻底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化造成的。他们认为如果彻底私有化了,就不会有垄断,也不会有腐败,当然也就不会有两极分化,一切就皆大欢喜了。
不管怎么说,精英们总算承认了两极分化的现实,也承认两极分化不是好事,有必要加以纠正。在这一点上,社会各方面总算取得了一致。
当初搞拉大差距时,不知道两极分化不是好事吗?现在放马后炮也没什么意思了。不过虽然大家都承认两极分化的存在,但是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感受当然就大不一样。对纠正两极分化的紧迫感当然也就不同。
社会发展到了今天,对两极分化的认识也不能停留在传统的意义上。两极分化不仅体现在收入差距方面,而是存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
要说富人到底有多富,我们已经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去弄清楚了,反正什“富不死”世界首富排名榜上咱们也占了不少席位。关键是贫者有多贫。如果贫者收入虽然远远少于富者,但是仍然在基本需求之上,各项基本生存指数和生活指标仍然在一定的水平线之上,那么这种贫富差距还是可以让人接受的。但是现实情况并非如此,贫困者根本就没有收入,相当一部分人靠吃低保过日子。有的人连生存都无法维持,因此社会上出现了大量依靠非法手段谋生的群体。如卖淫,诈骗,乞讨,盗窃,贩卖非法出版物,开黑车,非法加工地沟油,等等。如果认为些人群已经解决了温饱就业的问题,是自欺欺人。这些人群对社会稳定是巨大的威胁,如果他们的谋生手段一旦被严禁或因故不能继续,那么绝望的他们对社会的冲击将使国家无法承受。而这一天虽不知在何时到来,但不可避免要一定会到来的。
那么合法的打工者又是如何呢?他们的收入低是肯定的。就是大学毕业生,月收入也大多低于一千元。一般打工者更不用说了。他们的工作往往时间长,工作条件差,而待遇很低。没有劳保是普遍现象。例如矿工,工作又苦又累,收入不高,而且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不仅是高危作业,而且往往讨不到工资;而从制造业事服务业的女工,不仅收入低,有的人身自由都受到限制,还难逃受性骚之苦。
对于广大工薪阶层来说,他们承受着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就业方面的巨大压力,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同样不容乐观。
那么高收入者又是如何呢?对于所谓的老板来说,他们看上去似乎很有钱,资产有多少个亿。但是实际上往往是负债经营,如果资产和债务相抵,很可能就是个穷光蛋,不仅一文不名,而且还有负债。例如房地产老板,一旦资金链断裂,可能立马就要破产。但是由于他们掌握了生产资料和社会资源,就可以凭借生产资料剥削和压迫他人,自己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然而这种建立在剥削压迫基础之上的高收入,难道可以持久吗?这一代老板也许本人还有点专长,而他们死了之后,生产资料作为遗产由他们的下一代继承,他们的后代也许一无所长,那时又会如何呢?富不过三代又要重演吗?
作为现代人,生存要有意义,生活要有质量。不仅物质上要有所保证,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要愉悦,灵魂要安定,要活得有良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如果一生都在为生存拼命挣扎,为赚钱勾心斗角,为不义之财提心吊胆,为追逐名利身心疲惫,那么还谈什么生存的意义和生活的质量?而现在社会上的大部分人不正是如此吗?无论富人或穷人,生活质量都不能令人满意吧?那么和谐社会从何谈起?
人之所以是人,就在于不仅追求物质上的享受。肉体对物质的需要是有限的,其实有基本满足就行了,过量反而对身体是不利的。在物质享上,大凡长寿者皆是适可而止之人。而在精神上,人不能光为一己之私,要为社会为他人有所贡献,才能有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如果活了一生,回过头来一看,只知吃喝拉撒睡,只有享受而没有贡献,和畜生差不多,那么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那些为了个人私利而为害他人危害社会之辈就更加等而下之了。
那么我们回过头来再说如何解决两极分化的问题。是不是彻底的私有化就能解决垄断问题和腐败问题,从而解决两极分化问题呢?痴人说梦耳!如果这样下去,只会让大家全变成畜生,互相争个你死我活,成为一盘散沙,然后让人家不费吹灰之力来收拾你。
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固有的客观律律,那就是从低级向着高级,从落后向着先进,这个趋势是不可抗拒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它不是一个新东西,而且终究要走向灭亡。人类社会必然要从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着公有制过渡,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正反两面的实践上,无论从党章上从宪法上,在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条件下,保留生产资料公有制成分依然不可动摇吧?
Ⅱ 解决收入分配不平等方法有哪些
靠社会政策进行再分配是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最常规手段。它有两方面内容:一是通过政府税收和转移支付政策,对收入进行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在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之间的分配关系;二是通过政府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机制,通过构建社会安全网,保护弱势群体。这种方式靠发挥政府职能,目标明确且直截了当,特别适宜于解决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物质贫困和人文贫困问题。但是,再分配政策由于过多地依靠政府行为,带有抽肥补瘦的性质,也存在着潜在的损害合法、勤劳致富的积极性的危险,因此,该政策手段的采用必须适度。特别是,按照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我们实际上也没有足够的财力进行大规模、大范围的社会再分配。所以,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依靠符合比较优势的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扩大就业,增大劳动报酬在分配格局中的份额,构造公平分配的增长模式,是最根本的和最有效的缩小差距的方式。在“十一五”期间,应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建立与政绩评价体系相容的政府行为激励机制,树立就业优先原则,纠正单纯追求GDP总量及其增长的发展观。当经济发展本身可以解决增长过程中大部分劳动群体的收入问题之后,社会再分配政策便可以把有限的资源更加集中使用,提高社会保障的效果。首先是对于因丧失或缺乏劳动能力而陷入困难的群体,如残疾人、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进行救助。其次是在劳动者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进行平衡共济,如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失业人员领取保险金等。第三是对由于政策因素承受特殊冲击群体进行补贴或救助,如对于资源枯竭型产业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工人进行补偿。最后是对由于历史和自然原因造成的困难对象进行特殊支持和扶持,如实现西部开发战略、东北振兴战略和工业反哺农业等地区或部门支持政策。在明确界定再分配政策扶助对象和范围之后,需要通过更加准确的瞄准,集中资源扶助真正的困难群体,提高政策效率。在“十一五”期间,政府应该在界定和瞄准困难人群的基础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护网络,实现“应保尽保”。首先是创造条件,逐步把所有城市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制度中。其次是借助社区平台,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瞄准水平。此外,针对目前的农村贫困人口,迫切需要一种比区域性扶贫战略更加精确的瞄准机制,以及比开发性扶贫更加直接的救助方式,来帮助他们脱贫,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为此,建立农村“低保”是最适宜的制度选择。 收入不平等是由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原因所导致的,所以克服不公平最根本的是要消除产生不平等的原因。目前我国收入不公平的重要原因是市场竞争不公平。这个问题在教育、医疗卫生、内外资企业税收等方面都存在。相关制度和政策不合理、不完善,使得人与人、企业与企业之间在竞争的起点上就不公平,其结果必然是不公平的投入。而事后的税收调节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一个国家居民收入的大致水平是有一个社会心理基准线的,一般来说,国有和公营部门的工资薪金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所以,政府公务员和公营单位的工资薪金水平往往成为收入调控的基准。当然,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公营部门的工资薪金水平有的相对高一些,有的相对低一些,但大体保持社会中等偏上的水平。公营单位的工资薪金之所以可以发挥这样的作用,是因为各公营单位的工薪标准大体上比较平均,高低差距不会太大。但是,目前我国国有部门内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收入差距较大,而且很不规范,所以首先要对整个国有单位(包括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系统性设计和完善,然后才能对整个社会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目标提供重要前提。 理顺分配关系,当前最主要的是要提低、扩中、保高。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主要是提高农民,农村贫困人口、城镇低保人口的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离退休职工的最低离退休金标准;保护农民耕地,防止耕地转让费流失;严格控制农村各项收费项目,对农民和低收入者免征利息税,扩大农村贴息贷款的范围、额度和年限,对特殊困难户给予特殊补助。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的主要措施是:一、提高第三产业比重。中等收入阶层主要分布在第三产业,如教育、科技、金融、中介、旅游、公务员等,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为提高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提供重要的产业基础。二、提高知识阶层和专业人士的报酬。三、提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公务员中低收入人员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的队伍。四、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工资外劳务收入的所得税率。五、鼓励专业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条件下从事一定的技术开发,取得一定报酬。缩小收入差距不是要限制高收入,而是要提高低收入,保护高收入者的合法收入。
Ⅲ 有论人类不平等的根源这本书吗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法国思想家卢梭创作的哲学着作,1755年4月初版于荷兰阿姆斯特丹。
该书探讨了社会不平等的原因及克服的方法,批判了封建等级关系。作者认为生产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使人类脱离了“自然状态”,产生了贫富不均的社会现象;揣测到了矛盾斗争会发生对立面转化,以及发展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认识到私有制是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又认为每人有少量私有财产是社会平等的基础。[1]
该书为资产阶级政治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可看作是卢梭全部思想的基础,并可视为《社会契约论》的绪论。[2]
该书第一部分全部用来描写自然人,第二部分则叙述文明人是如何出现的。文明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不是。卢梭所描述的自然人处在史前一个虚构的时代。从外表看,这个自然人是不变的,因为从生理上说,他完全适应它所处的状态。从精神上看,它仅具有自爱心和怜悯。这是两种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无意识的情感,是人类和某些动物所共有的。因此,道德观念的源泉不是理性,而是人人都有的情感。
人一旦进入社会状态,就跌落到邪恶和苦难的深渊。在论文的第二部分的开篇,卢梭采用了一种巧妙的修辞手法,描绘了人通过用篱笆围住一片土地就造就了私有制的故事,这为以后接踵而来的苦难和罪孽开辟了道路。但是,这个象征性的事件只是一个长期历史进程的结局。人类进入历史已经很久,早已开始了社会生活。于是,原先适应自然状态的人,终于组成了早期的社会。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最后部分追溯了政体发展史。一开始是选举制,然后是世袭制,这就不可避免地走向专制。在政府组成之时,决定政体形式的是不平等的状态。而民主政体是“离自然状态不太远”的人民的政体。但是,各种政府都会退化变质,从合法走向专制,直到发生新的革命来“恢复它的合法制度”
Ⅳ 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是什么
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是最起初的奴隶社会,而这种封建的统治力早以被设会主义所代替、没有阶级男女之分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男女平等
Ⅳ 在古代人们是怎么解决人类平等的问题的
但都只是以着笔帝王将相为主。也有通史,例如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全都以治问题为本,供历代统治者借鉴。应该知道,尽管如此丰富,其对象可不是百姓。
但是,无论哪一一个国家,无论是过去或现在,平民百姓是大多数。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他们都被他人所统治,受他人所驱使,在有限的空间挣扎;在劳动中终其一生。

所以有个别人提出个别方法。主要就是怎样解决这类矛盾。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如何才算平等;二是应该采取什么方法。
譬如,劳心者与劳力者的分工;行共产或行资本的制度。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一种理论;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又是另外一种理论。现代人的自由,无疑增添了问题的复杂性。谁该听谁?如何取舍?将仍是未来的抉择。
Ⅵ 如何解决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问题
靠社会政策进行再分配是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最常规手段。它有两方面内容:一是通过政府税收和转移支付政策,对收入进行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在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之间的分配关系;二是通过政府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机制,通过构建社会安全网,保护弱势群体。这种方式靠发挥政府职能,目标明确且直截了当,特别适宜于解决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物质贫困和人文贫困问题。但是,再分配政策由于过多地依靠政府行为,带有抽肥补瘦的性质,也存在着潜在的损害合法、勤劳致富的积极性的危险,因此,该政策手段的采用必须适度。特别是,按照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我们实际上也没有足够的财力进行大规模、大范围的社会再分配。所以,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依靠符合比较优势的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扩大就业,增大劳动报酬在分配格局中的份额,构造公平分配的增长模式,是最根本的和最有效的缩小差距的方式。在“十一五”期间,应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建立与政绩评价体系相容的政府行为激励机制,树立就业优先原则,纠正单纯追求GDP总量及其增长的发展观。当经济发展本身可以解决增长过程中大部分劳动群体的收入问题之后,社会再分配政策便可以把有限的资源更加集中使用,提高社会保障的效果。首先是对于因丧失或缺乏劳动能力而陷入困难的群体,如残疾人、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进行救助。其次是在劳动者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进行平衡共济,如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失业人员领取保险金等。第三是对由于政策因素承受特殊冲击群体进行补贴或救助,如对于资源枯竭型产业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工人进行补偿。最后是对由于历史和自然原因造成的困难对象进行特殊支持和扶持,如实现西部开发战略、东北振兴战略和工业反哺农业等地区或部门支持政策。在明确界定再分配政策扶助对象和范围之后,需要通过更加准确的瞄准,集中资源扶助真正的困难群体,提高政策效率。在“十一五”期间,政府应该在界定和瞄准困难人群的基础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护网络,实现“应保尽保”。首先是创造条件,逐步把所有城市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制度中。其次是借助社区平台,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瞄准水平。此外,针对目前的农村贫困人口,迫切需要一种比区域性扶贫战略更加精确的瞄准机制,以及比开发性扶贫更加直接的救助方式,来帮助他们脱贫,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为此,建立农村“低保”是最适宜的制度选择。
收入不平等是由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原因所导致的,所以克服不公平最根本的是要消除产生不平等的原因。目前我国收入不公平的重要原因是市场竞争不公平。这个问题在教育、医疗卫生、内外资企业税收等方面都存在。相关制度和政策不合理、不完善,使得人与人、企业与企业之间在竞争的起点上就不公平,其结果必然是不公平的投入。而事后的税收调节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一个国家居民收入的大致水平是有一个社会心理基准线的,一般来说,国有和公营部门的工资薪金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所以,政府公务员和公营单位的工资薪金水平往往成为收入调控的基准。当然,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公营部门的工资薪金水平有的相对高一些,有的相对低一些,但大体保持社会中等偏上的水平。公营单位的工资薪金之所以可以发挥这样的作用,是因为各公营单位的工薪标准大体上比较平均,高低差距不会太大。但是,目前我国国有部门内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收入差距较大,而且很不规范,所以首先要对整个国有单位(包括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系统性设计和完善,然后才能对整个社会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目标提供重要前提。
理顺分配关系,当前最主要的是要提低、扩中、保高。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主要是提高农民,农村贫困人口、城镇低保人口的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离退休职工的最低离退休金标准;保护农民耕地,防止耕地转让费流失;严格控制农村各项收费项目,对农民和低收入者免征利息税,扩大农村贴息贷款的范围、额度和年限,对特殊困难户给予特殊补助。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的主要措施是:一、提高第三产业比重。中等收入阶层主要分布在第三产业,如教育、科技、金融、中介、旅游、公务员等,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为提高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提供重要的产业基础。二、提高知识阶层和专业人士的报酬。三、提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公务员中低收入人员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的队伍。四、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工资外劳务收入的所得税率。五、鼓励专业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条件下从事一定的技术开发,取得一定报酬。缩小收入差距不是要限制高收入,而是要提高低收入,保护高收入者的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