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阶级分析方法的现实性
内容摘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是科学认识我国现阶段阶级、阶层问题的钥匙,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借鉴西方社会分层理论,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的阶级、阶层状况,探索性地提出我国现阶段存在“三大阶级”和若干阶层的观点。结合实证调研,分析我国现阶段社会阶级阶层的生活现状,提出当前正确处理我国现阶段阶级、阶层问题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处理各阶级、阶层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阶级阶层划分
作者简介:陈跃(1959-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熊洁(1978-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何玲玲(1977-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重大委托项目“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研究”(2009-ZDWT005)科研成果。
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研究和分析我国现阶段的阶级阶层状况,科学地认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地位和作用,并提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处理各阶级阶层问题的对策建议,是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是正确认识当前我国阶级阶层关系的钥匙
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阶级社会中的具体运用,是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阶级社会中复杂的阶级关系和阶层现象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强调阶级的存在与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阶级的划分是以生产的不足为基础,它将被现代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所消灭。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尚未奠定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的物质基础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阶级和阶级差别依然存在的现实社会中,还需要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对现存的阶级和阶级差别进行分析,从而更好地把握现阶段阶级阶层状况。经济学家吴宣恭教授针对经济学研究中忽视阶级分析问题时强调,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巨大变革,出现了阶级差别和阶级矛盾,离开阶级分析,许多经济问题就无法找到合理的答案,正确认识和处理阶级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①。
同时,我们还应清楚地看到,处于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多极化、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共存竞争国际环境中的社会主义中国,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在国内实行“一国两制”即大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为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样的客观现实告诉我们,无论从国际视野还是从国内视角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从来没有,也不可能脱离社会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只是使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现象在总体上弱化,不再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阶级斗争也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现象始终存在,在许多地方变得更加复杂、更加扑朔迷离,而要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这种复杂多变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现象,只有坚持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从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入手,去分析把握现阶段的阶级现象,分清什么是具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现象,什么是不具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现象,从而更加明确在现实社会发展中应该怎样采用民主与专政方法来处理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以团结尽可能团结的力量,打击极少数敌对势力,有效化解各种矛盾,调动绝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加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只要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和方法。这种观点和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同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②
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是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需要。因为共产党是工人阶级政党,国家的性质是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如果完全消灭了一切阶级,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就完成了,那就既不需要共产党及其领导作用,也不需要“国家”了。因此否认了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共产党就没有执政的理论前提,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继续存在的历史必然性、社会的正当性、政治的合法性。
二、我国现阶段社会阶级阶层的科学划分
目前关于我国现阶段社会阶级阶层划分问题是一个十分敏感且难以下定论的问题。就现实来看,主要是因为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阶级阶层呈现更加复杂的状况;就理论上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阶级阶层问题给出了科学判断和思想指导,但是如何运用这些思想分析和解释现实问题,这还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大理论课题。
邓小平在论述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时候,没有具体论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级阶层问题,而是只做了导向性的说明,即“我们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不认为党内有一个资产阶级,也不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确已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条件之后还会产生一个资产阶级或其他剥削阶级。”③“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④正是在此语境下,在谈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级阶层问题时,主流观点就是“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所谓理论研究创新也只讲阶层问题,不讲阶级问题,总之是尽量回避现实生活中的“两极分化”和“新生阶级问题”。因而,当前很多人在研究中国阶级阶层问题时,大都借用西方社会分层理论,避而不谈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一些人认为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已经过时,或者将之与极左思想划等号,甚至主张放弃或否定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剧变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这是值得深思的重要问题。
关于邓小平的这段论述,我们认为他是就社会主义发展目标和方向而言的,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对改革开放发展的价值取向而言的。在当时,他没有预见到,改革开放发展进入历史关键期出现的许多新情况和新矛盾,更没有预见到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后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新变化所引起的阶级阶层结构的新变化。邓小平说在“消灭剥削条件之后”不能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但就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现实状况来看,“剥削条件”尚未消灭,而且也还不能消灭。因此,本着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观念,我们认为应该重视和加强对现阶段阶级阶层问题的研究,不回避新问题、新情况,这样才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
1.划分我国现阶段阶级阶层的科学依据
(1)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强调以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分配方式作为划分阶级和阶层的重要依据。恩格斯指出:“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⑤列宁指出:“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⑥。列宁进一步强调“区分各阶级的基本标志,是它们在社会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也就是它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占有某一部分社会生产资料,将其用于私人经济,用于目的在出售产品的经济……这就是现代社会中的一个阶级(资产阶级)同失去生产资料、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无产阶级的基本区别”⑦。
关于阶层的划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社会地位分成多种多样的层次……几乎在每一阶级内部又有一些特殊的阶层。”⑧
(2)借鉴社会分层理论。社会分层理论是西方社会学界关于社会成员在社会关系中地位和作用的理论。最早提出这一理论的是德国社会学家韦伯,他提出用三项指标来划分社会层次结构,即财富、权力和声望,也就是说他把经济、政治和社会三方面标准综合起来划分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在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大变革、大转折时期,社会成员在社会中的身份地位出现较大变化,因此,仅以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产品分配的标准还难以准确地划分现阶段社会阶级阶层。所以,为了更好地把握现阶段的阶级阶层问题,我们有必要借鉴西方社会学的社会分层理论,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的基础上,按照社会成员的职业和经济、政治、社会资源的占有状况确定其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科学划分现阶段的阶级阶层。
2.我国现阶段社会阶级阶层的具体划分
(1)现阶段社会阶级的划分。我国现阶段具有“三大阶级”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是我国现阶段阶级结构中的主体部分。资产阶级是新生阶级,是我国现阶段阶级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人阶级,是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主义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是中国社会的领导阶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导力量。
农民阶级,是指以农业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是占中国人口比例最大的阶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依靠力量。
资产阶级,是指占有社会生产资料并使用雇佣劳动的现代资本家阶级。资产阶级是在我国实行“一国两制”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产生的,是我国特区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2)现阶段的社会阶层划分。一是工人阶级内部主要包括七大阶层:典型的产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党政领导干部、一般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一般管理者。二是农民阶级内部主要包括两大阶层:农
② 下列不属于实证研究方法的是
比较研究方法是对事物进行对比,不属于实证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方法是在价值中立(价值祛除)的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的总称。所谓价值中立,指的是在研究的过程中研究者不可以用自己特定的价值标准和主观好恶来影响资料和结论的取舍,从而保证研究的客观性。
(2)阶级分析法属于实证研究方法吗扩展阅读:
实证研究(empirical research)是通过观察获取经验,再将经验归纳为理论。
与之对应的另一种研究方法是规范研究(normative research),规范研究从某些假设出发,通过逻辑演绎得到理论。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规范研究采用的是演绎法(dection),侧重逻辑而脱离现实,往往用来提出纯理论。实证研究采用归纳法(inction),侧重经验贴近现实,用来验证已有理论或由观察总结新理论。
举个例子,A由已知的几条几何公理为基础进行逻辑推演得到了勾股定理。B则四处考察,收集沿途所见直角三角形三边长度数据,发现所有直角三角形直角边平方的和都等于斜边的平方,于是归纳得到勾股定理。两者的结论是一样的,只不过A靠的是理性,B靠的是经验。
③ 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一
阶级分析法: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
二
价值分析法: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和理想的方法
三
实证分析法:在价值中立的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包括以下六种
1社会调查法,社会调查法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社会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材料的方法。社会调查方法是研究性学习专题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研究法、观察研究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或实验等科学方式,对有关社会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借以发现存在的社会问题,探索有关规律的研究方法。
2历史研究法,
历史研究法是运用历史资料,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对过去事件进行研究的方法。亦称纵向研究法,是比较研究法的一种形式。在政治学领域中,它着重对以往的政治制度、政治思想、政治文化等的研究。
3比较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可以理解为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探求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方法。
4逻辑分析法,主要是指“语言的转向”之后出现的分析哲学、科学哲学中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利用现代数理逻辑这个强有力的工具,对语言进行分析,并通过语言分析来解决传统的哲学问题。
5语义分析法,语义分析法是运用语义区分量表来研究事物的意义的一种方法。
6定量分析法,定量分析法(quantitative
analysis
method)是对社会现象的数量特征、数量关系与数量变化进行分析的方法。
④ [阶级分析],是什么方法
阶级分析法
阶级分析法 历史学研究方法之一,即根据阶级和阶
级斗争的理论和观点来分析研究阶级社会历史问题
的一种科学的方法。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的存在仅仅同
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阶级划分的事实,是有
文字记载以来全部历史发展中最基本的社会存在,阶级
斗争贯穿于阶级社会的始终;自从人类划分为阶级,一切
社会的历史都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并且正是进步阶
级对反动阶级的革命斗争,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发展;阶级
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并由这个专政达到消灭一
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这是我们历史研究中
一条指导性的线索。在阶级社会中,一般说来,人们的经
济关系、政治关系、思想文化关系、道德伦理关系大多反
映一定的阶级利益、阶级动向。因此,我们研究这些历史
现象就必须揭示他们的阶级内容和阶级实质。运用这一
方法应该做到:重视研究历史上阶级和阶级斗争赖以存
在的经济关系,揭露隐藏在政治思想斗争背后而最终起
决定作用的阶级的物质利益,注意从经济上阐明阶级斗
争的特点和规律;对于重大的历史运动、历史事件的研
究,要从当时社会经济关系的分析着手,去认识参与其中
的各个阶级的政治面貌、立场态度及其力量对比,从而认
识该历史运动、历史事件独特的历史风貌;分析一个阶级
或社会集团,要从它所代表的经济关系的特点的分析着
手,去认识这个阶级或社会集团的政治面貌、思想特点,
从而准确把握它的立场、言论和行动;分析一个历史人
物,必须从具体的历史事实出发,考察他们的活动对哪个
阶级有益;分析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现象,则也应将其置于
当时的生产力状况、经济关系状况和阶级状况中去观察。
⑤ 阶级分析法是什么
阶级分析法(method of class analysis)是指用社会学的阶层理论、观点,观察和分析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基本方法。
在历史研究中,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来把握历史进程的线索这一点,也为资产阶级学者所使用。列宁在研究了法国革命的历史和法国复辟时代历史学家们的历史着作后,指出:“从法国大革命时起,欧洲许多国家的历史非常明显地揭示出事变的这种真实内幕,即阶级斗争。
用途:
阶级分析方法,只适用于研究阶级社会的历史。这一点是马克思经典作家论述很清楚的问题,可是人类社会的发展确实经历了无阶级社会阶段,并且随其发展,阶级也最终会消亡。
因此,我们说阶级分析方法很重要,但是,在运用时不能超出它的适用范围。如研究原始社会史就不能用阶级分析方法。那种把阶级分析方法说成是历史研究唯一方法的认识及实践都是错误的。
⑥ 如何评价阶级分析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地位与作用
任何科学研究,都离不开一定的研究方法。用于研究工作的方法是否正确和有效,对于科学研究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研究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主体的认知兴趣、课题设计、资料的识别与取舍、逻辑推理的方法以及评价的标准等等,以至决定着主体能否完成或者顺利完成其研究任务。所谓研究方法,就是主体在认识作为客体的客观世界和事物、揭示其本质并阐明其一般规律的实践活动中,所遵循或者应当遵循的一套原则、程序和技巧。科学的研究方法是把主体和客体联系起来的桥梁、渡船、通道。在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法学之所以能够在众多的法学流派中独树一帜、表现出明显的理论优势,正是得力于其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就方法论(关于一般方法的理论以及科学认识论的基本前提、假定和概念)和元方法(根本的方法)而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方法论和元方法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下,还有一系列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本文仅就近几年法学界日益重视和自觉运用的价值分析方法,略述管见。以期交流。
价值分析是对作为客体的现象或事物与作为主体的人(一定的阶级、阶层、群体与个人)的价值关系,即对特定客体内含的、应有的价值因素的认知和评价。在法学研究中运用价值分析方法,对法律现象进行价值认知和评价是十分必要且有重大意义的。
首先,对法律现象进行价值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法学题中应有之义。与以往的旧哲学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崭新的实践哲学,它不仅强调科学地解释世界,而且更强调革命地改造世界。作为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之上、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自己的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一也必然是一种革命的、实践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任务,一方面,在于正确地认识和理解既存和现存的法律现实,准确地描述法律现象;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法学还要致力于改造、摧毁旧的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新的法律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根本任务。这一任务十分自然地就把马克思主义法学引入了价值领域,并使价值分析方法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个基本的研究方法。
其次,价值分析也为揭示法的本质,树立科学的法律观所必需。就完整意义的法学研究而言,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对法的必然性的研究,主要揭示法产生、发展、消亡的条件、过程和途径,法与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本质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2)对法的突然性的研究,主要分析法的构成要素、层次、结构及其逻辑关系;(3)对法的应然性的研究,主要探究法的价值及其标准,揭示法的价值取向、价值目标及其主体性,为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提供指导原则、方向和理想的模式。这三个方面是有机统一,不可或缺的。如果法学研究仅仅局限于揭示法的必然性、分析法的实然性,而不触及法的应然性,就不可能真正揭示出法的阶级本质和利益基础,就不可能反映活生生的法律现实。在法学史上,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学是价值中立之学,主张把实际的法与应当的法分离,仅仅对实在法进行描述而不考虑其好坏,人的情感因素和道德因素应该统统排除在法学研究之外,因而对法的价值分析持反对态度。其结果导致了对法律现象的极不适当的解释甚至歪曲。在分析实证主义者看来,法就是一套“当A(假定)存在时,B(处理)就应当存在,否则C(制裁)就会出现”的命令(规范、规则),是用来限制人的框框、控制人的绳索、制裁人的武器。于是,人成了被动地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象,成了纯粹法的客体而不是主体。在法律面前,人处于被动地位,似乎并没有什么阶级、阶层、地位的差别,似乎人人都是“平等”的。运用价值分析方法就可以克服这一弊端。当我们运用价值分析方法去透视法律制度时,我们就会看到:法是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基于自身一定的需要而制造出来的权利义务体系。人与法的关系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正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需要,人才制定了法并使之在社会生活中得到遵守和执行。因而,人既是法的实践主体,又是法的价值主体。作为主体,人在法律面前具有自主性、自为性和自律性。当然,这里所说的“人”,不是抽象意义的人,而是处于一定的具体社会关系(在阶级社会里,首先是阶级关系)之中的人。在法律面前,阶级、阶层、地位不同的人们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不同的,因而法对于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意义,从而人们从法的实施中获来的满足也是大不相同的。比如,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严重分离,权利义务的分配极不公正。奴隶主阶级和地主阶级几乎享有无限的权利而不承担或者很少承担义务;奴隶和农奴阶级基本上不享有或者很少享有什么权利却承担着几乎全部的义务。对奴隶主阶级和地主阶级而言,法是维护其特权的有力工具,他们从法的实施中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满足与幸福;而对奴隶和农奴来说,法是抽打自己的无情的鞭子,是束缚自己的枷锁,他们从法的实施中获得的只是无边的灾难与痛苦。这样,通过对法的价值分析,我们对法现象的认识就深化了。
⑦ 阶级分析方法
阶级分析方法是指在承认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划分为阶级并由此产生阶级斗争的前提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从 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的角度分析社会历史现象的方法。
阶级分析方法,只适用于研究阶级社会的历史。这一点是马克思经典作家论述很清楚的问题,可是人类社会的发展确实经历了无阶级社会阶段,并且随其发展,阶级也最终会消亡。因此,我们说阶级分析方法很重要,但是,在运用时不能超出它的适用范围。如研究原始社会史就不能用阶级分析方法。那种把阶级分析方法说成是历史研究唯一方法的认识及实践都是错误的。
⑧ 法学的研究方法可以分为几种
答: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包括:
(1)阶级分析方法
阶级分析方法就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决定了阶级分析方法在法学理论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2)价值分析方法
价值分析方法就是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价值分析方法之所以是法学的基本方法,就在于法学的一个基本任务是揭示法的应然状态或价值属性;法作为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规范体系,其本身就是一定价值观念的体现。法学中的价值分析包括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它们是价值分析过程的两个不同的阶段或方面。
①价值认知是以法律这个被认知的客体所蕴涵的价值属性与价值元素为对象的,它要探究特定的法律制度是按照哪一个阶级、阶层的利益标准与价值观念来调整社会关系和在社会主体之间分配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价值认知的直接目的是如实地观察和描述特定法律制度所包含的价值准则和价值排序。
②价值评价是从一定的利益和需要出发,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价值准则对特定法律制度的总体或部分进行判断与取舍。
(3)实证研究方法
①实证研究方法释义
实证研究方法是在价值中立(或价值祛除)的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a.价值中立,指在研究的过程中研究者不可以用自己特定的价值标准和主观好恶来影响资料和结论的取舍,从而保证研究的客观性。
b.经验事实,指可以通过人们的直接观察或间接观察而发现的确定的事实因素。
②实证研究方法类型
a.社会调查方法。社会调查是法学进行实证研究的最基本的方法。其基本特点是研究者提出具体问题,拟订出研究方案,通过观察和实验采集资料和数据,在此基础上提出知识性的命题。
b.历史研究方法。对法律进行历史的实证考察,可以从总体上把握法律现象与经济、政治、文化相互作用的历史脉络,从而深化对现实法律问题的认识。
c.比较研究方法。即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进行比较研究的方法。它在学习和借鉴他国有益经验以改进本国法律、推动国际法治发展、促进法律文化交流和法治文明互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d.逻辑分析方法。逻辑分析方法在法学领域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原因有三方面:一是法律规则本身就是一个由各种概念所构成并具有严谨逻辑结构的判断和命题;二是由众多规则所构成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是一个具有逻辑一致性的有机整体;三是适用法律规则解决个案纠纷时,只有严格遵循法律本身的内在逻辑推导出裁判结论,才有可能说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相信法律和司法公正。法学研究中的逻辑分析主要在四个层次上被使用。第一个层次是法律概念与法律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第二个层次是法律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第三个层次是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的逻辑关系;第四个层次是法律原则之间的逻辑联系。
e.语义分析方法。即通过分析语言的要素、句法、结构、语源、语境来揭示词和语句意义的研究方法。
⑨ 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证分析法,阶级分析法等
⑩ 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法学的综合研究方法:
①当代西方综合法学派首倡的一种研究方法,本世纪初开始,西方法学以自然法学;分析——规范法学、社会学法学为代表,形成三派鼎立之势。他们之间进行无休止的论战,各持法律的研究某一侧面,对其意义无限扩大,试图抹杀其他流派存在的意义。
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一些法学家纷纷指责上述三大法学派别的偏执和排他性,认为社会的、经济的、心理的、历史的和文化的因素以及价值判断等,都影响到法的制定和实施,法律应是“形式、价值和事实”的特殊结合。
因此,用任何单一的绝对因素或原因来解释法律制度、法律现象都是不科学的,必须在法学方法论上进行一场变革,要把对法律的价值分析、形式分析和事实分析结合起来,采取全方位、多层面的研究势态,于是,法学的综合研究方法便应运而生。
提倡这种方法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和着作有:美国的哈尔及其《综合法学》,丁·斯通及其《法律制度和法学家推论》,博登海默及其《法理学》,以及前西德的费克纳等。综合研究的方法,目前在西方法学界已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因为以学科发展的内在规律看,流派和方法论的相互吸收、兼采博取,乃是学科发展的推动力之一。
然而,作为一种方法论,综合研究的方法实质上是对三大流派研究方法的折衷,其涉及的内容庞杂而无边际,仍然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
②从多角度、多层次来研究法律现象的一种研究方法,这些方法具体包括哲学的、历史学的、社会学的、比较法学的、注释法学的、价值论的、语义分析学的方法等。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可以对法律现象的各个方面、各个因素有更深刻的把握。
(10)阶级分析法属于实证研究方法吗扩展阅读:
从法的形式角度说,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从法的体系角度说,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社会法、刑法、国际法、程序法以及其他各种部门法;
从时间角度说,包括古代法、近代法、现代法和当代法;
从空间角度说,包括该国法、外国法、本地法、外地法;
从一般分类角度说,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
从表现形态角度说,包括动态法和静态法、具体法和抽象法、纸面法和生活中的法、理想法(如自然法)和现实法(如实际生效的法)等等。
法学只有将所有这些不同意义上的法尽收眼底,加以研究,才算是名副其实的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