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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原型演绎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6-18 16:02:10

‘壹’ 演绎法是什么

1、思维起点不同:归纳法是从认识个别的、特殊的事物推出一般原理和普遍事物;而演绎则由一般(或普遍)到个别。这是归纳法与演绎法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区别。
归纳法从特殊到一般,优点是能体现众多事物的根本规律,且能体现事物的共性;缺点是容易犯不完全归纳的毛病。
演绎法从一般到特殊,优点是由定义根本规律等出发一步步递推,逻辑严密结论可靠,且能体现事物的特性;缺点是缩小了范围,使根本规律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展现
2、归纳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而演绎则是一种必然性推理,其结论的正确性取决于前提是否正确,以及推理形式是否符合逻辑规则。在规范研究当中,学者一般采用归纳法,归纳法对作者的思辨性思维要求较高,以保证整个论证过程符合逻辑规则,一般很难做到,因此归纳法很多时候是一种或然性的推论;演绎法的研究过程可以看作是一种推理的过程,实证研究一般都要有理论基础,或逻辑的推导过程,以保证结论的正确性。因此归纳法的研究思想普遍应用与规范研究当中,而演绎法则应用于实证研究当中。
3、归纳的结论超出了前提的范围,而演绎结论则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归纳法根据已有前提,进行归纳并逻辑推导,得到新的结论;演绎法主要验证开始所列举的前提假设,最后验证的结论一般不会超出前提假设的范围。
二、归纳法与演绎法的联系
1、演绎推理的一般性知识(大前提)的来源,来自于归纳推理概括和总结,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归纳推理也就没有演绎推理。
2、归纳推理也离不开演绎推理。归纳过程的分析、综合过程所利用的工具(概念、范畴)是归纳过程本身所不能解决和提供的,这只有借助于理论思维,依靠人们先前积累的一般性理论知识的指导,而这本身就是一种演绎活动。而且,单靠归纳推理是不能证明必然性的,因此,在归纳推理的过程中,人们常常需要应用演绎推理对某些归纳的前提或者结论加以论证。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没有演绎推理也就不可能有归纳推理。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
3、归纳与演绎二者可以互相补充,互相渗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思维方法;归纳则是对个别事务、现象进行观察研究,而慨括出一般性的知识。作为演绎的一般性知识来源于经验,来源于归纳的结果,归纳则必须有演绎的补充研究。

‘贰’ 三种常用的教学模式是什么

(一)传递──接受式
该教学模式源于赫尔巴特的四段教学法,后来由前苏联凯洛夫等人进行改造传入我国。在我国广为流行,很多教师在教学中自觉不自觉地都用这种方法教学。该模式以传授系统知识、培养基本技能为目标。其着眼点在于充分挖掘人的记忆力、推理能力与间接经验在掌握知识方面的作用,使学生比较快速有效地掌握更多的信息量。该模式强调教师的指导作用,认为知识是教师到学生的一种单向传递的作用,非常注重教师的权威性。 (二)自学──辅导式
自学辅导式的教学模式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独立进行学习的模式。这种教学模式能够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在教学实践中也有很多教师在运用它。 (三)探究式教学
探究式教学以问题解决为中心的,注重学生的独立活动,着眼于学生的思维能力的培养。 1.理论基础 依据皮亚杰和布鲁纳的建构主义的理论,注重学生的前认知,注重体验式教学,培养学生的探究和思维能力。 2.基本程序 教学的基本程序是:问题—假设—推理—验证──总结提高。 首先创设一定的问题情境提出问题,然后组织学生对问题进行猜想和做假设性的解释,再设计实验进行验证,最后总结规律。 3.教学原则 建立一个民主宽容的教学环境,充分发挥学生的思维能力,教师要掌握学生的前认知特点实施一定的教学策略。 4.辅助系统 需要一定的供学生探究学习的设备和相关资料。 5.教学效果 优点:能够培养学创新能力和思维能力,能够培养学生的民主与合作的精神,能够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缺点:一般只能在小班进行,需要较好的教学支持系统,教学需要 的时间比较长。 6.实施建议 在探究性教学中教师一定要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创设一个宽容民主平等的教学环境,教师要对那些打破常规的学生予以一定的鼓励,不要轻易地对学生说对或错,教师要以引导为主切不可轻易告知学生探究的结果。
(四)概念获得模式
该模式的目标是使学习者通过体验所学概念的形成过程来培养他们的思维能力。该模式主要反映了认知心理学的观点,强调学习是认知结构的组织与重组的观点。 1.理论基础 布鲁纳、古德诺和奥斯汀的思维研究理论。他们认为分类是把不同的事物当作相等看待,是将周围的世界进行简化和系统化的手段,从而建立一定的概念来理解纷繁复杂的世界。布鲁纳认为所谓的概念是根据观察进行分类而形成的思想或抽象化。在概念形成的过程中非常注重事物之中的一些相似成分,而忽略那些不同的地方。在界定概念的时候需要五个要素:名称、定义 、属性、例子以及与其他概念的相互关系。 2.基本程序 概念获得模式共包含这些步骤:教师选择和界定一个概念—教师确定概念的属性──教师准备选择肯定和否定的例子—将学生导入概念化过程—呈现例子—学生概括并定义—提供更多的例子—进一步研讨并形成正确概念—概念的运用与拓展。 3.教学原则 帮助学生有效地习得概念是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之一。概念获得模式是采取“归纳—演绎”的思维形式。首先通过一些例子让学生发现概念一些共同属性,掌握概念区别于其他概念的本质特征。学生在获得概念后还需要进行概念的理解,即引导学生从概念的内涵、外延、属、种、差别等方面去理解概念。为了强化学生对概念的理解,还应该把与概念相关的或相似的概念、逻辑相关概念、相对应的概念等等进行辨析。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在运用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学生对概念的掌握程度,可以及时地采取补救措施。 4.辅助系统 需要大量正反例子,课前教师需要精心的准备。 5.教学效果 能够培养学生的归纳和演绎能力,能够形成比较清晰的概念,能够培养学生严谨的逻辑推理能力。 6.实施建议 针对概念性很强的内容实施教学,课前教师要对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要做很好的梳理。
(五)巴特勒的自主学习模式
20世纪70年代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巴特勒提出教学的7要素,并提出“七段”教学论,在国际上影响很大。 1.理论基础 它的主要理论依据是信息加工理论。 2.教学程序 基本教学程序是:设置情境──激发动机──组织教学──应用新知──检测评价──巩固练习──拓展与迁移。 他的教学七步骤中的情境是指学习的内外部的各种情况,内部情况是学生的认知特点,外部情况是指学习环境,它的组成要因素有:个别差异、元认知、环境因子。动机是学习新知识的各种诱因,它的主要构成要素有:情绪感受、注意、区分、意向。组织是将新知识与旧知识相互关联起来,它的主要构成要素有:相互联系、联想、构思、建立模型。应用是对新知识的初步尝试,它的构成要素有:参与、尝试、体验、结果。评价是对新知识初步尝试使用之后的评定,它的组成要素有:告知、比较、赋予价值、选择。重复是练习与巩固的过程,它的主要组成要素有:强化、练习、形成习惯、常规、记忆、遗忘。拓展是把新知识迁移到其他情境中去,它的构成要素有延伸、迁移、转换、系统、综合。 3.教学原则 巴特勒从信息加工理论出发,非常注重元认知的调节,利用学习策略对学习任务进行加工,最后生成学习结果。教师在利用这种模式的时候,要时常提醒学生进行反思自己的学习行为。要考虑各种步骤的组成要素,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侧重。 4.辅助系统 一般的课堂环境,掌握学习策略的教师。 5.教学效果 这是一个比较普适性的教学模式,根据不同发教学内容它可以转化为不同的教学法,只要教师灵活驾御就能达到他想要的教学效果。 6.实施建议 教师应该是一位研究型的教师,具有一定是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知识,掌握元认知策略,就可以灵活运用这种教学模式。
(六)抛锚式教学
这种教学要求建立在有感染力的真实事件或真实问题的基础上。确定这类真实事件或问题被形象地比喻为“抛锚”,因为一旦这类事件或问题被确定了,整个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也就被确定了(就像轮船被锚固定一样)。 1.理论基础 它的理论基础是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要想完成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即达到对该知识所反映事物的性质、规律以及该事物与其它事物之间联系的深刻理解,最好的办法是让学习者到现实世界的真实环境中去感受、去体验(即通过获取直接经验来学习),而不是仅仅聆听别人(例如教师)关于这种经验的介绍和讲解。由于抛锚式教学要以真实事例或问题为基础(作为“锚”),所以有时也被称为“实例式教学”或“基于问题的教学”或“情境性教学”。 2.基本程序 抛锚式教学由这样几个环节组成: (1)创设情境--使学习能在和现实情况基本一致或相类似的情境中发生。 (2)确定问题--在上述情境下,选择出与当前学习主题密切相关的真实性事件或问题作为学习的中心内容。选出的事件或问题就是“锚”,这一环节的作用就是“抛锚”。 (3)自主学习--不是由教师直接告诉学生应当如何去解决面临的问题,而是由教师向学生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有关线索,并特别注意发展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4)协作学习--讨论、交流,通过不同观点的交锋,补充、修正、加深每个学生对当前问题的理解。 (5)效果评价--由于抛锚式教学的学习过程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由该过程可以直接反映出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对这种教学效果的评价不需要进行独立于教学过程的专门测验,只需在学习过程中随时观察并记录学生的表现即可。 3.教学原则 情境设置与产生问题一致,问题难易适中要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4.辅助系统 巧设情境,合作学习。 5.教学效果 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合作能力等。 6.实施建议 创设情境适时抛出问题,注意情境感染与熏陶作用。
(七)范例教学模式
范例教学模式比较适合原理、规律性的知识。是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最基础的内容之一。他是德国教育实践家M·瓦根舍因提出来的。 1.理论基础 遵循人的认知规律: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在教学中一般从一些范例分析入手感知原理与规律,并逐步提炼进行归纳总结,再进行迁移整合。 2.基本程序 范例教学的基本过程是:阐明“个”案→范例性阐明“类”案→范例性地掌握规律原理→掌握规律原理的方法论意义→规律原理运用训练 “范例教学”主张选取蕴含本质因素、根本因素、基础因素的典型案例,通过对范例的研究,使学生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从认识到实践理解、掌握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原理的模式。所谓范例性地阐明“个”案,指用典型事实和现象为例说明事物的本质特征;所谓范例性阐明“类”案,是指用许多在本质上与“个”案一致的事实和现象来阐明事物的本质特征;范例性掌握规律原理是指从大量的“类”案中总结出规律和原理,在总结归纳的过程中,要注意对规律或原理的表述要准确,对规律原理的名称要清楚;掌握规律原理的目的和意义在于运用,因而教师要让学生掌握规律、原理的方法论意义;为了了解学生对规律和原理的掌握程度,从而获得反馈信息,规律原理的运用训练是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 3.教育原则 要遵循这个基本顺序:从个别入手,归纳成类,再从类入手,提炼本质特征,最后上升到规律与原理。 4.辅助系统 选取不同的带有典型性的范例。 5.教学效果 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有助于学生理解规律和原理。 6.实施建议 比较适合社会科学中的一些原理和规律教学,范例一定有一定的代表性,最好能激发学生的兴趣。
( 八)现象分析模式
1.理论基础 它主要基于建构主义的认知理论,非常注意学生利用自己的先前经验对问题进行解释。 2.基本程序 现象分析模式的基本教学程序是:出示现象→解释现象的形成原因→现象的结果分析→解决方法分析。在教学中,某种现象往往是以材料的形式出现的,学生要能通过现象揭示其背后的本质。 3.教育原则 现象能够反映本质规律,创设民主环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让他们进行解释说明。 4.辅助系统 真实的现象感受,最好有音像辅助设备。 5.教学效果 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综合能力。 6.实施建议 教师要调动学生的思维,让他们去发现现象背后的规律;选取的现象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能揭示背后的规律。
(九)加涅模式
1.理论基础 依据信息加工理论,加涅认为学习的条件分为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内部条件又进一步分为基本先决条件和支持性的先决条件。支持性的先决条件在学习过程中起辅助作用,但是没有这些条件学习也可以发生,而如果缺少基本先决条件则是不行的。不同的学习类别需要不同的学习条件,并能产生五种类型的学习结果:言语信息、智力技能、认知策略、动作技能、态度。言语信息包括名称、符号、事实和原则。为了使言语信息的学习得以发生,言语信息的内容对学习者必须是有意义的。考查言语信息是否掌握,必须对一些事实进行提问。 智慧技能,包括辨别、概念、规则、和高级规则。智慧技能的学习是通过呈现许多规则和例子以指导学习者找到正确的答案。可以通过要求学习者解决特定的问题来考查学习结果。认知策略,对这种技能的教学方法是演示或说明策略后,学习者练习,一旦学生熟悉了一个问题,新的问题要呈现,以帮助学生将策略迁移,或者评价学生对策略的掌握。动作技能,反复练习对这种技能的掌握是关键。可以通过完成任务的时间或者精确性来测试对动作技能的掌握。态度,强化相依原理在态度学习中起主要作用。 加涅的学习层级论主要适用于智慧技能的学习。学习层级论,也称累积学习理论,其基本观点是:学习任何新的智慧技能都需要某种先前的学习,学习是累积性的。按照复杂性程度的不同,由简单到复杂,加涅将智慧技能分为八个层次:信号学习、刺激-反应学习、连锁学习、言语联想、辨别学习、概念学习、规则学习和高级规则学习。其中前四类学习是学习的基础形式,总称联想学习。学校教育更关注的是后面四类的学习。 加涅把人的学习过程等同于电脑对信息的加工处理,在他的学习理论中要点是:注意、选择性知觉、复诵、语义编码、提取、反应组织、反馈。 2.基本程序 按照电脑加工信息的步骤(环境──接受器──登记 ──编码──反应器执行监控──效应器──环境),他提出九步教学法: (1)引起注意 (2)告知目标 (3)刺激回忆先决条件 (4)呈现刺激材料 (5)提供学习指导 (6)引发业绩 (7)提供业绩正确程度反馈 (8)评价 (9)增强保持与迁移 加涅认为学习这九个阶段和分为三个部分,即准备、操作和迁移三个部分。 准备包括接收、预期、提取到工作记忆中。对应的教学事件是引起注意、告知目标、刺激回忆先前的知识。操作包括选择性知觉、语义编码、反应、强化。对应的教学事件是呈现刺激、提供学习指导、引出行为、提供反馈。学习迁移包括提取和强化、提取并一般化。对应的教学事件是评价行为、促进保持与迁移。
(十)奥苏贝尔模式
奥苏贝尔是认知结构理论的具体化的实用者。他通俗地认为认知结构就是书本知识在学生头脑中地再现形式,是有意义学习的结果和条件。他着重强调了概括性强、清晰、牢固、具有可辨别性和可利用性的认知结构在学习过程中的作用,并把建立学习者对教材的清晰、牢固、认知结构作为教学的主要任务。奥苏贝尔的有意义学习理论着重强调了认知结构的地位,围绕着认知结构提出的上位学习、下位学习、相关类属学习、并列结合学习和创造学习等几种学习类型,为新旧知识是如何组织的提供了一条较有说服力的解释。自他之后,认知结构理论才真正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为人们广泛理解。 1.理论基础──“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 美国着名教育心理学家奥苏贝尔在对学习类型做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将“学习”按照其效果划分为“有意义学习”与“机械学习”两种类型。所谓有意义学习,其实质是指:“符号表示的观念,以非任意的方式和在实质上(而不是字面上)同学习者已经知道的内容联系在一起。所谓非任意的和实质上的联系是指这些观念和学习者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某一方面(如一个表象、一个已经有意义的符号、一个概念或一个命题)有联系。”换句话说,要想实现有意义的学习真正习得知识的意义,即希望通过学习获得对知识所反映事物的性质规律及事物之间关联的认识,关键是要在当前所学的新概念、新知识(即“符号表示的观念”)与学习者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某个方面(表象、概念或命题)之间建立起非任意的实质性联系。只要能建立起这种联系就是有意义的学习,否则就必然是死记硬背的机械学习。奥苏贝尔认为,能否建立起新旧知识之间的这种联系,是影响学习的唯一的最重要因素,是教育心理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条原理。正如他的代表性论着“教育心理学一种认知观点”一书的扉页中用特大号字所表述的:“假如让我把全部教育心理学仅仅归结为一条原理的话,那么,我将一言以蔽之曰:影响学习的唯一最重要因素就是学习者已经知道了什么。要探明这一点,并应据此进行教学。” 奥苏贝尔指出,要想实现有意义学习可以有两种不同的途径或方式: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接受学习的基本特点是:“所学知识的全部内容都是以确定的方式被(教师)传递给学习者。学习课题并不涉及学生方面的任何独立的发现。学习者只需要把呈现出来的材料(无意义音节或配对形容词;一首诗或几何定理)加以内化或组织,以便在将来某个时候可以利用它或把它再现出来。”发现学习的基本特点则是:“要学的主要内容不是(由教师)传递的,而是在从意义上被纳入学生的认知结构以前必须由学习者自己去发现出来。”奥苏贝尔还强调指出,如果根据学习引起的能力变化来区分学习类型(能否实现有意义学习是引起能力发展变化的关键),即根据用何种方式来引起能力变化(也就是用何种方式来实现有意义学习),那么,就只能区分出“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两种,而所有其他的学习类型皆可并入到这两大类型之中。他认为目前学术界对学习类型的众多分类(如“辨别学习”、“概念学习”、“尝试错误学习”、“条件反应学习”、“配对联想学习”……等等)实际上都是“没有按照这些学习类型所引起的能力变化来区分学习”的结果。 2.“先行组织者”教学策略 奥苏贝尔不仅正确地指出通过“发现学习”和“接受学习”均可实现有意义学习,而且还对如何在这两种教学方式下具体实现有意义学习的教学策略进行了研究,特别是对“传递—接受”教学方式下的教学策略作了更为深入的探索,并取得了成为教学论领域一座丰碑的出色成果──“先行组织者”教学策略。这是在分析与操纵三种认知结构变量(即原有认知结构的可利用性、可分辨性和稳固性等三个变量)基础上而实施的一种教学策略,由于它具有认知学习理论作基础又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自奥苏贝尔于1978年提出以来,其影响日益扩大,目前,它已成为实现“有意义接受学习”的最有代表性、最具影响力、也是最见实际效果的教学策略之一。 3.动机理论 奥苏贝尔不仅在对学习过程的认知条件、认知因素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和“先行组织者”教学策略,而且他还注意到影响学习过程的另一重要因素即情感因素的作用,并在这方面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在当代众多教育心理学家中,能重视情感因素的作用并对此进行认真研究的并不多见),这些见解可归纳如下: (1)他认为,情感因素对学习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动机在以下三个方面起作用: ① 动机可以影响有意义学习的发生由于动机并不参与建立新旧概念、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所以并不能直接影响有意义学习的发生,但是动机却能通过使学习者在“集中注意”、“加强努力”、“学习持久性”和“挫折忍受力”等方面发挥出更大潜能而加强新旧知识的相互作用(起催化剂作用),从而有效地促进有意义的学习。 ② 动机可以影响习得意义的保持由于动机并不参与建立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和新旧知识的相互作用,所以也不能直接影响习得意义的保持,但是保持总是要通过复习环节来实现,而在复习过程中动机仍可通过使学习者在“集中注意”、“加强努力”、和“持久性”等方面发挥出更大潜能来提高新获得意义的清晰性和巩固性,从而有效地促进保持。 ③ 动机可以影响对知识的提取(回忆)动机过强,可能产生抑制作用,使本来可以提取的知识提取不了(回忆不起来),考试时由于心理紧张,动机过强,影响正常水平发挥就是一个例子;反之,有时动机过弱,不能调动起学习者神经系统的全部潜力,也会减弱对已有知识的提取。 (2)他认为,动机是由三种内驱力组成的 由于动机是驱使人们行动的内部力量,所以心理学家常把动机和内驱力视为同义词。奥苏贝尔认为通常所说的动机是由“认知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和“附属内驱力”等三种成分组成的。 认知内驱力是指要求获得知识、了解周围世界、阐明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欲望与动机,与通常所说的好奇心、求知欲大致同义。这种内驱力是从求知活动本身得到满足,所以是一种内在的学习动机。由于有意义学习的结果就是对学习者的一种激励,所以奥苏贝尔认为,这是“有意义学习中的一种最重要的动机”。例如,儿童生来就有好奇心,他们越是不断探索周围世界,了解周围世界,就越是从中得到满足。这种满足感(作为一种“激励”)又会进一步强化他们的求知欲,即增强他们学习的内驱力。 自我提高内驱力是指儿童希望通过获得好成绩来提高自己在家庭和学校中地位的学习动机。随着年龄增长,儿童自我意识增强,他们希望在家庭和学校集体中受到尊重。这种愿望也可以推动儿童努力学习,争取好成绩,以赢得与其成绩相当的地位。自我提高内驱力强的学习者,所追求的不是知识本身,而是知识之外的地位满足(受人敬重、有地位),所以这是一种外在的学习动机。 附属内驱力是指通过顺从、听话从父母和老师那里得到认可,从而获得派生地位的一种动机。这种动机也不是追求知识本身,而是追求知识之外的自尊满足(家长和老师认可),所以也是一种外在的学习动机。 上述三种不同成分的动机对每个人来说都可能具有,但三种成分所占的不同比例,则依年龄、性别、文化、社会地位和人格特征等因素而定。在童年时期,附属内驱力是获得良好学业成绩的主要动机;童年晚期和少年期,附属内驱力降低,而且从追求家长认可转向同龄伙伴的认可;到了青年期和成人,自我提高内驱力则逐渐成为动机的主要成分。前面强调了内在动机(认知内驱力)的重要性,但决不应由此贬低外部动机(特别是自我提高内驱力)的作用。在个人的学术生涯和职业生涯中自我提高内驱力是一种可以长期起作用的强大动机。这是因为,与其他动机相比,这种动机包含更为强烈的情感因素既有对成功和随之而来的声誉鹊起的期盼、渴望与激动,又有对失败和随之而来的地位、自尊丧失的焦虑、不安与恐惧。 由上面关于“动机理论”(包括动机成分的组成与动机的作用等两个方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奥苏贝尔确实对情感因素在认知过程中的作用与影响作了较深入的研究。如果我们在教学设计或在课件脚本设计过程中能根据学习者的不同年龄特征,有意识地帮助学习者逐步形成与不断强化上述三种动机并在教学过程的不同阶段(例如在有意义学习发生、习得意义保持及知识提取等阶段)恰当地利用这些动机,那么,由于学习过程中认知因素与情感因素能得到较好的配合,所以定将取得更为良好的教学效果。 4.基本程序 提出先行组织者──逐步分化──综合贯通。
(十一)合作学习模式
它是一种通过小组形式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的一种策略。小组取得的成绩与个体的表现是紧密联系的。约翰逊(D.W.Johnson,1989)认为合作式学习必须具备五大要素:①个体积极的相互依靠,②个体有直接的交流,③个体必须都掌握给小组的材料,④个体具备协作技巧,⑤群体策略。合作式学习有利于发展学生个体思维能力和动作技能,增强学生之间的沟通能力和包容能力,还能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 课堂里的合作有四点不足之处:首先,如果学得慢的学生需要学得快的学生的帮助,那么对于学得快的学生来说,在一定程度上就得放慢学习进度,影响自身发展。其次,能力强的学生有可能支配能力差或沉默寡言的学生,使后者更加退缩,前者反而更加不动脑筋。第三,合作容易忽视个别差异,影响对合作感到不自然的学生的学习进步。最后,小组的成就过多依靠个体的成就,一旦有个体因为能力不足或不感兴趣,则会导致合作失败。
(十二)发现式学习模式
发现式学习是培养学生探索知识、发现知识为主要目标的一种教学模式。这种模式最根本的地方在于让学生像科学家的发现一样来体验知识产生的过程。布鲁纳(J.S.Bruner)认为发现式教学法有四个优点: 1.提高学生对知识的保持。 2.教学中提供了便于学生解决问题的信息,可增加学生的智慧潜能。 3.通过发现可以激励学生的内在动机,引发其对知识的兴趣。 4.学生获得了解决问题的技能。 根据许多心理学家对这种教学模式的研究,它更适合于低年级的教学,而且在课堂上运用太费时间,又难以掌握。 另外还有研讨教学模式、基于前概念的探究教学模式等,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再一一介绍。
教学模式是从教学的整体出发,根据教学的规律原则而归纳提炼出的包括教学形式和方法在内的具有典型性、稳定性、易学性的教学样式。简洁地说就是在一定教学理论指导下,以简化形式表示的关于教学活动的基本程序或框架。 教学模式包含着一定的教学思想以及在此教学思想指导下的课程设计、教学原则、师生活动结构、方式、手段等。在一种教育模式中可以集中多种教学方法。 任何模式都不是僵死的教条,而是既稳定又有发展变化的程序框架。

‘叁’ 教师常用的教学方法有哪些

常见的教学方法分类有:

1、讲授法

讲授法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法。讲授法包括讲述法、讲解法、讲读法和讲演法。教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时,大多都伴之以讲授法。这是当前我国最经常使用的一种教学方法。

2、谈论法

谈论法亦叫问答法。它是教师按一定的教学要求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并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引导学生获取或巩固知识的方法。谈论法特别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思维,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语言表述的能力。初中,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常用谈论法。

谈论法可分复习谈话和启发谈话两种。复习谈话是根据学生已学教材向学生提出一系列问题,通过师生问答形式以帮助学生复习、深化、系统化已学的知识。启发谈话则是通过向学生提出来思考过的问题,一步一步引导他们去深入思考和探取新知识。

3、演示法

演示教学是教师在教学时,把实物或直观教具展示给学生看,或者作示范性的实验,通过实际观察获得感性知识以说明和印证所传授知识的方法。

演示教学能使学生获得生动而直观的感性知识,加深对学习对象的印象,把书本上理论知识和实际事物联系起来,形成正确而深刻的概念;能提供一些形象的感性材料,引起学习的兴趣,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有助于对所学知识的深入理解、记忆和巩固;能使学生通过观察和思考,进行思维活动,发展观察力、想象力和思维能力。

4、练习法

练习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依靠自觉的控制和校正,反复地完成一定动作或活动方式,借以形成技能、技巧或行为习惯的教学方法。从生理机制上说,通过练习使学生在神经系统中形成一定的动力定型,以便顺利地、成功地完成某种活动。练习在各科教学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工具性学科(如语文、外语、数学等)和技能性学科(如体育、音乐、美术等)。练习法对于巩固知识,引导学生把知识应用于实际,发展学生的能力以及形成学生的道德品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5、读书指导法

读书指导法是教师指导学生通过阅读教科书、参考书以获取知识或巩固知识的方法。学生掌握书本知识,固然有赖于教师的讲授,但还必须靠他们自己去阅读、领会,才能消化、巩固和扩大知识。特别是只有通过学生独立阅读才能掌握读书方法,提高自学能力,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6、课堂讨论法

课堂讨论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针对教材中的基础理论或主要疑难问题,在学生独立思考之后,共同进行讨论、辩论的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方法,可以全班进行,也可分大组进行。

7、实验法

实验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一定的设备和材料,通过控制条件的操作过程,引起实验对象的某些变化,从观察这些现象的变化中获取新知识或验证知识的教学方法。在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和自然常识等学科的教学中,实验是一种重要的方法。一般实验是在实验室、生物或农业实验园地进行的。有的实验也可以在教室里进行。实验法是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兴起的。现代科学技术和实验手段的飞跃发展,使实验法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通过实验法,可以使学生把一定的直接知识同书本知识联系起来,以获得比较完全的知识,又能够培养他们的独立探索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和科学研究兴趣。它是提高自然科学有关学科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

8、启发法

启发教学可以由一问一答、一讲一练的形式来体现;也可以通过教师的生动讲述使学生产生联想,留下深刻印象而实现。所以说,启发性是一种对各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活动都具有的指导意义的教学思想,启发式教学法就是贯彻启发性教学思想的教学法。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教学方法,只要是贯彻了启发教学思想的,都是启发式教学法,反之,就不是启发式教学法。

9、实习法

实习法就是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校内外组织学生实际的学习操作活动,将书本知识应用于实际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方法能很好地体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精神,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特别是实际操作本领具有重要意义。实习法,在自然科学各门学科和职业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种方法和实验方法比较起来,虽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它在让学生获得直接知识,验证和巩固所学的书本知识,培养学生从事实际工作的技能和技巧以及能力等方面,却有其特殊的作用。

‘肆’ 学习方法中的演绎方法是什么

逻辑推理的学习方法跟抽象概括的学习方法不同。抽象概括的学习方法是直接分析经验或感性知识并予以概括而形成概念。它的思维过程是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逻辑推理的学习方法是对已知知识的引伸和发展而获得新知识,其思维过程是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也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活动。这两种学习方法的思维活动是相反而相成的,它们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学习结构。
推理,就是人们在已有知识所形成的判断的基础上,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出一个新的判断的科学思维过程。尽管人们探求新的知识的方法和途径十分复杂,但都离不开推理这种思维方法。学习也是一样,要理解系统的科学知识和发展智能,也要经常开展逻辑推理的思维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沟通已知知识和未知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逻辑推理的思维活动把它们联系起来。这种联系和思维形式,都是由前提和结论构成的。已知知识就是前提,未知知识就是结论。这种学习方法的主要特点,在于推出的结论是对客观对象进行矛盾分析的结果,其推理过程就是分析矛盾的过程,是主观能动性的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是符合学生理解知识和发展智能所需要的。
人类的思维是复杂的,推理这种思维过程也有多种形式,最常用到的是演绎推理、类比推理和归纳推理。
( 一 ) 演绎推理最常见的是直言三段论形式。 其意义是由普通的原理到特殊事实的推理,即以普通的原理为前提,以特殊事实为结论。例如亚里斯多德的三段论法是:
1、人固有一死(大前提)
2 、苏格拉底是人 ( 小前提 )
3 、故苏格拉底必死 ( 结论 )
在这个三段论推理中,大前提和小前提都是已知的判断,结论则是一个新的判断。为了从已知判断推出新的判断,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遵守:一是大前提和小前提的判断必须是真实的;二是推理过程必须符合正确的逻辑形式和规则。正如恩格斯所说:如果我们有了正确的前提,并且把思维规律正确地运用于这些前提,那么,结果必定与现实相符。
前提如果不真实,就得不出正确的结论。亚里斯多德有过一段推理,“如果宇宙无限,就不会有中心;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所以,宇宙是有限的。”这一推理之所以得出“宇宙有限”的错误结论,在于小前提“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是一个虚假的判断。有些人在公式、定律的推导中,常常不注意前提条件,因而费了很大力气,得出错误结论。在作习题时,如果用错公式,也会造成根本性错误。
直言推理过程如果违反正确的逻辑规则,也不可能得出正确结论。直言三段论推理的一条规则是:中项至少在一个前提中是周延的。例如:“一切比重小于水的物体都能浮在水面上;所有的瓷碗都能浮在水面上;所以所有的瓷碗比重都小于水。”大、小前提显然都是正确的,问题在于中项在大小前提中都是不周延的。所谓中项,是指在大小前提中都出现,并把大小前提中的事物联系在一起而在结论中不出现的词句。在这个例子中:“浮在水面上”是中项。所谓周延,是指在判断中,所论及的概念包括了这一概念的全部外延,否则称为不周延。在这一例子中,大前提不能反过来说:“所有浮在水面上的物体比重都小于水。”也就是说,“比重小于水的物体”只是“浮在水面上”的物体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所以在大前提中“浮在水面上”的概念不周延。同样,在小前提中,更不能说“浮在水面上的物体都是瓷碗”,所以中项在小前提中也不周延。这样,当然不会有正确的结论。
直言三段推理的另一条重要规则是:中项只能有一个。例如:“凡金属通电就会产生磁场;磁铁有磁场;所以磁铁必然通电了。”这里从表面看来,中项“磁场”似乎是个,而实际上,在大前提中指的是“电磁场”,即通电产生的磁场,而小前提中指的是“辟永磁场”,即磁铁所具有的磁场,这叫“中项歧义”,中项在大、小前提中指的不是一回事,结论也必然是错误的。
( 二 ) 演绎推理的另一种形式是假言推理。 假言推理是以假言判断作为大前提,以直言判断作为小前提未推出结论的推理形式。假言推理是通过假说的方法研究自然规律的思维形式,即运用已知的事实或规律,对未知的事物规律性所作的假定性说明。科学的假说,既不是毫无根据的臆测,又不是一种完全肯定的推论。我们在学习中运用普遍原理来解决特殊的具体问题时,都会大量应用假言推理的形式。
( 三 ) 演绎推理的第三种形式是选言推理。 选言推理的大前提是选言判断,小前提和结论都是直言判断。在运用选言推理过程中,只有大前提中的两个选言肢不相容,也就是说只有在“非此即彼”的情况下,才能用否定一个选言肢的方式,而肯定另外一个选言肢。如果是相容的选言判断,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第三种情况,就无法得出肯定结论。
( 四 ) 演绎推理的第四种形式是二难推理。 这是一种假言和选言推理结合起来运用的复杂推理形式。在究复杂问题时,假言选言推理是经常用到的。 B归纳推理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原理的思维形式。着名的哥德巴赫猜想就是用归纳推理的形式提出来的。1742 年,德国数学家哥德巴赫根据奇数77=53+17+7 , 461=449+7+5=257+199+5 等例子,看到许多奇数都可以由三个素数相加而得到,于是,他归纳出一个规律:所有大于 5 的奇数都可以分解为三个素数之和。他把这个猜想告诉欧拉,欧拉肯定了他的想法,而且补充提出: 4 以后每个偶数都可以分解为两个素数之和。后来,这两个命题就合称为哥德巴赫猜想。然而,这种归纳的方法是不完全的,它没有也不可能举出无限个对象,因而 200 多年来始终是一种猜想。这种不完全的归纳推理,虽然结论不一定是可靠的,但却是发现真理的一条重要途径。 16 世纪中期哥白尼提出“日心说”以后的阶段,科学上的理论思维主要以归纳推理为主,直到 18 世纪康德提出“星云假说时”,演绎推理才逐步发展起来。爱因斯坦说过,适应于科学幼年时代以归纳法为主的方法,正在让位给探索性的演绎法。但是,归纳推理的思维形式,在学习中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恩格斯说: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应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关系、它们的相互补充。
类比推理是根据两类不同对象的某些属性相同或相似而推出其他属性也可能相同或相似的逻辑方法和思维形式。这种思维形式,在创造学中,称为“相似思维”。传说哈格里沃斯发明纺纱机,是因为有一次老式纺车倾倒,纺锤直立受到的启发所致;医生看病用的叩诊方法,是奥地利医生奥恩布鲁格受到了敲叩木桶估计桶中酒量的启发;我国鲁班发明木锯是受茅草割手的启发;等等。近代仿生学的许多发明创造,都是受生物某些结构和功能的启发而得到的。爱因斯坦说:在物理学上往往因为看出了表面上互不相关的现象之间有相互一致之点而加以类推,结果竟得出很重要的进展。有些共同的特点,都隐藏在外表上的差别的背后,要能发现这些共同点,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一个新的理论,这才是重要的创造性工作。在学习中,我们借助类比法,可以更快地掌握未知知识。但是,和归纳推理中的不完全归纳法一样,类比推理的客观基础和逻辑根据也都是不够充分的,因而只能从中得到启发,所得的结论还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

‘伍’ 谁能举例说明什么是演绎法什么是归纳法

归纳法:指的是从许多个别事例中获得一个较具概括性的规则。这种方法主要是从收集到的既有资料,加以抽丝剥茧地分析,最后得以做出一个概括性的结论。
演绎法,则与归纳法相反,是从既有的普遍性结论或一般性事理,推导出个别性结论的一种方法。由较大范围,逐步缩小到所需的特定范围。

归纳法是从特殊到一般,优点是能体现众多事物的根本规律,且能体现事物的共性。缺点是容易犯不完全归纳的毛病。


演绎法:是从一般到特殊,优点是由定义根本规律等出发一步步递推,逻辑严密结论可靠,且能体现事物的特性。缺点是缩小了范围,使根本规律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展现。
归纳法和演绎法在应用上并不矛盾,有些问题可采用前者,有些则采用后者。而更多情况,将两者结合着应用,则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陆’ 演绎法所对应的教学理论是哪一种学习

演绎法所对应的教学理论是科学理论假设,形成模式的思维过程是演绎。演绎法以一定的教学思想和理论为指导,从一种科学的假设出发,推演出相应的课堂教学模式,然后将所设计的教学模式付诸实践,通过严密的实验对原先的设计和效果进行验证。

再经过完善和发展,最后形成相对稳定的模式。运用此法研究问题,首先要正确掌握作为指导思想或依据的一般原理、原则;其次要全面了解所要研究的课题、问题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性;然后才能推导出一般原理用于特定事物的结论。



(6)教学方法原型演绎是什么扩展阅读:

演绎推理是严格的逻辑推理,一般表现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三段论模式:即从两个反映客观世界对象的联系和关系的判断中得出新的判断的推理形式。如:自然界一切物质都是可分的,基本粒子是自然界的物质,因此,基本粒子是可分的。

演绎推理的基本要求是:一是大、小前提的判断必须是真实的;二是推理过程必须符合正确的逻辑形式和规则。演绎推理的正确与否首先取决于大前提的正确与否,如果大前提错了,结论自然不会正确。

‘柒’ 什么是演绎法如何运用

答:演绎法从一般原理或前提出发,经过删除和精化的过程推导出结论。演绎法主要有下四个步骤:
1)设想可能的原因;2)用已有的数据排除不正确的假设;3)精化余下的假设;4)证明余下的假设。

‘捌’ 教育心理学中的原型定向指的是什么

这是一个准备阶段。所谓原型即是外化了的智力活动的实践模式,或“物质化”了的操作活动程序,其目的在于了解智力活动的任务,熟悉活动的对象,使学生明确要求自己做什么、怎样做,从而在头脑中形成关于活动本身和活动结果的表象,以便对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定向。

在这一阶段,教学上要求:(1)要使学生了解完整的动作结构(构成要素、执行顺序和执行要求);(2)使学生了解动作结构规定的必要性;(3)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4)高度准确、讲解确切、指令明确

教学过程中,利用实物操作或者替代物演示的方法使学生了解到个人行为操作上的过程,并积极动手实践,已达到理解过程,熟悉动作结构的目的

‘玖’ 教学中的“演绎法”是什么

演绎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论,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大前提是一般事理;小前提是论证的个别事物;结论就是论点。用演绎法进行论证,必须符合演绎推理的形式。但在写作时,根据文章表达生动简洁的要求,对三段论推理过程的表述可以灵活处理,有时省略大前提,有时省略小前提。 运用演绎推理,作者所根据的一般原理即大前提必须正确,而且要和结论有必然的联系,不能有丝毫的牵强或脱节,否则会使人对结论的正确性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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