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利用迈克尔逊干涉仪测量薄玻璃片的厚度
①以钠光为光源调出等倾干涉条纹。
②移动m2镜,使视场中心的视见度最小,记录m2镜的位置;在反射镜前平行地放置玻璃薄片,继续移动m2镜,使视场中心的视见度又为最小,再记录m2镜位置,连续测出6个视见度最小时m2镜位置。
③用逐差法求光程差δd的平均值,再除以以此种玻璃的折射率,就是厚度了。
‘贰’ 手表哪里知道玻璃镜片尺寸
手表标明玻璃镜片尺寸地方为,表镜镜片数值去外观鉴定法,就是看手表的标识,蓝宝石玻璃一般都会打印在手表的表盘或后盖上面。
手表的尺寸都是根据表盘大小来决定。只需要用游标卡尺测量表盘直径就可以了。
‘叁’ 玻璃幕墙平开玻璃尺寸测量
全隐框平开窗的话
玻璃宽度=立柱中心到中心尺寸减去胶缝宽宽度(通常是15mm)
玻璃高度=横梁中心到中心尺寸减去胶缝宽宽度(通常是15mm)
全明框话(盖板宽等同于型材宽)
玻璃宽度=开启扇洞口宽度尺寸减10mm
玻璃高度=开启扇洞口高度尺寸减15mm
玻璃尺寸同上,开启扇框要看具体施工图来定。
具体的还得让你周边的前辈看过施工图后最终确定~
‘肆’ 如何测量眼镜的折射率(具体测量方法)
镜片折射率的测量
余红/文
在眼镜验配实际工作中,可以用镜度表、厚薄卡尺 :2: 和焦度计测量来计算镜片折射率,本文现对各种测量方 例如:如果镜片的折射率是 1.70,镜度表测量出 法和计算方法进行阐述。 该镜片前面的屈光力 ,则镜片的实际屈光力
。 是 1 测量方法和原理 1.1 用镜度表测量镜片屈光力 1.2 用厚薄卡尺测量镜片中心厚度
厚薄卡尺在测量镜片的中心厚度 时,要垂直于镜
片表面,如图3所示。
图1 图2 图3 镜度表外观如图1所示,将镜度表的3 直置于镜片表面,中间的测量头对准镜F 与每 一个镜片由两个面组成,则镜片的屈光力 个测量头垂
片光学中心进行 测量,可以直接在表盘上读出球面镜一面的屈光力关系式为:
片的面屈光力数值
:3: :数值范围 -20.00D~+20.00D:。 镜度表测量球
F ——镜片前面屈光1面屈光力原理如图2所示,3个测量
F ABC AC B 力 ——镜片后面屈头 3点位于一个平面内,间距为已知,2
t 光力 ——镜片中心厚H 点通 过镜片光学中心,可以测量球面弧的矢高,由
度 公式
n ——镜片折射率 根据公式
:2:和公式:3:,得计算出球表面的曲率半径
再由屈光力、折射率和曲率半径的关系式
:1:
nr镜片折射率 ,球面曲率半径 ,则 可以直接在镜度表上读出球面的屈光力。 目前使
用的镜度表,在运用公式:1:时,参考r 由于镜片的曲率半径 为等量,得 的 折射率是1.523,所以如果镜片折射率是1.523,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12014 124 出的数值就是该镜片表面的屈光力;如果镜片的则读
折射率 不是1.523,则镜片表面的屈光力还需进
行换算。
F F 设镜片表面屈光力,镜度表测量出的屈光力, 表
1/4页
2 用焦度计测量并计算镜片屈光力
用焦度计测量镜片时,要使用有阿贝数补偿的焦度 计,测量出的是镜片的:后:顶焦度,根据公式可计算 出镜片的屈光力。
:4:
2/4页
眼镜网络
F ——镜片屈光力
F'——焦度计测量出镜片顶焦度 0
2.1 镜片折射率计算
由镜度表测得并计算的镜片屈光力与焦度计测量
并计算的镜片屈光力应该相等,即公式:3:
整理后得: 和公式
例2:将例1的镜片近似看作是解得: :4:相等,
得:薄镜片,用镜度表
F F 测量得出 =+7.00D,=-4.70D ;用焦度计测表1表2
:5: F量 得出镜片的度数是 '=+4.00D,求镜片的折射0
将公式:2:代入公式:5:,得:率。
n 解:设镜片折射率为,将测得的数据代入公式
:7:,得: :6: F F F 式中,、、' 和 均为已知,则通过计表1 表2 0 算 可以得出镜片折射率数值。 解得: 通过以上两个例子可以看出, t 如果是薄镜片,则 =0,公式:6:则简化为: 在镜片折射率的测量
和计算中,镜片的中心厚度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对于
:7: 正镜片,不能轻易用薄镜片公式计算,否则会造成较大 F 表例1:一个镜片,用镜度表测量得出误差;在使用镜度表和厚薄卡尺进行测量时,需要掌握 D =+7.00, 1一定的技巧,才能测量准确;焦度计的阿贝数补偿不可 F D =-4.70;用厚薄卡尺测量得出镜片中心表2 忽视。因此,只有在正确的操作下进行正确的计算,才 t mm 厚 度是 =7,用焦度计测量得出镜片的度数可以较精确地测量出镜片的折射率。 F D 是 '=+4.00,求镜片的折射率。 0作者单位:天津职业大学 解:设镜片折射率为 ,将测得的数据代入公式
:6:,得:
婴幼儿视力保护5问
王洪峰 王恩荣/文
1. 浴霸强光损害幼儿眼睛吗,
婴幼儿不宜在开着浴霸的浴室中洗澡,因为浴霸强
光中含有的高能量可见光——蓝光,会对幼儿视力造成
伤害。
虽然4成以上的父母知道紫外线和电视、
会对孩子眼睛健康产生危害,但只有少数电脑辐射
父母了解蓝光 对孩子眼睛健康更有害。与成人相比,
婴幼儿的晶状体 无法有效过滤光线,眼睛更容易受损。
紫外线和红外线 通常都会被角膜和晶状体吸收,一般
不会接触视网膜。
‘伍’ 如何鉴别玻璃镜片的折射率
1、玻璃镜片具有比其它材质的镜片更耐刮的特性,但相对的其重量也较沉,其折射率相对高:
普通片为1.523,超薄片为:1.72以上,最高可达2.0。
2、高分子树脂镜片
高分子树脂镜片比玻璃镜片更轻,耐冲击不易破,可是因其硬度较低,所以比玻璃更容易有刮痕。
3、PC镜片
还有一种材料比高分子树脂更耐冲击,时常用于航空器材的透明窗户,警用面具上,和太空人的头盔上的面具,它大约只有玻璃的十分之一的重量,与传统的树脂镜片相比也仅只有一半的重量。
一般PC的镜片需要加上抗刮的保护膜之后,在使用上会足以获得更佳的时效,多数使用于小孩子的眼镜片。PC镜片也具有一个重要的特点,那就是PC镜片具有隔绝有害的紫外线效果,但其缺点也包含了表面容易刮伤。
‘陆’ 钢化玻璃怎么检测啊有比较简单的方法吗
说实话,钢化玻璃具体的检测方法项目挺多的,整体写起来还挺多,粘贴个《钢化玻璃》质量标准给你吧,里面有详细的检测方法。
标准名称: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英文名称: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 Tempered glass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08-30发布 2006-03-01实施
标准编号:GB15763.2-2005
前 言
GB 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防火玻璃;
——第二部分:钢化玻璃。
本部分为GB 15763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5.5,5.6,5.7为强制性条款,其它条款为推荐性条款。
本部分代替GB/T 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
本部分与GB/T 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部分为强制性标准,GB/T 9963-1998为推荐性标准;
——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
——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 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
——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
——纳入了GB 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 17841-1999的5.4.1,5.4.3,6.4,6.6;本部分的5.8,5.11,6.8,6.9);
——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
——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
——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
——修改了抽样规则;
——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邱国洪、韩松、莫娇、龚蜀一、王睿、刘志付 、李金平、朱梅、艾发智、邬德华、庄大建、夏卫文。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GB 9963-88《钢化玻璃》、GB/T 9963-1998 《钢化玻璃》;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有关幕墙用钢化玻璃的部分。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 2:Tempered glass
1 范围
GB15763的本部分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GB15763的本部分适用于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对于建筑以外用的(如工业装备、家具等)钢化玻璃,如果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可根据其产品特点参照使用本标准。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9962-1999 夹层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T 18144 玻璃应力测试方法
3 定义及分类
3.1 定义
钢化玻璃: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
3.2 分类
3.2.1 钢化玻璃按生产工艺分类,可分为:
垂直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夹钳吊挂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水平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水平辊支撑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3.2.2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为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4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
生产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要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用于生产钢化玻璃的玻璃,玻璃的质量由供需双方确定。
5要求
钢化玻璃的各项性能及其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其中安全性能要求为强制性要求。
表1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
名称 技术要求 实验方法
尺寸及外观要求 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5.1 6.1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5.2 6.2
外观质量 5.3 6.3
弯曲度4 5.4 6.4
安全性能要求 弯曲度 5.5 6.5
碎片状态 5.6 6.6
霰弹袋冲击性能 5.7 6.7
一般性能要求 表面应力 5.8 6.8
耐热冲击性能 5.9 6.9
5.1允许尺寸及允许偏差
5.1.1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度 边长(L)允许偏差
L≤1000 1000〈L≤2000 2000〈L≤3000 L>3000
3,4,5,6 +1
-2 ±3 ±4 ±5
8,10,12 +2
-3
15 ±4 ±4
19 ±5 ±5 ±6 ±7
>19 供需双方商定
5.1.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对角线差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对角线差允许值 (单位为毫米)
玻璃公称厚度 边长(L)允许偏差
L≤2000 2000〈L≤3000 L>3000
3,4,5,6 ±3.0 ±4.0 ±5.0
8,10,12 ±4.0 ±5.0 ±6.0
15,19 ±5.0 ±6.0 ±7.0
>19 供需双方商定
5.1.3其他形状的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由供需双方商定。
5.1.4 边部加工
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 圆孔
5.1.5.1 概述
本条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mm的钢化玻璃。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2孔径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 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4孔径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公称孔径 允许偏差
4≤D≤50 ±1.0
250<D≤100 ±2.0
D>100 供需双方商定
5.1.5.3 孔的位置
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a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1所示。
图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示意图
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b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2所示。
图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示意图
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c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的6倍。如图3所示。
注:如果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小于35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角部对称的位置上。具体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
图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示意图
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许偏差
圆孔圆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参照图4进行。如图4建立坐标系,用圆心的位置坐标(x,y)表达圆心的位置。
圆孔圆心的位置x、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相同(见表2)。
图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
5.2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5.2.1钢化玻璃的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玻璃公称厚度 厚度允许偏差
3,4,5,6 ±0.2
8,10 ±0.3
12 ±0.4
15 ±0.6
19 ±1.0
>19 供需双方商定
5.2.2 对于表5未作规定的公称厚度的玻璃,其厚度允许偏差可采用表5中与其邻近的较薄厚度的玻璃的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5.3 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表6的要求。
5.4弯曲度
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3%,波形时应不超过0.2%。
5.5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
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 试样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缺陷名称 说明 允许缺陷数
爆边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1/3的爆边个数. 1个
划伤 宽度在0.1mm 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长≤100mm
4条
宽度大于0.1mm的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宽0.1~1mm
长≤100mm
4条
夹钳印 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20mm,边部变形量≤2mm(见图5)
裂纹、缺角 不允许存在
1. 边部变形
2. 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
3. 夹钳印
图5夹钳印示意图
5.6 碎片状态
取4块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任何50mm×50mm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必须满足表7的要求。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
玻璃品种 公称厚度/mm 最少碎片数/片
平面钢化玻璃 3 30
4~12 40
≥15 30
曲面钢化玻璃 ≥4 30
5.7 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平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下列(1) 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1) 玻璃破碎时, 每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m2面积的质量。
(2)散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坏。
5.8表面应力
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不应小于90MPa。
以制品为试样,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规定为合格,2块试样不符合则为不合格,当2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3块试样,如果3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
5.9耐热冲击性能钢化玻璃应耐200℃温差不破坏。
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当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2块以上不符合时,则认为不合格。当有1块不符合时,重新追加1块试样,如果它符合规定,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2块不符合时,则重新追加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则为合格。
6. 试验方法
6.1 尺寸检验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6.2厚度检验
使用外径干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在距玻璃板边15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mm)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2位。
6.3外观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按GB 11614方法进行。
6.4弯曲度测量
将试样在室温下放置4h以上, 测量时把试样垂直立放,并在其长边下方的1/4处垫上2块垫块。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水平紧贴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用塞尺测量直线边与玻璃之间的间隙,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来表示弓形时的弯曲度。进行局部波形测量时,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沿平行玻璃边缘25mm方向进行测量,测量长度300mm。用塞尺测得波谷或波峰的高,并除以300mm后的百分率表示波形的弯曲度,如图6所示。
6.5抗冲击性试验
6.5.1试样为与制品同厚度、同种类的,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610 mm(-0mm,+5mm)×610mm(-0mm,+5mm)的平面钢化玻璃。
6.5.2试验装置应符合GB 9962-1999 附录A的规定。使冲击面保持水平。试验曲面钢化玻璃时,需要使用相应的辅助框架支承。
6.5.3使用直径为 63.5 mm(质量约 1040 g)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 1000 mm的高度,使其自由落下。冲击点应在距试样中心 25 mm的范围内。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1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试验在常温下进行。
6.6 碎片状态试验
6.6.1 以制品为试样
6.6.2试验设备
可保留碎片图案的任何装置。
6.6.3试验步骤
6.6.3.1将钢化玻璃试样自由平放在试验台上,并用透明胶带纸或其他方式约束玻璃周边,以防止玻璃碎片溅开。
6.6.3.2 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20mm左右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径为0.2mm+0.05mm的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使试样破碎。
6.6.3.3保留碎片图案的措施应在冲击后10s后开始并且在冲击后3min内结束。
1. 弓形变形
2. 玻璃边长或对角线长
3. 波形变形;
4. 300mm
图6 弓形和波形弯曲度示意图
6.6.3.4 碎片计数时,应除去距离冲击点半径80mm以及距玻璃边缘或钻孔边缘25mm范围内的部分。从图案中选择碎片最大的部分,在这部分中用50mm×50mm的计数框计算框内的碎片数,每个碎片内不能有贯穿的裂纹存在,横跨计数框边缘的碎片按1/2个碎片计算。
6.7 散弹袋冲击性能试验
6.7.1 试样
试样为与制品相同厚度、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1930mm(-0mm,+5mm)×864mm(-0mm,+5mm)的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
6.7.2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GB 9962-1999 附录B的规定。
6.7.3试验步骤
6.7.3.1 用直径 3 mm的挠性钢丝绳把冲击体吊起,使冲击体横截面最大直径部分的外周距离试样表面小于 13 mm,距离试样的中心在 50 mm以内。
6.7.3.2 使冲击体最大直径的中心位置保持在 300 mm的下落高度,自由摆动落下,冲击试样中心点附近1次。若试样没有破坏,升高至 750 mm,在同一试样的中心点附近再冲击1次。
6.7.3.3 试样仍未破坏时,再升高至 1200 mm的高度,在同一块试样中心点附近冲击一次。
6.7.3.4 下落高度为300mm,750mm或1200mm试样破坏时,在破坏后5min之内,从玻璃碎片中选出最大的10块,称其质量。并测量保留在框内最长的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
6.8表面应力测量
6.8.1 试样以制品为试样,按GB/T 18144 规定的方法进行。
6.8.2 测量点的规定
如图7所示,在距长边100mm的距离上,引平行于长边的2条平行线,并与对角线相交于4点,这4点以及制品的几何中心点即为测量点。
图7测量点示意图
图8测量点示意图
若制品短边长度不足300mm时,见图8,则在距短边100mm的距离上引平行于短边的两条平行线与中心线相交于2点,这两点以及制品的几何中心点即为测量点。
不规则形状的制品,其应力测量点由供需双方商定。
6.8.3 测量结果
测量结果为各测量点的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6.9 耐热冲击性能将300mm×300mm的钢化玻璃试样置于200℃±2℃的烘箱中,保温4h以上,取出后立即将试样垂直浸入0℃的冰水混合物中,应保证试样高度的1/3以上能浸入水中,5min后观察玻璃是否破坏。
玻璃表面和边部的鱼鳞状剥离不应视作破坏。
7 检验规则
7.1检验项目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型式检验技术要求中的安全性能要求为必检项目,其余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7.1.2出厂检验厚度及其偏差、外观质量、尺寸及其偏差、弯曲度。其他检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7.2组批抽样方法
7.2.1产品的尺寸和偏差、外观质量、弯曲度按表8规定进行随机抽样。
表8 抽样表 (单位为片)
批量范围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1~8 2 1 2
9~15 3 1 2
16~25 5 1 2
26~50 8 2 3
51~90 13 3 4
91~150 20 5 6
151~280 32 7 8
281~500 50 10 11
501~1000 80 14 15
7.2.2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 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测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备的试样。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块时,以每500块为一批分批抽取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用它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
7.3 判定规则
若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8 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弯曲度不合格。
其他性能也应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
若上述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玻璃的包装宜采用木箱或集装箱(架)包装,箱(架)应便于装卸、运输。每箱(架)宜装同一厚度、尺寸的玻璃。玻璃与玻璃之间、玻璃与箱(架)之间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玻璃的破损和玻璃表面的划伤。
8.2 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每个包装箱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小心破碎、防雨怕湿”等标志或字样。
8.3 运输
运输时,玻璃应固定牢固,防止滑动、倾倒,应有防雨措施。
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不结露或有防雨设施的地方。
‘柒’ 玻璃镜片1.9和1.7的厚度差别很大吗
差别不大。
同样的度数折射率越高镜片越薄,所以1.7、1.8、1.9折射率肯定是1.9的最薄,但现在镜片技术发展很完善,差别也不大,另外在选择镜架的时候选一款镜架的中心距和自己的瞳距接近一点的。
什么近视镜片最薄,有四种建议:
1、选择高折射率的镜片。
2、选择合适的镜框,大眼镜框会增加镜片周围的厚度,进而增加镜片的重量,选择的镜框尺寸接近瞳距的小巧镜框,另外,高度近视不宜配无框镜架,无框眼镜看起来镜片会有厚实的感觉。
3、配戴rgp。rgp是一种高透氧的硬性隐形眼镜,与配戴普通框架眼镜相比,RGP具有视觉质量更好、成像更清晰、高透氧、抗沉淀、抗紫外线先等优点,还可矫正高度散光、不规则散光,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配戴RGP还可有效控制近视增长速度,实可谓一举多得。
4、在眼内植入ICL晶体。一劳永逸解决高度近视及配镜问题,是最安全有效解决高度近视的方式。
‘捌’ 镜片什么是单非、什么是双非,怎么鉴别
单非指单面非球面,双飞指双面非球面。
1、日光灯管像鉴别法
球面镜片两个表面的日光灯管像都是接近笔直的。而外单非镜片则第一面灯管像为中间鼓起的桶形,第二面为平直的球面灯管像。双非镜片两面都是非球面设计,第一面为中间洼陷的枕形灯管像,第二面则为中间鼓起的桶形灯管像。一般在-2.00D以上的镜片该现象开始明显,度数越高越明显。
2、矢高鉴别法
非球面表面,如使用20口径的千分表去测量表面各点矢高,从中间到边缘矢高是不断变化的。而球面则应该保持不变。将此一原则应用于鉴别双非和单非镜片同样不失为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
3、厚薄差鉴别法
同折射率同光度的双非镜片通常要比单非镜片薄一些,但如果是单光镜片的话,建议谨慎使用此一方法鉴别或者只将其作为辅助手段较为合适。
(8)玻璃镜片失高测量方法扩展阅读
所谓球面和非球面,主要是针对镜头(各种相机、显微镜等镜头)、眼镜(包括隐形眼镜)的镜片几何形状而言,即球面镜片与非球面镜片。二者在几何形状上的差别决定了它们在平行的入射光的折射方向上产生差异,从而影响其成像效果的好坏。
球面镜片,其镜片呈球面的弧度,其横切面亦呈弧状。当不同波长的光线,以平行光轴入射后镜片上不同的位置时,在菲林平面(与镜片中心和镜片焦点联机相垂直的、通过焦点的平面)上不能聚焦成一点,而形成像差的问题,影响影像的质素,例如出现清晰度下降和变形等现象。
非球面镜片,其镜片并非呈球面的弧度,而是镜片边缘部份被“削”去少许,其横切面呈平面状。当光线入射到非球面镜面时,光线能够聚焦于一点,亦即菲林平面上,以消除各种象差。
例如耀光现象在球面镜使用大光圈会比细光圈下拍摄来得严重,但若然加入非球面镜便可将耀光情况大大降低;又例如影像呈现变形(枕状或桶状),乃因镜头内的光线没有适当折射而产生,以变焦镜为例,短焦距时通常是桶状变形而变焦至长焦距时则为枕状变形,若采用非球面镜,则可以改善这方面的像差。
‘玖’ 大学物理实验【薄玻璃片厚度的测定】
有点难度,提个醒吧,假设都是测量盖博片厚度:
1。光杠杆,就是利用光杆杆方法,如果想不明白,找个下水道跳进去闭井思过。
2。扩展白光干涉寻找零级条纹
3。钠黄光干涉,点光源,判别对比度变化。
‘拾’ 钢化玻璃如何检验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原名为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1986年重新制定该标准,删除其中关于汽车、船舶用钢化玻璃的规定,一名为《钢化玻璃》并于1988年发布后实施。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了原标准中的Ⅱ类钢化玻璃并重新分类,将霰弹袋的最大冲击高度2300mm改为1200mm,经过这样的修改,这项试验就不仅仅是观察其碎片状态,而是用于判定玻璃安全性能的试验。另外,鉴于我国钢化水平的提高,将原4mm厚玻璃落球冲击破碎后称量最大碎片质量的方法改为用制品作试样,小锤冲击后检验碎片的方法;且去掉原标准中对抗弯强度和热稳定性的规定。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9963-88。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蜀一、汪如洋、韩松、王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建筑、工业装备等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31-92 硫化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
GB 1216-85 外径千分尺
GB 4871-1995 普通平板玻璃
GB 5137.2-1996 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
GB 11614-89 浮法玻璃
JC/T 677-1997 建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压试验方法
3 分类及应用
3.1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类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3.2 钢化玻璃按应用范围分类, 分为建筑用钢化玻璃和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4要求
不同种类的钢化玻璃必须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
表1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
技术要求
建筑用钢化玻璃
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试验方法
尺寸及偏差
4.1
4.1
5.1,5.2
外观质量
4.2
4.2
5.3
变曲度
4.3
4.3
5.4
抗冲击性
4.4
4.4
5.5
碎片状态
4.5
4.5
5.6
霰弹袋冲击性能
4.6
-
5.7
透射比
4.7
4.7
5.8
抗风压性能
4.8
-
5.9
4.1尺寸及偏差
4.1.1 平面钢化玻璃的长度、宽度由供需双方商定。其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一边长度大于3000mm的玻璃以及异型制品的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2 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L≤1000
1000〈L≤2000
2000〈L≤3000
4
5
6
+1
-2
±3
±4
8
10
12
+2
-3
15
±4
±4
19
±5
±5
±6
4.1.2 曲面钢化玻璃开关和边长的允许偏差,吻合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4.1.3 钢化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名 称
厚 度
厚度允许偏差
钢化玻璃
4.0
±0.3
5.0
6.0
8.0
±0.6
10.0
12.0
±0.8
15.0
19.0
±1.2
4.1.4 边部另工及孔径允许偏差
4.1.4.1 磨边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4.1.4.2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厚度,小于4mm的孔由供需双方商定,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遥规定。
表4孔径及允许偏差
公 称 孔 径
允 许 偏 差
4~50
±1.0
51~100
±2.0
〉 100
供需双方商定
4.1.4.3 孔的大小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但不允许有大于1mm的爆边。
4.2 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必须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
说明
允许缺陷数
优等品
合格品
爆边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三分之一的爆边。
不允许
1个
划伤
宽度在0.1mm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长≤50mm
4
长≤100mm
4
宽度大于0.1mm以下的轻微划伤 ,每平方米面积允许存在条数
宽0.1~0.5mm
长≤50mm
1
宽0.1~1mm
长≤100mm
4
夹钳印
夹钳中心与玻璃边缘的距离
玻璃厚度≤0.5mm
≤13mm
玻璃厚度〉9.5mm
≤19mm
结石、裂纹、缺角
均不允许存在
波筋(光学变形)、气泡
优等品不得低于GB 11614 一等品的规定
合格品不得低于GB 4871 一等品的规定
4.3 弯曲度
平型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5%,波形时应不超过0.3%。
4.4 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 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6块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4.5 碎片状态
取4块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50mm×50mm区域内的碎片数必须超过40个,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其端部不是刀状,延伸至玻璃边缘的长条形碎片与边缘形成的角不大于45°。
4.6 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平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下列(1) 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1) 玻璃破碎时, 每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m2面积的质量。
(2)散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坏。
4.7 透射比
钢化玻璃的透射比由供需双方商定。
4.8 抗风压性能
钢化玻璃的抗风压性能由供需双方商定。
5试验方法
5.1 尺寸检验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5.2 厚度检验
使用GB 1216所规定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测量玻璃每边的中点,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mm)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二位。
5.3外观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 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照条件下,距离玻璃表面600mm,用肉眼进行检查。
5.4弯曲度测量
以平面钢化玻璃制品为试样。试样垂直立放,水平放置直尺贴紧试样表面进行测量。弓形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表示。波形时,用波谷到波峰的高与波峰到波峰()或波谷到波谷的距离之比的百分率表示)。
5.5 抗冲击性试验
5.5.1 试样为与制品相同厚度的同种类的原板玻璃, 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约为610mm×610mm的钢化玻璃。
5.5.2 用图1所示的铁框支撑试样,使冲击面水平。试验曲面钢化玻璃时,需要使用相应的辅助框架支承。
5.5.3 用直径为63.5mm(质量约1 040g) 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1000mm的高度,使其自由落下。冲击点应在距试样中心25mm的范围内。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一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试验在常温下进行。
图1落球试验用试样支撑框
5.6 碎片状态试验
5.6.1 试样从制品中随机抽取。
5.6.2 试验设备为曝光和晒图装置。
5.6.3 试验步骤
5.6.3.1 将钢化玻璃试样放在相同开关和尺寸的另一块试样上,在两块试样之间放上感光纸,并用透明胶带纸沿周边粘牢。
5.6.3.2 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20mm左右的位置, 用尖端曲率半径为0.2mm±0.05mm的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使试样破碎。
5.6.3.3 感光纸应在冲击后10s内开始曝光并且在冲击后3min内结束。
5.6.3.4 晒图后, 除去距离冲击点80mm范围内的部分,从图中造反碎片最大的部分,在这部分中用50mm×50mm的矩形平面钢化玻璃。
5.7 散弹袋冲击性能试验
5.7.1 试样 试样为与相同厚度的同种类的原板玻璃, 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1930mm×864mm的矩形平面钢化玻璃。
5.7.2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由图2所示的试验框和图4所示的冲击体构成。
5.7.2.1 试验框的构造如图2所示, 主要部分采用高度大于100mm的槽钢,用螺栓固定在地面上,在其背后加支撑杆,以防在撞击时移位或歪斜。
5.7.2.2 试样采用如图2及图3所示的木制固定框, 如图3所示,安装在试验框上。试验的四周与固定框的接触部位用符合GB/T 531规定的硬度为A50的橡胶条垫衬。
试样安装后,橡胶条的压缩厚度为原厚度的10%~15%,而且,固定框的内部尺寸比试样尺寸约小19mm。
5.7.2.3 冲击体如图4(4) 所示,冲击体是带有金属杆的皮革袋装填霰弹后把袋的上下端用螺母固定紧,再把皮革袋的表面用宽12mm,厚0.15mm左右的玻璃纤维增强聚酯尼龙带交叉地倾斜卷缠起来,直至表面完全覆盖成袋状体,其质量为45kg±0.1kg。
图2 霰弹袋试验框
1-固定壁;2、5-增强支架;3、9-试样框;4-用螺栓固定的底座;5-木制紧固框;6-试样的中心线;7-下落高度;8-直径3mm左右的钢丝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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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厚度为1.5mm的人造革把2块A片和4块B片缝合在一起(见图4(b)),缝边(虚线部分)5mm左右。
2)用公称尺寸为Φ2.5mm的铅砂装填。
图3 木制固定框和试样的安装
1-试验框;2-橡胶板;3-木制紧固框;4-限位块;5-试样
图4 冲击体
1-弯杆或附有吊环螺母的杆;2-套简螺(长度25mm,直径32mm)
3-直径9.5mm螺杆;4-金属垫片(厚4.8mm±1.6mm)
5-吊铁丝用的吊环螺母;6-螺杆传动的软管夹;7-吊绳(卸下)
5.7.3 试验步骤
5.7.3.1 如图2所示,用3mm直径的挠性钢丝绳把冲击体吊起,使冲击体横截面最大直径部分的外周距离试样表面小于13mm,距离试样的中心在50mm以内。
5.7.3.2 使冲击体最大直径的中心位置保持在300mm的下落高度,自由摆动落下, 冲击试样中心点附近一次。若试样没有破坏,升高至750mm,在同一试样的中心点附近再冲击一次。
5.7.3.3 试样仍未破坏时, 再升高至1200mm的高度,在同一块试样中心点附近冲击一次。
5.7.3.4 下落高度为30mm, 750mm或1200mm试样破坏时,在破坏后5min之内,从玻璃碎片中选出最大的10块,称其质量。
5.8 透射比
按GB/T 5137.2方法进行试验。
5.9 抗风压性能
按JCF/T 677 方法进行试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项目
6.1.1 型式检验:技术要求中全部检验项目。
6.1.2 出厂检验: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弯曲度。若要求增加其他检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6.2 抽样方法
6.2.1 产品的尺寸和偏差、外观质量、弯曲度按表6规定进行随机抽样。
批量范围
抽检数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26~50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8
13
20
32
50
2
3
5
7
10
3
4
6
8
11
6.2.2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 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测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备的试样。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块时,以每500块为一批分批抽取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用它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
6.3 判定规则
若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6 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弯曲度不合格。
其他性能也应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
若上述各项中,有一英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包装
产品应用集装箱或木箱包装。每块玻璃应用塑料或纸包装,玻璃与包箱之间用不易引起玻璃划伤等外观缺陷的轻软材料填实。具体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7.2 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每个包装箱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小心破碎、玻璃厚度、等级、厂名或商标”等字样。
7.3 运输
产品可用各种类型的车辆运输,搬运规则、条件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时,木箱不得平放或斜放,长度方向应与输送车辆运动方向相同,应有防雨措施。
7.4 贮存
产品应垂直贮存在干燥的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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