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施工现场防护棚搭设怎么做
防护棚搭设施工准备
⑴防护棚搭设前项目部技术人员应按专项方案中的要求,向搭设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⑵按JGJl30—200l规范的规定和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和竹垫笆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同时做好钢管和扣件的防锈及防腐处理。
⑶经检查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⑷应清除搭设场地内的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防护棚搭设搭设工艺流程
立杆一纵向水平杆一横向水平杆(临)一扫地杆一斜撑一桁架一校正一搁栅杆一铺竹笆一棚顶部周边围挡。
防护棚搭设搭设施工:
⑴立杆搭设:
①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布置,错开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得大于步距的l/3。
②开始搭立杆时,应每隔6~9m设置一根临时抛撑,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可根据情况拆除。
③立杆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步距、纵距等应按立面图布置。
⑵纵向水平杆的搭设:
①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得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接长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得在同步或在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面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②纵向水平杆应贯通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⑶横向水平杆搭设: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
⑷校正:在搭设过程中,应随时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⑸纵向扫地杆:防护棚脚手架必须设置纵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地坪以上200㎜处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面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得大于lm,高处的立杆轴线及边坡的距离不得小于500㎜。
⑹斜撑搭设:
①搭设纵向斜撑,呈八字形,水平间距6~9m。高大防护棚搭成剪刀撑。
②搭接接长,搭接长度≮lm。
③扣件安装。
⑺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48相同。扣件扭力矩40-50N·m。
⑻桁架安装。
⑼竹笆的铺设与围档。
①一次搭设完成,在上下层上铺好竹垫笆,四角固定,竹垫笆四角用18号镀锌铅丝双股扎牢。
②最上口处设置防护栏杆,扎牢踢脚板,并张设绿色围网。
③挡脚板高度不得小于l80mm。
⑵ 农村塑料阳光棚的安装方法
农村塑料阳光棚的安装方法为:先安装好阳光板顶棚主骨架,然后安装阳光板外层固定好即可。
具体方法为:测量放线、安装阳光板顶棚主骨架、调整、调平、固定阳光板顶棚主骨架、安装调平阳光板顶棚次骨、安装阳光板外层、打胶、安装压条、安装阳光板内层、打胶、安装压条、阳光板顶棚外部檐口细部调整与处理。
在越来越的业主会在露台或天台上安装阳光棚,阳光棚不仅可以防止衣服被突如其来的大雨淋湿,在温暖的气温下又可以和户外零距离接触;也可以让我们避免被高空坠物砸伤。根据图纸的标高及阳光板顶棚位置尺寸和已测定的中心线,弹出阳光板顶棚主骨架位置线。
将安装时应将上层板底用白毛巾清擦干净,同时,在内层阳光板上面清擦干净后方允许安装,以免夹层污染无法清洗,影响宏观效果。在阳光板全部安装完毕后,阳光板顶棚外檐周圈也必须按图纸中的节点进行施工。在外檐全部封闭完后(含玻璃幕山墙)才可以将防护棚拆除。
⑶ 在脚手架施工里面的防护棚怎么设置的
二层平台沿建筑物四周(人货电梯范围内除外)设置悬挑式双层防护棚,搭设跨度为4.5m。防护棚与外架连接成一整体,防护棚由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及安全网及脚手板组成。防护棚横向水平钢管间距1.5m,与外架立杆用扣件连接,并与预埋在六层外梁上预埋钢管用扣件连接,纵向水平钢管间距1.5m,与横向水平钢管用扣件连接,防护棚下满挂安全网,上满铺脚手板,防护棚外侧搭设1.1m高防护栏,外挂安全网。沿外架立杆水平方向每隔3m用14钢丝绳拉结,下端拉结在防护棚外侧横向及纵向水平钢管交接处,上端拉接在七层梁预留的洞管上;每隔3m用6m钢管把外架立杆及防护棚进行硬性连接。
⑷ 高层建筑下安全防护棚搭设根据的规范是什么
高层建筑施工装配式悬挑安全防护棚的结构和该防护棚搭建的施工方法,由悬挑主梁、水平横杆、防护栏杆、受力铰节座、反拉锚固座、反拉钢丝绳等搭建构成,悬挑主梁、水平横杆和防护栏杆连接构成双层防护棚,受力铰节座、反拉锚固座分别固定在建筑主体结构上,悬挑主梁的一端连接受力铰节座;反拉钢丝绳的一端连接反拉锚固座,另一端与悬挑主梁上设置的反拉点连接。根据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5.2.4条,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第5.2.5条,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⑸ 防护棚双层防护标准
安全通道净空高度和宽度应根据通道所处位置及人、车通行要求确定,高度一般不低于3.5 m,宽度一般不低于 3m。高度在 15 m 以下建筑物,其进出口通道长度不低于 3 m;高度在 15-30m 的建筑物,其进出口通道长度不低于 4 m,高度超过 30 m 的建筑物,其进出口通道长度不低于 5 m。
1.安全防护棚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安全防护棚为非机动车辆通行时,棚底至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m;当安全防护棚为机动车辆通行时,棚底至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m。
(2)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并采用木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防护的间距不应小于700mm,安全防护棚的高度不应小于4m。
(3)当安全防护棚的顶棚采用竹笆或木质板搭设时,应采用双层搭设,间距不应小于700mm;当采用木质板或与其等强度的其他材料搭设时,可采用单层搭设,木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防护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物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确定。
2.安全防护网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防护网搭设时,应每隔3m设一根支撑杆,支撑杆水平夹角不宜小于45°
(2)当在楼层设支撑杆时,应预埋钢筋环或在结构内外侧各设一道横杆;
(3)安全防护网应外_里低,网与网之间应拼接严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