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皇宮內懲罰嬪妃的所有刑罰有什麼
1:罰跪(惹怒高位),高位對低位
2:罰抄書(惹怒高位)(書名自定),高位對低位
3:打耳光(惹怒高位),高位對低位
4:打板子(犯宮規),皇上和皇後對所有嬪妃
5:禁足(惹怒皇上和高位嬪妃,不守宮規),皇上和皇後 皇貴妃對所有嬪妃
6:去封號(惹怒皇上,不守宮規),皇上對所有嬪妃
7:打入冷宮(惹怒皇上,皇後,不守宮規),皇上和皇後對所有嬪妃
8:降級(不懂規矩說錯話,宮斗輸的很慘,不守宮規),皇上和皇後對所有嬪妃
9:抄家(犯了謀反,勾結朝臣等大罪),皇上對所有嬪妃
還有一種說法較完善,見參考資料。貌似有敏感字元,貼不上來。
B. 揭秘:古代懲罰後宮妃子的刑法有哪些
古代後宮都有什麼刑罰?自古以來為了約束人的行為規范,制定了一些刑法用於懲罰哪些犯了錯的人,例如滿清十大酷刑不僅傷害了人的身體,更摧殘了人的精神,來看看古代用於懲罰後宮妃子的刑法有哪些吧!
1、禁足:
①、終身禁足:將會被永遠禁足於自己的寢宮,足不出戶,無侍女侍奉,留妃位,無上殿赦令,其餘人等不可前去請安和看望。此條只有皇上,皇後掌鳳印者與側後、懿月長公主可執行。(適用於高位後妃)
②、指日禁足:在指定的日子中,在自己寢宮中思過,貼身婢女在旁服侍,期限視情節嚴重與否而定,期限未到,不得擅自出門,也不得擅自與他人聯系,無上殿赦令,其餘人等不可前去請安和看望。此條只有上殿、正一品以上的妃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妃嬪懲罰不可超過三個月)
2、罰抄、罰跪:在指定的日子裡,抄好被罰的東西;或者在指定的時間里跪在地面上。此條只有上殿,皇後,位及妃者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3、掌嘴、掌臉:用戒尺或者吩咐宮女打臉,掌嘴,此條只有上殿,皇後、側後與太妃,位及妃者,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4、杖刑: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腿部,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此條只有皇後及妃者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5、笞刑:用以竹、木板責打背部,此條只有皇後,太妃,位及妃者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6、拶刑:夾手指頭,也就是所謂的「十指痛歸心」,此條只有皇後,正一品以上妃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7、降級、降位:貶降品級和位份,此條只有皇上,皇後,掌鳳印者或側後、懿月長公主可執行(適用所有後妃)
8、貶奴:廢除宮妃份位,貶為宮女,此條只有皇上,皇後可執行(適用所有後妃)
9、冷宮:褥奪妃位,送進冷宮,終身不出;無皇上和太後赦令,其他人等也不可前去請安和看望,此條只有皇上,皇後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10、幽死:褥奪妃位,關進小黑屋悶死,無上殿赦令,其他人等也不可前去請安和看望。此條只有皇上,皇後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11、刑舂:廢除妃位,在施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谷、舂米之勞役。此條只有皇上,皇後,掌鳳印者或側後、懿月長公主可執行(適用重大犯錯者)
12、放刑:廢除妃位(不受皮肉之苦),貶為庶民,永世不可踏入帝都。此條只有皇帝,皇後可執行(適用重大犯錯者)
13、徒刑:廢除妃位,在天牢中服刑(分別分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五等)後貶為庶民。此條只有皇帝,皇後可執行(適用重大犯錯者)
14、賜死:賜三尺白綾,懸梁自盡。賜毒酒,穿腸而死,至於死法由執行者想,切記後妃應留全屍。此條只有皇上,皇後可執(適用於所有後妃)
15、死刑:屬於重大過錯,或者是受家族牽連【九族連誅等】。此條只有皇帝,皇後可執行。
其他刑罰:
1、罰跪:罰跪在某一處跪地思過,不可藏匿使用軟墊類物件,兩個時辰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3級或以上妃嬪。
2、面壁:罰站面向某一個地方思過,不可隨意活動、行走,兩個時辰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3、掌嘴:擊打下顎,至口角紅腫出血為止,20次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4、抄書:抄寫《佛經》、《女經》、《女訓》、宮規等,除每日三個時辰睡眠和用膳外,不得停頓休息,50遍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5、禁食:禁食三餐,同時禁酒水,三日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6、杖責:用木板擊打臀部以下腿部,30次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7、鞭刑:用鞭子抽打臀部,20次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8、笞杖:用木板擊打臀部,30次以下,一宮之主可對本宮施行。
9、禁足:關閉宮門,禁止其他人探視,三個月以下,僅從三品(含)以上妃嬪有權。
10、降級:對妃以下妃嬪實行降位分等級,僅從一品(含)以上妃嬪有權。
11、褫奪封號:褫奪封號,奪去妃嬪封號褫奪封號比降級更有損妃嬪顏面,太後、皇帝、皇後、協理六宮者有權。
12、貶黜:貶為宮婢或官婢,宮婢則入辛者庫、浣衣局勞動,官婢則入各王府、官府做馬房、恭房雜役,太後、皇帝、皇後、協理六宮者有權
13、打入冷宮:除華服,遣散宮婢、幽禁於冷宮中,不得主動與外界接觸,得特赦令可釋放,太後、皇帝、皇後、協理六宮者有權。
14、賜死:賜三尺白綾、匕首一把、毒酒一杯,自選其一了斷,皇帝、皇後、協理六宮者有權
15、連坐:禍急家人,重則抄家滅族,唯皇帝、皇後有權。
C. 古代皇帝怎麼懲罰妃子
但凡犯了錯的妃子或宮女,按照各自所犯的罪行,受到相應的懲罰,罪行嚴重的都會被罰到辛者庫。在那裡,整天有干不完的活,像那些妃嬪,宮女的衣服,被單,都會拿到辛者庫洗,還有什麼洗涮,如刷馬桶啊,都是辛者庫宮女乾的,很辛苦,
對於嬪妃,可以靜思、降級、打入冷宮、貶為宮婢、自縊、賜死等
對於宮女,打竹板子(不許墊中衣,直接接觸到肉,打死也不許出聲)、打入辛者庫、敢出宮
D. 古代懲罰後宮妃子的刑法有哪些
我知道不太多,只有幾個比較殘忍的——
1,人彘 這個據說是呂雉用來對付戚夫人的(好像是吧),也叫做人棍,就是把人像樹干那樣子,把多出來的枝椏砍掉,把人凸出來的部分,鼻子、耳朵、四肢都砍掉,又不讓人死,非常殘酷的一種刑罰。雖然最早被用來對付後宮妃嬪,但是似乎沒有明確的立法。
2,幽閉 屬於早期的奴隸制五刑中的宮刑,指的是用重器敲擊女性的腹部,使其子宮脫落,一般用來對付不守婦道的女人的,不過這種死亡率太高,後來被廢除了。
3,騎木驢 這個聽說是清代的,對付妃子的,非常之不人道,反正也是毀壞子宮之類的(太殘忍了,就不說了)
還有其他的比如——
1、禁足
:禁出寢宮。
2、罰抄、罰跪:在指定的日子裡,抄好被罰的東西;或者在指定的時間里跪在地面上。此條只有上殿,皇後,位及妃者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3、掌嘴、掌臉:用戒尺或者吩咐宮女打臉,掌嘴,此條只有上殿,皇後、側後與太妃,位及妃者,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4、杖刑: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腿部,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此條只有皇後及妃者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5、笞刑:用以竹、木板責打背部,此條只有皇後,太妃,位及妃者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6、拶刑:夾手指頭,也就是所謂的「十指痛歸心」,此條只有皇後,正一品以上妃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還有很多,不一一贅述了,以下是參考的網頁:
http://tieba..com/p/2826262643
http://www.leiting001.com/news/201401/76461.html
E. 古代是怎樣懲罰妃子
禁足
罰抄、罰跪,在指定的日子裡,抄好被罰的東西;或者在指定的時間里跪在地面上。
掌嘴、掌臉,用戒尺或者吩咐宮女打臉,掌嘴。
杖刑,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腿部,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
笞刑,用以竹、木板責打背部。
拶刑,夾手指頭,也就是所謂的「十指痛歸心」。
冷宮,褥奪妃位,送進冷宮,終身不出,無皇上和太後赦令,其他人等也不可前去請安和看望。
幽死,褥奪妃位,關進小黑屋悶死,無上殿赦令,其他人等也不可前去請安和看望。
刑舂,廢除妃位,在施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谷、舂米之勞役。
死刑,屬於重大過錯,或者是受家族牽連九族連誅等。
F. 古代有哪些懲罰女囚犯的方式哪一種最屈辱呢
古代懲罰女囚犯的方式,比起身體的疼痛,心理的屈辱才是最可怕的
我們都知道,現在的社會是法治社會,如果有人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一己私慾犯下了有悖於法律的事情,是必然會收到法律的制裁的。其實在我國古代,也會為了社會的穩定,制定一系列的法律來約束人們的行為,而且當時的法律還是比較嚴格的,我們很少在有關書籍或影視作品中看到關於法律處罰女子的片段,是不是意味著古代女子不用受罰或者懲罰較輕呢?其實並不是這樣,相反,古代的法律對於女子來說更加嚴格。
比起這種死法,還不如像皇宮里對待犯了錯的嬪妃那樣,賜給一丈白綾或者一瓶鶴頂紅,讓其死的稍微體面些,不過說到底還是對女性的一種不尊重罷了。
G. 清宮懲罰後妃的刑罰有很多,被認為是懲罰後妃第一刑的刑罰是什麼
褫杖,這種刑法是要脫光衣服在大庭廣眾之下服刑的。服刑的人既要承受肉體上的折磨,還要承受來自精神上的煎熬。尤其是在古代那個思想封建保守的年代。讓女子在如此大庭廣眾之下,遭受如此惡毒的刑法。實在是讓人生不如死,痛不欲生。
其中珍妃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雖然她和皇帝的感情非常好,經常受到其寵幸。但是她在宮中的地位卻沒有慈禧地位高,這也是慈禧產生了嫉妒心理。專門找一些莫名須有的罪名強安在其頭上,然後上心病狂的對其使用後宮第一酷刑。本來當時珍妃是懷有身孕的,卻在慈禧無情的抽打之中,活活的流產了。珍妃被打的死去活來,口吐白沫。實在是有些讓人慘不忍睹。並且此後光緒皇帝也減少了和其親密的時間。
H. 清朝皇宮設置了哪些懲罰嬪妃的刑罰最殘忍的是哪種
清朝皇宮設置了哪些懲罰嬪妃的刑罰?最殘忍的是哪種?這個問題特別好,很能吸引眼球。要知道在古代那個社會,法律本身都是非常嚴苛的,尤其是針對宮女當時清朝政府也設定了一些刑罰。這些刑罰本身就是對於宮女的一種折磨,其中有3個比較典型的刑罰。可以說每個刑罰都比較殘忍。
第3個懲罰是賜毒酒和白綾。其實這一種懲罰在這些懲罰裡面算是比較常見的一種的。在古代這些工具犯了錯,如果情節非常嚴重的話,那麼這些宮女的主子根本就不給這些宮女悔改的機會,則直接刺孤女一杯毒酒,讓她們了解了生命。但是這種懲罰可以說比那些折磨人的懲罰雖然會讓這些宮女喪命,但是也不會讓這些宮女受到太多的苦。最可怕的懲罰是在死亡之前還要承受難以承受的痛苦。所以這種懲罰按道理來說,雖然直接會讓宮女離開這個世界,但是在臨死之前這些工具少了很多折磨。
I. 盤點古代皇帝懲罰後宮妃子的刑法到底有哪些
根據記載,唐宋明清以來,針對女犯人有特別嚴厲的刑罰,史稱「五刑」,分別如下: 1.刑舂: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一種刑罰。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谷、舂米之勞役。 2.拶刑: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頭的刑罰,故又稱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3.杖刑:隋唐以來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並達到凌辱之效。 4. 賜死: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婦人多賜綾緞,歷代沿用。 5. 幽閉:對女犯施行的宮刑,開始於秦漢。即使用木槌擊婦人腹部,人為地造成子宮脫垂,是對犯淫罪者實施的一種酷刑。
J. 古代怎樣懲罰妃子
1、禁足:
①、終身禁足:將會被永遠禁足於自己的寢宮,足不出戶,無侍女侍奉,留妃位,無上殿赦令,其餘人等不可前去請安和看望。此條只有皇上,皇後掌鳳印者與側後、懿月長公主可執行。(適用於高位後妃)
②、指日禁足:在指定的日子中,在自己寢宮中思過,貼身婢女在旁服侍,期限視情節嚴重與否而定,期限未到,不得擅自出門,也不得擅自與他人聯系,無上殿赦令,其餘人等不可前去請安和看望。此條只有上殿、正一品以上的妃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妃嬪懲罰不可超過三個月)
2、罰抄、罰跪:在指定的日子裡,抄好被罰的東西;或者在指定的時間里跪在地面上。此條只有上殿,皇後,位及妃者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3、掌嘴、掌臉:用戒尺或者吩咐宮女打臉,掌嘴,此條只有上殿,皇後、側後與太妃,位及妃者,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4、杖刑: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腿部,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此條只有皇後及妃者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5、笞刑:用以竹、木板責打背部,此條只有皇後,太妃,位及妃者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6、拶刑:夾手指頭,也就是所謂的「十指痛歸心」,此條只有皇後,正一品以上妃才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揭秘:古代皇帝懲罰後宮妃子的刑法有哪些?
7、降級、降位:貶降品級和位份,此條只有皇上,皇後,掌鳳印者或側後、懿月長公主可執行(適用所有後妃)
8、貶奴:廢除宮妃份位,貶為宮女,此條只有皇上,皇後可執行(適用所有後妃)
9、冷宮:褥奪妃位,送進冷宮,終身不出;無皇上和太後赦令,其他人等也不可前去請安和看望,此條只有皇上,皇後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10、幽死:褥奪妃位,關進小黑屋悶死,無上殿赦令,其他人等也不可前去請安和看望。此條只有皇上,皇後可執行(適用於所有後妃)
11、刑舂:廢除妃位,在施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谷、舂米之勞役。此條只有皇上,皇後,掌鳳印者或側後、懿月長公主可執行(適用重大犯錯者)
12、放刑:廢除妃位(不受皮肉之苦),貶為庶民,永世不可踏入帝都。此條只有皇帝,皇後可執行(適用重大犯錯者)
13、徒刑:廢除妃位,在天牢中服刑(分別分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五等)後貶為庶民。此條只有皇帝,皇後可執行(適用重大犯錯者)
14、賜死:賜三尺白綾,懸梁自盡。賜毒酒,穿腸而死,至於死法由執行者想,切記後妃應留全屍。此條只有皇上,皇後可執(適用於所有後妃)
15、死刑:屬於重大過錯,或者是受家族牽連【九族連誅等】。此條只有皇帝,皇後可執行。
其他刑罰:
1、罰跪:罰跪在某一處跪地思過,不可藏匿使用軟墊類物件,兩個時辰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3級或以上妃嬪。
2、面壁:罰站面向某一個地方思過,不可隨意活動、行走,兩個時辰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3、掌嘴:擊打下顎,至口角紅腫出血為止,20次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4、抄書:抄寫《佛經》、《女經》、《女訓》、宮規等,除每日三個時辰睡眠和用膳外,不得停頓休息,50遍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5、禁食:禁食三餐,同時禁酒水,三日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6、杖責:用木板擊打臀部以下腿部,30次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7、鞭刑:用鞭子抽打臀部,20次以下,可懲罰比自己低5級或以上妃嬪。
8、笞杖:用木板擊打臀部,30次以下,一宮之主可對本宮施行。
9、禁足:關閉宮門,禁止其他人探視,三個月以下,僅從三品(含)以上妃嬪有權。
10、降級:對妃以下妃嬪實行降位分等級,僅從一品(含)以上妃嬪有權。
11、褫奪封號:褫奪封號,奪去妃嬪封號褫奪封號比降級更有損妃嬪顏面,太後、皇帝、皇後、協理六宮者有權。
揭秘:古代皇帝懲罰後宮妃子的刑法有哪些?
12、貶黜:貶為宮婢或官婢,宮婢則入辛者庫、浣衣局勞動,官婢則入各王府、官府做馬房、恭房雜役,太後、皇帝、皇後、協理六宮者有權
13、打入冷宮:除華服,遣散宮婢、幽禁於冷宮中,不得主動與外界接觸,得特赦令可釋放,太後、皇帝、皇後、協理六宮者有權。
14、賜死:賜三尺白綾、匕首一把、毒酒一杯,自選其一了斷,皇帝、皇後、協理六宮者有權
15、連坐:禍急家人,重則抄家滅族,唯皇帝、皇後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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