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路基壓實度檢測取樣標准
路基壓實度檢測取樣標准依據土樣的類型,採用灌沙、灌水或環刀的試驗方法。每個單位工程至少需取樣三點,1000平米以上的工程,每100平米至少應有一點,3000平米以上的,每300平米至少有一點。每個獨立柱基礎下面至少有一點,基槽每20延米有一點。
取樣數量應依據現行國家標准及所屬行業或地區現行標准執行。根據《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在壓實填土過程中,每50-100m2面積內應有一個檢驗點,根據檢驗結果求得壓實系數。依據《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范》,取土樣檢驗墊層質量時,對大基坑每50-100m2應不少於1個檢驗點;對基槽每10-20m應不少於1個點;每單獨柱基應不少於1個點。
整片墊層方面,面積≤300m2時,環刀法為30-50m2布置一個;貫入法為10-15m2布置一個。面積>300m2時,環刀法為50-100m2布置一個;貫入法為20-30m2布置一個。條形基礎下墊層的環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個;貫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個。單獨基礎下墊層每個單獨基礎下墊層不少於兩個測點。
依據《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土路基、石灰土墊層檢測頻率:每層1000m2測一組,每組3點。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檢測頻率:每100m測2點。砂礫、碎石墊層、三渣基層檢測頻率:每層1000m2測1點。三灰土底基層檢測頻率:每層1000m2測1點。進出口斜坡土基檢測頻率:每個測1點。
依據《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溝槽覆土、溝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頂以上500內檢測頻率:兩井之間每層測一組,每組3點。依據《市政橋梁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基坑填土的檢測頻率:每座墩、台或每倉駁岸、防汛牆,每層測一組,每組3點。
取樣時須注意,採取的土樣應具有代表性,取樣量應能滿足試驗的需要。鑒於基礎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擾動土,在按設計要求及所定的測點處,每層應按要求夯實。採用環刀取樣時,應注意以下事項:現場取樣必須是在見證人監督下,由取樣人員按要求在測點處取樣,取樣、見證人員必須通過資格考核。取樣時應使環刀在測點處垂直而下,並應在夯實層2/3處取樣。取樣時應注意免使土樣受到外力作用,環刀內應充滿土樣,如環刀內土樣不足,應將同類土樣補足。盡量使土樣受最低程度的擾動,並使土樣保持天然含水量。如遇到原狀土測試情況,除土樣盡可能免受擾動外,還應注意保持土樣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