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應該怎麼解決
眾所周知,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不斷的進步。目前我們國家也出現了老齡化的問題,一般越發達的國家老齡化現象越嚴重,我們國家也有這方面的趨勢了。本身人口基數又大,那麼老齡化的情況下只會更加的嚴重,老齡人口過多那麼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就比較難以解決。對於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其實涉及到方方面面,涉及到自己個人以及子女,以及企業,以及社會,所以要想解決老年人的養老問題要從多方面的角度去考慮。
同時可能存在子女不願意給家裡面的老人養老的問題,這個時候就需要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於不養老的行為以及虐待老人的行為進行懲罰。
2. 如何解決農村老人的贍養問題
要解決農村贍養老人的問題,是一個社會問題,需要全社會來關注、研討,出政策,讓老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依。人都會衰老的時候,老人是自己的重要親人,是一筆重要的親情財富。
所謂子欲養而親不在,就是一件讓人傷感的事情,所以,就不能存在遺憾,當父母年邁的時候,要在精神和物質上進行關心愛護,讓父母、老人能度過一個幸福快樂的晚年。
要在全社會大力宣傳和營造養老愛老的良好氛圍,在社會形成養老光榮,不養老可恥的良好氛圍,通過小組會、村村響廣播、屋場會,以及有關養老敬親的喜聞樂見的文藝演出進行展演,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宣傳氛圍。
(2)老母親的養老問題解決方法擴展閱讀
隨著中國步入老年化階段,農村養老問題開始凸顯出來,如何更有效、更科學解決農村養老問題,是一個值得深思和研究的話題。總之,農村老人的贍養,需要在制度上、人文關懷、就業、宣傳、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去下功夫。
國家、社會、家庭,三位一體,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在制度上進行保障,各方給力,機制、體制以及人文關懷上下足功夫,完善農村老人養老各種機制,讓農村老人能快樂養老,幸福一生!
3. 在農村,那些六十歲以上老人養老問題怎麼辦
除了依賴子女,沒有更好的辦法!
農村老人很多是沒有養老金的,他們的養老問題無異於以下幾種方法!
很多的農村老人沒有養老金,對他們來說,活著就是一種磨練,要保證自己身體健康,無痛無災的,也盡量不要給自己的子女添麻煩,因為農村子女,大多過的也不如意!
再給大家說下我現在房東的情況吧,好像之前說過一次。
我現在的房東以前是教師退休,兩口子每個月的退休金是一萬多,他們手裡還有4間店面,一年的租金是7萬,雖然不多,但是也很可觀了。大家可以算一下,他們一年的退休金加上房租,超過20萬,是不是比很多年輕人的收入都高。
還有我上面說到的那位一個月一萬多的退伍老軍人,一年也是十幾萬。
這樣一對比,大家能看出上面問題嗎?
4. 如何解決父母的養老問題
老年人晚年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包括經濟供養、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醫療保障、體面、有尊嚴等。社會養老保障問題可以分三個層面來看:
第一是老年人的經濟保障,過去主要是子女贍養和親屬扶養,現在更多的是大力發展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然而這一制度目前在我國的覆蓋面還不夠廣泛。
第二是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保障,過去是以子女照料為主,但現在隨著家庭結構的小型化,「四二一」家庭格局的顯現,獨生子女往往要照顧4個老人和一個未成年人,在老人需要生活照料時,子女往往會顯得力不從心。
第三是精神慰藉保障。隨著子女的獨立,老年人的精神空虛、孤獨非常普遍,成為較嚴重的社會問題。
要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養老保障體系,一是必須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堅持社會養老與家庭養老相結合,充分發揮二者各自的優勢;二要完善對老年人的社會服務,發展各種形式的養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托老所、家庭病床服務和各種家政服務以及老年產業,大力發展社區服務,使老年人既能生活在熟悉的生活環境里,又能發揮社區老年人互相幫助的優勢,這對老年人、對家庭、對國家、對社會都是最優的選擇。畢竟現在政府做好了為老年人服務的工作,也就是為了我們的明天服務。
5. 子女都有工作,父母養老成了問題,怎麼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在日益老齡化的今天,養老是越來越受關注的話題。當父母老了,而孩子們卻又忙於自己的工作,無暇整日陪伴與贍養,這就形成了一個最為嚴峻的問題:父母的養老怎麼辦?選擇合適的養老方式最重要。
其實,發展到今天,我們早已有了很多的養老模式,我們不妨從如下幾個方面去考慮,結合自己的實際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處理。
其實,子女工作,父母的養老問題是一個問題,同時也不是問題,只要我們能有好的心態,能找到適合於父母的方式,這一切問題都不是問題,不過,無論是那一種方式,都不能少了子女對老人情感上的關愛。其實,老人,要的不是物質上的多麼豐裕,二是精神上的安慰與寄託。
所以,無論你工作有多忙,無論你的單位有多遠,記得一定要常與父母聯系,一定要常回家看看。
朋友們,對於父母的養老問題,你考慮過嗎?你覺得那一種養老方式最適合與你或者您的父母呢?不妨談談自己的看法。
6. 怎樣解決農村60歲以上老人的養老問題
1.借用精準扶貧思路 其實農村老人還是有一部分能夠老有所依的,所以直接按人頭發錢不是很科學。可以借用精準扶貧的思路,建檔立卡,給真正需要的人發補貼。
2.設立養老院 可以統一建設養老院,用來解決老人的養老問題。這樣的話也會比直接發養老金更省錢。而且也不一定非要全免費,可以用一個比較優惠的價格來接納農村老人。只是如...
3.設立公益基金 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走向了富裕的道路,衣食無憂的他們也...
7. 你們都是怎麼處理父母養老問題的
其實關繫到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因為我們每一個人總是有老去的一天。所以說當我們真正老去這一天的時候,你又該如何去考慮自己的養老問題呢?也許在過去可能這個問題並不是非常的凸顯,因為很多家庭都有非常多的子女,自己的兄弟姐妹也有很多,所以照顧父母養老的問題,能夠做到迎刃而解。
甚至有很多家庭,在贍養父母的問題上爭先恐後。所以過去可能對於養老的問題並不是特別的重視,因為很容易就可以得到解決。畢竟家庭的子女比較多,那麼在養老方面,就能夠起到一個很好的作用。但是在今後其實就不會存在這樣的一種現象了,原因很簡單,很多家庭的子女他只有唯一的一個獨生子女。
80年代以後出生的兒女,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所以再也不可能像過去那樣一個家裡面擁有幾個兄弟姐妹,在父母養老的問題上,完全可以依靠養兒防老的模式去解決。因為你僅僅只有唯一的一個子女,所以說能否依靠得了這唯一的一個子女,我們真的是要打上一個大大的疑問。
由於你的子女沒有和你生活在一個城市,比方說現在有很多子女從農村老家出來以後,他就留在了城市裡面工作,再也不會回到農村老家,再比如說即便是父母生活在城市裡面,他可能大學畢業之後就留在了自己大學畢業所在的城市,跟父母來講就是異地生活,所以說幾乎不可能做到有效,照顧父母今後的養老生活。甚至有很多子女他出國留學深造並且就留在了國外,那麼這樣一來的話,可能照顧父母養老的問題顯得鞭長莫及。
而且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劇,實際上養老問題是每一個家庭可能未來都要面臨的一個問題,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那麼如何去解決自己父母的養老問題呢?我認為其實有很多方面都是可以得到解決的,只不過你想要依靠傳統的養兒防老相對是比較困難的,但是我們除了養兒防老之外,其實還有多種多樣的方式,都是可以解決父母的養老生活。
當下由於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劇,那麼未來的老人越來越多,所以說養老服務機構應運而生,那麼未來養老服務機構的數量智慧變得越來越多。所以在這樣的前提下,那麼選擇這樣的方式來給父母養老也是未嘗不可的,我相信隨著養老服務機構的不斷增加,那麼養老服務機構之間本身它有這種業內競爭,所以說服務態度,服務口碑等各個方面應該是會有一個大幅度的提升。因為只有服務更好的服務機構才會吸引更多的老人進去養老,所以說把父母送到這一類的地方養老,既省去了作為子女的後顧之憂,又可以給父母帶來一個較高的養老生活質量。
8. 養老人請問老人的贍養問題應該怎麼解決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那麼,如何贍養老人?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子女
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實踐中,以下與子女履行贍養義務有關的六個問題需要明確:
1、父母無力撫養幼年時的子女的,子女獨立後應當履行贍養義務。
雖然《婚姻法》為父母子女間規定了互相扶養的對等的權利義務,但這並不是說這兩個權利是必須「等價交換」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因此,子女對老年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得以此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錯誤行為給子女造成心靈、身體傷害的,子女是否有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
父母在撫養子女過程中,他們的一些一般性錯誤行為曾給子女造成心靈傷害的,子女成年之後,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但是,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殺害子女的罪行的,父親姦汙女兒的,父母犯有虐待、遺棄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沒有經濟收入的已嫁女兒有無贍養義務。
出嫁女兒本人沒有收入的,不能作為拒絕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義務的理由。因為她們從事的家務勞動與丈夫謀取生活資料的勞動具有同等價值,其丈夫勞動所得的收入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可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贍養費。
4、贍養父母不能以「分家析產」為條件。
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受父母有無財產、是否分過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響。
5、子女怎樣分擔贍養扶助義務。
父母有多個子女的,應當共同承擔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每位子女承擔義務的多少,應當根據各個子女的生活、經濟條件進行協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對其年幼時的關心、疼愛程度或者結婚時資助的多少作為砝碼來衡量贍養扶助義務的多少。
至於贍養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對於不在父母身邊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數額的贍養費;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還應當經常關心、照料父母的生活;當父母由於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時,子女除應分擔為其治病所需的醫葯費、手術費、住院費等外,還應承擔照顧、護理父母的義務。
6、兒子(女兒)去世後兒媳(女婿)是否有贍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
兒媳(女婿)與公婆(岳父母)的關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親關系。兒子(女兒)去世後,因兒子(女兒)與媳婦(女婿)的婚姻關系消滅而使得兒媳(女婿)與公婆(岳父母)的姻親關系亦不復存在。
兒媳(女婿)是否承擔贍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我國法律未作明確規定。因此,不能強令兒媳(女婿)承擔此項義務。
三、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由此可見,孫子女、外孫子女對祖父母、外祖父母產生贍養義務應滿足兩個條件:
1、孫子女、外孫子女須有負擔能力。
無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無法承擔贍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責任。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而且本人需要贍養。
對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經濟來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孫子女、外孫子女即可以免除贍養義務。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喪失贍養扶助能力的,其孫子女、外孫子女也應承擔此項義務。
贍養老人有很多種方式,其中支付贍養費就是一個主要的贍養方式,贍養人應承擔的贍費按以下方法計算:
四、確定贍養費標准時,應該考慮哪些因素?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五、在贍養費計算中,應當包括哪些方面的費用?
要知道,老人的贍養費咋算,就得首先知道,支付的贍養費都包括哪些費用。法定贍養費的給付內容主要有: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發生的衣、食費用及日常開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老年人為贍養糾紛起訴至法院時,人民法院對其已經發生的醫療費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將來必需支出的相對確定的葯費,應當作為給付內容確定由贍養人承擔。而對今後可能發生的大額醫療費,其發生金額、時間處於不確定狀態。故一般不能判決支持老年人將來可能發生的大額醫療費的請求。從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減輕老年人訟累角度考慮,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義務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親為時,他人或養老機構代為照料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贍養人有義務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無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無自住房的,則應將合理房租費用一並計算在贍養費內。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對老人精神贍養已成為不爭的法律原則,但理論界及審判實務中對能否判決精神贍養以及如果判決如何執行一直存疑。筆者認為,精 神慰藉的作為義務固然難以判決執行,但對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線電視、收音機、書報等費用是完全可以作為贍養費給付內容確定由義務人承擔。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醫療等保險金的支出亦應為贍養費用。保險不僅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護,也為子女分擔了很大的風險,非常值得提倡。
對很多老人來說,贍養費關系著自身晚年生活的質量好壞。
六、贍養費怎麼計算?
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可以不計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 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