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民工怎樣才可以用最快的方法討要到工資
又到了年底,談起農民工,最關注的莫過於農民工工資問題了。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就等著年底拿著工錢闔家團圓了。但是每年都有該到手的工資拿不到,沒錢沒臉面回家過年的,咋辦呢?
㈡ 如何查詢農民工工資拖欠
法律分析:如果農民工曾經起訴,則法院可以查詢到起訴記錄。農民工工資都要按時發放,可以找勞動部門,建築企業的也可以找住建部門,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拖欠工資全稱是無故拖欠工資,即單位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拖欠勞動工資一般情況下屬於民事糾紛,可以通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法院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㈢ 如何快速要回農民工工資
摘要 農民工是沒有最快的方法去討薪的。
㈣ 如何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
先分析一下情況:
我覺得主要問題是信任。
因為農民工是弱勢群體,他們不懂得合同的規定,只知道幹活就應該拿錢。現在的情況來看,木工老闆可能因為日常的表現已經部分失去了農民工對他的信任,農民工跟著他幹活有了不安全感。
另外,你有一些東西還沒有講清楚。
1.合同規定先支付80%,那另外的20%什麼時候支付。
2.若按照合同辦事,你們應該是支付木工老闆80%,然後他發給下邊的農民工,應該說你們之間的甲乙雙方當中不牽涉農民工。
3.若你們不給支付,現在會面臨什麼情況?是農民工聚眾鬧事,還是說會影響你們後續的工程?
4.我大概給你一些建議:如果剩餘的20%會如期到賬的話,那麼你可以要求木工老闆先給農民工墊付這20%的工錢。一方面因為他承包這個活兒就應該承擔這份責任;另一方面假如你們以後還有工程的話,還可以給他承包,這可以作為說服他的一個籌碼。
㈤ 如何保證農民工工資發放
清欠方法及策略
在清理清收外欠工程款應採取什麼方法才能使應收賬款及時收回,降低因應收賬款而造 成的損失呢?首先,應明確千方百計的收回外欠資金,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經濟損失,應該 是清理清收外欠工程款效能監察工作的主要目的。回收時一是注意力度問題,二是注意方法 和策略問題,針對清理清收工作的重點難點,應該抓住債務方的薄弱點,有的放失、對症下 葯、盡其所能。
1.宏觀上。 (1)規范政府行為。各級政府和部門在上項目時要量力而行,杜絕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 全面貫徹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堅持立黨為公, 執政為民, 在建築行業起模範帶頭 作用,不能成為拖欠工程款的頭號大戶。 (2)完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把惡意拖欠工程款的行為列入法律條文, 追 究其法律責任;在法規中進一步明確建立雙向擔保制度, 工程風險、合同履約制度等要求。 強化各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力度。 對行政不作為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構建誠信體系。首先需要構建整個社會的良好的信用體系,需要企業、協會、社會團體 、媒體、教育機構的共同參與和努力,通過宣傳、引導、推進等辦法,形成全社會誠實守信 的市場氛圍。其次建立拖欠信用系統。建立拖欠信用系統的最終目的並不是要懲戒企業,而 是要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規則,樹立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市場氛圍,建立企業公平競爭的 市場環境。形成符合市場經濟規則、誠實守信的市場經濟,讓各類市場主體在市場中有序競 爭、充分競爭,使誠實守信成為市場主體必須遵循的市場規則。 (4)建立應收款項轉讓市場。應收款項轉讓市場是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 市場經濟的建立、發展和完善,嘗試建立應收款項轉讓市場是完全可能的。建立健全應收款 項轉讓市場的關鍵是把好人員素質關。利用這一市場能加快社會總資本周轉,緩解企業之間 債務鏈的矛盾,從而達到收回拖欠工程款的目的。
2.微觀上。 (1)落實責任,督促清收工程款。針對各個債權構成的不同,應制定不同的清欠計劃和採取 不同的措施。既要明確債權責任人,又要明確清欠負責人。企業應建立清欠責任制和領導分 工負責制。筆者認為必要時應對責任人實行離崗清欠,在清欠期間只對其發生活費,其他一 切費用自理,待清收回債款後,再按清收比例予以補發工資和進行獎勵。 (2)制定激勵措施,號召全員清欠。首先應考慮應收賬款的賬齡、金額的大小、清收的難易 、債務方路途的近遠、收回資金的多少等因素給予一定數量的提成和獎勵。比如賬齡在4年 以上的應收賬款較賬齡在2年內的應收賬款催收起來難得多,那麼激勵措施就應加大力度, 甚至可以考慮在清收回的金額中給予一定數量的提成,特別是已經形成呆壞賬的應收賬款, 如果能清收回,就應該按收回比例重獎,因為對企業而言,多收回一分錢當期資金積累就多 一分,何樂而不為,這樣就可以大大激勵清欠人員的信心,他們會盡全力搞好這項工作,同 時也可以點帶面最後形成全員清欠。 (3)依靠群眾,積極清欠。一個企業如果外欠款多而廣,單靠幾個清欠人員去清收,那遠遠 不能達到清欠的最佳目的,那麼就應拓寬清欠市場,可以考慮從下崗人員、退休人員或企業 職工家屬招聘清欠人員,對那些年限特別長的陳年老債可以實行公開招標的方法進行清欠。(4)領導掛帥,親自攻堅清欠難關。個人認為對一些重點、難點的工程項目所欠款,企業應 由領導幹部掛帥,組織得力清欠人員進行攻堅,因為領導幹部出面力度大,他們清欠跟一般 辦事人員說話的分量不一樣。可以現場根據實際情況立即進行拍板,使一些老大難的項目有 新的突破,必要時領導可以採取貼現、讓利等辦法就地解決這些問題。 (5)採取機動靈活措施,努力進行清欠。針對債務方的不同,應確定不同方法:一是派人緊 盯,跟蹤催要。有的債務人東躲西藏,清欠人員應根據這一特性緊盯債務方的行蹤,緊隨其 催要,不達目的,世不罷休。二是利用關系,尋求支持。一個企業的全員來自五湖四海, 可動員員工利用他們與債務人的關系,尋求對方支持,對同一筆債務可能會出現優先收回的 機會。三是債務重組、三角抹賬、債權轉移、債轉股和以物低債。 (6)運用法律手段推動清欠。國家財政部、建設部聯合制定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 》對維護建設市場的程序,規范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活動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建築法》的 修訂和完善,對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職責,義務以及違規處罰也將有明確的界定,使工程建 設活動的甲乙雙方有法可依。依法維護企業利益,訴諸法律是迫不得已的,也是不得已而為 之的。對已經不適用以上方法的債務人不得不採取此種措施。 (7)加強監管跟蹤清欠。對一時無法收回的債權,可以分別採取資產抵押、續簽合同、補簽 協議、索要展期債權手續和還款計劃等保全措施,來保證債權的連續有效。 (8)重點項目檔案。對重點、難點、時間長、數額大、風險大的工程款應建立重點項目檔案 ,時時刻刻掌握對方的信息。
㈥ 如何處理農民工工資發放應急防範措施
3、貫徹法治
當然,法律的威力在於法條,更在於執行:立法層面的吐故納新需要司法層面的與時俱進和執法層面的及時跟進。只有執法、司法、仲裁、輿論等各方面共同努力,方能在全社會范圍內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為構成對企業「不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法律震懾,各級人民法院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准確認定事實,正確適用法律,依法公正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拖欠工資民事案件等;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應優化工資爭議案件處理機制,力求嚴格執法。
為提升農民工的法律維權意識,主管部門應遵循「誰執法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原則履行普法責任,與此同時應暢通「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的維權渠道,強化農民工工資利益受到侵害時的權力救濟。
此外,根治欠薪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對於某些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職能部門有必要建立健全欠薪風險預警機制,通過監測企業運行境況與薪資發放情況實現多元共治;對於某些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風氣,職能部門有必要根治拖欠源頭、規范支付行為,對症下葯實現抽薪止沸。此外,大數據、雲計算、移動智能終端等信息網路技術也可在治欠保支工作中加大應用。
根治欠薪需用鐵腕——只有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依靠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在全社會范圍內形成從「不能欠」法律意識到「不敢欠」執法威懾再到「不想欠」道德自覺的閉環,才能確保實現2020年基本無拖欠目標。
㈦ 怎樣通過合理合法的方法討要農民工工資
法律分析:農民工討薪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方式: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發放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