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什麼方式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法律分析: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是一種民事責任方式還是兩種民事責任方式,存在不同的主張。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是侵害公民、法人的精神性人格權所承擔的責任方式,是指行為人實施了侵犯受害人人格權、名譽權的行為,對受害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名譽產生不良影響時,受害人可以請求侵權行為人在產生不良影響的范圍內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恢復名譽需要侵權行為人落實到具體的方法上,比如,在報紙雜志上發表文章損害他人名譽權的,應當在曾經刊載過侵權內容的文章的報紙雜志上刊登書面說明,對錯誤內容進行更正,明確向被侵權人表示道歉。如果侵權行為人只是在小區內散播了有損受害人人格、名譽的誹謗性言辭,給受害人人格權、名譽權造成了不良影響,可以要求其在小區內張貼賠禮道歉的告示。具體採用何種方式,可以由法院根據行為人侵害他人人格權、名譽權的場所、影響范圍等具體情況來斟酌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條 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范圍相當。 行為人拒不承擔前款規定的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在報刊、網路等媒體上發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書等方式執行,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擔。
Ⅱ 名譽權被侵犯了怎麼辦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公民和法人的名譽權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這里所說的名譽權就是指對於公民、法人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侵犯名譽權的主要表現方式為侮辱和誹謗兩種形式。
侮辱是使用暴力或口頭、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損害他人人格尊嚴的行為。
誹謗是指無中生有,捏造事實,破壞他人名譽、人格的行為。
當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犯時,根據《民法典》第1000條之規定,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並可要求賠償因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
公民對上述權利,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對於侵害公民名譽權情節嚴重、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受害人可要求依法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責任。
Ⅲ 婆婆出去壞我的名聲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范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不良影響的范圍相當。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Ⅳ 恢復原狀的法律規定有什麼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承擔民事責任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繼續履行;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Ⅳ 被人侮辱詆毀別人名譽怎麼辦
詆毀他人名譽被詆毀名譽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判決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如果給被詆毀名譽人造成實際損失的,可以判決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Ⅵ 損壞個人名譽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損壞個人名譽的處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可能構成誹謗罪。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Ⅶ 當我們的名譽受到傷害時,我們應該如何來維護自己的名譽權
當我們的名譽受到傷害時,我們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維權。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人民法院受理後,會開庭審理查明案件的事實以及審查證據,並依法作出判決;且判決書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Ⅷ 女孩子名譽被毀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到法院進行起訴。
名譽侵權的形式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隱私等。
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臟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誹謗:是指捏造並散布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布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侵犯名譽權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第一千零二十五條 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實;
(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
(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
第一千零二十六條 認定行為人是否盡到前條第二項規定的合理核實義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內容來源的可信度;
(二)對明顯可能引發爭議的內容是否進行了必要的調查;
(三)內容的時限性;
(四)內容與公序良俗的關聯性;
(五)受害人名譽受貶損的可能性;
(六)核實能力和核實成本。
第一千零二十七條 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為描述對象,含有侮辱、誹謗內容,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該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不以特定人為描述對象,僅其中的情節與該特定人的情況相似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二十八條 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報刊、網路等媒體報道的內容失實,侵害其名譽權的,有權請求該媒體及時採取更正或者刪除等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