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医用电子仪器维修人员鉴定要求
医用电子仪器维修人员鉴定要求适用于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条件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鉴定方式分为基础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基础知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基本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则结合实际操作和口试,全面评估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
对于不同等级的维修员,鉴定方式有所区别。基础维修员需通过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考核,每项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助理维修师、维修师和高级维修师则采取理论水平和实际技能一体化模块式考核。理论部分重点检测工作原理和电路分析能力,技能部分则侧重于故障分析和排除能力。每个模块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所有模块合格方可达到该等级鉴定标准。
鉴定场所要求为一般教室进行闭卷考试,而技能考核需具备相关仪器和设备供试者操作。通过这样的考核方式,确保维修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过硬的实践技能,以满足医疗设备维修和维护的高要求。
医用电子仪器维修人员。本职业是各专业厂和医疗机构中从事电生理诊断和治疗用的医用电子仪器日常维护保养检修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