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新规是什么衡量一个人的劳动能力可以依靠什么
一. 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鉴定工人丧失劳动能力等级的标准,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鉴定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科学技术和方法确定劳动者的残疾程度。
该等级分为十个等级,从轻到重从十到一不等。其中,1至4级的属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5至6级的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7至10级的人则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需要进行5个主要方面的程序: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到所在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市直和临港区所属单位的工伤职工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
(2)工伤职工接到鉴定查体通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身体检查必需的费用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查体。工伤职工到达鉴定现场时需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经核实无误后,工伤职工领取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后进入会场等候区等待查体。
(3)鉴定查体专家对工伤职工进行现场体征检查,并记录伤情描述,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根据查体结果,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形成鉴定结论。
(4)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一式四份,用人单位、鉴定申请人和工伤经办机构存档各一份。
(5)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双方如无异议,可持鉴定结论等相关资料到所属各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依据鉴定结论分别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申请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60日内“出炉”
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延长30日。能力鉴定机构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初次及连续治疗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复印件(病历复印件需加盖诊断医院红色医务专章);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伤部位照片;未参保的,需交250元鉴定费。
针对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一般分为10个级别。
10级最轻,1级最重,享受的待遇与级别挂钩。
这些待遇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以郑州职工为例,某职工受工伤鉴定为最低的10级,则一次性伤残补助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数,补助就至少增加两个月的工资数,最高1级可获得27个月的工资数。此外,被鉴定为1级至4级的职工每月还可领到伤残津贴,分别是1级为本人工资的90%、2级为85%、3级为80%、4级为75%。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于劳动能力鉴定,
首先应该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样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
第二是职工经工伤治疗后,发现因工伤的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
第三是工伤职工的残疾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的尺度,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现行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2006年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2006),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劳动能力鉴定,是以《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作为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
‘贰’ 劳动能力鉴定怎么进行
劳动能力的鉴定应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到司法鉴定中心,由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核定伤残级别;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携带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进行鉴定;等待鉴定等级以及结论公布。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叁’ 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做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或医疗终结后,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查资料齐全后,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后并作出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在作出鉴定结论后,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肆’ 对劳动能力要如何鉴定
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望楼主采纳,谢谢。
‘伍’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三个档次,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到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两方面: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 最轻的为十级。1-4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失劳动能力, 7- 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陆’ 劳动能力如何鉴定
法律分析: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劳动部门确认构成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柒’ 如何鉴定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职工和用人单位需要向相关省部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相关部门鉴定委员会部门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和一系列材料进行审查和登记;
3、省相关部门需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意见,并且通知当事人,相关部门机构通过诊断、对事实进行鉴定、给出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捌’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分为三级:
第一级,人体器官缺失或者功能彻底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第二级,人体器官严重畸形或者缺损,有严重的功能障碍或者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第三级,人体器官严重畸形或者缺损,有严重的功能障碍或者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