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筑吊篮进场时需要做哪些方面的验收
一、吊篮检查和验收要点
1、吊篮钢丝绳辅绳悬挂重垂必须离地。
2、每个吊兰必须设置救生专用安全绳。
3、救生安全绳在墙体转角处用橡胶制品垫护。
4、救生安全绳必须整根,不能出现接头,要单独设置,固定绑扎牢固。
5、高度限制器必须设置在副绳上,距大臂头下方800mm处。
6、吊篮外侧不能悬挂材料。
7、混凝土配重块缺棱断角、不足25公斤重量,要全部更换合格。
8、安全救生绳不能有接头,不能栓挂在大臂钢梁上。
二、吊篮操作规范
1、建筑物或构筑顶支撑悬挂机构的承载强度不能低于1500kg/m2。悬挂机构由顶面预埋件承受时,预埋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2、吊篮使用电源必须是380V,三相五线制接地电源。
3、距高压线10M范围内严禁使用吊篮。
4、施工范围下有道路或通道时,必须在吊篮下设置警戒线或安全廊,设置明显警戒标志和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5、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应清除各种突出物或障碍物,突出物或转角处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6、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照明,照明度要大于150LX,并在施工范围设置警戒信号灯。
Ⅱ 吊篮方面必要的检查试验一般有哪些呢
大家知道对于吊篮的应用,其所存在的危险系数,是相对来说比较大的,因为其主要应用在一些高空作业中,因此在对其使用之前,今立达电动吊篮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相关检测工作:
1、我们需要对其吊篮做一些负载测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实际上是在各种组件来看看是不是所有的正常和安全。
2、还需要对吊篮的安全锁和安全等方面的测试,因为,如果有不正常的情况,我们必须立即关闭维修。
3.如果测试通过后,我们将开始过载检测,电动吊篮过载是指本金额,如果过载源负载能力为或。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检测不安全的情况,那么我们应立即停止试验,并且找找其原因进行解决。
Ⅲ 建筑工地吊蓝如何验收
1、吊篮平台的结构应能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荷,出厂前必须做负载试验,并应检查焊缝是否开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2、吊篮平台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焊缝达到设计要求。
3、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
4、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5、吊篮平台内应设有安全带和工具的挂钩装置。
6、吊篮平台内最小通道宽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每人0.25m2。
7、吊篮平台上须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靠建筑物一侧的高度不小于800mm,后侧及两边高度不小于1100mm,护栏应能承受1000N水平移动的集中载荷。
8、吊篮平台安全护栏所有构件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它缺陷。
9、沿吊篮平台底板四周应装有高度不小于100~150mm的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得大于5mm。
10、吊篮平台应有在建筑物表面滑动的导轮或配备缓冲装置,保证吊篮平台的稳定,以避免与墙面撞击。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3)吊篮承载力检测方法扩展阅读
高处作业一般要求
1、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2、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3、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5、产品合格证;
6、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7、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8、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9、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Ⅳ 吊篮投入正常使用前需要做哪些检测工作
1检查主要受力构件如:悬吊平台、悬吊挂机等是否变形,焊缝有否裂纹;
2、对于构件接装连接处的紧固件是否有失落或松动情况;
3、悬挂机构是否安装可靠稳妥,配重是否符合要求;
4、钢丝绳是否严重锈蚀、是否松动、扭结或严重断丝,钢丝绳的运转是否安全可靠;
5、电气控制系统操作是否灵活,开锁及闭锁功能是否正常:
Ⅳ 《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规则》是什么呀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J 5027-1992
1992-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1102圆股钢丝绳
GB 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航空用钢丝绳。
3 术语
3.1 提升机构
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2 吊篮平台
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
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5 行程限位
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6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7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8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9 有轨式
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10 无轨式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一般要求
4.1 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4.3 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4 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 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4.5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6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5 结构安全系数
5.1 吊篮所用承载的结构零部件的安全系数都不得小于2,取决于材料的最低屈服强度。
5.2 吊篮所用非延伸材料(如铸铁、玻璃纤维)制成的承载零部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取决于该材料的最小强度极限。
5.3 确定结构安全系数时所用的设计应力取零件中产生的最大应力值。此时吊篮应工作在符合设计要求的额定载荷下,并与制造厂所提供的操作规程相符合。设计应力包括应力集中和动载荷的影响,结构安全系数按下列计算:
6 材料与加工质量要求
6.1 材料
吊篮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图样规定,并应具有供应厂的合格证书,关键的零部件所用的材料应执行进厂检验制度。
6.2 加工质量要求
6.2.1 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许有砂眼、气孔、浇冒口凸起,飞边、毛刺应铲除磨平。
6.2.2 液压、气压元件(如油泵、油马达、阀、气缸、油缸等)的加工面上出现的铸造缺陷,一律不允许焊补。非加工面上若有导致渗漏的铸造缸陷亦不允许焊补。
6.2.3 锻件非加工表面飞边、毛刺应清除干净。
6.2.4 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折叠、锻伤、结疤、夹渣等缺陷。
6.2.5 焊缝应饱满,不得有漏焊、裂缝、夹渣、烧穿、咬肉等缺陷,同一条焊缝应均匀一致,飞渣、焊渣应清除干净。
6.2.6 焊接件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对重要焊缝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用无损探伤法进行。
6.2.7 热处理零件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他严重缺陷。
6.2.8 对于热处理零件的裂纹、烧损、碰伤及氧化 等缺陷,可用肉眼或低倍放大镜检验。对需用磁铁、超声波及X光进行检验的零件,应在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提出要求。
6.2.9 机械加工后的零部件,应符合产品图样、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6.2.10 零部件的已加工表面上,不应有锈蚀、磕碰、划伤等缺陷。
6.2.11 凡生产厂制造的待装零、部件,必须有质量检验部门的合格标记;外购件和协作件必须有证明其合格的文件,方可进行装配。
6.2.12 产品可见外表应涂底漆1~2道;涂面漆2~4道,除焊缝、钢板接缝、伤疤、局部凸凹不平或影响外观的粗糙铸造表面可局部刮腻子外,其他涂漆表面不刮填腻子。
7 吊篮平台的要求
7.1 吊篮平台的结构应能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荷,出厂前必须做负载试验,并应检查焊缝是否开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7.2 吊篮平台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焊缝达到设计要求。
7.3 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
7.4 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7.5 吊篮平台内应设有安全带和工具的挂钩装置。
7.6 吊篮平台内最小通道宽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每人0.25m2。
7.7 吊篮平台上须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靠建筑物一侧的高度不小于800mm,后侧及两边高度不小于1100mm,护栏应能承受1000N水平移动的集中载荷。
7.8 吊篮平台安全护栏所有构件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它缺陷。
7.9 沿吊篮平台底板四周应装有高度不小于100~150mm的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得大于5mm。
7.10 吊篮平台应有在建筑物表面滑动的导轮或配备缓冲装置,保证吊篮平台的稳定,以避免与墙面撞击。
7.11 吊篮平台如果装有门,其门不得向外开,门上应装上电气联锁装置。
7.12 吊篮平台正常运行操作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平台上,并且要选用可点动和连续手按及不受气候影响的电气设备。
8 提升机构的要求
8.1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必须有挡线盘,钢丝绳应整齐地缠绕在卷筒上,当吊篮平台提升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挡线盘高出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倍。
8.2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20。
爬升式提升机构的滑轮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12,当D/d等于12~18时应采用航空用钢丝绳。
8.3 提升机构的传动禁止采用摩擦装置、离合器、皮带传动等。
8.4 提升机构的传动零部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
8.5 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
8.6 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效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
8.7 提升机构上必须配备制动器,一般应有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载荷的125%的吊篮平台停止运行并停住。
8.7.1 主制动器
该制动器应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主制动器选用闸刀式或盘式,并整体安装在提升机构上或提升电机上,制动器的各部分位置匀应便于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2 辅助制动器
辅助制动器一般应刚性安装在提升机构的机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闭式制动也可用手动机械制动,该制动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机构采用手摇驱动情况下,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其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3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若装在屋面小车上(动力装置位于屋面),也必须配备制动器,并需符合8.7.1、8.7.2的要求。
8.8 提升机构上下运行最大额定速度不得超过10m/min。
9 安全保护装置的要求
吊篮一般须配备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并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安装。
9.1 制动器
吊篮制动器必须符合8.7、8.7.1、8.7.2、8.7.3的要求。
9.2 行程限位
9.2.1 吊篮必须装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
9.2.2 行程限位装置的安装方式须是以吊篮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9.3 安全锁
9.3.1 吊篮上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须有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
9.3.2 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不超过100mm的距离内停住。
9.3.3 安全锁的动作要灵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装配和出厂,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须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4 必要时吊篮上须有防倾斜装置。
9.5 吊篮上宜设超载保护装置。
10 钢丝绳的要求
10.1 钢丝绳的选择
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的破断拉力S选用吊篮钢丝绳,所选用的钢丝绳对于爬升式必须符合GB 8902要求;对于卷扬式必须符合GB 1102的要求,并必须有产品性能合格证。
a. 吊篮使用的钢丝绳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说明书内写明;
b. 在任何情况下承重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
10.2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确定
钢丝绳安全系数按下式确定,但安全系数值不应小于9。
n≥S·a/W
式中 n——安全系数;
S——单根承重钢丝绳的额定破断拉力,kN;
a——承重的钢丝绳根数;
W——包括吊篮平台、提升机构和电器系统等的自重及额定载荷。
10.3 钢丝绳的固定
应符合GB 5144的规定。
10.4 不允许以连接两根或多根钢丝绳的方法去加长或修补。
10.5 钢丝绳的检查
10.5.1 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钢丝绳与设备连接的部位、从固定端引出的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10.5.2 检查周期
对于吊篮的钢丝绳,在使用以后每月至少检查2次,并应符合GB 5972中2.4.1的规定。
10.5.3 检查部位
必须检查钢丝绳的整个工作长度。同时也必须仔细检查通过滑轮或卷筒。其他接触面以及正反缠绕的那些钢丝绳绳段。对于靠近末端接头处的钢丝绳应当仔细检查。并应符合GB5972中2.4.2的规定。
10.5.4 在闲置设备上钢丝绳的检查
当设备已闲置或停用一个月以上时,其钢丝绳在设备使用以前要做全面的检查。
10.6 钢丝绳的报废
应符合GB 5972中2.5的规定。
11 悬挂机构的要求
11.1 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必须选用钢材或其他合格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可采用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的强度和刚度。
11.2 悬挂机构受力构件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达到设计要求。
11.3 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上的作用力都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
12 配重的要求
12.1 吊篮的悬挂机构或屋面小车上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12.2 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样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安全检查吊核实才能使用。
12.3 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矩比前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见下图
13 电气系统的要求
13.1 电气系统中的主要元件均应安装在电器控制箱内,并集装在绝缘板上,必须保证与电器控制箱外壳绝缘。其电阻值不得小于0.5MΩ。
13.2 吊篮的电源电缆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触碰,并应单独使用,且安装熔断保险开关。
13.3 电器控制箱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13.4 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可靠的接零。
13.5 电气系统中所选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13.6 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的额定电压值不得超过220V,并应有可靠的接零。
13.7 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14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的承载要求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支承住吊篮的全部载荷。
15 其他要求
15.1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安全带允许连接在吊篮平台上。
15.2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
15.3 当吊篮平台沿着外墙面移动需要由导引构件引导时,外墙面应设置这种构件。外墙构件应能使吊篮平台内的操作人员安全地靠近需要进行作业的部分,而不得使操作人员悬空俯身。
15.4 为保障公众的安全,在吊篮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立围栏或防护措施,并应附加醒目的标志。
15.5 生产厂对使用单位有培训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的义务。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机械设备与车辆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房屋管理科学技术研究所和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其锷、石莉莉、周承贤、潘金发。
本标准委托上海市房屋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Ⅵ 吊篮验收的规范和标准是什么
吊篮规范标准:
1、吊篮的超高限位、行程限位挡板、安全锁必须齐全有效,各项性能满足要求。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有高处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严禁从事高处作业。
3、阵风超过六级、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吊篮升空作业。
4、安全锁在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测合格,且必须保证安全锁齐全、有效,动作灵敏。
5、钢丝绳的直径、绳卡数量、间距、方向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上的相关要求执行,严禁用吊篮钢丝绳做电焊机的接地线使用。
6、对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吊篮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上岗,吊篮必须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谨慎操作。施工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严禁在空中进出吊篮。
吊篮在使用吊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安全规则
1、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证明方可上岗操作。吊篮必须指定人员操作,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或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吊篮。
2、作业人员作业时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上的自动锁扣应扣在单独牢固固定在建(构)筑物上的悬挂生命绳上。
3、作业人员酒后、过度疲劳功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作业。
4、双机提升的吊篮必须有二名人员进行操作作业,严禁单人升空作业。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吊篮
Ⅶ 施工吊篮检测
你好,高处作业吊篮亦属于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中所指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是指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高处作业吊篮。所以按照规范要求建筑起重设备安装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验收。从规定上说高处作业吊篮跟塔吊和施工升降机一样,安装后要投入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检测验收。但是各个地方的监管力度不同,因为高处作业吊篮使用的时间一般不长部分地区对高处作业吊篮的检测并不重视,未及时要求检测验收。从规定上和个人安全上考虑,应该及时组织检测验收。有检测单位对机械进行检测合格后才能放心的投入使用,减少安全隐患。简单的说,检测后再投入使用万一出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会小很多。
Ⅷ 监理员对吊篮施工中检查哪些重点
主要检查吊篮的组装安全性能,然后就是通过预压检测吊篮承重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Ⅸ 吊篮检测与维护知识
因为电梯的安全性能和家长的看管不利等因素,而引起的多次小孩子被电梯夹住的事故还历历在目,最近就有一次发生了“电梯吃人”的危险事故,而这次中招的还是个成年人。由此可见安全,尤其是这类电机设备的安全极为令人担忧,也极为迫切地需要加大监管的力度。那么在建筑工地上,吊篮的安全也是特别重要的,下面就来一同了解吊篮的安全性能该如何检测。
检测项目:
1.我们要对电气系统他的绝缘性进行检查,看看他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要求。
2.当我在进行空载检测的时候,这其实就是来看看各个部件是不是都正常,安全。
3.这个静载检测他是可以分级的,一般会按照荷载的百分制来进行检测的,还要进行相应的升降、安全自锁等方面的测试,要是有不正常的情况我们要马上停机进行维修。
4.如果说上一个检测通过了,那么我们就要开始超载检测,这个超载指的是这个超载量要是源载荷量的1.1或者是1.25倍。要是在检测的过程中有不安全的情况那么我们要马上停止检测,并寻找原因进行整修。
5.还有一个冲击检测,他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要做断电的冲击检测,还有一个是安全锁的自由坠落检测。前者要是在吊篮负载的时候进行提升然后在快速下降这样就是在做一个安全自锁。后者则是用来检测这个自锁设备的安全性,钢丝绳的抗拉力度以及他的传动位置有没有损坏。
检测具体事项和日常维护:
1.为确保吊篮安全施工,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由项目经理、吊篮操作人员和吊篮维修员相结合的常规检查和保养维护制度,确保吊篮的在正常、完好状态下使用。
2.新安装、大修后及闲置一年或悬空停置二个月以上的吊篮,启用时必须由吊篮维修员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后方可启用。
3.主要受力构件(悬吊平台、悬挂机构)有否永久变形,焊缝有否裂纹。
4.构件拼装连接处紧固件有否失落或松动。
5.悬挂机构是否安装可靠稳妥,配重是否符合要求。
6.钢丝绳是否严重锈蚀,有否松股、扭结或严重断丝,钢丝绳夹紧是否正确可靠。
7.电气控制系统动作是否正常,安全装置是否有裂纹。
8.安全锁动作是否灵活,开锁及闭锁功能是否正常。
9.升、降(包括手动滑降)运行是否正常,电磁制动器间隙是否符合要求。
10.运动机件动作是否正常,有否运行受阻现象,有否异常噪音、电机发热或冒烟、焦味产生。
11.减速箱及传动装置有否按要求加注或更换润滑油。
12.有否按要求装妥限位块和钢丝绳重锤。
13.吊篮每工作二周后或停用一个月后启用时应对钢丝绳的腐蚀、磨损、断丝、松股、弯曲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应予以报废更换。
14.每工作二个月后按照安全检查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检查电磁制动器磨擦片磨损情况和电缆线破损情况。
15.每工作六个月必须对安全锁进行一次检测标定,各工程所在地不具备条件时,应送生产厂家检测标定。
16.每工作六个月必须由吊篮维修员对提升机进行开箱拆检更换磨损件。
17.每工作六个月应对电气系统各电气元件及接线可靠性进行检查。
18.吊篮每天作业开始前必须由吊篮操作员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吊篮的设备状态作出评价和处理,并填写《吊篮日常检查表》。
19.每天工作结束时,做好悬吊平台、钢丝绳和悬挂机构的清洁工作,清理各种垃圾、废料及表面附粘的灰浆杂质。
20.吊篮(尤其是电气系统)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防止受潮进水造成电气短路。
21.地面多余钢丝绳应盘放扎好,吊篮停用拆除后,应将各种绳索、电缆线盘好,分解构件放齐,连接件集中,妥善存放,防止霉变、腐蚀、变形和散失。
22.安全绳的制锁器每次使用后,应在弹簧处加防锈油保持动作灵活。
23.减速箱及传动装置首次使用三个月后须更换润滑油,以后每月加一次润滑油,每六个月换一次润滑油。
24.安全锁活动部位每月加一次润滑油。
25.电气线路、电气元件及电气接点处必须保持干燥、清洁,不得有油污积垢。
26.在安全、日常、定期检查中和作业过程中,发现故障、磨损或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由吊篮维修员进行检修,严禁吊篮“带病”使用。
27.各受力构件、易损件达到报废标准时,予以报废,进行更换。
可以看到,吊篮的检测有多个项目,要注意的事件点是很多的,而一有任何的问题出现,都必须得立即处理,维修,更换,毕竟安全是最为重要的。工地的安全向来都是人们极为重视的一环,是早就约定俗成的共识了,那么百姓日常生活中的设备安全将何时才提上日程呢?我们所忽视的电梯何时才能得到修护呢?
Ⅹ 地基承载力检测方法有几种方法
有以下4种方法:
1、原位试验法(in-situ testing method):是一种通过现场直接试验确定承载力的方法。包括(静)载荷试验、静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旁压试验等,其中以载荷试验法为最可靠的基本的原位测试法。
2、理论公式法(theoretical equation method):是根据土的抗剪强度指标计算的理论公式确定承载力的方法。
3、规范表格法(code table method):是根据室内试验指标、现场测试指标或野外鉴别指标,通过查规范所列表格得到承载力的方法。规范不同(包括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规范),其承载力不会完全相同,应用时需注意各自的使用条件。
4、当地经验法(local empirical method):是一种基于地区的使用经验,进行类比判断确定承载力的方法,它是一种宏观辅助方法。
检测原因
与钢、混凝土、砌体等材料相比,土属于大变形材料,当荷载增加时,随着地基变形的相应增长,地基承载力也在逐渐加大,很难界定出下一个真正的“极限值”,而根据现有的理论及经验的承载力计算公式,可以得出不同的值。
因此,地基极限承载力的确定,实际上没有一个通用的界定标准,也没有一个适用于一切土类的计算公式,主要依赖根据工程经验所定下的界限和相应的安全系数加以调整,考虑一个满足工程的要求的地基承载力值。
它不仅与土质、土层埋藏顺序有关,而且与基础底面的形状、大小、埋深、上部结构对变形的适应程度、地下水位的升降、地区经验的差别等等有关,不能作为土的工程特性指标。
另一方面,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应满足其功能要求,常常是承载力还有潜力可挖,而变形已达到可超过正常使用的限值,也就是变形控制了承载力。
因此,根据传统习惯,地基设计所用的承载力通常是在保证地基稳定的前提下,使建筑物的变形不超过其允许值的地基承载力,即允诺承载力,其安全系数已包括在内。无论对于天然地基或桩基础的设计,原则均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