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主要有几种
工程计价方式有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定额计价。
工程量清单要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及其有关法定技术标准。
计算出的构成工程实体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可提供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实物工程量的汇总清单,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办理工程结算、调整工程量的依据。
(1)工程量清单的解决方法扩展阅读:
计算规则
一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的量应是实际量(或称净量),一般不包括采用施工措施而增加的量或各类损耗,该部分在单价中考虑。如挖槽、坑等,不能包括因放坡而增加的量。
二规则中要尽量考虑“一量多用”。如砖砌体工程量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还可用于装饰工程。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应含有施工企业施工方法的条款。如石方工程中,不应有人工凿岩石和爆破岩石之分。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应包括施工措施性内容,如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
五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章、节划分,要与统一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相对应。
❷ 招标后发现工程量清单严重出错怎么办
正常的做法是依照合同、投标书、招标书、施工图来判定,首先是施工合同对此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看合同工程量的认定方式,如是招标书中甲方给出工程量,按此投标的,应可向甲方提出调整工程量。
如是招标书中甲方办给出施工图,自己算错了工程量的,应由自己负责。
如是甲方更改图纸造成的增加,应由甲方负责相关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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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就比较复杂(本文主要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项目)一般争议最多的是工程量,价格变化也是因为工程量的变化。
适合采用固定总价招标的前提是其相应设计施工图已经出具完成。但是鉴于建筑工程产品的特殊性,实践中许多发包人为尽快推进招标程序及后续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会在施工图尚未出具的情况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并进行工程招标。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从而计价活动应受《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约束;
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非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活动不一定受《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约束,除非发承包人书面意思自治表示清单是依据该规范编制并愿意受其规范约束的类似条款。
❸ 工程施工中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错误怎么办
正常的做法是依照合同、投标书、招标书、施工图来判定,首先是施工合同对此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看合同工程量的认定方式,如是招标书中甲方给出工程量,按此投标的,应可向甲方提出调整工程量。如是招标书中甲方办给出施工图,你自己算错了工程量的,应由自己负责。如是甲方更改图纸造成的增加,应由甲方负责相关造价。
事在人为,依理依据,友好协商是关键。
❹ 工程量清单漏项,如何处理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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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1、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是否完成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内容以投标时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进行结算的依据。
2、调整工程量,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在发生工程变更、索赔、增加新的工程项目等情况时,可以选用或者参照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几家项目与合同单价来确定变更项目或索赔项目的单价和相关费用。
❺ 工程量清单交个甲方了,他也不给核算,也不承认我的核算结果,怎么办
一、仔细查看合同,如果合同中有明确合同价格的构成依据的条款时,你就能够以计价的依据错误而提出正确的计价依据(也就是实际工程量),从而进行结算。
二、如果合同中未明确工程价格的构成,仅提出一个包死价格的话,一般情况就没办法调整了(除非出现政府大的政策改变等特殊情况)。
三、但在第二种情况中,甲方的自算量与实际施工量相差较大时(一般10%以上),也可以提出修改要求,一般调解方或仲裁委员会也会支持修改要求的。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为准,如果认为清单有问题,可以在答疑期间内提出,要求招标方作出书面解释。如果清单量出现重大错误即使未提出质疑,结算也应按实际结算,甲方为清单量负责,也承担清单错误风险。实施阶段: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解释顺序进行分析:
①本合同的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本合同专用条款;
⑤本合同通用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⑦图纸;
⑧工程量清单;
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工程量清单的问题及常见解决办法!
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 措施项目 、 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 它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由 招标人发出 , 一经中标且签定合同 ,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 按照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 、 措施项目费 、 其他项目费 、 规费及税金 。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同类型
不同的合同形式 具有不同的应用 范围和特点 , 采用哪一种合同形式 , 与招标前的设计准备详细程度有关 。 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采用单价合同 。 单价合同的 特点是合同中各清单项目的单价 明确 , 结算价款 按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 便于处理工程变更 及施工索赔 , 可操作性相对较好 。 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不适用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 , 因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综合单价的计价方法 ,其单价包含成本 、 利润和税金等 。 如果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 , 则需要重新计算成本和酬金 , 工程量清单计价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
工程量清单类别
(1) 近似工程量的工程量清单 。 近似工程量的工程 量清单 , 即工程量清 单中给出的工程量为近似工 程量 , 列项也可能并不完整 。 一 般适用于在扩大初步设计基础上招标的工程 , 为了满 足计价 规范 要求 , 便于评标 , 有一 定的可比基础等 , 而提供近似工程量的工程量清单 。
(2) 准确工程量的工程量清单 。 准确工程量的工程量清单 , 就是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和列项是相对准确和完整的 , 要做到不重不漏 , 更不能发生计算错误 。 目前在施工图设计基础上进行招 标的工程 , 招标人 一般应当提供相对准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后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协调统一,形成完整的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下施工索赔的原因
合同矛盾和缺陷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合同经常有矛盾和缺陷出现。若承包商执行监理工程师的解释指令后,造成施工工期延长或工程成本增加,则承包商可提出索赔要求。
业主的违约
合同双方是通过验收与付款而维持彼此之间的合同关系,如业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款,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必需的条件,或招标文件错误,甚至破产倒闭、无能力履行合同义务,承包商有权得到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
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风险责任
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风险责任:施工延期,现场自然条件变化,风险分担不均,暂时停工,我国相关政策及法律变更,通货膨胀幅度过大等。这些在投标报价时其价格是很难估算准确的,在工程结算时,如果业主不给予承认,则易引起施工方的索赔。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41019条和第410110条规定为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41019条: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工程量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410110条: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除本规范41019条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发包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工程量是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人应承担工程量不准或漏项的责任。
清单文件中无具体工程量的暂定项目
工程量清单文件中无具体工程量的暂定项目是指设计尚未全部完成,或一些难以预测的工程,如地质情况较为复杂的工程等,只能以项目名称列项编人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应该完整、精确地描述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数量。如果设计尚未全部完成,承包商则不能精确地描述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给出其客观的价格。
业主指定分包商的违约
指定分包商的违约,是指定分包商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应做的工作等。在这种情况下,被迫拖延和受到干扰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❻ 什么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
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结合企业定额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指在建设工程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投标人提供事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写单价,并计算出总价,再通过评标,最后确定合同价。
工程量清单报价作为一种全新的较为客观合理的计价方式,它有如下特征,能够消除以往计价模式的一些弊端。
1、工程量清单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国家规定的各种规费等,一目了然,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2、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身实力报价,这就要求投标人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在报价中反映出本投标单位的实际能力,从而能在招投标工作中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选择最优秀的承包商。
3、工程量清单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中标后的单价一经合同确认,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即量变价不变。
4、工程量清单报价详细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因此易于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变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计价模式为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单价内的动态计价模式。
❼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基本步骤
1)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施工图、消耗量定额等计算计价工程量。
2)根据计价工程量、消耗量定额、工料机市场价、管理费率、利润率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算综合单价。
3)根据综合单价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
4)根据措施项目清单、施工图等确定措施项目清单费。
5)根据其他项目清单,确定其他项目清单费。
6)根据规费项目清单和有关费率计算规费项目清单费。
7)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规费项目清单费和税率计算税金。
8)将上述五项费用汇总,即为拟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7)工程量清单的解决方法扩展阅读
1、工程量清单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国家规定的各种规费等,一目了然,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2、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身实力报价,这就要求投标人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在报价中反映出本投标单位的实际能力,从而能在招投标工作中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选择最优秀的承包商。
3、工程量清单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中标后的单价一经合同确认,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即量变价不变。
4、工程量清单报价详细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因此易于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变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计价模式为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单价内的动态计价模式。
5、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招投标工作,避免招投标过程中有盲目压价、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