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解决方法 >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法与限量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法与限量

发布时间:2022-07-12 06:15:05

Ⅰ 鱼片等水熟制水产品甲醛的限量用什么国家标准进行判定~还是不得检出~

农业部标准《无公害食品水发水产品》NY5172-2002中规定的甲醛限量是10mg/kg 10mg/kg是方法的检出限,小于10mg/kg时可视为未检出

Ⅱ 水产品的药物控制

水产养殖中药物残留控制的意义
由于水产养殖药物残留具有三致作用、毒性损伤、激素样作用等危害,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已成为人类的隐形杀手。因此,水产养殖中药物残留的控制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水产品参与国际贸易竞争的需要。近几年我国出口的水产品因药物残留问题屡遭禁运,首先是2001年9月,欧盟因氯霉素残留问题将我国出口到欧盟的冻虾产品纳入快速预警机制;2002年1月31日,欧盟食物链与消费品管理委员会通过决议,自2月1日起全国暂停从我国进口动物性产品;2002年3月,日本厚生省对我国出口到日本的动物源性产品实行严检,并向我方通报从福建进口的鳗鱼产品中检出大量氯霉素残留,同时公布了11种药物的最大残留限量。由此可见,我国水产养殖业要持续健康发展,水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必须严格控制药物残留。为此,我们必须加大渔药残留控制力度,完善工作,严格管理,把残留监控工作提上一个更高的水平。避免在我国水产养殖上发生类似英国“疯牛病”事件、比利时的“二口恶英”事件和法国的“李氏杆菌”事件,加快我国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水产养殖中药物残留的控制措施
⑴根据药物在水产动物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规律合理用药
药代动力学是利用动力学的原理,研究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在体内的动态变化规律的一门学科,并以数学作为手段分析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过程的量变规律。研究药动学的意义在于通过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消除的研究,发现药物在体内的转变规律,弄清药物的疗效、毒性与药物浓度的关系,药物在体内的蓄积部位及蓄积程度,从而为临床安全和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水产动物产品中药物残留主要与使用药物的品种、药物剂量、给药途径和间隔时间及动物种类有关。不同的药物种类,不同的动物品种,不同的药物剂量,不同的给药途径,药物在器官组织中残留的浓度不同,为合理使用渔药,应根据药物在体内的药动学规律,合理确定停药期,使水产品中药物的残留浓度在上市前降到最大允许范围内,降低残留的危害。
⑵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关于水产动物食品安全性的整体认识,引导水产养殖者科学用药,推广健康养殖技术。
由于我国过去在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管理的倾向,同时我国也尚未全面开展对水产品药物残留的常规检验。所以许多养殖者未认识到药物残留问题的严重性。有关部门应开展广泛的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药物残留对人类健康危害的严重性,提高全民关于水产动物食品安全性的整体认识,自觉地抵制药物残留超标和有违禁药物的水产品,使药物残留水产品没有存在的市场。同时引导水产养殖者自觉遵守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在国家允许的药物品种范围内多用一些高效、低毒、无公害的生物型渔药(如微生物制剂、低聚糖、酶制剂等)。少用一些易产生耐药性和残留高的品种,坚决不用禁用品种,严格执行休药期,倡导科学用药和健康养殖,以降低水产动物产品中药物的残留量,提高水产品质量。
⑶加强和完善我国渔药残留的监控体系
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食品中兽药残留的监测工作,现已形成了非常完善的监测体系,包括法律法规体系、检验机构和技术队伍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等。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等国都纷纷立法,对兽药、杀虫剂、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以及食品中的病原微生物等进行严格的监控。我国对水产品的药物残留监控管理水平远远落后于养殖业的发展水平。
主要表现在:
①养殖过程中既没有相应的质量都督部门,出没有设置岗位和人员,在生产的全过程中进行质量管理,没有将危害因素控制在最初阶段,也正因为如此,欧盟认为我国政府在渔药残留控制方面存在不足;
②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如缺乏渔用药物的临床应用规范、水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限量标准及残留检测方法和技术等。由于没标准的检测方法,如今在进行氯霉素检测时,一些企业完全按照平时积累的经验进行自检,结果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③残留检验机构网络不健全,不能形成有效的监控,不能对全国的水产品安全卫生问题作出预报,不能对突发事件作出有效的快速反应。
对于如今的现状,我国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①建立和完善水产品的安全保障体系,依法开展水产品无公害临界控制的检验检疫工作。制定出台水产饲料和水产品安全标准,从药物的使用、残留指标控制到违规的处罚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法律监控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②加强药物残留的方法和标准建设,在标准制定中要突出水产品安全卫生标准、质量标准、渔药使用规范、药物残留限量及相应的检测技术和检测方法的制定。同时,标准制度建设,不仅仅是产品标准的制(修)定,还包括操作标准和检测方法的统一。尽快颁布《水产品禁用药物目录》和《无公害食品管理办法》,依法管理无公害食品的生产和市场准入;
③加快国家级、部级及省地级药物残留检测机构的建立和建设,使之形成从中央到地方完善的药物残留检测网络机构,便于开展水产品中药物残留的常规检测,加强药物残留的监控力度;
④不定期地对养殖(户)、水产品加工厂进行药物残留的实际监控检测工作。摸清我国水产品药物残留状况,为制定今后全国的残留监控工作提供依据;
⑤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目前我国的药物残留监控工作与发达国家仍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应积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采用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引入水产品质量保证体系(HACCP),提高水产品质量,树立中国水产动物在国际贸易中的安全卫生形象。
总之,水产养殖中药物残留是关系到人类健康的大事,现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彻底防范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控制水产养殖中药残留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需要。但要搞好这项工作,我们的任务还很艰巨,还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兽药管理部门、质检部门、水产养殖者、饲料企业、渔药企业、水产品加工企业等共同努国,以及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

Ⅲ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 养殖用水

第五条 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 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 养殖生产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同时根据水域滩涂环境状况划分养殖功能区,合理安排养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养殖方式。

第九条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申领养殖证,并按核准的区域、规模从事养殖生产。

第十条 水产养殖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处理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水生生物检测等基础性仪器设备。

水产养殖使用的苗种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逐步按国家有关就业准入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格式见附件1),记载养殖种类、苗种来源及生长情况、饲料来源及投喂情况、水质变化等内容。《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第十三条 销售的养殖水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应当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处理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禁止销售。

第十四条 水产养殖单位销售自养水产品应当附具《产品标签》(格式见附件2),注明单位名称、地址,产品种类、规格,出池日期等。

第四章 渔用饲料和水产养殖用药

第十五条 使用渔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鼓励使用配合饲料。限制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防止残饵污染水质。

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

第十六条 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使用药物的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用于人类食品消费。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原料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

第十七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在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

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应当按照有关就业准入的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八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格式见附件3),记载病害发生情况,主要症状,用药名称、时间、用量等内容。《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第十九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水产养殖用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第二十条 农业部负责制定全国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控工作。

第二十一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检测。

Ⅳ 水产品的理化检测都检测哪些指标

(1)抽取水产品样品,进行制备和保存;
(2)对水产品样品的色泽、组织形态、风味及气味等进行感官检验;
(3)对水产品样品的水分、pH值、脂肪、蛋白质、灰分等进行理化指标检验;
(4)对水产品样品的寄生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进行检验;
(5)对水产品中的药物残留进行检测,如,孔雀石绿残留、氯霉素残留等;
(6)根据检验结果对水产品产品质量进行评价。正为检测提供

如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规范养殖生产行为。重点指导督促辖区内水产养殖单位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渔药、添加剂等渔用投入品。举办2期以上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指导养殖场户规范生产行为等手段,发放《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水产养殖常见病害防治手册》等宣传材料,向水产养殖场户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从养殖主体方面保障水产品安全。

二是坚决查处违法养殖行为。2016年,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做到重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对全市工厂化水产养殖场户的年度入户检查率达到100%。强化检打联动、联合执法和案件督办的机制,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行为,在抽检中查出药残超标的生产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并限期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严厉打击养殖过程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大水产品质量抽检。2016年晋江市要完成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样品60份,四个季度分别要完成样品10份、15份、20份、15份,监督抽查的程序严格按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执行。同时,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快检工作和日常执法巡查相结合,掌握水产品质量安全面上情况,及时排除水产品药残超标隐患。

四是加快水产健康种业建设。目前,晋江市共有2家省级良种场,均达到生产条件标准化、生产操作规范化、生产管理制度化、示范辐射规模化的水产良种场创建标准,2016年,晋江市将抓好2家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其在良种保育、苗种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为其他水产养殖场做示范。同时,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单位参与水产良种场创建活动。

五是加快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抓好2015年新增2家企业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督促试点企业加强体系管理,规范标识管理,提升质量安全追溯水平。积极推动其他水产品养殖企业开展质量追溯,为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目标奠定基础。

Ⅵ 矿泉水界限指标和限量指标有何区别

所含的微量元素不同。
1、饮用水分三类,饮用纯净水,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 饮用纯净水执行国家标准为GB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产品定义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装饮用水执行国家标准为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对产品的定义为“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执行标准为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国标对产品的定义为"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在天然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矿泉水产品要求8个界限指标只要一项符合规定就符合矿泉水要求。
2、饮用矿泉水在国家标准中对矿物质的“一定量”做了严格的规定,限量指标必须低于一定标准,确保长期饮用有益人体健康安全。
3、国内一些矿泉水生产企业的矿泉水指标中多项界限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为了减少饮水机加热时沉淀的产生,将锶、钙、镁等阳离子部分去除或全部去除,保留偏硅酸等成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这样的矿泉水仍然符合国家标准。 矿泉水就算界限指标低于界限标准,产品的卫生安全性不会劣于包装饮用水或纯净水的卫生安全要求。 根据相关法规,标识不相符,检验报告结论也是产品不合格。 大家看到产品不符合要求时,一定要仔细看具体是什么问题,谨慎查看识别,小心被误导购买更差的产品,落入他人诱导的陷阱。

Ⅶ 水产养殖水质检测方法有哪些

水产养殖水质指标主要测3种:pH值、氨氮和亚硝酸盐。另外还可以测余氯、溶解氧的指标。有些特殊水产养殖品种还要求检查重金属、硫化氢等等项目指标。

阅读全文

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法与限量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调研报告数据分析的分析方法 浏览:600
鱼缸绿霉点怎么处理方法 浏览:435
毛线钩拖鞋的方法和步骤 浏览:520
伊小菌食用方法 浏览:304
舒华心理学研究方法课后答案 浏览:901
力量训练肩颈劳损最佳自愈方法 浏览:411
pvc塑胶扣板吊顶安装方法 浏览:76
蛋挞快速脱壳的方法 浏览:180
发针使用方法 浏览:309
鲁班尺的使用方法 浏览:132
电脑赚钱方法之一 浏览:20
治疗尿道下裂方法 浏览:177
钻机外形尺寸测量方法 浏览:154
圆梁计算方法 浏览:892
飞利浦牙刷使用方法 浏览:276
战国红玛瑙鉴别方法 浏览:863
tp登录方法怎么写 浏览:459
锅炉常用设计方法 浏览:775
安全教育平台在哪里登录的方法 浏览:984
抖音视频调节快慢的方法 浏览: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