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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研究方法的缺点

发布时间:2022-08-06 21:16:47

① 现象学研究和人种学研究,它们的区别吗

区别是现象学是一 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人种学是指人类在一定的区域内,历史上所形成的、在体质上具有某些共同遗传性状。

② 现象学是什么

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 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或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在”。

其基本特点主要表现在方法论方面,即通过回到原始的意识现象,描述和分析观念(包括本质的观念、范畴)的构成过程,以此获得有关观念的规定性(意义)的实在性的明证。现象学认为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廓清传统哲学中那些概念的真实意义,从而重新说明传统哲学中的问题,并深入开展各个领域的研究。

现象学的基本精神是“回到事情本身”,其最独特的核心就是本质直观和先验还原的方法,这是贯穿于现象学运动和理解现象学各家思想的一条经线。

③ 什么是现象学描述一下胡塞尔的现象学的主要观点和研

现象学(phenomenology),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犹太人哲学家E.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1859~1938)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代表人物

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1859~1938) 德国哲学家、20世纪现象学学派创始人。生于现属捷克斯洛伐克的普罗斯涅兹城,系犹太族后裔。他早先攻读数学、物理,1881年获博士学位,1883年起在维也纳追随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1838~1917) 钻研哲学,先后在德国哈雷、哥丁根和弗赖堡大学任教,1938年病逝于弗赖堡。

胡塞尔哲学思想的发展可分为 3个时期:前现象学时期(1900年以前)、现象学前期(1901~1913)和现象学后期(1913年以后)。前两个时期主要是批评19世纪各种经验论的心理主义,发展布伦塔诺的意识意向性学说,建立了从个人特殊经验向经验的本质结构还原的 “描述现象学”。他提出了一套描述现象学方法,即通过直接、细微的内省分析,以澄清含混的经验,从而获得各种不同的具体经验间的不变部分,即“现象”或“现象本质”。这一方法又被称作本质还原法。

④ 通俗地讲什么是现象学

现象学(phenomenology),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犹太人哲学家E.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1859~1938)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

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4)现象学研究方法的缺点扩展阅读:

一、胡塞尔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现象学是在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1838~1917)意向性心理哲学的影响下创立的,但布伦塔诺认为心理行为的意识与该行为对象的意识是同一现象。

胡塞尔则认为二者有分别,意识经验的内容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与二者相关的意向性结构,从而离开了主张主体内在性的传统唯心主义,返回到原始的“现象”,即各类经验的“本质”。

在他的倡导下所形成的早期现象学运动,旨在使哲学关注的重点,从当时新康德主义的“批判唯心主义”的主体概念,转向意识经验中的实在对象。

二、代表人物

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1859~1938) 德国哲学家、20世纪现象学学派创始人。生于现属捷克斯洛伐克的普罗斯涅兹城,系犹太族后裔。他早先攻读数学、物理,1881年获博士学位,

1883年起在维也纳追随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1838~1917) 钻研哲学,先后在德国哈雷、哥丁根和弗赖堡大学任教,1938年病逝于弗赖堡。

胡塞尔哲学思想的发展可分为 3个时期:前现象学时期(1900年以前)、现象学前期(1901~1913)和现象学后期(1913年以后)。前两个时期主要是批评19世纪各种经验论的心理主义,发展布伦塔诺的意识意向性学说,建立了从个人特殊经验向经验的本质结构还原的 “描述现象学”。

他提出了一套描述现象学方法,即通过直接、细微的内省分析,以澄清含混的经验,从而获得各种不同的具体经验间的不变部分,即“现象”或“现象本质”。这一方法又被称作本质还原法。

⑤ 什么是现象学

概念
现象学phenomenology, 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
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 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或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有”。

词源
“现象学”的词源可上溯至18世纪法国哲学家兰伯尔以及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G.W.F.的着作,但其含义均与胡塞尔的用法不同。胡塞尔赋予“现象”的特殊含义,是指意识界种种经验类的“本质”,而且这种本质现象是前逻辑的和前因果性的,它是现象学还原法的结果。

发展时期
现象学思潮从20世纪初以来,按时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胡塞尔现象学时期(20世纪初至30年代中)、存在论现象学时期(20年代末至50年代末)和综合研究时期(40年代以后)。三个时期互有交叉,各时期均包括一些主要代表人物。
胡塞尔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现象学是在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1838~1917)意向性心理哲学的影响下创立的,但布伦塔诺认为心理行为的意识与该行为对象的意识是同一现象。胡塞尔则认为二者有分别,意识经验的内容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与二者相关的意向性结构,从而离开了主张主体内在性的传统唯心主义,返回到原始的“现象”,即各类经验的“本质”。在他的倡导下所形成的早期现象学运动,旨在使哲学关注的重点,从当时新康德主义的“批判唯心主义”的主体概念,转向意识经验中的实在对象。这一运动的主要成员除胡塞尔和对意识中的情绪及价值结构进行现象学描述的舍勒,M.以外,还有所谓哥丁根与慕尼黑小组的A.赖那赫、A.普凡德尔(1870~1941)、M.盖格(1880~1937/1938)、H.康拉德-马修斯以及因加尔登,R.等。他们分别在本体论、伦理学、美学、法学、心理学、自然哲学、文学理论等研究中,运用现象学描述法探寻研究对象的“本质”,在对象中寻找不变的“先天”因素。胡塞尔的追随者们当时认为,现象学是一种实在论哲学。早期现象学运动兴起不久便由于胡塞尔转向先验现象学而趋分化。胡塞尔通过对意向结构进行先验还原分析,分别研究不同层次的自我、先验自我的构成作用和诸主体间的关系以及自我的“生活世界”等等。他认为,现象学的根本方法是反思分析,在先验反思过程中存在着意向对象和与其相应的“诸自我”之间盘结交错的反思层次。胡塞尔指责其追随者们误解了他的“事物本身”的概念,并由于囿于客观主义和实在论而无法达到先验意识水平。其追随者们指责胡塞尔重返侧重主体概念的唯心论老路。现象学研究的胡塞尔时期,最终由于海德格尔,M.学说被提出以及舍勒去世(1928)和纳粹上台而宣告结束。
存在论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的弟子海德格尔在20年代末改变了现象学研究的方向,开创了侧重探讨存在问题的新思潮。这一时期一直持续到50年代末,研究基地也从德国移向法国,并逐渐扩展到其它地区。海德格尔认为,反思的意识尽管重要,但必须首先研究意识经验背后更基本的结构,即所谓前反思、前理解与前逻辑的本体论结构——此在 (da-sein)结构。只有通过对这一基本结构的研究,才能了解意识和先验自我的可能性及其条件,从而揭示隐蔽的“存在”。由于海德格尔探讨存在的意义问题,因而其学说又被称作是解释学的现象学。然而,海德格尔的后期哲学无论是从对象还是方法上看,都与现象学越来越疏远了。
梅洛-庞蒂是法国现象学最主要的代表之一。他也认为意识结构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也既不同意胡塞尔把人最终还原为先验意识,也不同意海德格尔把人的生存还原为神秘的“存在”,同时也反对萨特把自我的生存还原为自我对生存的意识。他认为“我思”必然把我显示于历史情境中,现象学还原的结果是先验性的“知觉世界”。他强调知觉世界是人与世界的原初关系,因而主体必然“嵌于”世界之中,与世界和他者混同,以此否认唯心主义与实在论的界限。梅洛 -庞蒂是现象学意义论的重要研究者,认为知觉世界是一切意义的源泉,但意义始终是含混性的,其结果是意义与无意义混杂难分,现象学还原也就永无完成之日。
综合研究时期的现象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比利时、联邦德国、美国、法国分别建立了胡塞尔研究中心,对胡塞尔的思想重新深入研究,出现了不少精通胡塞尔哲学的现象学者,如比利时的梵布雷达,联邦德国的兰德格里伯、芬克和比麦尔。50~70年代在美国更出现了很多介绍研究现象学的学者,除早先的法伯、肯恩斯外,还有考夫曼、古尔维奇、舒茨、艾迪、伊迪、斯皮格伯格、泰美涅茨卡和纳汤森等。在欧洲战后较具独创性的现象学者还有瑞士的精神病理学家宾斯方格、心理学家闵考夫斯基等。这一时期的现象学者尽管在研究的原则对象和方法论上具有更大的综合性,但其学术地位一般而言尚不及前两个时期的主要现象学者。然而,它作为一个整体的现象学思潮,在当代西方人文科学领域的影响却比以前大得多。它的突出特点是: 研究活动扩展到东西欧、南北美以及亚非各洲,研究人数与学术活动均较前增加。 与其它哲学流派如分析哲学、实用主义、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解释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的比较研究进一步增强。 作为方法论的现象学,较为广泛地应用于历史学、社会学、语言学、宗教学、精神病理学、文学理论等人文学科的研究中。

⑥ 什么是现象学及其理解方法

现象学(phenomenology),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犹太人哲学家E.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1859~1938)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 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或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有”。

⑦ 有人可以用通俗一点的办法告诉我什么是现象学吗它和社会科学又有什么联系呢

呵呵,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毕竟自己是学这个的。
问题一:现象学是20世纪哲学的一大流派,创始人是德国哲学家胡塞尔,主要代表人物有还有德国的舍勒、海德格尔、法国的梅洛-庞蒂、波兰的茵格尔顿等等。
在19世纪后期,整个哲学界都被心理主义垄断着,心理主义把一切都归结于人的心理现象,这样做的后果是把整个世界都主观化和内在化了。同时欧洲又是一个深受理性主义浸染的地方,在近代科学发展起来之后,人们逐渐开始用数字化和符号化的方式来表征这个世界,并且称之为“科学”。可是胡塞尔发现,这样的科学,其基础是不牢固的。怎么样去寻找一个既不像心理主义那样主观化和内在化,又不像现代科学这样数字化和符号化的真正可靠地认识呢?胡塞尔最终找到了“现象学的直观”。 简单解释“直观”就是不去做主观先入为主的选择和判断,而是按照事物对我们所呈现出来的方式去认识。现象学有一句名言叫“回到事实本身”,大致可以概括现象学的特性吧。具体过程要求“悬置”和“现象学还原”,那就是一些比较具体的方法操作了。

问题二:现象学最开始是哲学,但是和社会科学有很密切的联系,因为现象学的研究方法很适合做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现象学在伦理学(舍勒)、社会学(舒茨)、教育学(范梅南)、神学(舍勒)、美学(茵格尔顿)乃至建筑学当中都成为重要的理论和研究方法。

如果想了解多一点的话,推荐看看倪梁康先生的《何谓现象学精神?》或者索科拉夫斯基的《现象学导论》。

⑧ 现象学研究和人种学研究的区别

现象学”这个术语在现代哲学中被广泛用于各种不同的意义上,就像为这门科学的主题命名的术语一样,“现象”。

与伊曼纽尔·康德同时代的德国哲学家约翰·海因里希·兰伯特( Johann Heinrich Lambert)在他的《新奥加农》( Neues Organon) 中首次谈到了他称之为“现象学”的学科。(莱比锡,1764 年)。他用“现象”来指代人类经验的幻觉特征,从而将现象学定义为“幻觉理论”。康德本人只使用过两次“现象学”,但他赋予了“现象学”一个新的、更广泛的意义,进而导致对“现象学”的重新定义。康德将出现在我们经验中的对象和事件与自在的对象和事件区分开来,独立于我们的认知能力强加给它们的形式。前者他称之为“现象”;后者,“本体”,或“自在之物”。康德认为,我们所能知道的一切都是现象。

下一代哲学家,特别是 GWF 黑格尔,竭力证明这是一个错误。黑格尔的第一部主要着作《精神现象学》(1807 年)追溯了精神(或心智)通过不同阶段的发展,在这些阶段中,精神(或心智)将自身理解为现象,直至完全发展的地步,在此阶段它意识到自己的本来面目本身——作为本体。现象学是一门科学,在这种科学中,我们通过研究心灵向我们显现的方式来了解心灵本身。

在 19 世纪中叶,“现象”的定义进一步扩展,直到它成为“事实”或“任何被观察到的情况”的同义词。结果,“现象学”获得了它在当代使用中最常拥有的意义——对任何给定主题的纯粹描述性研究。从这个意义上说,威廉·汉密尔顿爵士在他的《形而上学讲座》(1858 年)中将现象学说成是对心灵的纯粹描述性研究。类似的是爱德华·冯·哈特曼 (Eard von Hartmann) 在他的《道德意识现象学》 (1878)的书名中使用了这个词,该书的任务是完整描述道德意识。当美国哲学家 CS现象学,他不仅要对所有被观察到的真实事物进行描述性研究,而且还要对头脑之前的事物进行描述性研究——对真实、虚幻的知觉、想象或梦的知觉。现象学的任务是制定一个类别列表,其中包含可以包含在“成为”的最广泛含义中的任何事物。Peirce 在 1902 年引入了这个术语的含义。

⑨ 现象学究竟是什么

现象学phenomenology, 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 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 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或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有”。 词源 [编辑本段] “现象学”的词源可上溯至18世纪法国哲学家兰伯尔以及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G.W.F.的着作﹐但其含义均与胡塞尔的用法不同。胡塞尔赋予“现象”的特殊含义﹐是指意识界种种经验类的“本质”﹐而且这种本质现象是前逻辑的和前因果性的﹐它是现象学还原法的结果。 发展时期 [编辑本段] 现象学思潮从20世纪初以来﹐按时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胡塞尔现象学时期(20世纪初至30年代中)﹑存在论现象学时期(20年代末至50年代末)和综合研究时期(40年代以后)。三个时期互有交叉﹐各时期均包括一些主要代表人物。 胡塞尔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现象学是在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1838~1917)意向性心理哲学的影响下创立的﹐但布伦塔诺认为心理行为的意识与该行为对象的意识是同一现象。胡塞尔则认为二者有分别﹐意识经验的内容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与二者相关的意向性结构﹐从而离开了主张主体内在性的传统唯心主义﹐返回到原始的“现象”﹐即各类经验的“本质”。在他的倡导下所形成的早期现象学运动﹐旨在使哲学关注的重点﹐从当时新康德主义的“批判唯心主义”的主体概念﹐转向意识经验中的实在对象。这一运动的主要成员除胡塞尔和对意识中的情绪及价值结构进行现象学描述的舍勒﹐M.以外﹐还有所谓哥丁根与慕尼黑小组的A.赖那赫﹑A.普凡德尔(1870~1941)﹑M.盖格(1880~1937/1938)﹑H.康拉德-马修斯以及因加尔登﹐R.等。他们分别在本体论﹑伦理学﹑美学﹑法学﹑心理学﹑自然哲学﹑文学理论等研究中﹐运用现象学描述法探寻研究对象的“本质”﹐在对象中寻找不变的“先天”因素。胡塞尔的追随者们当时认为﹐现象学是一种实在论哲学。早期现象学运动兴起不久便由于胡塞尔转向先验现象学而趋分化。胡塞尔通过对意向结构进行先验还原分析﹐分别研究不同层次的自我﹑先验自我的构成作用和诸主体间的关系以及自我的“生活世界”等等。他认为﹐现象学的根本方法是反思分析﹐在先验反思过程中存在着意向对象和与其相应的“诸自我”之间盘结交错的反思层次。胡塞尔指责其追随者们误解了他的“事物本身”的概念﹐并由于囿于客观主义和实在论而无法达到先验意识水平。其追随者们指责胡塞尔重返侧重主体概念的唯心论老路。现象学研究的胡塞尔时期﹐最终由于海德格尔﹐M.学说被提出以及舍勒去世(1928)和纳粹上台而宣告结束。 存在论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的弟子海德格尔在20年代末改变了现象学研究的方向﹐开创了侧重探讨存在问题的新思潮。这一时期一直持续到50年代末﹐研究基地也从德国移向法国﹐并逐渐扩展到其它地区。海德格尔认为﹐反思的意识尽管重要﹐但必须首先研究意识经验背后更基本的结构﹐即所谓前反思﹑前理解与前逻辑的本体论结构──此在 (da-sein)结构。只有通过对这一基本结构的研究﹐才能了解意识和先验自我的可能性及其条件﹐从而揭示隐蔽的“存在”。由于海德格尔探讨存在的意义问题﹐因而其学说又被称作是解释学的现象学。然而﹐海德格尔的后期哲学无论是从对象还是方法上看﹐都与现象学越来越疏远了。 梅洛-庞蒂是法国现象学最主要的代表之一。他也认为意识结构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也既不同意胡塞尔把人最终还原为先验意识﹐也不同意海德格尔把人的生存还原为神秘的“存在”﹐同时也反对萨特把自我的生存还原为自我对生存的意识。他认为“我思”必然把我显示于历史情境中﹐现象学还原的结果是先验性的“知觉世界”。他强调知觉世界是人与世界的原初关系﹐因而主体必然“嵌于”世界之中﹐与世界和他者混同﹐以此否认唯心主义与实在论的界限。梅洛 -庞蒂是现象学意义论的重要研究者﹐认为知觉世界是一切意义的源泉﹐但意义始终是含混性的﹐其结果是意义与无意义混杂难分﹐现象学还原也就永无完成之日。 综合研究时期的现象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比利时﹑联邦德国﹑美国﹑法国分别建立了胡塞尔研究中心﹐对胡塞尔的思想重新深入研究﹐出现了不少精通胡塞尔哲学的现象学者﹐如比利时的梵布雷达﹐联邦德国的兰德格里伯﹑芬克和比麦尔。50~70年代在美国更出现了很多介绍研究现象学的学者﹐除早先的法伯﹑肯恩斯外﹐还有考夫曼﹑古尔维奇﹑舒茨﹑艾迪﹑伊迪﹑斯皮格伯格﹑泰美涅茨卡和纳汤森等。在欧洲战后较具独创性的现象学者还有瑞士的精神病理学家宾斯方格﹑心理学家闵考夫斯基等。这一时期的现象学者尽管在研究的原则对象和方法论上具有更大的综合性﹐但其学术地位一般而言尚不及前两个时期的主要现象学者。然而﹐它作为一个整体的现象学思潮﹐在当代西方人文科学领域的影响却比以前大得多。它的突出特点是﹕ 研究活动扩展到东西欧﹑南北美以及亚非各洲﹐研究人数与学术活动均较前增加。 与其它哲学流派如分析哲学﹑实用主义﹑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解释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的比较研究进一步增强。 作为方法论的现象学﹐较为广泛地应用于历史学﹑社会学﹑语言学﹑宗教学﹑精神病理学﹑文学理论等人文学科的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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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怎样的研究适合采用现象学研究方法

现象学是对本质的研究
现象学研究的是现象的本质,是那种使某“事物”成为某事物的东西——没有它就不成其为该事物。现象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共相”,它可以通过对支配着现象本质的外在表现和具体结构的研究来加以描述。换句话说,现象学试图系统性地揭示和描述生活经验中的内在意义结构。这种“共相”或本质也许只能通过生活经验中所遭遇的事件或实例来直觉地把握。从现象学的观点来看,我们对具体事例的实际数据兴趣不大,例如,现象学不会问:这事是否确实发生过?它发生的频率如何?或某一经验的发生是如何与其他情况或事件联系起来的?等等。而是问:该事情之所以发生的本质是什么?如果对经验本质的描述能够以一种更为充分或深刻的方式重新唤醒或向我们展示经验的生存品质和意义,那么这种描述的语言就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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