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教育培训机构,要怎么规范呢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教育培训机构随处可见,同时培训机构也分成好几种类型,有的是学科类的,有的是兴趣班的,生活当中各种培训机构都受到了家长的大力追捧,家长也都会给孩子报各种各样的培训机构班。不过有的培训机构不太规范,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教育机构应当如何规范?
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四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政策,编制培训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培训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培训专业设置建议;
(二)研究提出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方案建议;
(三)对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对培训招收工作进行区域间统筹协调;
(五)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六)制定考核标准和要求,检查指导考核工作;
(七)承担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订本地实施方案和措施,编制落实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国家规划与标准,建设、认定和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公布;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当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
第八条 培训基地接受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具体做好培训招收、实施和考核及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及各地的培训能力,统筹规划各地培训基地数量。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为三级甲等医院;
(二)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
(三)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
根据培训内容需要,可将符合专业培训条件的其他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甲等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作为协同单位,发挥其优势特色科室作用,形成培训基地网络。
第十条 培训基地由符合条件的专业基地组成。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计划,实施轮转培训,并对培训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 对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应当定期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报告培训工作情况,接受检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遴选建设部分示范性的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发挥引领作用。对达不到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或培训质量难以保证的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取消其基地资格,并视情况削减所在省(区、市)培训基地分配名额。
第十二条 培训基地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并落实确保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措施,切实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培训基地主要行政负责人作为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地的培训工作,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作为协调领导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对培训对象的带教和管理职能。
第十三条 培训基地应当落实培训对象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有关人事薪酬待遇,做好对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专业基地应当具备满足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培训要求的师资队伍、诊疗规模、病种病例、病床规模、模拟教学设施等培训条件。
第十四条 培训基地应当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的临床医师作为带教师资,其数量应当满足培训要求。带教师资应当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的要求实施培训工作,认真负责地指导和教育培训对象。培训基地要将带教情况作为医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带教医师给予补贴。
第十五条 培训基地应当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科学、严谨的培训方案,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并规范地实施,强化全过程监管与培训效果激励,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六条 培训基地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探索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逐步推进区域间招收统筹协调。
第十八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本地医疗卫生工作对临床医师的培养需求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力,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向培训基地下达培训任务,并在培训名额分配方面向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以及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第十九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将培训基地基本情况、招收计划、报名条件、招收程序、招收结果等信息通过网络或其他适宜形式予以公布,向申请培训人员提供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有关情况同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有关行业组织、单位。
第二十条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基地要做好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申请培训人员根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公布的招收信息,选择培训基地及其专业基地,填报培训志愿,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填报培训志愿,应当取得委派单位同意。
第二十一条 培训基地对申请培训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组织招收考核,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
第二十二条 培训基地要及时向当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报送招收录取信息,各省(区、市)可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对未被录取的申请培训人员进行调剂招收,重点补充有名额空缺的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
第二十三条 国家统筹协调发达地区省(市)支援欠发达地区省(区、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各有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之间应当签定对口支援协议,发达地区的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每年应当面向欠发达地区招收一定数量的培训对象,培训招收重点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及其地市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在起步阶段,年招收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发达地区培训招收数的10%,随着培训工作的推进,适当增加招收规模。招收对象培训期满后依协议回原派出地区工作。 第二十四条 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在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职业素养及临床规范诊疗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
第二十五条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育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分专业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素养。
第二十七条 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国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住院医师培训招收、培训实施、监测评估、培训考核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和考核手册并妥善保存,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过程考核合格和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培训对象申请参加结业考核,须经培训基地初审合格并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核准。
第二十九条 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动态综合评价。过程考核一般安排在完成某专业科室轮转培训后进行,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依照各专业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严格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制订结业考核要求,建立理论考核题库,制订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提供考核指导;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结业考核,从国家建立的理论考核题库抽取年度理论考核试题组织理论考核,安排实施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第三十一条 对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样式附后)。 第三十二条 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订。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样式)
㈢ 如何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篇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医师临床综合能力的基础阶段,也是临床医学人才成长的必须阶段。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医学科学发展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临床医师队伍整体水平,加大临床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为人民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XX]27号),决定从20XX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
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住院医师培养、准入和管理模式,探讨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升临床医师队伍整体素质。
总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及省级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
1、 将我省已开展多年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系统化,并纳入省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
3、启动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根据我省培训规模,确定培训基地数量,并进行培训基地的申报、评审、认定工作。
4、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师资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5、20XX年末全面启动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县医院住院医师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20XX-20XX年)全面启动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1、全省各培训基地从20XX年末开始启动招生培训工作。
2、20XX年开始进入三级以上医院的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公布的普通专科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20XX年开始进入县医院的专科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公布的普通专科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20XX年(含20XX年)以前进入县医院的且20XX年未晋升为中级技术职称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规定和组织的相应培训项目。
在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满三年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三级医院及县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1、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后进入辽宁省省级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中级技术职称时,须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后进入县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中级技术职称时,须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范围
全省三级以上综合(专科)医院、县医院。按照卫生部公布的18个普通专科(包括全科医学科)及重症医学专科标准细则开展规范化培训。
三、组织管理
(一)辽宁省卫生厅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毕教委”)负责全面指导培训工作。建立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全面组织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实施、评审、考核等工作。中心的职责是:
1、贯彻落实卫生部毕教委和辽宁省毕教委有关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2、研究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
3、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4、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和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对已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监督管理;
6、对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公布相关信息,组织研讨与经验交流活动;
7、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考试考核,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工作进行审议;
8、承担卫生部毕教委及省毕教委交办的任务,接受卫生部毕教委和省毕教委的指导与监督;
9、执行省毕教委的各项决定和交办事项。
(二)各市由相应的组织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当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落实管理责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执行培训相关管理制度,为培训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培养指导教师,面向社会承担培训任务。
(四)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承担本专业各项培训任务的全过程组织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四、培训基地
(一)培训基地申报原则
培训基地以临床普通专科为单位,由医院进行统一申报。申报培训基地原则上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一家医院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培训基地。其中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相关临床普通专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由综合医院提出申请。原则上,每个市都应建立培训基地。
(二)培训基地的评审程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和的临床科室按照普通专科分类目录设置,由所在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审查合格后,由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认定。
辽宁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制订《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五、招收对象及招收方式
(一)招收对象
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医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人员;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2、全科医学属临床二级学科范畴,根据《卫生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招收已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录用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收方式
1、省毕教委每年将各培训基地当年的招收计划和规模进行统一公布,由各市卫生局组织实施送培计划。
2、各培训基地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据获准的培训基地类别及规模,制定招聘条件和程序,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培训学员,并严格控制规模,按照培养标准实施培训工作。
各培训基地应于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培训学员的招聘工作,并将有关信息于当年9月30日前上报省毕教委。
六、培训模式
(一)培训要求
1、政治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人际沟通能力。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专业理论: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标准细则要求,学习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3、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病历书写等临床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重点传染病基本防治知识,能及时、正确报告传染病病例。
4、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可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各培训基地应精心制订并实施培训计划,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管理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行培训基地主任负责制。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培训基地应组织具备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对培训学员进行带教和指导。
(二)培训时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时间一般为3年。已取得学位的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接受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接受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学学位博硕士研究生须经培训基地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既往参加临床实践的时间,确定其应进入的培训阶段和年限。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外,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三个月者,培训期限延长一年。
(三)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对学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与外语等五个方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参加相关科室轮转的临床实践为主,按住院医师身份实行24小时负责制。
(四)考试考核
分公共科目考试、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
1、公共科目考试:按住院医师培养标准总则中要求的公共科目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和组织形式由省毕教委确定。住院医师应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通过公共科目考试。
2、日常考核:由培训指导教师负责。对培训人员日常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例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
3、出科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完成规定的三级学科轮转培训,出科前由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日常综合测评和出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交培训医院主管部门备案。
4、年度考核:完成每一年度的培训后,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组织全院统一的年度考核。采取审核培训手册和出科考核结果、专业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并将综合评定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
5、结业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由省毕教委组织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参加结业考核的住院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通过每次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
每年4-5月份组织临床技能考核,6-7月份组织专业理论和公共科目的笔试。
(五)发证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毕教委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保障措施
(一)人事管理
应届毕业生直接参加培训的,在未取得执业资格以前,按见习医生进行管理,一年以后应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单位选送到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的学员,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注册、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等。培训结束后按照协议办理,培训基地不得留用。
培训学员的培训年限计入个人档案,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聘与同年资医师同等对待。
(二)经费保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实行个人分担、单位支持、政府资助、社会捐资等多渠道筹集的方法。并采取专款专用的专项管理方式。
住院医师的基本工资和相应社会保障经费应由政府或送出单位承担。
各个培训基地及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工作条件及相应费用
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或重复培训的费用,由培训对象承担。
培训工作的管理费用,包括相关标准制定、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考试考核和质量评估等,由各级财政纳入项目经费预算。
培训经费的使用按专款专用方式进行专项管理。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所筹集的基金应委托专门机构管理。
(三)其它
1、住院医师作为医院流动层实行动态管理。
2、住院医师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医院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及培训。
篇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的建设,规范和提高新入院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从事临床医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参加全面、规范、系统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并加强对专科医师培训过程的管理使其在完成全科和专科医师的培训项目后,能够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医师水平。
一、培训对象
1、 新入院的五年制、七年制临床医学毕业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
2、 新入院的三年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若无工作经验者,直接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若有部分工作经验者,需要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3、 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需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二、 培训规划
<一>培训安排: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拟2+3方案)。
第一阶段时间二年,主要在二级专科范围内进行轮转。旨在扩大临床知识面,强化临床技能和急救处理能力。为下一阶段进行专科医师培训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时间三年。在亚专科进行专科医师培养。成为低年资的专科医师,为专业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1、 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进入我院,从开始工作的第一年即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阶段培训。
2、 医学院校各类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3、 五年制毕业直升硕士的临床医学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4、 五年制毕业硕博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培养。
5、 临床医学硕士、博士毕业生进院后,若有临床工作经验,则纳入住院医师第二阶段培养。
6、 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必须先参加由医院组织的临床技能综合考核。通过考核确定其已经实际达到临床技能水平程度,则纳入第二阶段的培养。
<二>轮转方案:
临床内、外科住院医师进院先把内、外科大类分好。具体科室不定进行轮转。第一阶段培养结束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其他科室如儿科、妇产科、超声、放射、五官、眼科等科室则一开始就按照专科医师培养要求进行相应的轮转培训。
<三>培训要求:
综合素质培训,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培训。
三、 培训考核:
1、日常考核
2、轮转考核
3、年度考核
4、阶段考核
培训期间待遇:
1、 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待遇。每月日常考核合格者,发放该月全额奖金。当月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扣发当月奖金。
2、第一阶段奖金由医务处统一组织发放,第二阶段奖金由所在科室发放。
四、 组织考核:
1、 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处主任、人事处主任、科教处主任、质控办主任任副组长,共同参与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的日常具体工作由医务处全面负责。
2、 科主任作为科室住院医师培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医院已将此项工作列入科主任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为了达到培养质量,要求每个科室成立住院医师培训小组,科主任作为第一负责人,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聘请院内外专家担任住院医师技能考核专家,对住院医师的临床技能进行不定期考核。
五、内、外科专业第一阶段培养(第1—2年)具体实施方案
1、培养目的:
通过二级学科的轮转培养,旨在打好临床工作的基础,强化临床技能,提高临床处理能力,要求能准确询问、书写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熟悉各轮转科室的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基本掌握急诊常见疾病的诊断和处理,为下一阶段成为专科医师做好准备。
2、轮转安排要求:
第一年.内科系统必修专业:心脏科(2个月),呼吸内科(2个月),消化内科(2个月),神经内科(2个月),急诊部(1个月),医务处(1个月),儿科(1个月),急诊内科(1个月)。
外科系统必修专业:普外科(5个月),心胸外科(2个月),骨科(2个月),急诊部及急诊外科各1个月(共2个月),医务处(1个月)。
第二年.在取得职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内外科系统必修专业:麻醉科(3个月),EKG(1个月),普放(1个月),B超(1个月),CT室(1个月),ICU(1个月),MRI(1个月),并选修3个月(外科系统为神经外科、急诊外科、病理科等,内科系统为感染科、急诊内科、肾脏内科等。)
本年度以强化临床技能为主,要求能熟练掌握各项临床操作技能,包括心电图,读片,心肺复苏,呼吸机的使用,气管插管,各类穿刺,无创监护技术等。
3、培训方法:
1)、实行导师负责制(主治职称以上),专人带教,出科考核由医务处执行。
2)、第一年住院医师必须全部书大病历(我院电子病案?),每月至少五份。第二年可改写入院录,并登记在册,备查备考。
3)、每科分管床位不得少于5张
4、 考核:
第一年,考核内容以临床基本功为主,包括病历质量,体格检查,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每年6月份。
第二年,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包括读片,EKG,心肺复苏,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每年7月份。
考核专家库成员:内科组:胡志涛、韦红、汤海涛、张世群、王秀芬、翁云龙、余龙
外科组:徐皓、谢威、孙良业、霍前伦、谢贻祥 、 李家宽
医技组:张炜芬、汪文生、周祖刚、徐家声、阚小杰、吴宗山
六、内外科专业第二阶段培养具体实施方案
1、培养目的:通过二年的各学科培养,进一步巩固专科知识,熟练掌握专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重视专科临床实践,逐步积累经验,拓展和提高专科诊治能力,能完成专科专年住院医师工作。同时能承担院内会诊,能带实习医生查房,达到专科医师水平。
2. 轮转安排:主要在专科科室完成,在本科室门、急诊、病房间轮转,也可选择在本专科相关的其他专科进行适当轮转。其中完成住院总12个月,门、急诊6个月。
3、 培训方法:
1)、导师负责制,专人带教(副高职称以上)
2)、病历书写以入院录为主
4、 考核:
年度考核:以专科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为主。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完成当年培训者)
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科室组织考核,培训小组督查)
阶段考核:以综合能力为主,包括病例分析,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核
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培训办公室组织考核)
考核对象:完成第二阶段专科医师培训者
5、 考核专家组
年度考核组成员:考核专家库成员及各相关科室科主任
阶段考核组成员:考核专家库成员及各相关科室科主任
篇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临床医师素质,培养高质量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我市于XX年开始在三级医院试点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XX年制定了《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铺开培训工作;20XX年起,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我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践,结合未来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发展趋势,现对《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予以修订并印发。
一、培训范围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1.XX年及以后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分配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2.非高等医学院校毕业,XX年及以后获得医师职称,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二级以下医疗机构:20XX年及以后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分配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三)综合医院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中医院的西医类住院医师,按所在医疗机构的级别分别参加相应的培训。
(四)中医院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另行执行。
二、培训对象
(一)医学院校本科及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时间需延长两年。
(二)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三年的培训。
(三)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直接进入第二阶段培训。就读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前从事本学科临床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者,经所在医院的考核后,可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第二年的培训。
(四)医学科学学位硕士或博士:毕业前未任住院医师者,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一年培训;毕业前曾任住院医师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根据其工作时间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如毕业前曾任住院医生,但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经所在医院考核后,确定其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七年制硕士毕业后取得医学科学博士学位者,应进入第一阶段第三年培训。
(五)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在原单位已进行规范化培训的,须经医院审核培训资料后,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培训资料不全或未参加规范化培训者,经医院考核后,按实际水平进入相应年限培训。
三、培训目标
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基本条件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熟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学科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三)具有本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担任一定的临床教学工作。
(四)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并且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
四、培训内容
包括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临床能力、专业理论、专业外语、科研和教学能力等。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二)临床能力、专业理论的培训按各学科培训细则要求进行。
(三)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阅读各学科相关的外文专着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第一阶段应达到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2500个以上印刷字符;第二阶段达到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3000-3500个以上印刷字符,并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
(四)科研能力:结合临床实践,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第一阶段应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个案分析;第二阶段应掌握基本的临床科研方法,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教学能力: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医师需承担一定的临床带教任务。
住院医师在培训过程中要填写《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如实记录临床实践活动及有关科研、教学活动,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5年,前3年为第一阶段,后2年为第二阶段。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需延长2年。
第一阶段为全科培训阶段,通过完成本学科主要专业科室和相关专业科室的轮转。其中要安排不少于1年的时间,实行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的工作,安排不少于3-6个月的时间,参加基层或社区卫生工作实践。目的是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二阶段为专科定向培训阶段,主要在今后定向的三级学科工作学习,同时完成二级学科总住院医师训练,时间一般为1年,最少不得少于8个月。目的是为专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第二阶段不具备专科培训条件的单位需将住院医师外送到经省卫生厅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
六、培训基地
符合《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的学科可申请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由市卫生局初审,省卫生厅复核认可。
已认可的培训基地须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基地除对本单位住院医师进行培训外,还需承担外单位派送的住院医师的培训任务。
按照培训方案要求必须进行轮转的学科,如所在单位没有设立的,需将住院医师外送至其他医疗机构培训;未取得培训基地资格的学科,按照本方案进行住院医师培训时,对已完成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应有计划地送到培训基地进行第二阶段专科定向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㈣ 员工培训有哪些方法请你将对以下每份工作采用什么培训方法,并给出你的理由:(1)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培训计划
一、前言
罗伯特-欧文曾说过:把钱花在提高劳动力素质上是企业经理最佳的投资。被称为朝阳产业的物业管理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显现出越来越强的生机,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培训工作已显得十分重要。
二、目的和意义
(一)员工培训是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
物业管理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物业管理企业除了从市场上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外,更为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培训提高现有员工的素质,使其成为满足企业需要的人才。
(二)员工培训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者激励员工的方法
当今社会,学习培训已成为很多人改变自己生活和环境的重要手段,几乎每一个人都有对学习的需求和渴望。物业管理企业内浓郁的学习氛围,以及有效的学习政策都会对员工产生足够强的吸引力,有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有远见的管理者甚至还把学习培训作为一种员工福利用来赠送或奖励员工。
(三)员工培训是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现代化的基础
经过20多年的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已从过去传统的房屋协作管理转向以委托管理方式为主的市场化经营管理。这种社会化、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方式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物业管理已不仅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行业,需要有大批精通管理的优秀人才来推动它的发展。因此,员工培训是实现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现代化的基础环节和可靠保证。
三、制定物业管理企业培训规定
培训工作对物业管理企业来说是一项长期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培训规定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培训规定主要包括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培训的基本内容、培训的方法、培训的分类、培训的组织实施、培训的监督管理、培训的效果评估等内容。
四、物业管理企业培训的内容
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内容较多,培训工作相对复杂,但总的来说,培训可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企业相关知识的培训
该类培训是为了让每一个员工对企业的历史、现状、未来规划、管理服务理念、经营范围、内部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二)物业管理工作基础知识的培训
该类培训主要是让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熟悉并掌握与企业管理、物业管理相关的基础知识。
(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专项技能培训
该类培训是为了提高基层管理者及操作者的实际工作技能。
五、物业管理企业培训计划
(一)培训需求分析
1、培训需求分析的内容
在编制培训计划之前,首先要对企业的培训需求进行全面的分析,培训需求分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⑴组织分析
结合企业的年度经营管理发展计划,分析企业及各部门需要哪些培训以保正计划的实施。
⑵任务分析
依据企业的工作内容,分析个人需要进行哪些培训才能保证任务的完成。
⑶个人分析
依据企业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哪些人需要培训,培训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需求分析的方法
⑴问卷调查法
向企业员工发出培训需求问卷,让员工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对企业应当组织怎样的培训提出建议。让员工结合自己的工作任务提出培训要求;让员工结合自己的个人发展提出培训需求。问卷法是一种非常普遍而又行之有效的方法。这种方法能培养员工关心学习、热爱学习、参与学习的热情,既是培训需求分析方法又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较为有效。
⑵约见面谈法
挑选不同管理层次、不同工作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不同工种的操作人员进行面谈,根据面谈了解到的信息以确定公司的整体培训需求。
⑶会议调查法
召开培训需求分析会,让参加会议的人员提出培训需求。
⑷工作表现评估法
根据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以确定员工在哪些方面有缺陷,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以提高这些方面的工作能力。
⑸报告审评法
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培训需求报告进行综合评审以确定所需的培训内容。
(二)制定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是为了规定培训工作的目标,制定整体规划以实现这些目标;以及将培训计划逐层展开,以便协调和将各种活动一体化。
1、制定程序
企业各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的内容,结合部门培训目标以及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制定出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再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结合企业年度发展计划以及企业培训总体目标制定整个企业的培训计划。
2、计划内容
为保证培训工作按时、按质地实施,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课程设置、培训方式、培训控制、培训评估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⑴培训目标
培训目标是指通过培训工作所期望取得的成果,这些成果包括个人的、部门的、整个企业所要求达到的培训结果。培训目标是制定培训计划的基础,培训目标决定了培训课程、培训方式等一系列的内容。同时,培训目标又是培训考核和培训评估的依据。所以,培训目标的制定应该准确、细致并具有可测量性。
⑵课程设置
培训课程包括了培训课程的名称、培训的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教员简介、针对培训课程的培训要求等内容。明确的培训要求有利于员工提前对所培训的内容有所准备和有所侧重,有利于提高培训效果。
⑶培训方式
根据培训内容以及培训对象的不同,可采用不同的培训方式。常用的培训方式包括讲授法、学徒制、小岛讨论法、角色扮演法、管理游戏法、观摩范例法。
①讲授法
讲授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教学方法,通常是让一位教员向学员直接传授某方面的知识。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节约经费、教授对象多,可同时面对多名学员,一次教学可让很多学员同时受益。
②学徒制
学徒制是最古老的教学方法,但至今为止仍然是企业培训新人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它的特点是由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师傅,负责帮带一名或几名新来的员工,通过传授、示范、练习、检查反馈等一系列过程提高新人的工作技能。学徒制较适合物业管理工作实践中保安、绿化、保洁、维修等技术性工种
③小岛讨论法
员工以5-7人为一组围在一个圆形桌前(也称“小岛”),对特定的话题或主题进行讨论。指导老师控制培训的时间和进程。每一位员工都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不允许反驳别人的意见。指导老师将每个人的意见都写在黑板上,同时鼓励员工说出更新或更古怪的想法。当大家将自己的想法全部讲完后,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员工对每一种意见进行评价,最后选出大家都满意的答案。这种小岛讨论方式是引导员工自己解决管理问题的有效方法。
④角色扮演法
角色扮演法是让培训对象假想自己是公司的某一角色,并以此角色的身份来解决问题。这种方法能让培训对象身临其境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员工提高工作技能和改造工作习惯都很有帮助。例如:让员工扮演业主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以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让工作习惯不好的员工与上司角色转换以达到改变工作习惯的目的。
⑤管理游戏法
这种方法寓教于游戏中,通过完成事先设计好的精妙游戏,让培训对象领悟到其中的管理思想。例如:组织员工对有争议的物业管理事件进行辩论,在辩论中提高认识。
⑥观摩范例法
通过组织实地参观考察,运用电视机、录像机、幻灯机、投影机、收录机、放映机等设备来向学生呈现有关资料、信息,让员工学习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3、 培训控制
培训控制的目的是为了监视培训活动以保证培训活动按计划进行并纠正培训过程中的偏差。可采用培训签到制、教员评语制等方法。还可在每次培训结束时对员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绩效考评,与员工的待遇挂钩。
4、 培训评估
每次培训工作结束后可通过员工的培训报告、员工的工作表现等对培训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在今后的培训中采取更好的培训措施。
六、培训组织实施
培训组织实施是物业管理培训工作的核心,它包括了培训工作做什么,培训工作如何做,培训工作由谁来做的问题。
(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和任务
员工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其主要职能包括计划、组织、协调、监督等内容。具体职能和任务包括:
1、确定各级人员的培训要求,听取各部门的培训需求,依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2、组织执行物业管理企业培训计划;
3、定期向上级汇报培训费用开支情况;
4、组织实施各种培训课程与活动;
5、做好员工的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6、做好收集培训资料,编制符合企业经营管理特点的基础教材;
7、维护培训设施与场地,充分开发与利用各类培训资源。
(二)培训分类及实施要点
分类是为了建立一个立体的培训模式,以便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培训分类可根据培训的对象、阶段、内容、类型不同来划分。
1、以培训对象的不同层次分类
⑴高层管理者
①培训目的
精通企业管理相关知识,掌握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熟悉与工作相关法律知识,了解财务管理相关知识。
②培训内容
A、企业管理类
管理基本职能、组织文化建设、决策、战略管理、组织结构与组织设计、人力资源管理、变革与创新管理、组织行为学、员工激励、沟通与人际交往、控制系统、品牌策划、公共关系。
B、物业管理类
房地产经营理论知识、物业经营管理知识、建筑知识、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基础知识、物业环境保护及管理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基础知识、绿化管理基础知识。
C、法律知识类
公司法及相关法规、消费者权益法及相关法规、价格法及相关法规、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建筑物相关法规、房屋修缮相关法规、房屋装饰装修相关法规、价格法及相关法规、治安管理相关法规、消防管理相关法规、水电气相关法规、环境卫生相关法规、绿化管理相关法规、会计法及相关法规。
D、财务知识类
学会阅读会计报表、了解基本会计科目、了解财务管理基本指标。
④培训方式
专题讲授、参观考察、短期脱岗学习、在职学历教育。
⑤组织实施
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直接组织实施。
⑥培训评估
每次培训工作结束后可通过面谈法对培训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在以后的培训中更好地采取培训措施。
⑵中层管理者
①、培训目的
掌握企业管理相关知识,精通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熟悉与工作相关法律知识,了解财务管理相关知识。
②、培训内容
A、企业管理类
管理学基础知识、物业管理相关公文写作、决策学、组织行为学、员工激励技巧、沟通与人际交往技巧、控制方法、公共关系学。
B、物业管理类
房地产经营理论知识、物业经营管理知识、建筑知识、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基础知识、物业环境保护及管理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基础知识、绿化管理基础知识。
C、法律知识类
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消费者权益法及相关法规、价格法及相关法规、建筑物相关法规、房屋修缮相关法规、房屋装饰装修相关法规、价格法及相关法规、治安管理相关法规、消防管理相关法规、水电气相关法规、环境卫生相关法规、绿化管理相关法规。
③培训方式
专题讲授、观摩教学法、小岛讨论法、角色扮演法、管理游戏法。
④组织实施
基础课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专业课由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助、指导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⑤培训评估
每次培训工作结束后可根据员工的培训报告对培训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在今后采取更好的培训措施。
⑶基层管理者
①培训目的
了解企业管理基础知识,掌握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熟悉与工作相关法律知识。
②培训内容
A、企业管理类
管理基本职能、物业管理相关公文写作、员工激励、沟通与人际交往、公共关系。
B、物业管理类
物业经营管理知识、建筑知识、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基础知识、物业环境保护及管理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基础知识、绿化管理基础知识。
C、法律知识类
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建筑物相关法规、房屋修缮相关法规、房屋装饰装修相关法规、价格法及相关法规、治安管理相关法规、消防管理相关法规、水电气相关法规、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法规、绿化管理相关法规。
③培训方式
专题讲授、观摩教学法、小岛讨论法、角色扮演法、管理游戏法。
④组织实施
基础课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专业课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助、指导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⑤培训评估
每次培训工作结束后可根据员工的培训报告、员工的工作表现等对培训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在今后采取更好的培训措施。
⑷基层操作人员培训
该类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让基层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基本操作规程,可由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以实施培训的不同阶段分
⑴岗前培训
①培训目的
为新聘员工提供基本的任职知识和技能进行的培训,通过培训认定其上岗资格。
②培训内容
公司的历史、公司的组织结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对待顾客和员工的管理理念、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对员工的期望、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
③组织实施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④培训评估
考核合格后上岗。
⑵在岗培训
为在岗人员提供学习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进行的培训。
⑶转岗培训
为在职人员岗位轮换之前进行的培训,目的是让轮岗人员熟悉新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3、以培训的不同类型分
⑴学历教育
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方式,公司应在工作时间上积极给予支持,如条件允许还可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学历教育的主要方式有夜校、函授等方式。
⑵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电工等技术性工种必须持有技术资格证方能上岗,凡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应参加相应的培训并通过鉴定后取证。此类培训一般是委托劳动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来进行。
⑶专项培训
为提高员工某方面的专业技能而进行的培训。此类培训一般是通过专题讲座的方式来进行。例如:为提高员工公文写作能力而进行的写作培训;为提高员工服务水平而进行的礼节、礼仪培训等。
七、培训工作误区
(一)员工培训不重要
的管理者认为培训工作不重要,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员工培训十分重要。只有通过培训才能使管理者的意图得到贯彻;只有通过培训才能使公司的制度得到具体落实;只有通过培训才能使员工的素质得到提升;只有通过培训才能使企业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员工培训有风险
有的管理者担心自己培训好的员工跳槽,因此不太重视培训。其实这是一种非常短视的行为,其结果只会使公司员工素质停留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好的员工会因为得不到培训而离开企业,最终企业只留下一些平庸的员工。
(三)员工培训是人事部门的事
员工培训是企业长期持久的战略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需要企业各方面的配合以及人、财、物、信息资源的保障。因此,它并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整个企业都应该关注的事,应该引起企业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
㈤ 怎样理解“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
给是明天考试了嘎
基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责任,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职工队伍安全技术水
平,达到本质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矿井。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2005年第20号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
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以人为本、依法培训
、全员参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整体提升。
3.安全培训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并重,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
4.脱产培训包括上级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临时必脱产培训。
5. 业余培训的主要形式是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和现场技能培训,同时要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
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实现职工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职工行不规范的全面提升。要纳
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范畴。
6.脱产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
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工种的作业人员、新聘用人员以及其他需要脱产培训的人员。
7.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掘进机司机、主提升司机
、监控维检员等十大特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工种,是国家
监管的持证人员,按上级要求进行脱产培训。
8.矿长、副矿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煤矿主体相关大专
以上学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目。
9.地面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作业人员,准入条件及培训按上级
有关文件执行。
10.新聘用人员必须接受脱产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在本矿井下从事作业的外包队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入矿后
首次安全培训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取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
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
煤矿井下和地面从业人员必须与老工人签订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带领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实
施条例》规定实习四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导下,独立上岗作业。
11. “三违”人员的培训按各单位制定的相关处罚条例和管理办法执行。
12.临时指定的脱产培训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3.所有生产一线队、班组必须强化班前安全培训,针对现场实际讲任务,针对任务讲安全,针对安全讲培训。要加大现场实
际操作培训抽考的力度,使安全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融为一体,共同提高。班前会要对特殊工种的上岗情况进行排查
,确保上岗人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设施,对所有职工进行全方位培训,按照公司建立的全员安全培训的考试题库和电脑考试系统在电脑上逐
步实行微机抽考。
14.从业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15.培训部门根据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细则,派送培训人员。同时负责新工人、转岗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对
具有安全资质外委施工单位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协同安全部门做好业余安全培
训工作,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统计、建档、管理。
16.安监站负责安全培训持证工作的监督检查。
17. 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管。
18.安全、培训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并监督检查安全技能培训工作;保证持证上岗人数符合国家定员规定。
19.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干部不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
作。
20.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国家统一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由培训部门负责颁发。没有取得《合格证书》者,一律不
准上岗。
21.《合格证书》实行吊销与返还制度,由培训部门执行,安全部门监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吊销《合格证书》:
(1)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违章作业者。
被吊销证书的职工,至少进行32学时的脱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重新颁发《合格证书》。
22. 建立全员安全档案,充实档案中的培训记录,逐步实行微机管理。
23. 安全培训考核与工资挂钩,根据考试成绩、及格率等制定安全培训的考核奖罚办法。
㈥ 规范化培训 到底为什么
1.医学院毕业的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能直接找工作,而是要在少数几家医院进行三年到五年的住院医师轮转计划。2.轮转期间劳动关系不在实际劳动的医院,而在卫生局。3.轮转结束后,原则上不留在这些医院,而是取得一张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自行再找工作。4.轮转期间,劳动关系特殊,不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而是"培训者"和"被培训者"的关系。不能享受本院职工同等待遇,每月收入1600元。5.所学专业不定,三年后再进行亚专科的培训…
"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剥削!",在每一个有医学生的网站就能随处看到这样的话语。医院需要大量年轻的医生从事一些基本工作,如书写病历等,但医院又不愿意付那么多钱,因为编制永远是留给少数人群的,所以这个"美妙"的制度便营运而生了。它给医院提供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而且医院可以不用负担什么责任,因为基本上没有什么福利可言,大部分是签合同,没有什么保障。这样,医患矛盾转嫁到了小医生的身上,讨好了病人,讨好了医院领导。小医生是没有权利,没有声音的。但是我们面对病人还是一个医生,毕竟病人是无辜的。制度本身没有错,错在其背后是领导人拿来周旋和保住其领导地位的阴谋!
"住院医生三年轮转计划"的本质及其后果:
1.所谓住院医生"三年轮转计划"的政策,其实是打着"三年轮转"的幌子,企图为三级医院赚取廉价劳动力,又不给医院和卫生部门增添"包袱"的完美计划。
2.表面上是为了培养住院医生,其核心是让本该拥有劳动单位地住院医生在低质量地服三年苦力之后让你走人,自己找工作。因为如果重点是为了三年轮转,为什么要花大量篇幅指出劳动关系不在医院,而在卫生局?如果出发点是为了培养,为什么不在签约以后送到指定医院培养?或者以学分形式进行考核培训?
3.自进入医科大学起,十年之后,没有工作,成为社会人员。
4.住院医生制度人为的将人划为三六九等,同样进医院的,同样是大学生,可地位完全不同,因为我们是"魔鬼"。因为我们不是正式职工,所以我们没有该有的权利;因为我们不是正式职工,所以我们不是医院的公民;因为我们不是正式职工,所以是我们是"魔鬼"。
5.住院医师制度没有真正起到培训的目的。住院医师在这里只是一个管床的人,一个写病历的人,一个开化验单的人。原因很简单住院医生不是医院的正式职工他会真正培训你吗?很多的培训都是形式化,真正的技术性的东西你是没办法学的,试问各位,如果你们是医院的话,你们会放手让我们做吗?由于在轮转期间,魔鬼并不隶属于任何科室,其本身也是编外学员,所以科室老师很难尽心尽力的去履行培训的责任。
6.在三年轮转期间,既不属于医院职工,也不属于大学,更不属于某一位教授的研究生,自生自灭,典型的黑户口。幻想有人会理睬你,有人会教你吗?等着你的只有写不完的病史,拉不完的黑钩,还有无穷无尽的考试(注:大多数学生从医学院毕业时已经是26、7岁的人了,以这种方式对待他们,仿佛他们还是未成年人,没有父母,没有家庭。也许谁也没错,错就错在他们当时选择了这个崇高的职业!)。
7.从今后,怀着崇高理想进入医学院的学生将成为这一制度的牺牲品,综合性大学会继续采取调剂的方法来填补无人愿意学医的黑洞,医学院学生的质量将进一步下降。这个行业将不会有精英加入。
8.时至十月底,也就是通常应届生投简历,用人单位招工期间,仍没有一家官方机构公布任何有关今年怎样实行这个制度的政策,完全不考虑一个含辛茹苦近二十年的学子的前途和未来,只想着到时候能够赶鸭子上架,打一个措手不及。
9.接着上一条,对医学教育的培养完全没有规划,招生的时候绞尽脑汁扩招赚钱,等到毕业的时候又挖空心思把人往绝路上赶。今天可以对一个临近毕业的医学生事先毫无征兆痛下杀手,等到传说中的三年以后,又可以故技重施,出台新的打着"××培养计划"的幌子的新政策,继续迫害。
10.朝令夕改的政策只能说明管理者的无能和卑鄙,而目前正在苦读一本本厚厚的医学书籍,入学时从未听说这些政策的医学院学子,只能成为领导政绩的牺牲品。
"什么时代啊,20年的青春,就换来了这么个结局。"
"一心想学医,用一生的时间一身的本事报效培育的社会养育的父母,可是我们错在哪里?"
"想昔日都是同学少年,风华正茂,如今放眼望去,满城尽皆愤青。"
情郁于中,又不能发之于外,魔鬼培训本质上成了造就愤青的摇篮。
和你一样,我也是这个制度的受害者,也有父母和家人,自从听说了这件事以后,一直在等待进一步的消息,在寻找相关信息的时候看见了网上有许许多多将有可能和我一样遭受这个万恶的剥削制度的师兄师妹们,但网上铺天盖地的抨击甚至谩骂又有什么用!制订政策的这些人会考虑我们悲惨的遭遇吗?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我整理了这些段落,并发给所有我认识的朋友和同学,老师,让他们也知道我们的遭遇,希望有更多好心人能把这些情况反映上去!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渺小,我们一起来做这件事,把它发到外面的世界里,发布到你所上的论坛和网站上去――只要有人搜索这几个万恶的"住院医师轮转计划",就会看到这篇反映实情,要求公平对待的文章,而不是被别有用心的人写一些粉饰太平的文章来颠倒是非!有可能这一小段话改变不了什么,但是假如沉默,假如任由他们奴役下去,我们就丧失了最后尊严,丧失了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力的最后机会!
看了这个,又深入了解一层,又增加一份憎恨!!!!!!!!!医学生永远都是价格低廉的劳动力,5年啃医书,一年实习,一年见习,出来你的工资就是650,累死累活都只是这个数,杀猪一刀下去都不值这个钱哎!!!!!!!!!!
㈦ 护士规范化培训的主要目的
原因:
新毕业护士在临床护理工作早期需轮转不同的科室,接触不同的病种。对他们来说,有意义的学习应该是帮助应用相关的科学理论,洞察分析日常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而给予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培训有利于他们尽快适应临床环境的转变,增强主观能动性和学习的热情,同时也有利于其护理专业的发展。
规范化培训是年轻护士成长的基础,年轻护士是护理队伍队伍的新生力量,他们直接影响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而且关乎着护理专业发展的提高。尽快提高他们的素质与能力是护理专业发展的需要,是护理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护士自身的需要。因此,对年轻护士进行规范化培训,可促进年轻护士学习的自觉性,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不断的自我完善,以更好地适应护士角色,为职业生涯奠定良好的基础。
规范化培训可提高护士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规范化操作是护理质量保证的基础,更是护理安全保证的基础。年轻护士通过规范化培训,在护理专业知识水平和护理操作技能方面得到很大的提高,对临床护理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帮助,促进护士理论知识逐步向能力转换,也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护理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规范化培训可为年轻护士指引学习的方向,减轻护士学习过程中的茫然感而新毕业护士大多存在理论知识不扎实、操作技能不熟练、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的能力差的问题。为此,培训内容的设置应循序渐进,有基本到复杂,把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作为培训的首要任务。同时,在培训过程中引入应急能力、急救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新毕业护士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应变能力。随着护理事业的不断发展,对护理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故培训在抓基础、强实践的同时,应注重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因此,在培训中需不断完善培训方法,拓展培训内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护士规范化培训,为护理队伍培养合格的人才,促进护理队伍的整体发展,促进医院护理工作内涵质量的不断提升。
㈧ 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发布时间
2019。
为加强护士规范化培训,完善护理学毕业后教育制度而制定。
掌握本专业各项操作技能,掌握对危急重症病人的抢救配合及护理,能运用护理程序对病人实施整体护理,正确书写出护理病史,完成临床教学工作。
㈨ 2014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有哪些
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我省医师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指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之后,在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以培养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规范的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成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培训方向分全科和专科方向。
第三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拟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工作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经济欠发达的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拟从事临床工作的3年制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
第四条 本科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3年;硕士和博士可根据是否有临床经历确定培训时间;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和医院发展需要,经省卫生厅审核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可对完成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进行亚专科培训。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
省卫生厅主管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市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立由省卫生厅牵头,省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部门以及高等院校组成的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负责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省卫生厅厅长为省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省联席会议成立省毕业后医学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参与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培训细则和考核标准的制定以及培训质量的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 基地管理
第八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指住院医师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规范培训的场所,是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和公布并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基地分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实践基地。
第九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必须在认定的培训基地内进行。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接受定期抽查督导,每5年重新认定一次。未经认定、认定不合格的培训基地不得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十条 各培训基地医院应当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统筹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明确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各培训基地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培养标准实施培训工作,强化培训全过程管理,加强临床学科建设和师资培养,确保培训质量。
第四章 培训管理
第十二条 培训学科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规定的二级学科开展。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要,报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增设或调整部分培训学科。
第十三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招录按照“双向选择、统筹调配”的原则进行。各培训基地医院依据辖区内培训需求和核定的基地培训规模,在每年6月底前确定各基地年度招录计划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发布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计划。各培训基地医院应当于8月底前完成学员报名和招录工作。
第十四条 培训对象在培训基地带教老师指导下,按照培训大纲和培训标准细则的要求,接受公共科目、临床实践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等培训。临床实践技能以临床带教培训为主,公共科目和专业理论以自学为主。
第十五条 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培训对象、带教老师及基地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培训内容进行登记,并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十六条 培训考核分过程考核、结业考核。培训过程考核合格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参加培训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考核结果作为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依据。
第十七条 培训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综合评价,分日常考核、临床轮转出科考核、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指标完成情况、临床综合能力和业务学习活动等方面。
第十八条 培训结业考核分结业笔试和临床技能考核。结业笔试内容包括医学专业理论、公共科目理论知识和临床思维能力等。临床技能考核重点考核住院医师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治能力和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 对于达到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的培训对象,培训医院应组织其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培训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条 培训结业考核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年度考核由各市卫生局组织;日常考核、临床轮转出科考试由各培训基地医院组织。
第二十一条 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自2016年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类专业岗位的医师报考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基本条件。
自2016年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将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2013年以后新进入临床类专业岗位的医师聘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二条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符合申请学位条件可以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相应学位,或按要求参加亚专科培训。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将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发展改革委、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和措施,在人事、待遇、经费和教学资源上予以充分保障,共同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
第二十四条 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多元化投入的原则,由政府、培训基地医院、用人单位及培训对象等共同承担。
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或重复培训所增加的培训经费,由培训对象自行承担。
第二十五条 培训期间,由单位选送的培训对象人事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不变,其工资仍按现行行政隶属关系、经费保障渠道发放;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按培训协议(合同)约定发放生活补贴。
第二十六条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第二十七条 培训基地与选送单位、培训对象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或培训合同,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教育和管理由培训基地负责,培训结束后协议或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十八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3年连续培训方式,培训基地、选送单位在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终止、中断培训对象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二十九条 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基地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积极参加并认真完成各项培训考核任务。对违反者,可视其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顺延培训甚至终止培训等相应处理。终止培训的,应当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科毕业生规范化培训方案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