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药典中收载的三种溶出测定方法及其区别
溶出度系指药物从片剂或胶囊剂等固体制剂在规定溶剂中溶出的速率
和程度。凡检查溶出度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的检查。
第一法
仪器装置
(1)转篮 分篮体与篮轴两部分,均为不锈钢金属材料(所用材料不应有吸附反应或干扰试验中供试品有效成分的测定)制成,篮体A由不锈钢丝编织的方孔筛网(丝径为0.25mm,网孔0.40mm)焊接而成,呈圆柱形,内径为22.2mm±1.0mm,上下两端都有金属封边。篮轴B的直径为9.75±0.35mm,轴的末端连一金属片,作为转篮的盖;盖上有一通气孔(孔径2.0mm);盖边系两层,上层外径与转篮外径相同,下层直径与转篮内径相同;盖上的三个弹簧片与中心呈120°角。
(2)溶出杯 由硬质玻璃或其他惰性材料制成的透明或棕色的、底部为半球形的1000ml杯状容器,内径为102mm±4mm,高为168mm±8mm;溶出杯配有适宜的盖子,防止溶液蒸发;盖上有适当的孔,中心孔为蓝轴的位置,其他孔供取样或测量温度用,溶出杯置适当的恒温水浴中。
(3)篮轴与电动机相连,由速度调节装置控制电动机的转速,使篮轴的转速在各种品种项下规定转速的±4%范围之内。运转时整套装置应保持平稳,均不能产生明显的晃动或振动(包括装置所处的环境)。转篮旋转时与溶出杯的垂直轴在任一点的偏离均不得大于2 mm,且摆动幅度不得偏离轴心1.0mm 。
(4)仪器应装有6套操作装置,可一次测定供试品6片(粒、袋)。
测定法 测定前,应对仪器装置进行必要的调试,使转篮底部距溶出杯的内底部25 mm±2mm。除另有规定外,分别量取经脱气处理的溶出介质900ml,置各溶出杯内,加温,待溶出介质温度恒定在37℃±0.5℃后,取供试品6片(粒、袋),分别投入6个干燥的转篮内,按照各品种项下的规定调节电动机转速,待其平稳
后,将转篮降入溶出杯中,自供试品接触溶出介质起,立即计时;至规定的取样时间,吸取溶出液适量(取样位置应在转篮顶端至液面的中点,距溶出杯内壁10mm处;在多次取样时,所量取溶出介质的体积之和应在溶出介质的±1%之内,如超过总体积的1%时,应及时补充溶出介质,或在计算时加以较正),立即用适当的微孔滤膜(滤孔应不大于0.8um,并使用惰性材料制成的滤器,以免吸附活性成分或干扰分析测定)滤过,自取样至滤过应在30秒钟内完成。取澄清滤液,照该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计算每片 (粒、袋)的溶出量。
结果判断 符合下述条件之以者,可判为符合规定:
(1)6片(粒、袋)中,每片(粒、袋)的溶出量按标示含量计算,均应不低于规定限度(Q);
(2)6片(粒、袋)中,如有1~2片(粒、袋)低于Q,但不低于Q-1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于Q;
(3)6片(粒、袋)中,有1~2片(粒、袋)低于Q,其中仅有1片(粒、袋)低于Q-10%,但不低于Q-20%,且其平均溶出度不低于Q时,应另取6片(粒、袋)复试;初、复试的12片(粒、袋)中有1~3片(粒、袋)低于Q,其中仅有1片(粒、袋)低于Q-10%,但不低于Q-2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于Q。
以上结果判断中所示的10%、20%是指相对于标示量的百分率(%)。
第二法
仪器装置 除将转篮换成搅拌桨(A)外,其他装置和要求与第一法相同。搅拌桨由不锈钢金属材料(同第一法)制成,搅拌桨的下端及桨叶部分可使用涂有合适的惰性物质的材料(如聚四氟乙烯)。桨杆旋转时与溶出杯的垂直轴在任一点的偏差均不得大于2mm ;搅拌桨旋转时A、B两点的摆动幅度不得超过0.5mm。
测定法 测定前,应对仪器装置进行必要的调试,使桨叶底部距溶出杯的内底部25mm ±2mm。除另有规定外,分别量取经脱气处理的溶剂900ml,置各个溶出杯内,加温,待溶出介质温度恒定在37℃±0.5℃,按照各品种项下的规定调节电动机转速,待其平稳后,取供试品6片(袋、粒),分别投入6个溶出杯内(除另有规定外,如片剂或胶囊剂浮于液面,应先装人沉降篮内。自供试品接触溶出介质起,立即计时;至规定的取样时间,吸取溶出液适量(取样位置应在桨叶顶端至液面的中点,距溶出杯内壁10mm处;在多次取样时,操作同第一法),立即用适当的微孔滤膜(同第一法)滤过,自取样至滤过应在30秒钟内完成。取澄清滤液,照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计算每片(袋、粒)的溶出量。
结果判断 同第一法。
第三法
仪器装置
(1)搅拌桨 由不锈钢金属材料(同第一法)制成;桨杆上部直径为9.75~0.35mm,桨杆下部直径为6.0mm±0.2mm,桨杆旋转时与溶出杯的垂直轴在任一点的偏差均不得大于2mm;搅拌桨旋转时A、B两点的摆动幅度不得超过0.5mm。
(2)溶出杯 由硬质玻璃或其他惰性材料制成的透明或棕色的、底部为半球形的250ml杯状容器,内径为62mm±3mm,高为126mm±6mm,其他要求同第一法(2)。
(3)桨杆与电动机相连,转速应在各品种项下规定转速的±1转范围内。其他要求同第二法。
测定法 测定前 ,应对仪器装置进行必要的调试,使桨叶底部距溶出杯的内底部15mm±2mm。除另有规定外,分别量取脱气处理的溶出介质100~250ml,置各溶出杯内(用于胶囊剂测定时,如胶囊上浮,可用一小段腐蚀的细金属丝轻张于胶囊外壳)。以下操作同第二法,取样位置应在桨叶及顶端至液面的中点距溶出杯内壁6mm。
结果判断 同第一法。
溶出条件和注意事项
(1)溶出度仪的校正 除仪器的各项机械性能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用校正仪器,按照校正片说明书操作,试验结果应符合校正片的规定。
(2)溶出介质 应使用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出介质,并应新鲜制备和经脱气处理[溶解的气体在试验中可能形成气泡,从而影响试验结果,因此溶解的气体应在试验之前除去。脱气方法,取溶出介质,在缓慢搅拌下加热至约41℃,并在真空条件下不断搅拌5分钟以上,或煮沸15分钟(约5000ml);或超声、抽
滤等其他有效的除气方法];如果溶出介质为缓冲液,调节pH值至规定pH值±0.05之内。
(3)取样时间 应按照品种各论中规定的取样时间取样,自6杯中完成取样的时间应在1分钟内。
(4)如胶囊壳对分析有干扰,应取不少于6粒胶囊,尽可能完全地除尽内容物,置同一溶出杯内,用该品种项下规定体积的溶出介质溶解空胶囊壳,并按该品种项下的分析方法测定每个空胶囊的空白值,作必要的校正。如校正值
大于标示量的25%,试验无效。如校正值大于标示量的2%,可忽略不计。
(5)除另有规定外,取样时间45分钟,取度(Q)为标示量的70%。
(6)测定时,除另有规定外,每个溶出杯中允许投入供试品1片(粒、袋),不得多投。
B. 溶出度计算公式是什么
溶出度%=(Ai×Mr× Xr%×n)/(Ar×0.1)
举例一:测头孢拉定片的溶出度测定:
方法:取本品,以0.12mol/L盐酸溶液900ml为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75转,依法操作,60分钟时,取溶液适量,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适量,用溶出介质稀释成每1ml中约含头孢拉定25ug的溶液,在255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另取本品10片,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平均片重),按标示量加溶出介质溶解并定量制成每1ml约含头孢拉定25μg的溶液,滤过,同法测定。计算每片的溶出量。限度为90%,应符合规定。
计算公式一:
溶出度%=(Ai×Mr× Xr%×n)/(Ar×0.25)
计算公式二:
溶出度%=(Ai×Mr×n)/(Ar×平均片重)
注:Ai为样品吸收度;
Xr%为对照品含量;(Xr%可通过含量测定求得)
0.25为规格;
Mr为对照品重量(g);
Ar为对照品吸收度。[/color]
举例二:诺氟沙星胶囊溶出度测定:
方法:取本品,以盐酸溶液(9→1000)1000ml为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50转,依法操作,经45分钟时,取溶液10ml,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5ml,置100ml量瓶中,加盐酸溶液(9→1000)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在277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另取诺氟沙星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盐酸溶液(9→1000)制成每1ml中含5µg溶液。同法测定,计算每粒的溶出量。限度为标示量的85%,应符合规定。
计算公式:
溶出度%=(Ai×Mr× Xr%×n)/(Ar×0.1)
举例一中,我现在使用的是公式二,但一些人提出说应该用公式一。举例二中的公式是我现在使用的公式。请各位指点下,我的公式有没有问题?应该是那条公式或还有其他计算公式不?不知道药检所使用的是什么样的公式?
我找到了佐证《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与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2005年版》中溶出度测定项下,
对无化学对照品的多组分药物的溶出度检查
某些药品如乙酰螺旋霉素、红霉素、吉他霉素、庆大霉素等多组分抗生素仅有微生物效价标准品,而无化学对照品,采用自身对照法可以有效地对这类多组分药物进行溶出度检查。具体操作为:取供试品10( 片(粒、袋),精密称定,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平均片重或平均装量),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浓度直接溶解稀释,过滤,作为溶出度测定的自身对照溶液,自身对照溶液主药的含量从所称取供试品的量及稀释倍数计算得到,其中平均片重或平均装量的供试品的主药含量以100%标示量计。
溶出量(%)=A*Wt*S/At/W/St*100%
A为供试品溶液的吸光度或峰面积;Wt为自身对照的取用量(即约相当于平均片重或平均装量的供试品的量,g); S 为供试品溶液的稀释倍数;At
为自身对照溶液的吸光度或峰面积;W为供试品的平均片重或平均装量(g); St为自身对照溶液的稀释倍数
C. 为什么有些药物的固体制剂需测定溶出度
检查方法的分辨力。
溶出度检查方法的分辨力是指方法可以发现和区分制剂质量变化的能力。一个有效的溶出度检查方法应当能够发现可能影响制剂的生物药剂学行为的处方、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变化。
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和生物利用度的因素包括原料药供货来源、粒度和晶型,辅料的型号、级别和处方中辅料的用量,以及生产工艺等。
(3)胶囊溶出度的分析方法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一些难溶性药物,其吸收是溶出速度限制过程,溶解速度的快慢将直接影响到药物的生物利用度。通常需要测定溶出度的药物有:
在消化液中难溶的药物。
与其他成分容易发生相互作用的药物。
久贮后溶解度降低的药物。
剂量小、药效强、副作用大的药物。
D. 简述溶出度检测有哪些方法及适用剂型
溶出度:是指药物从片剂等固体制剂在规定溶剂中溶出的速度和程度。溶出度是片剂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指标,对难溶性的药物一般都应作溶出度的检查。
E. 什么是溶出度,测定方法有哪些
溶出度:系指药物从片剂或胶囊剂等固体制剂在规定溶剂中溶出的速度和程度。凡检查溶出度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检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测定方法:
转篮法(第一法)
桨法(第二法)
小杯法(第三法)等。
F. 溶出度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溶出度%=(Ai×Mr×
Xr%×n)/(Ar×0.1)
举例一:测头孢拉定片的溶出度测定:
方法:取本品,以0.12mol/L盐酸溶液900ml为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75转,依法操作,60分钟时,取溶液适量,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适量,用溶出介质稀释成每1ml中约含头孢拉定25ug的溶液,在255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另取本品10片,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平均片重),按标示量加溶出介质溶解并定量制成每1ml约含头孢拉定25μg的溶液,滤过,同法测定。计算每片的溶出量。限度为90%,应符合规定。
计算公式一:
溶出度%=(Ai×Mr×
Xr%×n)/(Ar×0.25)
计算公式二:
溶出度%=(Ai×Mr×n)/(Ar×平均片重)
注:Ai为样品吸收度;
Xr%为对照品含量;(Xr%可通过含量测定求得)
0.25为规格;
Mr为对照品重量(g);
Ar为对照品吸收度。[/color]
举例二:诺氟沙星胶囊溶出度测定:
方法:取本品,以盐酸溶液(9→1000)1000ml为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50转,依法操作,经45分钟时,取溶液10ml,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5ml,置100ml量瓶中,加盐酸溶液(9→1000)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在277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另取诺氟沙星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盐酸溶液(9→1000)制成每1ml中含5µg溶液。同法测定,计算每粒的溶出量。限度为标示量的85%,应符合规定。
计算公式:
溶出度%=(Ai×Mr×
Xr%×n)/(Ar×0.1)
举例一中,我现在使用的是公式二,但一些人提出说应该用公式一。举例二中的公式是我现在使用的公式。请各位指点下,我的公式有没有问题?应该是那条公式或还有其他计算公式不?不知道药检所使用的是什么样的公式?
我找到了佐证《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与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2005年版》中溶出度测定项下,
对无化学对照品的多组分药物的溶出度检查
某些药品如乙酰螺旋霉素、红霉素、吉他霉素、庆大霉素等多组分抗生素仅有微生物效价标准品,而无化学对照品,采用自身对照法可以有效地对这类多组分药物进行溶出度检查。具体操作为:取供试品10(
片(粒、袋),精密称定,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平均片重或平均装量),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浓度直接溶解稀释,过滤,作为溶出度测定的自身对照溶液,自身对照溶液主药的含量从所称取供试品的量及稀释倍数计算得到,其中平均片重或平均装量的供试品的主药含量以100%标示量计。
溶出量(%)=A*Wt*S/At/W/St*100%
A为供试品溶液的吸光度或峰面积;Wt为自身对照的取用量(即约相当于平均片重或平均装量的供试品的量,g);
S
为供试品溶液的稀释倍数;At
为自身对照溶液的吸光度或峰面积;W为供试品的平均片重或平均装量(g);
St为自身对照溶液的稀释倍数
G. 溶出度是否合格的判断标准
“pH值-溶解度”曲线的测定
取过量原料药(可为预经微粉化处理),置8支具塞试管中,分别加pH1.0、……、8.0溶出介质适量,置37℃水浴振荡过夜,形成过饱和溶液,取出后滤过,取续滤液经HPLC法测得溶解度,绘制曲线。对于难溶性药物,对照品溶液可酌情采用纯甲醇或纯乙腈配制。
该曲线的绘制可提供众多信息:如与X轴平行,说明各pH值溶解度几近一致,由此可预测多条溶出曲线应重合;如曲线上有陡峭变化、甚至是有数量级差异,则可揭示多条溶出曲线形状必会有所差异(即高低错落),最低的那条曲线一定是溶解度最低的pH值介质,这为制剂研发方向提供了针对性与佐证素材。
当出现主成分在某pH值介质中极不稳定、溶解后即迅速分解,无法测定的情况,则该介质溶解度可不测定,其溶出曲线亦可免做。
pKa值的查询与测定
pKa值也十分重要,可通过查询或测定获得。测定法可参照以下三篇文献。若该值未涵盖于四条标准溶出曲线pH值范围,则研发时第5~6条溶出曲线就应测定该pKa值所对映的pH值介质或以上“pH值-溶解度曲线”上急剧变化的pH值,这些pH值溶出曲线的测定对于仿制制剂研发和曲线比对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成分在各溶出介质中的稳定性
为获得准确试验数据,该验证必不可少。建议取原料药粉末配制的溶液即可,无需取样品溶出液。
采用溶出曲线“剖析”原研品
请参见张启明、谢沐风撰写的《采用多条溶出曲线评价口服固体制剂的内在质量》一文。
质量标准中各参数的制订
在进行了以上对原研品和仿制品多pH值溶出介质中溶出曲线的测定后,才能科学客观、合理全面地制订质量标准。具体阐述如下:
溶出介质的选择
速释制剂:首先应满足在该介质中最终溶出量达85%以上,然后可按下列情况分别选取。 根据该药物在体内吸收主要消化道部位的生理pH值(适用于一般情况); 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体内外相关性的pH值(适用于创新药); 最能体现不同来源制剂间彼此差异的pH值(适用于标准转正/药典起草、尤适合于我国大量仿制药存在情形); 最能反映生产工艺变化、偏差的pH值(适用于企业内控标准,用于批间样品品质均一性的评价); 溶出曲线中最低的pH值(适用于企业内控标准,用于应对国家市场检查与监督); 溶出数据精密度更佳的pH值(某些样品在首选介质中精密度不佳时、更换为精密度更为理想的介质)。
当多条溶出曲线重合时(各时间点溶出量相差不超过10.0%),《日本橙皮书》倾向首选“水”。其出发点为:虽然水的pH值和表面张力会因来源不同而改变,且在试验过程中也可能会因药物影响或者溶解入二氧化碳使溶出行为发生变化,但考虑到上述可能性较小,且可通过事先验证予以探明,故秉承环保、提高试验效率等出发点,质量标准中首选水。而美国药典鉴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倾向采用带有pH值的介质。笔者更倾向日本作法,因水的pH值范围5.0~7.0已被上述多条溶出曲线的pH值所涵盖。当多条溶出曲线不重合,则可根据上述各针对性酌情拟定。
肠溶制剂:注意应该规定酸中介质(pH 1.0~1.2)和碱中介质(pH 6.8~7.2)释放量的测定。酸中释放量的测定现今愈发倾向通过测得准确数据予以表达、而非肉眼观察外观形状进行控制(日本橙皮书皆采用此法),通常规定2 h不得过10%。为防止药物在年轻人体内发生过量释放,甚至在该阶段可故意采用高转速(如100转),以进一步探明药物的内在优良品质。
如主成分溶出后在酸性介质中不稳定旋即降解,即便立即测定也无法准确评估时,建议测定溶出杯中剩余固体颗粒所含主成分量,随后用测得百分含量减去剩余百分含量,再除以测得百分含量,即为酸中释放百分量。
现今,随着市场上销售的肠溶衣辅料已皆可在pH1.0~3.0范围内包裹住药片,使主成分释放量合格,而经研究表明:人体内胃环境,随年龄增长胃酸分泌逐渐减少(胃内pH值范围1.2~7.6),如此再在pH 1.0~1.2范围内测定已显得毫无意义,故现今开始逐步测定pH4.5介质,规定依然是不得过10%溶出量。英国药典自2008年始,“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片”的制订原则便是以此为依据,这样的测定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碱中释放量同速释制剂:需要注意的是,肠溶衣对紫外测定时常有干扰,故强烈建议采用紫外-两点相减法或HPLC法,否则极易出现溶出量均值高于含量3.0%以上的情况。
缓控释制剂
首先应满足在该介质中最终溶出量达80%以上。当体外多条释放曲线重合时(酸中仅测定2h即可),建议首选水(pH5.0~7.0)作介质,既经济又方便。绝不建议采用酸性介质,因任何人体内的十二指肠至小肠消化道器官是不存在该值的;也不建议参照人体内消化器官的标准值(pH1.0~1.2、4.0~4.5、6.8)采用不同时段、不同溶出介质(不断调试)的费时费力方式、且此方式实验误差较大。当体外多条释放曲线不重合时,建议选择最终溶出量达80%以上的、最慢的那个pH值介质。
介质中胃蛋白酶和胰蛋白酶的加入
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在溶出介质中添加这些酶。但如某些药物必须饭后服用、且生物等效性试验需在“进食”状态下进行时,则在仿制药研发中必须进行“溶出介质中分别添加胃蛋白酶和胰蛋白酶的比对研究”,此时质量标准中亦应加入。另外,当硬胶囊剂使用囊壳为明胶胶囊时,为避免产生交联现象影响溶出,也可加入,但需进行验证。
H. 测定溶出度有何意义
名称:溶出度测定法
溶出度系指药物从片剂或胶囊剂等固体制剂在规定溶剂中溶出的速度和程度。凡检查溶出度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的检查。
第一法
仪器装置 如图1。
(1)转篮分篮体与篮轴两部分,均为不锈钢金属材料制成。篮体A由不锈钢丝网(丝径为0.254mm,孔径0.425mm)焊接而成,呈圆柱形,内径为22.2mm±1.0mm,上下两端都有金属边缘。篮轴B的直径为9.4~10.1mm,轴的末端连一金属片,作为转篮的盖;盖上有通气孔(孔径2.0mm);盖边系两层,上层外径与转篮外径同,下层直径与转篮内径同;盖上的三个弹簧片与中心呈120°角。转篮旋转时摆动幅度不得超过±1.0mm。
(2)操作容器为1000ml的圆底烧杯,内径为98~106mm,高160~175mm;烧杯上有一有机玻璃盖,盖上有2孔,中心孔为篮轴的位置,另一孔供取样或测温度用。为使操作容器保持恒温,应外套水浴;水浴的温度应能使容器内溶剂的温度保持在37℃±0.5℃。转篮底部离烧杯底部的距离为25mm±2mm。
(3)电动机与篮轴相连,转速可任意调节在每分钟50~200转,稳速误差不超过±4%。运转时整套装置应保持平稳,不得晃动或振动。
(4)仪器应装有6套操作装置,可一次测定6份供试品。取样点位置应在转篮上端距液面中间,离烧杯壁10mm处。
测定法 除另有规定外,量取经脱气处理的溶剂900ml,注入每个操作容器内,加温使溶剂温度保持在37℃±0.5℃,调整转速使其稳定。取供试品6片(个),分别投入6个转篮内,将转篮降入容器中,立即开始计时,除另有规定外,至45分钟时,在规定取样点吸取溶液适量,立即经不大于0.8μm微孔滤膜滤过,自取样至滤过应在30秒钟内完成。取滤液,照各药品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算出每片(个)的溶出量。
结果判断 6片(个)中每片(个)的溶出量,按标示含量计算,均应不低于规定限度(Q);除另有规定外,限度(Q)为标示含量的70%。如6片(个)中仅有1片(个)低于规定限度,但不低于Q-1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于规定限度时,仍可判为符合规定。如6片(个)中有1片(个)低于Q-10%,应另取6片(个)复试;初、复试的12片(个)中仅有2片(个)低于Q-1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于规定限度时,亦可判为符合规定。供试品的取用量如为2片(个)或2片(个)以上时,算出每片(个)的平均溶出量,均不得低于规定限度(Q);不再复试。
第二法
仪器装置 如图2。除将转篮换成搅拌桨(A)外,其他装置和要求与第一法同。搅拌桨的形状尺寸如图所示,由不锈钢金属材料制成。旋转时摆动幅度A、B不得超过±0.5mm。取样点应在桨叶上端距液面中间,离烧杯壁10mm处。
测定法 除另有规定外,量取经脱气处理的溶剂900ml,注入每个操作容器内,加温使溶剂温度保持在37℃±0.5℃。取供试品6片(个),分别投入6个操作容器内[用于胶囊剂测定时,如胶囊上浮,可用一小段耐腐蚀的金属线轻绕于胶囊外壳或装入沉降篮(呈圆柱形,内径为12mm,长25mm,由10根不锈钢丝(丝径为1mm±0.1mm)焊接而成。周围以间隔3.5mm的不锈钢丝螺旋缠绕,上下两端以2根不锈钢丝十字形固定,一端可开关],立即启动旋转并开始计时,除另有规定外, 至45分钟时,在规定取样点吸取溶液适量,立即经0.8μm微孔滤膜滤过,自取样至滤过应在30秒钟内完成。取滤液,照各药品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算出每片(个)的溶出量。
结果判断 同第一法。
第三法
仪器装置 如图3
(1)搅拌桨 形状尺寸如图4所示,由不锈钢制成;桨杆上部直径为9.4~10.1mm,桨杆下部直径为6.0mm±0.2mm,旋转时摆动幅度A、B不得超过±0.5mm,取样点应在桨叶上端距液面中间,离烧杯壁6mm处。桨叶底部离烧杯底部的距离为15mm±1mm。
(2)操作容器为250ml的圆底烧杯,内径为62mm±3mm,高为126mm±6mm,烧杯上有一有机玻璃盖,盖上有一开口,为放置搅拌桨、取样及测温用。其他要求同第一法(2)。
(3)电动机与桨杆相连,转速可任意调节在每分钟25~100转,稳速误差不超过每分钟±1转。动转时整套装置应保持平稳,不得晃动或振动。
测定法 除另有规定外,量取经脱气处理的溶剂100~250ml注入每个操作容器内,以下操作同第二法。
结果判断 同第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