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進出口貿易中,為防範外匯風險,如何正確選擇計價結算貨幣
在進出口貿易中,為防範外匯風險,正確選擇計價結算貨幣的方法是:在出口貿易中,應當選擇「硬幣」或具有上浮趨勢的貨幣作為計價貨幣;在進口貿易中,應當選擇「軟幣」或具有下浮趨勢的貨幣作為計價貨幣。
計價貨幣
1.計價貨幣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規定用來計算和清償彼此債權債務的貨幣,一般與結算貨幣相同,如果雙方在合同中只規定了計價貨幣,沒有規定結算貨幣,則計價貨幣就是結算貨幣。
2.交易雙方也可以規定計價貨幣是一種貨幣,結算貨幣為另一種貨幣,甚至另幾種貨幣,此時,交易雙方要在合同中定明不同貨幣的幣值。
3.買賣雙方在選擇使用何種貨幣時,既要考慮貨幣匯率的風險,又要結合自己的經營意圖、市場供需和價格水平等情況作出綜合性分析。
4.目前,我國常用的國際結算貨幣有:美元、英鎊、馬克、法國法郎、日元和港元。理論上人民幣也可以作為計價或結算的貨幣,但我國金融管理規定對外使用人民幣僅限於賬面的首付,不能自由兌換和流動。
5.在一般多根據國際金融市場上貨幣匯率變動的情況和進口國家(地區)的習慣等,選用對方國(地區)貨幣或第三國貨幣。
拓展資料:計價貨幣的選擇
1、選擇可自由兌換的貨幣:
可自由兌換貨幣是指對國際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不施加限制、不實行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種貨幣匯率,在另一國要求下隨時有義務換回對方在經常往來中所結存的本國貨幣。使用可自由兌換貨幣,有利於調撥和運用,有助於轉移貨幣匯價風險。
2、在出口業務中盡量爭取採用硬通貨:
硬通貨,是指從成交至收匯這段時期內匯價比較穩定且趨勢呈上浮的貨幣。
3、在進口業務中,爭取採用軟通貨:
軟通貨,是指從成交至付匯這段時期內匯價不穩定、疲軟且趨勢呈下浮的貨幣。
㈡ 現澆混凝土構件模板的計價方式有哪兩種如何選用
一、構築物鋼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計算規則:
1、構築物工程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規定者外,區別現澆、預制和構件類別,分別按一和二的有關規定計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別按基礎、牆、板、梁、柱等有關規定計算並套相應定額項目。
二、選用技巧:
1、液壓滑升鋼模板施工的煙囪、水塔塔身、貯倉等,均按砼體積以m3計算。預制倒圓錐形水塔罐殼模板按砼體積以m3計算。
2、預制倒圓錐形水塔罐殼組裝、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積以座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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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澆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計算規則
1、現澆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規定外,均按混凝土與模板接觸面的面積,以m2計算。
2、現澆鋼筋混凝土柱、梁、板、牆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間的高度)以3.6m以內為准,超過3. 6m以上部分,另按超過部分計算增加支撐工程量。
3、現澆鋼筋混凝土牆、板單孔面積在0.3m2以內的孔洞,不予扣除,洞側壁模板亦不增加;單孔面積在0.3 m2以外時,應予扣除,洞側壁模板面積並入牆、板模板工程量之內計算。
4、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分別按梁、板、柱、牆有關規定計算,附牆柱,並入牆內工程量計算。
5、杯形基礎杯口高度大於杯口大邊長度的,套高杯基礎定額項目。
6、柱與梁、柱與牆、梁與梁等連接的重疊部分以及伸入牆內的梁頭、板頭部分,均不計算模板面積。
㈢ 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有哪些
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種:
1、原始成本計價
原始成本也稱為歷史成本或原始購置成本,它是指企業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企業新購建固定資產的計價、確定計提折舊的依據等均採用這種計價方法。
2、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重置完全價值計價也稱為現時重置成本,它是指在當時的生產技術條件下,重新購造同樣的固定資產所需要的全部支出。
3、按凈值計價
固定資產凈值也稱為剩餘價值,是指固定資產原始價值或重置完全價值減去已提折舊後的凈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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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固定資產計價方法的優點:
1、原始成本計價
其主要優點是它具有客觀性和可驗證性,也就是說按這種方法確定的計價價值,均是實際發生並有支付憑據的支出。正是由於這種計價方法具有客觀性和可驗證性的特點,它成為固定資產的基本計價標准。
2、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按當時重置成本計價,可以比較真實地反映固定資產的觀實價值。
3、按凈值計價
它可以反映企業實際佔用固定資產的數額和固定資產的新舊程度。這種計價方法主要用於計算盤盈、盤虧、毀損固定資產的溢余或損失。
㈣ 合同計價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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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建設工程合同法律專題研究」叢書中的第三部。書中結合建設工程合同實務,以合同發展過程為線索,分析建設工程合同訂立、履行以及糾紛產生過程中容易出現的誤區,並設計相關的防範措施。全書結構合理,強調理論性,著重實踐性,突出新穎性。

㈤ 存貨的計價方法
存貨計價方法是一種企業會計賬務處理方法。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是制訂企業會計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將會導致不同的報告利潤和存貨估價,並對企業的稅收負擔、現金流量產生影響。
中國《企業會計准則》規定:「各種存貨發出時,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
根據新存貨准則第14條明確規定:「企業應當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即新准則中存貨發出成本的確定方法包括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包括移動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取消了後進先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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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情況下,外購存貨或自製存貨與出售商品的成本流轉是不一致的,因此產生了存貨成本在庫存與銷售之間的分配問題。為了恰當反映存貨流轉,在確定存貨計價的方法時,要堅持以下標准:
① 以歷史成本為基礎;
② 堅持客觀性原則,如實反映銷售成本與期末存貨價值;
③ 堅持謹慎性原則,保證企業所有者和潛在投資者作出決策時,盡可能規避風險,使風險收益最大化。同時,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還受客觀經濟環境的影響,在選擇存貨計價方法時必須綜合考慮,統籌安排,科學決策。
㈥ 按計價方式劃分合同形式,一般分為
按計價方式劃分合同形式,一般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選擇哪種合同計價方法應該在合同當中提前約定清楚,這也得根據建築施工合同的具體情況分析。如果是總價合同的話,一般在投標報價中就應該確定下來。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㈦ 存貨計價方法有哪些,分別怎麼運用,誰能詳細介紹下
存貨的計價方法,包括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後進先出法。採用個別計價法,計算期末存貨的成本比較合理、准確,但由於工作量繁重,適用范圍很小,僅用於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等。其他四種方法,由於採用了存貨成本流轉的假設,會出現不同的發出、庫存存貨的價值,從而影響企業損益。因此,選擇合理的存貨計價方法,可以減輕企業的所得稅稅負。為方便起見,下面以一個簡單例子進行分析。
某企業2003年度購銷貨情況如下:3月購進貨物50萬公斤,單價4元;4月購進貨物60萬公斤,單價4.5元;5月購進貨物70萬公斤,單價4.6元;6月銷貨160萬公斤,單價5.5元;9月購進貨物80萬公斤,單價4.8元;11月購進貨物40萬公斤,單價5元;12月銷貨100萬公斤,單價6元。
方案一:採用先進先出法。除11月購進的貨物作為庫存外,其餘已售出,因此庫存存貨成本200萬元,發出存貨成本1176萬元,銷售收入148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304萬元,企業所得稅100.32萬元。
方案二:採用後進先出法。庫存存貨成本176萬元,發出存貨成本120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280萬元,企業所得稅92.4萬元。
方案三: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出的加權平均價為4.587元,則庫存存貨成本183.47萬元,發出存貨成本1192.53萬元,應納稅所得額287.47萬元,企業所得稅94.87萬元。
方案四:採用移動平均法。庫存存貨成本192萬元,發出存貨成本1184萬元,應納稅所得額296萬元,企業所得稅97.68萬元。
可見,在進貨價格呈上升趨勢時,企業的所得稅稅負由輕到重依次是: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先進先出法。企業存貨計價方法的最佳方案是採用後進先出法,此時期末存貨成本最低,當期成本最高,利潤降低,起到延緩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效果,能減少物價上漲對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
反之,物價呈下降趨勢時,選擇方案的順序正好與之次序顛倒,最佳方案是採用先進先出法,如電子產品,由於產品更新換代快,價格逐漸下降,選擇先進先出法對企業有利。
需要指出的是,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應符合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各項存貨的發生和領用,其實際成本價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選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改變,確實需要改變計價方法的,應當在下一年度開始前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因此,企業應在每年度末搜集有關信息,力求准確判斷材料價格走勢,結合自身情況,選擇合理的存貨計價方法。
㈧ 工程價款的計價方式有哪些
合同按計價方式分類:
1、總價合同。
2、計量估價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在總價合同中,如實際施工內容與合同簽訂時的施工內容相同,且施工條件未發生變化,則視為實際施工的工程量等於合同簽訂時的工程量,工程價款不因量的改變發生變化,即量是不可調的。
而單價合同中,合同簽訂時的工程量清單或工程范圍通常沒有強制約束性,最終結算是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單價確定總價,即量是可調的。

固定價格
和可調價格的區分是價的區分。在固定價格合同中,除發生合同約定的價格調整的情況,否則合同簽訂時候的價格即為結算時應使用的價格(無論是單價還是總價),即價是不可調的。而在可調價格合同中,價格一般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化等進行調整,即價是可調的。
而成本加酬金的合同,是指由業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並按事先約定的某一種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類型。
㈨ 如何選擇科學的存貨計價方法
存貨的入帳價值:主要有購貨價格、購貨費用、稅金等,其發出存貨的價值由以下方法確定。
1、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貨先發出或先收到的存貨先耗用,並根據這種假定的存貨流轉次序對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方法。
2、加權平均法
加權平均法是根據期初存貨結余和本期收入存貨的數量及進價成本,期末一次計算存貨的本月加權平均單價,作為計算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結存價值的單價,以求得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結存存貨價值的一種方法。
3、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指每次收貨後,立即根據庫存存貨數量和總成本,計算出新的平均單價或成本的1種方法。
4、後進先出法
後進先出法是假定後收到的存貨先發出或後收到的存貨先耗用,並根據這種假定的存貨流轉次序對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方法。
5、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是以每次(批)收入存貨的實際成本作為計算各該次(批)發出存貨成本的依據。即:每次(批)存貨發出成本=該次(批)存貨發出數量X該次(批)存貨實際收入的單位成本除上述計價法外,還有計劃成本法、毛利率法、售價金額核演算法等,但前五種方法屬於企業按實際成本計價的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存貨期末計價通常是以實際成本確定。但是.除了這種方法外.還有一較為廣泛的方法——成本(實際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兩者之中較低者計價的方法。
選擇存貨計價方法的標准
存貨計價方法的不同是由於存貨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不一致和同質的存貨實際取得的成本不同而產生的。存貨流轉包括實物流轉和成本流轉兩方面。在通常情況下,外購存貨或自製存貨與出售商品的成本流轉是不一致的,因此產生了存貨成本在庫存與銷售之間的分配問題。為了恰當反映存貨流轉,在確定存貨計價的方法時,要堅持以下標准:① 以歷史成本為基礎;② 堅持客觀性原則,如實反映銷售成本與期末存貨價值;③ 堅持謹慎性原則,保證企業所有者和潛在投資者作出決策時,盡可能規避風險,使風險收益最大化。同時,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還受客觀經濟環境的影響,在選擇存貨計價方法時必須綜合考慮,統籌安排,科學決策。
㈩ 如何正確選擇存貨計價方法的建議
存貨在大多數企業的流動資產總額中佔有較大的比重,而且處於不斷購買、耗用和銷售之中,因而存貨數量及其價值的確認(即存貨計價問題)至關重要。並且採用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對企業財務狀況的經營成果會產生不同的影響。而不少企業由於對這個問題認識不全面,理解不深刻,或受某一方面因素的影響,對企業存貨計價方法做了不切合企業實際的選擇,從而對企業的存貨管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不利影響。在此,筆者對不同存貨計價方法進行分析比較評價,幫助企業做出合理選擇。
存貨成本流轉的假設
企業的存貨是不斷流動的,有流入也有流出,流入與流出相抵後的結余即為期末存貨,本期期末存貨結轉到下期即為下期的期初存貨,下期繼續流動,就形成了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存貨流轉。
存貨流轉包括實物流轉和成本流轉兩個方面。企業存貨實物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流轉成為存貨的實物流轉。所謂存貨成本流轉指外購或自製存貨的成本流入及出售商品時的成本流出。在理論上,存貨的成本流轉與其實物流轉應當一致,也就是說,購置存貨時所確定的成本應當隨著該存貨的銷售或耗用而結轉。例如,某商品購進成本,第一批100件單價15元,第二批50件單價10元,第三批80件單價11元。本期銷售結果是,第一批售出80件,第二批售出30件,第三批售出10件。由此可見,該商品的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是一致的,但在實際工作中,這種一致的情況非常少見的。因為,企業的存貨進出量很大,存貨的品種繁多,存貨的單位多變,難以保證各種存貨的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相一致。由於同一種存貨及單價不同,但均能滿足銷售或生產的需要,在存貨被銷售或耗用後,毋需逐一辨別哪一批實物被發出,哪一批實物留作庫存,成本的流轉順序和實物的流轉順序可以分離,只需要按照不同的成本,流轉順序確定已發出存貨的成本和庫存存貨的成本即可。這樣就出現了存貨成本流轉的假設。
採用某種存貨成本流轉的假設,在期末存貨與發出存貨之間分配成本,就產生了不同的存貨成本分配方法,即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按照國際會計慣例,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常見的存貨計價方法有: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後進先出法等。
幾種存貨計價方法的分析
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又稱分批實際法,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這種方法是假設存貨的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相一致,按照各種存貨,逐一辨認分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作為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的方法。
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比較合理、准確,但這種方法的前提是需要對發出和結存存貨的批次進行具體認定,以辨別其所屬的收入批次,實務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難較大。並且採用這種方法極易被用作調節利潤的手段。因為如果營業不佳,估計利潤不高,管理人員就可以高價售出低成本的商品,以提高利潤,或以相反的方法調低利潤。
企業中一般不能互換使用的存貨、或為特定的項目專門購入、或製造並單獨存放的存貨,以及購入批次少、容易識別、單位價值較高的貴重物資,一般採用個別計價法。並且這種方法在實地盤存制和永續盤存制下均可使用。
加權平均法
加權平均法也稱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指以期初存貨數量和本月購進存貨數量作為權數來確定本期存貨發出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這種方法只需在月末計算一次,比較方便。但只能在期末確定存貨成本,無法隨時從賬面上提供存貨的結存金額,不利於加強存貨的日常管理。同時無論在上漲還是下跌情況下,計算出的存貨成本與現行成本都有一定的差距,並且這種方法在實地盤存制下才可用。
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平均法,是指以本批購進數量加賬面結存數量的權數,滾動計算加權平均單價,並據以確定存貨發出成本與期末存貨成本。
移動平均法的優點在於能使管理人員及時了解存貨的結存情況,並且每次購入存貨的單位成本和購入前庫存存貨的單位成本對發出存貨成本的影響,分別與購入數量加購入前庫存數量的多少成正比,因而成本計算較為客觀可信,但與市價仍有一定差距,而且頻繁地計算移動單位平均成本,使存貨核算相當繁瑣。對於儲存在同一地點性能相同的大量存貨一般採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只能用於永續盤存制,不能用於實地盤存制。
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根據先購進的存貨先發出的成本流轉假設對存貨的發出和結存進行計價的方法。在物價持續上漲情況下,採用此法使存貨發生成本降至最低,從而使賬面利潤需增,導致資本分派過度,對企業的長期經營不利。
經營活動受存貨形態影響較大或存貨容易腐爛變質的企業,一般採用先進先出法,並且這種方法在永續盤存制和實地盤存制下計算發出存貨成本相等。
後進先出法
後進先出法是根據後購進的存貨先發出的成本流轉假設,對存貨的發出和結存進行計價的方法。
採用後進先出法計算的發出存貨的成本接近於近期市場價格,使現時成本與現時收入得到配比,從而較合理地確認了當期收益,在物價持續上漲情況下,可以使當期出材料成本升高,利潤降低,延遲企業交納所得稅,減少通貨膨脹對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同時由於期末材料結存成本是按早期價格確定的,這樣也減少了庫存材料的資金佔用,可以增加企業後勁,提高企業抵禦風險的能力,符合穩健性原則。但這種方法有可能會造成成本虛增或虛減。並且在實地盤存制和永續盤存制下,這種方法計算的發出存貨的成本不相等。
幾種存貨計價方法的對比評價
各種存貨計價方法是因物價變動而產生的。若存貨進價固定不變,不同存貨計價方法將失去存在的必要。對各種存貨計價方法的評價也要以物價變動為背景。下面以物價上漲為前提比較幾種存貨計價方法。
從價值角度看
採用先進先出法時,期末存貨均按後期進價計算,比較接近編表日重置成本,使資產計價較為合理。當採用後進先出法時,期本存貨按較早期的單價計量,與編表日的重置成本差距較大,物價變動幅度越大,這種現象越明顯。在通貨膨脹時期,後進先出法所產生的期末存貨數偏低,使資產計價失去意義。結果,財務分析也受到相當大的影響,營運成本、流動比率、投資報酬率偏低。從利潤確定角度看,後進先出法,則以最近的進貨成本可與最近的營業收入相配比,可以產生較有意義的利潤數據,以恰當地解釋評價預測企業的經營成果。所獲得的利潤倘以所得稅、股利等形式全部分配的話,也不會過多影響企業按原有規模持續經營。相反,若採用先進先出法,則以較早期的存貨成本與現時的營業收入相配比,毛利虛計。若將算得的毛利全額以所得稅、股利等形式分盡的話,收回的成本因數額較低,在現時物價水平下,難以重置相同數量的存貨,致使企業不能按原有規模持續經營。
從納稅和現金流量角度看
後進先出法具有壓低期末存貨成本、提高銷貨成本,減少本期應稅利潤,因而減少應納稅所得產生的現金流,因此使企業的凈現金的流入比採用先進先出法和平均法為多。但是,後進先出法減少應納所得稅額和增加凈現金流入的效果並非絕對。從長遠時期看,企業的全部存貨成本,不管何時形成,正常情況下最終將轉化為銷貨成本。若所有存貨均已售出,其成本將全部轉化為銷貨成本,則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無論採用哪種存貨計價方法,幾個會計期的銷貨成本總額、稅前利潤總額、所得稅總額、稅後利潤總額、現金流入總額都是一致的。
從管理人員業績評估角度看
某種存貨計價方法的合適與否,還與企業管理人員業績評價方法與獎勵機制有關。不少企業按利潤水平的高低來評價企業管理人員的業績,並根據評價結果來獎勵管理人員。此時,管理人員往往樂於採用先進先出法,因為,這樣做會高估任職期間的利潤水平,從而多得眼前利益。
企業存貨計價法的選擇
對於企業來說,選擇哪種存貨計價方法最好,主要看企業所在的角度、考慮的主要因素,另外還要看企業所經營存貨的特點和財產物資的盤存制度以及物價變動情況等,適合企業的存貨計價方法才是最好的計價方法,企業才會從中受益。所以企業必須全面考慮,揚長避短,選擇最適合企業的存貨計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