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Python方法對象的理解與運用
9.3.4. 方法對象
通常,方法通過右綁定方式調用:
x.f()
在 MyClass 示例中,這會返回字元串 'hello world'。然而,也不是一定要直接調用方法。 x.f 是一個方法對象,它可以存儲起來以後調用。例如:
xf = x.f
while True:
print(xf())
會不斷的列印 hello world。
調用方法時發生了什麼?你可能注意到調用 x.f() 時沒有引用前面標出的變數,盡管在 f() 的函數定義中指明了一個參數。這個參數怎麼了?事實上如果函數調用中缺少參數,Python 會拋出異常--甚至這個參數實際上沒什麼用……
實際上,你可能已經猜到了答案:方法的特別之處在於實例對象作為函數的第一個參數傳給了函數。在我們的例子中,調用 x.f() 相當於 MyClass.f(x) 。通常,以 n 個參數的列表去調用一個方法就相當於將方法的對象插入到參數列表的最前面後,以這個列表去調用相應的函數。
如果你還是不理解方法的工作原理,了解一下它的實現也許有幫助。引用非數據屬性的實例屬性時,會搜索它的類。如果這個命名確認為一個有效的函數對象類屬性,就會將實例對象和函數對象封裝進一個抽象對象:這就是方法對象。以一個參數列表調用方法對象時,它被重新拆封,用實例對象和原始的參數列表構造一個新的參數列表,然後函數對象調用這個新的參數列表。
㈡ python中可以直接用類調用方法嗎
這里先肯定的回答一下:可以
python里方法在類中是作為類的屬性的,在解釋之前,這邊先給個例子
>>>classPizza(object):
...radius=42
...def__init__(self,size=10):
...self.size=size
...defget_size(self):
...returnself.size
...@staticmethod
...defmix_ingredients(x,y):
...returnx+y
...defcook(self):
...returnself.mix_ingredients(self.cheese,self.vegetables)
...@classmethod
...defget_radius(cls):
...returncls.radius
>>>Pizza.get_size
<unboundmethodPizza.get_size>
>>>Pizza.get_size()
Traceback(mostrecentcalllast):
File"<stdin>",line1,in<mole>
TypeError:unboundmethodget_size()(gotnothinginstead)
>>>Pizza.get_size(Pizza(42))
42
>>>Pizza(42).get_size
<boundmethodPizza.get_sizeof<__main__.Pizzaobjectat0x7f3138827910>>
>>>Pizza(42).get_size()
42
>>>m=Pizza(42).get_size
>>>m()
42
>>>m=Pizza(42).get_size
>>>m.__self__
<__main__.Pizzaobjectat0x7f3138827910>
>>>m==m.__self__.get_size
True
>>>Pizza().cookisPizza().cook
False
>>>Pizza().mix_ingredientsisPizza.mix_ingredients
True
>>>Pizza().mix_ingredientsisPizza().mix_ingredients
True
>>>Pizza.get_radius
<boundmethodtype.get_radiusof<class'__main__.Pizza'>>
>>>Pizza().get_radius
<boundmethodtype.get_radiusof<class'__main__.Pizza'>>
>>>Pizza.get_radiusisPizza().get_radius
True
>>>Pizza.get_radius()
42
在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python中類有三種方法,分別是類方法,靜態方法,實例方法。而能讓類只接調用的只有類方法,或通過一些小技巧,類也可以調用實例方法如上面例子中的調用
>>>Pizza.get_size(Pizza(42))
42
這邊順便說明下這三中方法的區別
1類方法的特點是類方法不屬於任何該類的對象,只屬於類本身
2類的靜態方法類似於全局函數,因為靜態方法既沒有實例方法的self參數也沒有類方法的cls參數,誰都可以調用
3.實例方法只屬於實例,是實例化的對象才能調用
㈢ python類中屬性方法的事件
1普通方法:直接用self調用的方法。
2私有方法:__函數名,只能在類中被調用的方法。
3屬性方法:@property,將方法偽裝成為屬性,讓代碼看起來更合理。
4特殊方法(雙下劃線方法):以__init__為例,是用來封裝實例化對象的屬性,只要是實例化對象就一定會執行__init方法,如果對象子類中沒有則會尋找父類(超類),如果父類(超類)也沒有,則直接繼承object(python 3.x)類,執行類中的__init__方法。
5類方法:通過類名的調用去操作公共模板中的屬性和方法。
6靜態方法:不用傳入類空間、對象的方法, 作用是保證代碼的一致性,規范性,可以完全獨立類外的一個方法,但是為了代碼的一致性統一的放到某個模塊(py文件)中。
㈣ python類的屬性有哪幾種如何訪問它們
屬性的訪問機制
一般情況下,屬性訪問的默認行為是從對象的字典中獲取,並當獲取不到時會沿著一定的查找鏈進行查找。例如a.x的查找鏈就是,從a.__dict__['x'],然後是type(a).__dict__['x'],再通過type(a)的基類開始查找。
若查找鏈都獲取不到屬性,則拋出AttributeError異常。
一、__getattr__方法
這個方法是當對象的屬性不存在是調用。如果通過正常的機制能找到對象屬性的話,不會調用__getattr__方法。
classA:
a=1
def__getattr__(self,item):
print('__getattr__call')
returnitem
t=A()
print(t.a)
print(t.b)
#output
1
__getattr__call
b
二、__getattribute__方法
這個方法會被無條件調用。不管屬性存不存在。如果類中還定義了__getattr__,則不會調用__getattr__()方法,除非在__getattribute__方法中顯示調用__getattr__()或者拋出了AttributeError。
classA:
a=1
def__getattribute__(self,item):
print('__getattribute__call')
raiseAttributeError
def__getattr__(self,item):
print('__getattr__call')
returnitem
t=A()
print(t.a)
print(t.b)
所以一般情況下,為了保留__getattr__的作用,__getattribute__()方法中一般返回父類的同名方法:
def__getattribute__(self,item):
returnobject.__getattribute__(self,item)
使用基類的方法來獲取屬性能避免在方法中出現無限遞歸的情況。
三、__get__方法
這個方法比較簡單說明,它與前面的關系不大。
如果一個類中定義了__get__(),__set__()或__delete__()中的任何方法。則這個類的對象稱為描述符。
classDescri(object):
def__get__(self,obj,type=None):
print("callget")
def__set__(self,obj,value):
print("callset")
classA(object):
x=Descri()
a=A()
a.__dict__['x']=1#不會調用__get__
a.x#調用__get__
如果查找的屬性是在描述符對象中,則這個描述符會覆蓋上文說的屬性訪問機制,體現在查找鏈的不同,而這個行文也會因為調用的不同而稍有不一樣:
其他情況見文末參考資料的文檔
四、__getitem__方法
如果僅僅想要對象能夠通過[]獲取對象屬性可以簡單的:
總結
當這幾個方法同時出現可能就會擾亂你了。我在網上看到一份示例還不錯,稍微改了下:
㈤ python中已經為類的屬性設置默認值,但調用方法的時候顯示沒有該屬性
你要分清類屬性和實例屬性。
你代碼里的叫實例屬性。也就是這個類要實例化之後,才有這個屬性。
而類屬性才可以直接引用
㈥ Python中處理屬性的重要屬性和函數是什麼
處理屬性的重要屬性和函數
1、特殊屬性
__class__:對象所屬類的引用(即obj.__class__和type(obj)的作用相同)。Python中的某些特殊方法比如 __getattr__,只在對象的類中尋找,而不在實例中尋找。__dict__:一個映射,存儲對象或類的可寫屬性。__slots__:類可以定義這個屬性,限制實例有哪些屬性。
2、內置函數
dir([object]):列出對象的大多數屬性。getattr(object,name[,default]):從object對象中獲取name字元串對應的屬性。獲取的屬性可能來自對象所屬的類或超類。hasattr(object,name):若object對象中存在指定的屬性,或者能以某種方式(如繼承)通過object對象獲取指定的屬性,返回True。setattr(object,name,value):把object對象指定屬性的值設為value,前提是object對象能接受那個值。這個函數可能會創建一個新屬性,或者覆蓋現有的屬性。var([object]):返回object對象的__dict__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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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方法
__delattr__(self,name):只要使用del語句刪除屬性,就會調用這個方法。__dir__(self):把對象傳給dir函數時調用,列出屬性。__getattr__(self,name):僅當獲取指定的屬性失敗,搜索過obj,Class和超類之後調用。__getattribute__(self,name):嘗試獲取指定的屬性時總會調用這個方法。不過尋找的屬性是特殊屬性或特殊方法時除外。為了防止無限遞歸,__getattribute__方法的實現要使用super().__getattribute__(obj,name)。__setattr__(self,name,value):嘗試設置指定的屬性時總會調用這個方法。點號和setattr內置函數會觸發這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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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中的屬性和特性是什麼
㈦ python調用屬性的語句是
有__dict__、__getattr__()。
Python本身內容龐雜,所以這里除了描述符,基本上只涉及到實例屬性的控制,Python作為動態語言,其一大特性就是對其屬性(變數)的動態控制。
而這種控制主要表現在set(賦值)、get(訪問)、delete(刪除)這三方面。
㈧ python調用方法內部屬性
__xxxitem__:使用 [''] 的方式操作屬性時被調用
__setitem__:每當屬性被賦值的時候都會調用該方法,因此不能再該方法內賦值 self.name = value 會死循環
__getitem__:當訪問不存在的屬性時會調用該方法
__delitem__:當刪除屬性時調用該方法
㈨ python 怎麼給方法綁定屬性
未綁定的類方法:沒有self
通過類來引用方法返回一個未綁定方法對象。要調用它,你必須顯示地提供一個實例作為第一個參數。
綁定的實例方法:有self
通過實例訪問方法返回一個綁定的方法對象。Python自動地給方法綁定一個實例,所以我們調用它時不用再傳一個實例參數。
未綁定方法大概可以理解為是一個未定義的方法。
㈩ python方法中的屬性,實例可否直接調用
"方法中的屬性"這個說法有點不清楚。。
類的"屬性"指的是類的成員變數,類的實例可以使用類的屬性。
類的「方法」指的是類的成員函數;方法既可以調用類的屬性,也可以定義自己的局部變數。方法的局部變數不能被方法以外的任何函數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