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勞動法規定兼職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在中國,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於工資:1、社會保險費;2、勞動保護費;3、福利費;4、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5、計劃生育費用;6、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算工資的時候一定要知道日工資計算公式: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於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所以,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工資就是日工資×出勤天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② 我想問兼職的工資怎麼算。。。超過800塊要扣百分之20的稅。
兼職的工資屬於勞務所得,超過800塊錢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工時*工時報酬-起征點)*稅率,具體計算方法為(56*16.5-800)*0.2=24.8。根據所述需要繳納24.8元的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2)公司兼職工資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③ 請教兼職的工資如何計算
大學是高中生嚮往的地方,記得高中的時候,最能安慰自己的就是老師說的那句:等考進了大學,你們就自由了。然而事實證明,我們被騙了。雖然大學生活相較於高中確實輕鬆了不少,但也不輕松,一上午兩節課,然而一上就是一上午。而且根據調查,大部分的大學生的生活費都是來自父母,因此,許多大學生都利用課余時間去做些兼職,為自己增加一些生活費,買些自己想買的東西或者去品嘗美食,減輕父母的壓力。
我之前也做過許多兼職但是一般都是可以時間去做,然後一般就是去內些日結的兼職,該一天比一天前這樣自己也免得擔驚受怕,而且也比較有保障吧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幹了唄,一般工資就是愛一天算,一天100或者是八十之類的,干一天給一天的錢,一般兼職都是日結的許多的假期工的兼職一般就是小時工,但是大學生兼職的話一般就是日結,只有放假的時候是按小時計算的。
我記得我放暑假的時候做的是暑期工然後是小時工,一小時吧十元錢,一天可以掙100多塊錢吧,但是大學兼職的話就是日結一天80到100,相比較來說還是比較喜歡小時工的,因為這樣比較輕松而且想什麼時候走就什麼時候走,工資也是日結但是是按小時算的。
④ 兼職工資應該怎麼計算
兼職工資是由雙方約定而成的,兼職可以是可以根據計時或計件的形式來確定應發工資的數額。但是兼職工資也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4)公司兼職工資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⑤ 勞動法 兼職 工資怎麼算
勞動法是企業規范合法經營的法律,如果兼職工資應該由雙方進行協商或者簽訂勞動合同計算。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