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廣東省交通事故施救費標准
廣東省交通事故施救服務包括多項收費項目,如拖吊費、吊車費、車輛保管費等。拖吊費根據貨車重量分為兩個標准,1.5噸及以下的貨車拖吊費為250元,大汽車則為300元。車輛保管費方面,摩托車的費用為每日每台3元,小汽車為10元,大汽車為15元,但拖吊當天不收取保管費。
放空費是針對清障車因車主或駕駛員原因而無須進行拖吊的情況收取的費用,城市道路50元,省國道100元,高速公路200元。貨物轉運費則根據載重量計算,5噸的清障車每轉運一車收費300元。貨物裝卸費按每車5噸為基準,每車收費300元,每增加1噸貨物需加收60元,鮮活或危險物品的裝卸費在此基礎上增加50%。
貨物保管費方面,一般貨物按每噸每天20元計算,貴重或危險物品則為30元/噸/天。屍體轉運費固定為每具200元。對於存放於公安交警部門自設停車場的車輛和貨物,因管理問題導致遺失或被盜,清障施救單位需負責賠償。
在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時,應遵循就近原則進行清障,將事故車輛拖至最近的高速公路服務區,除非車主有特殊要求。特大或重大交通事故的分類標准將依據相關部門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