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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學驗證是研發的哪個步驟

發布時間:2022-05-26 14:32:42

Ⅰ 方法學驗證的介紹

方法學驗證是對測定方法的評價,是建立新方法的研究內容和依據(新建方法已建方法的修訂驗證已建方法的復現)。

Ⅱ 軟體開發的流程都有哪些步驟呢

軟體開發是指一個軟體項目的開發,如市場調查,需求分析,可行性分析,初步設計,詳細設計,形成文檔,建立初步模型,編寫詳細代碼,測試修改,發布等。

軟體是怎麼樣開發出來的

第一個步驟是市場調研,技術和市場要結合才能體現最大價值。

第二個步驟是需求分析,這個階段需要出三樣東西,用戶視圖,數據詞典和用戶操作手 冊。

用戶視圖 是該軟體用戶(包括終端用戶和管理用戶)所能看到的頁面樣式,這裡麵包含了 很多操作方面的流程和條件。

數據詞典 是指明數據邏輯關系並加以整理的東東,完成了數據詞典,資料庫的設計就完成了一半多。

用戶操作手冊是指明了操作流程的說明書。

請注意,用戶操作流程和用戶視圖是由需求決定的,因此應該在軟體設計之前完成,完成這些,就為程序研發提供了約束和准繩,很遺憾太多公司都不是這樣做的,因果顛倒,順序不分,開發工作和實際需求往往因此產生隔閡脫節的現象。

需求分析,除了以上工作,筆者以為作為項目設計者應當完整的做出項目的性能需求說明 書,因為往往性能需求只有懂技術的人才可能理解,這就需要技術專家和需求方(客戶或公司市場部門)能夠有真正的溝通和了解。

第三個步驟是概要設計,將系統功能模塊初步劃分,並給出合理的研發流程和資源要求。
作為快速原型設計方法,完成概要設計就可以進入編碼階段了,通常採用這種方法是因為涉及的研發任務屬於新領域,技術主管人員一上來無法給出明確的詳細設計說明書,但是 並不是說詳細設計說明書不重要,事實上快速原型法在完成原型代碼後,根據評測結果和 經驗教訓的總結,還要重新進行詳細設計的步驟。

第四個步驟是詳細設計,這是考驗技術專家設計思維的重要關卡,詳細設計說明書應當把 具體的模塊以最』干凈』的方式(黑箱結構)提供給編碼者,使得系統整體模塊化達到最 大;一份好的詳細設計說明書,可以使編碼的復雜性減低到最低,實際上,嚴格的講詳細 設計說明書應當把每個函數的每個參數的定義都精精細細的提供出來,從需求分析到概要 設計到完成詳細設計說明書,一個軟體項目就應當說完成了一半了。換言之,一個大型軟 件系統在完成了一半的時候,其實還沒有開始一行代碼工作。

那些把作軟體的程序員簡單理解為寫代碼的,就從根子上犯了錯誤了。

第五個步驟是編碼,在規范化的研發流程中,編碼工作在整個項目流程里最多不會超過1/ 2,通常在1/3的時間,所謂磨刀不誤砍柴功,設計過程完成的好,編碼效率就會極大提 高,編碼時不同模塊之間的進度協調和協作是最需要小心的,也許一個小模塊的問題就可能影響了整體進度,讓很多程序員因此被迫停下工作等待,這種問題在很多研發過程中都 出現過。
編碼時的相互溝通和應急的解決手段都是相當重要的,對於程序員而言,bug永 遠存在,你必須永遠面對這個問題,大名鼎鼎的微軟,可曾有連續三個月不發補丁的時候 嗎?從來沒有!

第六個步驟是測試

測試有很多種:

按照測試執行方,可以分為內部測試和外部測試

按照測試范圍,可以分為模塊測試和整體聯調

按照測試條件,可以分為正常操作情況測試和異常情況測試

按照測試的輸入范圍,可以分為全覆蓋測試和抽樣測試

以上都很好理解,不再解釋。

總之,測試同樣是項目研發中一個相當重要的步驟,對於一個大型軟體,3個月到1年的外部測試都是正常的,因為永遠都會又不可預料的問題存在。

完成測試後,完成驗收並完成最後的一些幫助文檔,整體項目才算告一段落,當然日後少不了升級,修補等等工作,只要不是想通過一錘子買賣騙錢,就要不停的跟蹤軟體的運營 狀況並持續修補升級,直到這個軟體被徹底淘汰為止。

什麼是軟體開發的核心問題

按照軟體工程鼻祖,《人月神話》作者 Brooks 在「沒有銀彈——軟體工程中的根本和次要問題」一章中闡述的思想,軟體開發的核心問題就是如何從概念上對一個復雜的業務系統進行建模。這個建模是含義廣泛的,不僅僅包括對象建模,還包括數據建模、演算法建模等等一系列的內容。總而言之是要先找到解決復雜問題的突破口(先要搞明白需要做什麼,然後再考慮如何做)。至於採用什麼表示方法(簡單文本、UML 圖、E-R 圖)、採用什麼高級語言、是否一定要用面向對象、使用什麼開發工具都是次要的問題。

軟體開發方法

軟體開發方法(Software Development Method)是指軟體開發過程所遵循的辦法和步驟。
軟體開發活動的目的是有效地得到一些工作產物,也就是一個運行的系統及其支持文檔,並且滿足有關的質量要求。軟體開發是一種非常復雜的腦力勞動,所以經常更多討論的是軟體開發方法學,指的是規則、方法和工具的集成,既支持開發,也支持以後的演變過程(交付運行後,系統還會變化,或是為了改錯,或是為了功能的增減)。

關於組成軟體開發和系統演化的活動有著各種模型(參見軟體生存周期,軟體開發模型,軟體過程),但是典型地都包含了以下的過程或活動:分析、設計、實現、確認(測試驗收)、演化(維護)。

有些軟體開發方法是專門針對某一開發階段的,屬於局部性的軟體開發方法。
特別是軟體開發的實踐表明,在開發的早期階段多做努力,在後來的測試和維護階段就會使費用較大地得以縮減。因此,針對分析和設計階段的軟體開發方法特別受到重視。其它階段的方法,從程序設計發展的初期起就是研究的重點,
已經發展得比較成熟(參見程序設計,維護過程)。除了分階段的局部性軟體開發方法之外,還有覆蓋開發全過程的全局性方法,尤為軟體開發方法學注意的重點。

對軟體開發方法的一般要求:當提出一種軟體開發方法時,應該考慮許多因素,包括:

①覆蓋開發全過程,並且便於在各階段間的過渡;

②便於在開發各階段中有關人員之間的通信;

③支持有效的解決問題的

④支持系統設計和開發的各種不同途徑;

⑤在開發過程中支持軟體正確性的校驗和驗證;

⑥便於在系統需求中列入設計、實際和性能的約束;

⑦支持設計師和其他技術人員的智力勞動;

⑧在系統的整個生存周期都支持它的演化;

⑨受自動化工具的支持。此外,在開發的所有階段,有關的軟體產物都應該是可見和可控的;軟體開發方法應該可教學、可轉移,還應該是開放的,即可以容納新的技術、管理方法和新工具,並且與已有的標准相適應。

參考:http://www.blog.e.cn/user5/280156/archives/2008/2090192.shtml

Ⅲ 葯品質量標准研究方法學驗證一般包含哪些內容

基本上都是哪些內容:系統適用性、專屬性、進樣精密度、線性、檢測限、定量限、溶液穩定性、精密度(重復性、中間精密度、回收率)、耐用性試驗,具體操作見《中國葯典》2010年版二部,附錄XIX A葯品質量標准分析方法驗證指導原則

原料葯:有關物質、含量、殘留溶劑方法學認證。
制劑:有關物質、含量、溶出度(固體或半固體制劑)

Ⅳ 方法驗證和方法確認的區別與聯系

一、區別:

1、對象不同。

方法確認的對象是:非標方法,包括部分非標准方法,實驗室制定的方法,超出預定范圍使用的標准方法,其它修改的標准方法。

方法驗證的對象是:標准方法和經過確認的非標方法。

2、目的不同。

方法確認的目的是:確認該非標准方法能否合理、合法使用。

方法驗證的目的是:驗證實驗室是否有能力按方法要求開展檢測/校準活動。

3、方法不同。

方法確認的方法:使用參考標准或標准物質進行校準或評估偏倚和精密度。對影響結果的因素進行系統性的評審,通過改變控制參數檢驗方法的穩健性,如恆溫箱溫度,加樣體積等。

方法驗證的方法:對執行新方法所需的人力資源的評價,即檢測/校準人員是否具備所需的技能及能力,必要時應進行人員培訓,經考核後上崗。按新方法要求進行兩次以上完整模擬檢測/校準,出具兩份完整結果報告。

二、任何分析檢測的目的都是為了獲得穩定、可靠和准確的數據,方法驗證在其中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方法驗證的結果可以用於判斷分析結果的質量、可靠性和一致性,這是所有質量管理體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Ⅳ 既然都是用液相做方法學驗證有什麼意義

沒明白你的意思。
方法學驗證是每個品種都要做的。這個和是不是液相沒關系,是就這個液相方法是不是適合這個物質來做的實驗。
簡單來說不同物質的化學結構不同,它的吸收也不同,波長也不同,那麼液相檢驗的流動相也不同。你不能保證它們的方法學驗證都是可以通過的。只有做過實驗,出了結果才能判斷。

打一個比方,我做了一個項目,原料是方法A,制劑是注射液,還是用方法A,結果色譜峰就出現了大拖尾,方法學驗證根本就過不去了。其實都是一個物質,不過原料是用流動相作溶劑,但是注射液裡面的輔料大多數都是注射用水,然後就出現了色譜峰的拖尾情況。
如果你不做試驗,你根本就不知道這個方法的方法學驗證是不是能通過。說不定做到一半失敗了,那麼就需要重新調整方法,重新做驗證。這個是研發過程中必須的,也是非常重要的過程。

Ⅵ 自己設計一個新方法之後,怎樣做方法學相關的驗證煩請做過科研的同志解答,詳細的加分!

我只能給你說個方向,希望對你有幫助.
找一個最接近你的新方法或待測物質的國標方法或大家公認可靠的方法, 找一個標樣,用你的方法和國標方法(假設有),做比對. 當然, 在比對之前, 你的方法本身要做不同濃度下,不同本底下的標准差、標樣的精密度、准確度分析,你自己做還不夠, 找另外幾個人(有分析化驗上崗證的)做, 結果應該在誤差范圍內才行,當然這些實驗要在一個第三方實驗室, 且有SNAL 認證怔書的。完成這些後,結果比國標的好,且成本低,速度快。然後在拿標樣或平行樣和國標法做對照。同一個人做兩個方法或同一批人做兩個方法,不同的人分開做,兩地兩個實驗室做。如果你的結果都優於國家標准,且消耗資源少,污染小,毒性小,速度快。那我就恭喜你了,你為國家的分析化學做貢獻了。以上解答在具體實施時都有很多程序、標准和公式,很多專業術語,我就不說了,用盡可能淺白的話希望把問題說明。希望你對你有幫助。

Ⅶ 分析方法驗證和工藝驗證,哪個在前啊

分析方法學驗證在前,分析方法學可靠才能確保工藝驗證的可靠性。只有用一個可靠的分析方法才能衡量工藝是否可靠

Ⅷ 求原料葯分析方法學驗證方案

化學葯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
一、概述保證葯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是葯品研發和評價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其中,對葯品進行質量控制是保證葯品安全有效的基礎和前提。為達到控制質量的目的,需要多角度、多層面來控制葯品質量,也就是說要對葯物進行多個項目測試,來全面考察葯品質量。一般地,每一測試項目可選用不同的分析方法,為使測試結果准確、可靠,必須對所採用的分析方法的科學性、准確性和可行性進行驗證,以充分表明分析方法符合測試項目的目的和要求,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對方法進行驗證。方法驗證的目的是判斷採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是否能有效控制葯品的內在質量。從本質上講,方法驗證就是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預先設置一定的驗證內容,並通過設計合理的試驗來驗證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檢測項目的要求。方法驗證在分析方法建立過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並成為質量研究和質量控制的組成部分。只有經過驗證的分析方法才能用於控制葯品質量,因此方法驗證是制訂質量標準的基礎。方法驗證是葯物研究過程中的重要內容。本指導原則重點探討方法驗證的本質,將分析方法驗證的要求與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起來進行系統和規律性的闡述,重點闡述如何科學合理地進行論證方案的設計。本指導原則主要包括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方法驗證涉及的三個主要方面、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對方法驗證的評價等內容。本原則與其他相關技術指導原則一起構成較完整的質量控制指導原則。隨著我國新葯研發水平的不斷提高,對方法驗證的認識也會不斷深入,本指導原則將會逐步完善和修訂。由於生物製品和中葯的特殊性,本原則主要適用於化學葯品。二、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原則上每個檢測項目採用的分析方法,均需要進行方法驗證。方法驗證的內容應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結合所採用分析方法的特點確定。同一分析方法用於不同的檢測項目會有不同的驗證要求。例如,採用高效液相色譜法用於制劑的鑒別和雜質定量試驗應進行不同要求的方法驗證,前者重點要求驗證專屬性,而後者重點要求驗證專屬性、准確度、定量限。三、方法驗證涉及的三個主要方面(一)需要驗證的檢測項目檢測項目是為控制葯品質量,保證安全有效而設定的測試項目。根據檢測項目的設定目的和驗證內容的不同要求,本指導原則將需驗證的檢測項目分為鑒別、雜質檢查(限度試驗、定量試驗)、定量測定(含量測定、溶出度、釋放度等)、其他特定檢測項目等四類。鑒別的目的在於判定被分析物是目標化合物,而非其它物質,用於鑒別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較強的專屬性。雜質檢查主要用於控制主成分以外的雜質,如有機雜質、無機雜質等。雜質檢查可分為限度試驗和定量試驗兩種情況。用於限度試驗的分析方法驗證側重專屬性和檢測限。用於定量試驗的分析方法驗證強調專屬性、准確度和定量限。定量測定包括含量測定、制劑的溶出度測定等,由於此類項目對准確性要求較高,故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一定的專屬性、准確度和線性。其他特定檢測項目包括粒徑分布、旋光度、分子量分布等,由於這些檢測項目的要求與鑒別、雜質檢查、定量測定等有所不同,對於這些項目的分析方法驗證應有不同的要求。(二)分析方法本指導原則所指分析方法是為完成上述各檢測項目而設定和建立的測試方法,一般包括分析方法原理、儀器及儀器參數、試劑、系統適用性試驗、供試品溶液制備、對照品溶液制備、測定、計算及測試結果的報告等。測試方法可採用化學分析方法和儀器分析方法。這些方法各有特點,同一測試方法可用於不同的檢測項目,但驗證內容可不相同。(三)驗證內容驗證內容包括方法的專屬性、線性、范圍、准確度、精密度、檢測限、定量限、耐用性和系統適用性等。四、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一)專屬性專屬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雜質、降解物、輔料等)可能存在下,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夠正確鑒定、檢出被分析物質的特性。通常,鑒別、雜質檢查、含量測定方法中均應考察其專屬性。如採用的方法不夠專屬,應採用多個方法予以補充。1、鑒別反應鑒別試驗應確證被分析物符合其特徵。專屬性試驗要求證明能與可能共存的物質或結構相似化合物區分,需確證含被分析物的供試品呈正反應,而不含被測成分的陰性對照呈負反應,結構相似或組分中的有關化合物也應呈負反應。2、雜質檢查 作為純度檢查,所採用的分析方法應確保可檢出被分析物中雜質的含量,如有關物質、重金屬、有機溶劑等。因此雜質檢查要求分析方法有一定的專屬性。在雜質可獲得的情況下,可向供試品中加入一定量的雜質,證明雜質與共存物質能得到分離和檢出,並具適當的准確度與精密度。在雜質或降解產物不能獲得的情況下,專屬性可通過與另一種已證明合理但分離或檢測原理不同、或具較強分辨能力的方法進行結果比較來確定。或將供試品用強光照射,高溫,高濕,酸、鹼水解及氧化的方法進行破壞(制劑應考慮輔料的影響),比較破壞前後檢出的雜質個數和量。必要時可採用二極體陣列檢測和質譜檢測,進行色譜峰純度檢查。3、含量測定含量測定目的是得到供試品中被分析物的含量或效價的准確結果。 在雜質可獲得的情況下,對於主成分含量測定可在供試品中加入雜質或輔料,考察測定結果是否受干擾,並與未加雜質和輔料的供試品比較測定結果。在雜質或降解產物不能獲得的情況下,可採用另一個經驗證了的或葯典方法進行比較,比對兩種方法測定的結果。也可採用破壞性試驗(強光照射,高溫,高濕,酸、鹼水解及氧化),得到含有雜質或降解產物的試樣,用兩種方法進行含量測定比較測定結果。必要時進行色譜峰純度檢查,證明含量測定成分的色譜峰中不包含其他成分。(二)線性線性系指在設計的測定范圍內,檢測結果與供試品中被分析物的濃度(量)直接呈線性關系的程度。線性是定量測定的基礎,涉及定量測定的項目,如雜質定量試驗和含量測定均需要驗證線性。應在設計的測定范圍內測定線性關系。可用一貯備液經精密稀釋,或分別精密稱樣,制備一系列被測物質濃度系列進行測定,至少制備5個濃度。以測得的響應信號作為被測物濃度的函數作圖,觀察是否呈線性,用最小二乘法進行線性回歸。必要時,響應信號可經數學轉換,再進行線性回歸計算,並說明依據。(三)范圍范圍系指能夠達到一定的准確度、精密度和線性,測試方法適用的試樣中被分析物的高低限濃度或量的區間。范圍是規定值,在試驗研究開始前應確定驗證的范圍和試驗方法。可以採用符合要求的原料葯配製成不同的濃度,按照相應的測定方法進行試驗。范圍通常用與分析方法的測試結果相同的單位(如百分濃度)表達。涉及到定量測定的檢測項目均需要對范圍進行驗證,如含量測定、含量均勻度、溶出度或釋放度、雜質定量試驗等。范圍應根據劑型和(或)檢測項目的要求確定。1、含量測定范圍應為測試濃度的80%~100%或更寬。2、制劑含量均勻度范圍應為測試濃度的70%~130%。根據劑型特點,如氣霧劑、噴霧劑,必要時,范圍可適當放寬。3、溶出度或釋放度對於溶出度,范圍應為限度的±20%;如規定限度范圍,則應為下限的-20%至上限的+20%。對於釋放度,如規定限度范圍為,從1小時後為20%至24小時後為90%,則驗證范圍應為0~110%。4、雜質雜質測定時,范圍應根據初步實測結果,擬訂出規定限度的±20%。如果含量測定與雜質檢查同時測定,用面積歸一化法,則線性范圍應為雜質規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或上限)的+20%。(四)准確度准確度系指用該方法測定的結果與真實值或認可的參考值之間接近的程度。有時也稱真實度。一定的准確度為定量測定的必要條件,因此涉及到定量測定的檢測項目均需要驗證准確度,如含量測定、雜質定量試驗等。准確度應在規定的范圍內建立,對於制劑一般以回收率試驗來進行驗證。試驗設計需考慮在規定范圍內,制備3個不同濃度的試樣,各測定3次,即測定9次,報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測定結果平均值與真實值之差及其可信限。1、含量測定原料葯可用已知純度的對照品或符合要求的原料葯進行測定,或用本法所得結果與已建立准確度的另一方法測定的結果進行比較。制劑可用含已知量被測物的各組分混合物進行測定。如不能得到制劑的全部組分,可向制劑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測物進行測定,必要時,與另一個已建立准確度的方法比較結果。2、雜質定量試驗雜質的定量試驗可向原料葯或制劑中加入已知量雜質進行測定。如果不能得到雜質,可用本法測定結果與另一成熟的方法進行比較,如葯典方法或經過驗證的方法。如不能測得雜質的相對響應因子,可在線測定雜質的相關數據,如採用二極體陣列檢測器測定紫外光譜,當雜質的光譜與主成分的光譜相似,則可採用原料葯的響應因子近似計算雜質含量(自身對照法)。並應明確單個雜質和雜質總量相當於主成分的重量比(%)或面積比(%)。(五)精密度精密度系指在規定的測試條件下,同一均質供試品,經多次取樣進行一系列檢測所得結果之間的接近程度(離散程度)。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標准偏差或相對標准偏差表示。用標准偏差或相對標准偏差表示時,取樣測定次數應至少6次。精密度可以從三個層次考察:重復性、中間精密度、重現性。1、重復性重復性系指在同樣的操作條件下,在較短時間間隔內,由同一分析人員測定所得結果的精密度。重復性測定可在規定范圍內,至少用9次測定結果進行評價,如制備3個不同濃度的試樣,各測定3次,或100%的濃度水平,用至少測定6次的結果進行評價。2、中間精密度中間精密度系指在同一實驗室,由於實驗室內部條件改變,如時間、分析人員、儀器設備、測定結果的精密度。驗證設計方案中的變動因素一般為日期、分析人員、設備。3、重現性指不同實驗室之間不同分析人員測定結果的精密度。當分析方法將被法定標准採用時,應進行重現性試驗。(六)檢測限檢測限系指試樣中的被分析物能夠被檢測到的最低量,但不一定要准確定量。該驗證指標的意義在於考察方法是否具備靈敏的檢測能力。因此對雜質限度試驗,需證明方法具有足夠低的檢測限,以保證檢出需控制的雜質。1、直觀法 直觀評價可以用於非儀器分析方法,也可用於儀器分析方法。檢測限的測定是通過對一系列已知濃度被測物的試樣進行分析,並以能准確、可靠檢測被測物的最小量或最低濃度來建立。2、信噪比法用於能顯示基線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濃度試樣測出的信號與雜訊信號進行比較,計算可檢出的最低濃度或量。一般以信噪比為3:1時相應的濃度或注入儀器的量確定檢測限。其他方法有基於工作曲線的斜率和響應的標准偏差進行計算的方法等。無論用何種方法,均應用一定數量的試樣,其濃度為近於或等於檢測限,進行分析,以可靠地測定檢測限。(七)定量限定量限系指試樣中的被分析物能夠被定量測定的最低量,其測定結果應具有一定的准確度和精密度。定量限體現了分析方法是否具備靈敏的定量檢測能力。雜質定量試驗,需考察方法的定量限,以保證含量很少的雜質能夠被准確測出。常用信噪比法確定定量限。一般以信噪比為10:1時相應的濃度或注入儀器的量進行確定。1、直觀法 直觀評價可以用於非儀器分析方法,也可用於儀器分析方法。定量限一般通過對一系列含有已知濃度被測物的試樣進行分析,在准確度和精密度都符合要求的情況下,來確定被測物能被定量的最小量。2、信噪比法用於能顯示基線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濃度試樣測出的信號與雜訊信號進行比較,計算出可檢出的最低濃度或量。一般可信噪比為10:1。其他方法有基於工作曲線的斜率和響應的標准偏差進行計算的方法等。無論用何種方法,均應用一定數量的試樣,其濃度為近於或等於定量限,進行分析,以可靠地測定定量限。 (八)耐用性耐用性系指測定條件發生小的變動時,測定結果不受影響的承受程度。耐用性主要考察方法本身對於可變試驗因素的抗干擾能力。開始研究分析方法時,就應考慮其耐用性。如果測試條件要求苛刻,則建議在方法中予以寫明。典型的變動因素包括:液相色譜法中流動相的組成、流速和pH值、不同廠牌或不同批號的同類型色譜柱、柱溫等。氣相色譜法中載氣及流速、不同廠牌或批號的色譜柱、固定相、擔體、柱溫、進樣口和檢測器溫度等。經試驗,應說明小的變動能否符合系統適用性試驗要求,以確保方法有效。(九)系統適用性試驗對一些儀器分析方法,在進行方法驗證時,有必要將分析設備、電子儀器與實驗操作、測試樣品等一起當作完整的系統進行評估。系統適用性便是對整個系統進行評估的指標。系統適用性試驗參數的設置需根據被驗證方法類型而定。色譜方法對分析設備、電子儀器的依賴程度較高,因此所有色譜方法均應進行該指標驗證,並將系統適用性作為分析方法的組成部分。具體驗證參數和方法參考中國葯典有關規定。五、方法再驗證在某些情況下,如原料葯合成工藝改變、制劑處方改變、分析方法發生部分改變等,均有必要對分析方法再次進行全面或部分驗證,以保證分析方法可靠,這一過程稱為方法再驗證。再驗證原則:根據改變的程度進行相應的再驗證。當原料葯合成工藝發生改變時,可能引入新的雜質,雜質檢查方法和含量測定方法的專屬性就需要再進行驗證,以證明有關物質檢查方法能夠檢測新引入的雜質,且新引入的雜質對主成份的含量測定應無干擾。當制劑的處方組成改變、輔料變更時,可能會影響鑒別的專屬性、溶出度和含量測定的准確度,因此需要對鑒別、含量測定方法再驗證。當原料葯產地來源發生變更時,可能會影響雜質檢查和含量測定的專屬性和准確度,因此需要對雜質檢查方法和含量測定方法進行再驗證。當質量標准中某一項目分析方法發生部分改變時,如採用高效液相色譜法測定含量時,檢測波長發生改變,則需要重新進行檢測限、專屬性、准確度、精密度、線性等內容的驗證,證明修訂後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可行性。同樣,已有國家標準的葯品質量研究中,基於申報的原料葯合成工藝、制劑處方中的輔料等一般無法保證與已上市葯品的一致性,需對質量標准中部分項目進行方法的再驗證。方法再驗證是對分析方法的完善過程,應根據實際改變情況進行再驗證,從而保證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夠控制葯品的內在質量。六、對方法驗證的評價對於方法驗證,有以下幾個方面值得關注。(一)有關方法驗證評價的一般考慮總體上,方法驗證應圍繞驗證目的和一般原則來進行,方法驗證內容的選擇和試驗設計方案應系統、合理,驗證過程應規范嚴謹。並非每個檢測項目的分析方法都需進行所有內容的驗證,但同時也要注意驗證內容應充分,足以證明採用的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如雜質限度試驗一般需要驗證專屬性和檢測限,而對於精密度、線性、定量限等涉及定量測定的項目,則一般不需要進行驗證。(二)方法驗證的整體性和系統性方法驗證內容之間相互關聯,是一個整體。因此不論從研發角度還是評價角度,方法驗證均注重整體性和系統性。例如,對於鑒別項目所需要的專屬性,一般一種分析方法不太可能完全鑒別被分析物,此時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分析方法可加強鑒別項目的整體專屬性。在方法驗證內容之間也存在較多的關聯性,可以相互補充。如原料葯含量測定採用容量分析法時,由於方法本身原因,專屬性略差,但假如在雜質檢測時採用了專屬性較強的色譜法,則一般認為整個檢測方法也具有較強的專屬性。總之,由於實際情況較復雜,在方法驗證過程中,不提倡教條地去進行方法驗證。此外,越來越多的新方法不斷被用於質量控制中,對於這些方法如何進行驗證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不能照搬本指導原則。七、參考文獻1.FDA.Guidance for Instry:analytical proceres and methods validation,chemistry,manufacturing,and controls documentation(Draft), 2000.8。2.ICH Q2A.Test on 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res3.ICH Q2B.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res:Methodology4.中國葯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葯品質量標准分析方法驗證八、著者化學葯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課題研究組化學葯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起草說明

一、背景資料關於方法驗證,美國、歐盟等葯政管理當局出台了相關指導性文件,對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進行了闡述和規定[1-3],中國葯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亦收載了葯品質量標准分析方法驗證內容[4]。為葯品研發和注冊申請提供技術指導。但目前我國葯物研究中,在質量研究部分,方法學驗證方面還存在較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方法驗證設計不科學、驗證不充分、試驗過程不規范、驗證數據不合理、忽視方法再驗證等。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之一是,已有的國內外指導原則主要告知研發者如何做,卻較少闡述深層次的原因,研發者在葯物研究時往往不知技術要求背後深層次的原因。針對這種情況,本指導原則重點探討方法驗證的本質,將分析方法驗證的要求與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起來進行系統和規律性的闡述,重點闡述如何科學合理地進行論證方案的設計,希望能對研發提供技術參考。二、本指導原則內容設置的考慮本指導原則包括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方法驗證涉及的三個主要方面、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對方法驗證的評價等內容。內容編排上,先闡述方法驗證的一般規律和基本要素,然後對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進行闡述,以對一般規律有更深刻的理解。對方法驗證的評價體現了葯物研究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符合葯物研究規律,希望從評價角度給研發者以有益的啟示。三、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該部分內容重點闡述對方法驗證的一般認識和原則要求。強調驗證內容應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同時考慮所採用分析方法的特點來進行。根據驗證內容的不同要求,本文將檢測項目分成鑒別、雜質檢查、定量測定、其他特定檢測項目等四類,簡要敘述了各自特點及對方法驗證的要求。本文所採取的分類方式是參考了FDA有關指導原則[1]的分類,經重慶會議討論後確定。四、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此部分內容以驗證內容為主線,明確各驗證內容的含義,根據檢測項目的不同類型和要求,具體闡述方法驗證的試驗設計思路。此部分主要內容參考了國內外有關文獻[1-4],並結合了實際情況加以制訂。五、關於方法再驗證在實際審評工作中,該方面遇到了較多的問題,因此單列一節,希望引起研發企業的重視。原料葯的合成路線改變、制劑處方改變;已有國家標准葯品如何進行方法驗證的問題;檢測方法發生部分改變時;本節以上述情況舉例說明如何進行方法再驗證六、對方法驗證的評價此部分內容主要闡述了評價方法驗證的基本觀點,注重方法驗證的整體性和綜合性。也希望通過該部分撰寫啟發研發企業系統地進行方法驗證。七、與其他指導原則的關聯性問題本指導原則與質量標准建立、有機溶劑研究、雜質研究等相關指導原則具有相關性,不應孤立地看待本指導原則。

Ⅸ 方法學驗證 可以換不同批次做么

沒明白你的意思。
方法學驗證是每個品種都要做的。這個和是不是液相沒關系,是就這個液相方法是不是適合這個物質來做的實驗。
簡單來說不同物質的化學結構不同,它的吸收也不同,波長也不同,那麼液相檢驗的流動相也不同。你不能保證它們的方法學驗證都是可以通過的。只有做過實驗,出了結果才能判斷。

打一個比方,我做了一個項目,原料是方法A,制劑是液,還是用方法A,結果色譜峰就出現了大拖尾,方法學驗證根本就過不去了。其實都是一個物質,不過原料是用流動相作溶劑,但是液裡面的輔料大多數都是用水,然後就出現了色譜峰的拖尾情況。
如果你不做試驗,你根本就不知道這個方法的方法學驗證是不是能通過。說不定做到一半失敗了,那麼就需要重新調整方法,重新做驗證。這個是研發過程中必須的,也是非常重要的過程。

Ⅹ 驗證方法學有哪些

所謂方法驗證,就是對分析方法進行驗證,以證明其符合檢測的目的和要求。再解釋得直白些,就是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先設置好驗證內容,通過設計合理的試驗以驗證所採用的的分析方法符合檢測項目的要求。

要保證控制產品質量,那麼方法驗證必不可少。只有經過驗證的分析方法才能用於葯品生產的分析檢測,可以說,方法驗證是指定質量標準的基礎。

那麼方法驗證內容包括哪些方面呢?其驗證要求又是什麼呢?

1、線性。線性是指在設定的范圍內,檢測結果與樣品中原料或產品濃度呈線性關系的程度。線性是定量檢測的基礎,需要進行定量檢測的項目都要驗證線性。一般用貯備液經過精密稀釋,或者分別精密稱樣,制備得到一系列被測物質的濃度(5個以上),按濃度從小到大運行序列,用峰面積和濃度的函數作圖,用最小二乘法進行線性回歸計算,考察分析方法的線性。

2、准確度 。准確度是指測定的結果與真實值之間的差距程度,也可以叫做真實度,需要定量的分析方法都需要驗證准確度。准確度必須在規定的范圍內建立,對於原料葯可用已知純度的標准品或符合要求的原料葯進行測定,必要時還可以和另一個已建立准確度的方法比較結果。

3、檢出限。檢出限是指樣品中的被分析物能夠被檢測到的最低量,不需要准確定量。檢出限代表分析方法的靈敏度。檢出限的測定可以通過對一系列已知濃度被測物的試樣進行檢測,以能准確、可靠檢出被測物的最小濃度來確定,也可把已知濃度樣品的信號與雜訊信號進行比較,以信噪比為3:1時的濃度確定檢出限,一般要求能夠達到進樣濃度的0.05%。

4、耐用性 。耐用性是指測定條件發生小的變動時,測定結果的穩定程度。耐用性主要表明方法的抗干擾能力,主要的變動因素包括:流動相的組成、流速和pH值、色譜柱、 柱溫等 。經試驗,應說明小的變動能否符合系統適用性試驗要求,從而確保方法有效。

5、專屬性。專屬性是指分析方法能夠將產品和雜質分開的特性,也稱作選擇性。對於純度檢測,可在標准品中加入已知雜質,或者直接用粗品,考察產品峰值是否受到雜質的干擾,對於過程跟蹤,可用反應體系樣品來考察有沒有其它的雜質干擾。必要時可以使用二極體陣列檢測器或者質譜檢測器進行色譜峰純度檢查。一般來說,要求產品和雜質之間的分離度大於2.0。

6、范 圍。范圍指在能夠達到一定的准確度、精密度和線性時,樣品中被分析物的濃度區間。簡單的說,范圍就是分析方法適用的樣品中待測物的濃度最大值和最小值。需要定量檢測的分析方法都需要對范圍進行驗證,純度檢測時,范圍應為測試濃度的80%~120%。

7、精確度。精確度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同一均勻樣品經多次取樣進行一系列檢測所得結果之間的接近程度。精密度一般用相對標准偏差表示,取樣檢測次數至少6次。 精密度從這三方面考察:重復性、中間精確度、重現性。
a、重復性:是在相同的操作條件下、較短時間間隔內,由同一分析人員測定所得結果的精密度。一般是用100%濃度水平的樣品測定6次的結果進行評價。
b、中間精確度:同一實驗室,在日期、分析人員、儀器等內部條件改變時,測定結果的精確度。
c、重現性:指不同實驗室之間不同分析人員測定結果的精密度。

8、定 量 限。定量限是指 樣品中的被分析物能夠被定量檢測的最低量,其測定結果需要一定的准確度和精密度,定量 限體現 了分析方法靈敏定量檢測的能力。檢測需要嚴格控制含量的雜質,必須考察方法的定量限,以保證雜質能夠被准確定量。一般以信噪比為10:1時相應的濃度或進樣量來確定定量限。

一般來說,方法驗證在分析方法開發的時候就要同步進行,但並非驗證所有內容,只要注意驗證內容充分,足以證明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即可。中科檢測具有豐富檢測經驗,可以幫助廣大客戶進行方法驗證,從而保證產品中的高質量生產。如果有這方面的需求,不妨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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