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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举报平台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4-21 17:08:51

⑴ 12389举报平台的具体内容

2013年11月16日电 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两个积极性、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公安部党委严格按照中央要求,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特别是在当前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公安部党委密切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把整改问题与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以及职能转变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有效回应基层民警、广大群众的呼声和期盼。 “可以不开证明的不要让群众开证明,可以一趟解决问题的不要让群众跑两趟,可以不回原籍办理手续的不要让群众来回往返。”这是公安部11月5日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地方公安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公安部出台了简化办事程序、完善办事流程、畅通投诉渠道、严格责任纪律等一系列措施,以提高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特别是把解决群众办户口难、办证难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加强整改落实。
公安部表示,将坚决杜绝“一人多户”“一人多证”、随意更改信息等问题,并出台了“三个一律”的硬性规定:凡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追究责任;凡是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予以开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新需求,公安部进一步简化新车注册登记手续,扩大新车免检范围,对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办理注册登记前免于检验。同时,继续推进机动车异地检验工作,简化手续,方便群众。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实施休息日办公办事制度,在学员约考人数多、交通违法处理量大的地区开设休息日和节假日办公办事窗口。针对车辆、人员大流动的情况,公安部正加快建立交通违法罚款跨省异地缴纳平台,方便群众就近处理交通违法。
依据现行规定,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才能申请或换发、补发因私出入境证件,花费的时间和成本较高,群众迫切希望就近办理。对此,公安部推出了便利中国公民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5项措施,使流动人口与户籍居民平等享受服务。
据了解,为杜绝行政审批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公安部进一步深化了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方式,实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分离制度。 近期,公安部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集中打击电信诈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打击传销、打击虚假发票、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全国性专案行动,并取得重大战果。
战果的取得得益于机制的创新。公安部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统一指挥、情报主导、合成作战、高效打击”的打击犯罪新机制,力求“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进一步提升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公安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侦破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案件3.4万余起,查处非法组织887个,挽回经济损失8.7亿元。
不少群众来信反映,一些地方毒品泛滥、危害严重。对此,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截至10月28日,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27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8万名,缴获海洛因、冰毒、氯胺酮共计12.8吨。
对于当前制假售假等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的假食品、假农资、假日化、假机电等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查获了一大批制假售假犯罪案件。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深入推进“打假行动”等工作中,还将进一步重点打击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虚假宣传、将假药销往正规医院、药店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9月29日,针对近期发生的几起严重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公安队伍整体形象的恶性案件,公安部公布了“三项纪律”。即,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
“纪律作风建设既是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保障。”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将强化案件查办和督办力度,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坚决落实处分措施。近期,公安部还将派出检查组,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
据介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滥用等问题,公安部建立实行“督察牵头、法制协作、警种配合、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专项督察,查清了一批“账外案件”,发现了一批违规收取、没收保证金和关系案、人情案等突出问题,落实了一批整改措施,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查处了一批责任民警。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投诉的渠道,理顺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线索的受理、查处机制,目前,公安部正在抓紧建设全国公安民警违纪违法12389专用举报电话及互联网举报平台,并将于近期开通。
会议多、文件多也是针对基层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公安部聚焦“四风”问题,深化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的贯彻执行。今年以来,公安部会议费、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分别下降80.9%、57.4%、6.4%,会议、发文数量同比分别下降54%、34% 。

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举报工作的几点新思路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广大人民群众有表达自己诉求的强烈愿望。在这种形势下,检察机关能否做好举报信访工作,事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我国目前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各级检察机关所面临的信访举报状况也是不尽相同。这也为各级检察机关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提供了机遇和挑战。笔者身为基层控申人员,主要针对基层如何更好的开展举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是开展网络举报的问题。当前,不少基层检察机关的控申部门为方便人民群众举报信访,开通了举报网站。这样可以紧跟时代的步伐,减少群众的举报成本,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及时化解潜在的社会矛盾。但是,笔者经过调研认为,利用高科技手段拓宽举报渠道并不是所有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首选。 以我院为例,笔者认真分析了近几年的举报记录。在所有的信访案件中,信访人的年龄在60岁以上的占全部信访人的比例达到85.4%。特别是今年以来受理的43件信访案件,有37件的信访人的年龄均在60岁以上。目前,我院接待的上访老户,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30岁以下的信访者几乎没有。而根据数据显示,我国互联网网民中,60%以上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60岁以上的网民占网民总数的比例仅有2%。另一方面,2009年我院受理涉农来信来访24件,涉农信访占本地区信访总量为67%。2010年我院受理涉农来信来访25件,涉农信访占本地区信访总量为58%。而我国整体上的农村网民数量只占到三成左右,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则是更少。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对于基层检察机关而言,信访人并不是互联网的使用群体。建立高科技的举报渠道,开通网站举报并不一定会起到方便信访人的左右。我国大部分的基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互联网的普及程度也没有相应的提高。因此,在这些地方,并不具备推广网络举报制度的条件。同时,网络举报虽然有很多优点,但也有自身的不足。我国目前对于互联网的监管并不是十分到位,网络实名制尚待实施。一些不实的信息会在短时间内充斥网络,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泄愤和打击报复的工具。这也会给执法机关加大办案成本,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所以,笔者认为,做好基层控申工作,最主要的是继续坚持下访巡访制度。基层检察机关更贴近人民群众,应该积极主动的为群众排忧解难。控申工作人员不能坐在办公室里等群众来访,而是应该主动到群众当中,深入社区,街道,乡村。这样,检察人员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接触当中,充分发掘案件线索,积极发挥窗口作用,大力畅通维稳联络渠道,有力地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当然,在现今社会,互联网发展已成大势所趋。网络举报成为主流只是时间问题。笔者认为,省、市一级的检察机关应该建立和完善网络举报制度。因为在省、市检察院所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互联网普及程度较高,网民数量多,具备开展网络举报的社会经济条件。同时,省、市检察院所在城市的区位影响较大,可以掌握多方面的信息,便于最大限度的发挥网络举报的作用。而基层检察机关应该先与省、市一级的检察机关建立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通报机制和资源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网络信息交流,基层检察院可以更好的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工作情况,及时获得上级的指示精神。上级检察院指示基层检察院工作也更加方便,对于基层检察院的一些错误也能及时纠正。有了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有效的防止信访人就同一问题重复上访,及时了解信访人的信访诉求,明确管辖权限,将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其次是法制宣传的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是控申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怎样宣传,宣传什么却各不相同。笔者认为,不能让法制宣传这一重要工作流于形式,法制宣传工作应在平时的接访,下访中贯彻执行。在调查走访、获取案件线索的同时,对人们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改变集中在“宣传周”、“宣传日”进行普法教育的现状。因为,集中在特定日期宣传,接受的群众十分有限,看似宣传的场面火爆,群众真正理解的并不多,宣传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控申工作人员在平时的接访、下访中,不仅要倾听群众的诉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要主动向信访人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信访人因为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可以更好的用心去理解法律法规,真正达到普及法律知识的效果。虽然这样每次涉及的群众很有限,但法制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在实践中长抓不懈,日积月累,随着宣传的不断深入,一定会提升整个社会的法制意识。 在宣传内容上除了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外,笔者认为,要重点宣传典型案例。特别是本地区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查办的典型案件。这是因为,单纯的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比较抽象,在有限的时间里,难以让群众深入理解。而且,群众受教育的状况不尽相同,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无法面面俱到。而宣传典型案件比较形象,离群众的日常生活较近,一般群众都可以很容易的理解。这样,可以更好的拉进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再者,很多群众不愿到检察机关举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认为去举报也没有用,不会解决问题。因此,检察人员要通过宣传典型案例,让群众更好的认识检察机关的工作,帮助群众树立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信心,以榜样的力量来带动群众的举报热情。 最后就是控申部门的人员配备问题。当前,很多检察院的控申部门老同志比较多,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主张吸纳更多的年轻人员。笔者认为并不尽然。从老同志的自身特点来看,前面提到过,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人是信访的主力军。可见,应当让老同志负责接待,这样同龄人之间便于沟通。而且,老同志的实践经验比较丰富,对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可以对信访人进行更好的劝导工作。由于老同志的生活阅历多,这样比年轻同志更有耐心。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缠访和重复访,能应对自如。而年轻人由于生活阅历有限,难以和许多大龄的信访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同时,年轻同志参加工作时间短,接触的案子较少,容易忽视一些案件线索。所以,不宜让年轻同志独自进行接待工作。但是,也不应让老同志独自进行接待工作。因为控申工作内容繁琐,任务重,老同志由于身体原因,恐怕不堪重负。同时,在公检法系统当中,军队的转业干部比较多,他们的实践经验毋庸置疑,但缺乏相应的理论水平。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一些新的法律规定,法律思想正不断涌现。很多老同志学习起来面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另外,极个别老同志由于临近退休,思想出现了放松,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过且过,易对信访人敷衍了事。 从控申工作本身的特点来看,控申工作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又具有案件初查的职责,集监督、纠正者的角色与于一身,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一个需要高素质人才和综合型人才的部门。因此,需要年轻同志到控申部门加以锻炼,这样可以更好的积累实践经验,改善自身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也能为检察系统培育优秀的人才。 综合以上两点,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一老一新的搭配形式,组成接访小组。这样,既可以发挥老同志的作用,为年轻干警树立学习的榜样,指出年轻干警在工作中的不足,促使其认真改正;年轻干警又可以在这一过程中接受锻炼,向老同志学习,少走弯路,积累实践经验,为以后开展其他检察工作打下基础。这样,就能有效的弥补年轻同志和老同志各自的不足,共同做好接访工作。同时,让年轻干警跟老同志学习,还可以克服个别老同志的懈怠思想,激发其责任意识,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

⑶ 如何在网上举报贪污受贿现象

举报贪污受贿:

1:国家反贪污腐败举报电话: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统一举报电话将于6月26日正式开通,受理群众对党员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2:自1988年以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设立了举报电话。通过举报电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了大量群众举报,发现了许多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从中筛选了一批高质量的信访信息。举报电话拓宽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监督渠道,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使用不同的举报电话号码,不方便举报人记忆和使用;有的举报电话和办公电话混用,影响了举报电话作用的发挥。

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方便广大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于日前试开通了12388统一举报电话。这是继2005年7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开通网上举报以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的又一重要举措。

4:据介绍,群众举报时,本地用户直接拨打12388,异地用户加拨相应长途电话区号,即可向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及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有关问题。

⑷ 如何做好12331投诉举报工作发言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韶关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推进工作会议,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12345投诉举报平台的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全市的人民群众。刚才欧新全主任对12345平台工作情况作了介绍,市行政服务中心裴斐科长详细解读了《韶关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办法》,同时宣布了平台从今天开始交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下面,我就做好12345平台工作简单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牢记宗旨,进一步增强12345平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两建”工作部署,要求建立统一、便民、高效的消费维权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平台。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作了专门批示,为完善我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市政府印发了《韶关市加快建设12345投诉举报平台方案》,经升级改造后的12345平台于去年底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成运行。12345平台是市委、市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反馈社会管理盲点的重要窗口,抓好平台工作意义非凡,责任重大,要切实做到两个始终: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12345平台是政府各部门和群众打交道,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重要窗口。这项工作本身要求我们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我们只有满腔热情、诚心诚意地做好工作,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
始终履行好平台的重要职责。12345平台不是对各部门热线电话的简单整合,而是构建一个号码找政府的快速通道,切实解决群众诉求中号码难记、电话难打、有事难办、效率不高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和统一考核”的原则,提升民意归纳水平,广泛汇集舆情,真实反映民愿,全面提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办事效率、工作效能和问题解决率,大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二、健全网络,完善机制,进一步建设水平更高的12345平台
我市12345平台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功能有待完善,虽然制定了《韶关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办法》,但工作机制还不健全,要进一步探索有利于平台运行管理、有利于群众诉求表达和办理的工作机制,减少层级、减少中转,进一步增强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一,要健全平台网络体系,全面提高快速有效的处置能力。进一步推进基层平台办公室建设,加快构建全面覆盖、上下一体、信息共享、办理高效的网络体系,让群众诉求能最快得到有效解决。探索扁平化管理模式,减少中间环节,简化办事流程,提升群众诉求受理和办理的效率,建立健全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合作解决的工作机制。
第二,要拓宽平台渠道,进一步方便群众表达诉求。不断完善12345平台建设,依托平台建立12345投诉举报网站,开通微博和微信,启用短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接受群众的诉求。
第三,要加强舆情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发挥平台察民情、汇民意、集民智的作用,及时收集、归纳、反映群众的诉求,积极为政府决策做好服务。通过群众来电分析哪些是共性问题,哪些是个性问题,哪些是牵涉到深层次的问题,以便我们从根子上解决这些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市委、市政府实施的重大决策,热线平台都要积极收集和汇集民意,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真实的民意反馈情况,并将其作为政策修订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管理,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12345平台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平台是全市窗口单位中的窗口,工作人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要切实加强平台队伍建设,并线单位要选派具有较高政治素养、较高文化水平、较强工作能力的人员到平台工作。要把加强业务培训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打造一支善于解决复杂问题的热线队伍,进一步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二是推进部门协作。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平台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办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相对集中、投诉较多、涉及多部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平台管理办公室要积极牵头担责,主动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促进各类问题快速有效解决。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的作用,广泛宣传12345平台的优势,要让老百姓知道“投诉、举报找政府,请拨打12345”,使12345热线深入人心。
四是加强监督考评。督察工作做得好与不好,体现出我们是不是认认真真的运作平台,是不是扎扎实实的为群众办事。按照统一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首问负责制,落实责任追究,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新的形势赋予我们新的任务,希望各单位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平台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办理平台业务,扎扎实实的为群众分忧解难,为建设幸福美好韶关而作出更大的努力。

⑸ 如何健全和完善网上监督机制

一、改善网络民主监督的对策
(一)对公民网络民主监督进行立法
网络监督如果没有很好的引导舆论,就会造成社会问题。应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网络行为,对明显的、有侵害性的网络行为通过法律使受害人获得赔偿,从而规范我国的网络秩序。
1.制定专门的网络法
(1)对公民进行网络民主监督的权限进行立法。使公民代表自己的利益对公权力机关进行监督而不再盲目的,实现合法合理的程序制约。同时应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体名誉权。
(2)针对网络民主监督程序进行立法。改善网民监督的随意性,实现宪法要求的“只要程序正义,才能保障实质正义”。网民可先向专门的政府官方网站实名注册,进入专门的论坛,对网民自己所发表的言论接受其他网民的监督。
建立网络侵权责任赔偿制度。在《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制定出专门的网络侵权责任单行法,确定侵权责任的大小,侵权程度的轻重及应负担的赔偿责任。
2.确立网络提供商的法律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对网络提供商不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如何承担责任,怎样对其责任进行归责,还需要一个更加细化的规定。
3.对我国公民进行征信立法
一是严格规范信息提供者的行为,无论通过何种途径,信息提供者都要保障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否则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是严格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应严禁征信机构采集有关个人隐私权的或敏感的信息。三是约束征信机构限定信用信息的保留期限,限定信用报告的使用目的、范围。
(二)在制度上建立网上行政监督制度
1.建立专门的网上监督机构。在现代政府网络行政盛行的情况下,要建立高效政府、廉洁政府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专门的网络监督机构可以有效规范政府的行政,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2.确立网上监督的标准。建立一套证据制度,如果网民在这样的监督中能列举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或者能提供相关的物证并得到监察部门的取证并得到证实,就证明其监督是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监督。对监督的客体进行监督时需要留有足够的取证时间,确立谁举报谁取证的原则。如果网民经过规定的时间期限,仍然无法对自己监督的客体取证,将构成滥用监督权并且造成侵权。
3.建立网上监督主体培训制度,提高网上监督主体的素质。培训网络监督主体,使其能正确、有效的实现自己的监督权利。在培训中要增强监督主体的服务与民的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使其能分清什么样的监督内容是合情理的、合法的。
(三)网民要树立依法监督权力机关的理念。网民监督权力机关,要是无论树立从程序上还是从实体上都要遵守法律的理念,这里的法律应该是《宪法》和《侵权责任法》《隐私权法》等其他法律。要有责任意识,把握道德底线。
二、促进网络民主监督作用的对策
(一)在选举中增设网民代表。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实现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
(二)为网络民主监督创造更加便利的制度途径。贯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好电子政府、数字政府,使网民可以登录政府网站查看政府信息及浏览关乎自身利益的信息,并对政府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使政府的工作永远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而减少错误的发生。
(三)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媒体因其传播速度的快捷性和跨地域性,能够使网民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发生了什么事,促进了网民的监督作用。作为监督政府权力机关的网络媒体,为了使其更好的发挥其监督职能,就需要进一步放开新闻媒体监督作用,使其在相互影响下得到发展。


政论版:
第一,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平台建设,建立通畅、高效、规范的网络监督主渠道,提升网络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应该与组织、宣传等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平台建设。既要本着“及时、公开、互动”的原则,对现有廉政建设网不断增加新栏目、充实新内容、升级新系统、扩展新功能;又要坚持“便利、安全、保密”的原则,不断拓宽和完善网络举报监督的渠道和方法,确保网上举报渠道的畅通。
第二,建立健全网络舆论收集研判机制和网络舆情分析系统,科学分析网络舆论的性质,准确判断网络舆论的倾向。要根据社会舆情的发展变化,尽快建立健全网络监督的网络舆情分析系统,及时收集有关网络监督的信息,科学分析网络舆情的性质,保证网络舆论的客观性、全面性;针对网络监督热点事件反映和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关口前移,以改革的办法和发展的思路,加快制度创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三,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理性引导机制,积极疏导,使网络监督更加理性、规范。要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的理性引导机制。引导网民理性地看待问题,从而引导网络舆论由“感性”向“理性”发展。要加强网上法律宣传,利用官方网络渠道、主流媒体、网站等载体,积极宣传有关法律及相关案例,提高网民法律意识,引导网民依法、理性发表网络言论。
第四,加快网络监督机制创新,完善网络监督制度,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要建立一种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判断及应急机制和信息共享、共同应对的合作机制,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开辟一个新的空间。要制定并不断完善一套实用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搭建交流平台,拓宽网络监督渠道,丰富反腐途径,丰富网站内容,为网络监督建立通畅、高效、规范的主渠道,加强与网民的直接联系,提高网民参与网络监督的积极性。
第五,加强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制建设,为网络舆论监督提供基本的法律规范和法制保障。尽快明确网络监督的合法性,将网络监督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认真保护。要特别注重厘清与网络舆论监督相关的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法律界限,明确规定网络舆论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以及网络侵权的法律责任等,使网络舆论监督中的评价、讨论、互动、传播等各种行为都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制定保护举报人的法律,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要依法规范监督行为,对那些恶意散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危害国家以及对网络监督压制、打击、报复的,对违反有关网络管理或侵犯公民人身权、隐私权、名誉权的行为,有关主管机关要依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进行网络伦理道德建设,开展网民素质教育,优化网络监督环境。要开展深入有效的网民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 营造良好的网上文化环境,促使广大网民严格自律, 坚持理性、公正、客观、谨慎的态度,在发表言论时要尊重事实,辩证地看待问题,不应散播不良的、虚假的、未经确认的言论,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网络暴力行为和低俗之风, 避免滥用互联网资源或服务。通过积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网德”,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合法合理地开展监督。

⑹ 怎样举报网站

1、当你了解一家网站存在违法犯罪等行为时,请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复制这家网站的域名。

(6)拓宽举报平台的具体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网站受理涉嫌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规定,利用互联网或针对网络信息系统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具体行为包括:

1、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3、利用互联网进行邪教组织活动的;

4、利用互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5、利用互联网建立淫秽色情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组织网上淫秽色情的;

6、利用互联网引诱、介绍他人卖淫的;

7、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的;

8、利用互联网进行赌博的;

9、利用互联网贩卖枪支、弹药、毒品等违禁物品以及管制刀具的;

10、利用互联网贩卖居民身份证、假币、假发票、假证,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

此外,本网站欢迎并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含有宣扬“暴力夺取政权、建立东突国家”、“对异教徒圣战”等暴力恐怖思想和宗教极端思想,传授制枪、制爆、制毒方法,教唆、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音视频信息。

⑺ 举报网站平台怎么举报

在搜索引擎搜索:网络违法举报网站,进去右边找到我要举报按钮,按自己情况选择哪种举报方式都可以,进去同意,然后会出一个举报页面,按照要求填写即可,带*号是必填的,填完提交就可以了。

⑻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1、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2、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

3、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管理。

4、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应当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一)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我们从三个方面分析
1、新世纪、新阶段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既面临着极其有利的时机,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十六大以来,中央了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保证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多年来的信访举报工作实践,已经总结和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监察部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
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明确指出,要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贯彻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中央纪委、监察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也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指明了方向。
3、信访举报工作当前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信访举报总量始终保持高位运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随时出现;群众民主意识、监督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等进一步增强。这就预示着今后一段时间内信访举报的数量还会呈高位运行状态。
②集体上访总量虽有所减少,但越级集体访增多,规模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激烈。参与人数越来越多,经常是十几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有些酿成了群体性事件。他们动辄采取扯横幅、打标语,游行、静坐、请愿,甚至拦截领导车辆,冲击、砸毁党政机关大门,毁坏办公设备,扣压有关领导当人质,堵塞交通等,还出现跨地区、跨行业、有组织的聚集访。
③检举控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是当前信访举报的重点。检举控告一般占90%以上。在检举控告中,大多数是反映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一般占检举控告总量的60%左右。在经济类问题中,又以贪污受贿为大多数。从举报的违纪问题来看,越来越呈现群体性、组织化趋势,有些还带有很强的集体违纪性质。从查案的实际情况看,腐败也呈现群体性、团伙性。
④举报问题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不仅涉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纪执法部门,各个行业都有可能被举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逐渐呈现出来,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社会矛盾与党员干部作风、廉洁自律、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解决起来难度很大。除反映经济问题外,还有以权谋私问题,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破坏和干扰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问题,挥霍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赌博嫖娼问题,与黑社会势力勾结问题,工作作风粗暴、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问题等,群众反映非常强烈,而且有些违纪行为越来越严重,情节越来越恶劣。
⑤举报的动机正逐步向维护自身利益发展。在检举控告中,大多数是控告类信访举报。增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⑥越级信访势头不减。很多信访举报根本不经过基层,直接向上级机关举报。
⑦署名举报有所增加,但匿名举报仍占主流,匿名信访举报件占70%以上。
(二)、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
(1)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
总的来看,当前的信访举报环境是比较好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但还有很大差距:一是不能正确认识信访举报;二是压信不办、拖案不查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也有利用信访举报渠道发泄私愤,诬告陷害,干扰和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等等。
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应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举报。要充分认识群众信访举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要深刻理解十五大反腐败工作机制中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重要意义。二是引导群众正确举报。要引导群众实事求是举报,教育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要引导群众逐级举报、依法举报、署实名举报。三是方便群众举报。要拓宽举报渠道。要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领导接待和现场办公制度等。四是保护群众举报。要认真执行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五是要鼓励群众署实名举报。六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且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得到群众的理解;对于一些无理要求,也要坚持原则,决不姑息迁就。
(2)狠抓信访问题的处理落实,维护保障群众正当权利
首先,要狠抓信访问题处理落实,取信于民。凡是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都要认真调查核实。
其次,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群众不满意之处,我们就要改进和克服,狠抓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落实。
第三,要转变观念,处理信访举报不能仅满足于转办,关键是抓有人办,能够还被举报人一个清白,还举报人一个明白。要克服和改变等、拖、踢、压、欺、瞒、哄等错误做法。
第四,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信息灵敏、信访协调、监督执纪三大优势;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和外部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处理信访举报;要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使群众信访举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3)切实抓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
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不断进步和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有些地方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影响和制约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
(4)努力化解集体访,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集体上访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非正常的信访活动,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对集体上访,纪检监察机关历来不提倡、不支持,但要认真对待。
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化解集体上访最根本的办法。要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制定应急预案,尽快平息事态。对重要集体上访,要向同级党委、政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要建立集体访和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机制,依靠党委、政府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要强化责任,对因失渎职造成集体上访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的责任。对借集体上访而扰乱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也要追究责任。
(5)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2004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江西召开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2005年中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了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要求,体现了用制度规范工作、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精神,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文件。
二、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
(1)处理来信的基本程序大体分为四个过程:准备过程、办理过程、反馈过程、审结过程。①准备过程:包括消毒、分类、分送、拆封、装订、盖收信章等。②办理过程:归纳为8个字。即一登,登记不过夜;二分,分类、分级、归口;三阅,及时阅批不超过2天;四清,有重大问题彻底查清,无问题认真澄清;五结,按期办结,优质审结;六回,回信回访;七统。统计后综合分析;八整,整卷归档。③反馈过程,是指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重要信访举报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回报的过程。④审结过程,严格审结质量关,实行审核反馈。过去我们区纪委总结的五审得到了中省市纪委的肯定和认可,即一审程序是否规定,手续是否完备;二审上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三审问题是否查完;四审事情是否查清,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和落实;五审署名信访是否回复,是否息诉息访,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结。
在日常处理工作中,我们必不可少的还有一卡四册。即一卡是来信来访登记卡; 四册是上级纪委来信来访转办登记册;本级纪委来信来访处理册;领导接访登记册;信访档案归卷登记册。
(2)处理来信的基本方法
我们通常使用的有以下七种方法:
一是反映促办。主要是针对重要情况的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向有关领导反映,通过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尽快解决。主要形式有《信访简报》、《要信摘报》、《专题报告》、原信送阅等等。
二是转交承办。主要是针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件通过一定的方式转交有关地方或部门处理。对其中重要的可以发函要求查报结果、或要查报报情况。
三是过问督办。主要是指交办机关对转下去的信访举报件要进行督促催办。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是过问督办的重点。
四是移送承办。主要是指对涉及同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的问题移送给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其它职能部门办理。
五是查接查办。主要是针对一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信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直接查办。
六是信访监督。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党组织、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一般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对被反映者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进行的监督。目的是达到严格教育、纠正错误、澄清问题,防微杜渐。这是新形势下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
七是信访协调。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交叉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引导群众分级归口反映问题,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还可以在基层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双向承诺、听证会、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等方法。
(3)处理来信的基本要求
一是快。贯穿处理来信的整个过程。一般信件转办快;重要问题研究快;该请示的摘报快;应立案的查处快;向下交办的发函快。
二是准。努力提高信访干部自身素质。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熟练地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增强适应和应对能力。熟悉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要突出重点。
三是活。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妥善有效地解决各类问题。
四是严。严格办信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密纪律;严肃查处侵犯检举、控告人民主权利的行为;严格回避制度。
三、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管理
(一)什么叫信访案件
信访案件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要求查报结果或者依据有关规定直接调查处理的重要信访问题。
(1)信访案件的种类。一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发函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报结果要情况的信件。二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依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所赋予的职能,直接查办的信件。
(2)信访案件查处范围。信访案件的查处范围是根据信访问题所涉及的对象和内容确定的。查处对象一般应是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以内党组织、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查处内容应是上述查处对象的较严重的违纪问题,严重的不正之风以及带有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比较重要的申诉。
(二)信访案件的承办与转办
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交办函,对属于本级党委、政府管辖范围干部问题的案件,应当及时承办。对属于下级党委、政府管辖范围干部问题的案件,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转办。在对信访案件的管理上有两点明确要求:一是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交办的信访案件,应当固定一个部门专人管理,承办和转办须经本级机关领导审批。对要情况的信访一月回复,要结果的三个月回复。二是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应及时认真办理,不允许扣压和拖延。对因拖延、扣压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需要推迟办理的,应向交办机关做出书面说明。
(三)信访案件的督办
在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交办单位、承办单位、转办单位应当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为了保证信访案件办理的时限和质量,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应当及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案件的情况进行督促、催办和指导。
(1)督办的重点
一般情况下,要求查报结果的函件一经发出,该案即列入沟通和催办的范围,下列情况应当列为重点进行督办:
一是超过办结时限的信访案件。凡未立案查处的,承办单位在3个月内没有报告结果的;凡立案查处,承办单位在6个月没有报告结果的。
二是已经报告结果,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调查,重新研究处理意见或补报有关材料的信访案件。
三是领导批示要求尽快报告处理结果的信访案件。
四是其他需要掌握办理情况的信访案件。
(2)督办的方法
一般可分为电话催办、派人督办、发函催办、通报案件报结情况、调卷督办。
(3)督办的程序规定
一是履行督办审批手续。督办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二是参加督办的人员必须了解案情,熟悉拟催办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熟悉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定督办方案,做好督办准备。
三是督办人员在督办过程中,要向承办单位或转办单位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做好督办记录,整理后填入《督办案件登记表》,呈领导阅批。督办工作结束后,督办人员应当向领导汇报督办情况,汇报时应当按照《登记表》所列项目,按照函号、发函时间、案件查处及报结情况、督办内容、督办结果、督办过程、督办人意见的顺序逐项汇报,简明扼要,意见明确。在领导对本案的督办工作中提出意见和要求后,将领导意见填入《登记表》备查。
四、信访案件的直接查办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经过筛选确定并报经领导批准,可以对一部分信访案件直接调查处理。
(一)直接查办信访案件的范围
1、情节简单,线索具体、清楚,在短时间内可以查结的信访问题。
2、情况紧急,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3、突发性集体上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发性、苗头性和热点问题。
5、侵害举报人合法权利,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
6、领导交办以及其他需要直接查办的信访问题。
(二)直接查办信访案件的审批程序
属于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由信访室主任批准;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须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批准。
(三)直接查办的调查与处理
1、直接查办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派人进行,也可会同有关单位联合调查。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当撰写调查报告。
3、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批准并予以落实。
4、调查处理结束后,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五、报告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的程序及规定
(一)报告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的形式
凡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有关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办理结果。
(二)报告结果件的审批权限
对违纪人员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应由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集体审定,加盖公章后上报。对不需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得分或反映不实的,分管领导必须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报告结果件的必备材料
1、检举、控告信访案件的必备材料有: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2、申诉案件的必备材料有:原处理决定、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申诉人对复议、复查结论的意见。在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四)信访案件的报结要求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规定,必备材料必须齐全。
2、呈报单位必须对所上报的结案材料提出审核意见,表明态度,并且在报告中对信访举报所反映情况的属实程序作出“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不实”的认定。
3、呈报单位上报结案材料时,要以纪委或监察厅(局)名义,并加盖公章,禁止用复印件上报。如果由职能部门上报,必须在函件中注明该案已经过常委会讨论或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4、一案一报,不得一个呈报函报结几个案件。
5、上报材料一式二份。
六、信访案件的结案
(一)符合下列标准的信访案件,可作结案处理
1、事实清楚。即发案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当事人、所反映问题的情节及后果等均已调查清楚。
2、结论正确。即对所发生的事件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并依据党章、政策、法规定性准确。
3、处理恰当。对被举报人的错误做出处理后,各项处理意见均已落实。
4、文字材料齐备,报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呈报程序。
(二)履行结案程序
1、交办单位收到报结材料后,由专人进行登记、加盖收文章、编号,将报结材料送承办人审核。
2、承办人按照信访案件的结案标准和报结要求,认真审核,提出意见,送有关领导审批。
3、凡经领导审核批准结案的,承办人应尽快办理结案、归档手续,并告知呈报单位。凡经研究不同意结案的,承办人应迅速通知呈报单位,进行补充调查,补报材料。交办单位在两个月内不反馈意见的,呈报单位可视为同意结案。
七、信访案件属实程度的认定
(一)属实程度的分类
1、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完全相符或基本相符。
2、基本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相对比,大部分相符或主要错误事实相符。
3、部分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只有一部分属实只有次要错误事实相符。
4、不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完全不符。
(二)属实程度的统计
宏观上划分实不实的比例,一般将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的案件数量之和,与查结案件的总数相比。
信访案件的属实率=(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查结案件的总数
(三)属实程度认定分析
1、属实的四种情况
(1)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完全一致。
(2)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只是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后果略有出入。
(3)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只是在事实的情节上略有出入,但不影响错误事实的认定。
(4)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一致,只是被检举控告者的职务、单位等某些细节有出入。将政府部门写成党的机关,将一般干部写成领导干部,将正职写成副职,将党内职务写成行政职务,将原职写成现职等。
2、基本属实的五种情况
(1)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但后果不同。
(2)主要错误事实或大部分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后果相同。
(3)错误事实及造成的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只是某些情节及后果略有出入。
(4)多数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少数错误事实不能认定。
(5)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所犯错误的实际当事人与信访者所指控的当事人虽不是同一对象,但他们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实际当事人所犯的错误事实是经被检举控告人同意、默许、授意或暗示的。
3、部分属实的七种情况
(1)只有次要的或少数的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一致。
(2)次要的或少数的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一致,后果不同。
(3)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大致相同,但所犯错误的事实在情节上有很大出入。
(4)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大致相同,但主要责任不应由被检举控告人承担。
(5)只有少数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一致。
(6)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同,所犯错误的实际当事人与被检举控告人有密切关系。但被检举人控告人对实际当事人的错误行为并未授意或同意,只是在造成错误事实后没有坚决纠正或制止。
(7)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类似,但被检举控告人不是事实上犯错误的当事人,而是实际犯错误的当事人盗用他的名义。
4、不实的四种情况
(1)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完全不符。
(2)被检举控告者的姓名、单位及活动内容等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同,但被检举控告者没有信访者所指控的错误事实及后果。
(3)被检举控告者没有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错误事实,在调查中发现了信访者没有反映的其他问题。
(4)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及其后果存在,但是被检举控告人的姓名等错误,属于张冠李戴。
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应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领导责任制是做好工作的组织保证。必须也是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根本保证。领导责任制要包含四方面内容:
1、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要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检查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要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及时解决信访部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要坚持群众接待日制度、署实名举报重回复制度和有功奖励制度等。对重要的集体访,要亲自接待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在实施信访监督中要负责或参与同被举报的领导干部谈话;要负责或指导对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3、保证信访信息渠道畅通。基层信访举报部门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信访举报工作情况;鼓励、支持职能部门主动提供信访信息;在实施信访监督中要负责或参与同被举报的领导干部谈话;要负责或指导对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4、加强基础建设。乡镇一级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信访举报。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预测预防,从源头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信访工作的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宣传信访举报工作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上访,严格禁止共产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煽动、组织、策划、参与集体上访。
2、加强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热点、难点问题,要定期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掌握信访发展态势,研究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的对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还可以通过建立联系点、信息点等途径了解情况。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便利条件。特别要注意集体访、越级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
3、充分发挥信访网络的作用。区镇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村和企业应设立信访接待场所,配备信访监督员。信访监督员要选择党性强、作风正派、有威信的党员、群众来担任。
4、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对重大方针、政策、决定出台后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要工程的实施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要进行预测、排查,并采取措施予以防范。
5、建立快速反应、快速处理机制。对重大集体访、采取静坐、围堵和冲击党政机关大门、拦截领导汽车等有过激行为的上访人;行兇自杀或携带危险品、爆炸物品上访等紧急、重要情况,在果断处置的同时,务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及时作出处理;属于上级管辖的,立即上送;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尽快移送、转交至有关部门。对故意扰乱工作秩序的、不听劝告的,要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三)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举报
强调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1、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群众的举报行为。
2、认真办理举报事项。
3、坚持办事公开。
(四)加强信访协调,加大对信访疑难案件的处理

⑼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汇报

多汇报详细汇报就是加强纪检监察行举报工作了

⑽ 12388投诉流程是什么

12388投诉流程如下:

1、群众举报时,本地用户直接拨打12388,异地用户加拨相应长途电话区号,即可向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及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有关问题。

2、举报的内容一定要符合受理范围内容,并且要提供详细的依据,不然可能无法成功受理。

3、举报电话打完之后,举报人可以获得唯一查询码,能查询当时举报受理情况。

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第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接收检举控告人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的检举控告:

(一)向纪检监察机关邮寄信件反映的;

(二)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的;

(三)拨打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电话反映的;

(四)向纪检监察机关的检举控告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客户端等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发送电子材料反映的;

(五)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其他渠道反映的。

对其他机关、部门、单位转送的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按规定予以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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