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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发布时间:2022-08-20 15:38:10

‘壹’ 犯罪是怎样产生的

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产生原因是非常复杂的。不同的人从不同角度对犯罪原因有不同的解释。举个例子,经济原因是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北京人现在很排斥外地人,有他的道理,因为大部分刑事案件都是外来人员干的。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要吃饭,要生存。饥寒生盗贼,这是犯罪的基本原因。但是我们古人也说了,贫贱不能移,又怎么理解呢?说明这些经济、环境等不一定是犯罪的原因,犯罪的原因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犯罪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有政治的、经济的、心理的等等,甚至天气都有影响。对这些负责的社会原因不进行综合的整理,只简单的严打是不行的。我们的刑法学大家沈家本,苟不能化其心,而转任刑罚,民失义放,动立行刚。认为重刑是没有效果的,教化人民的途径在于政治治理等,在于教化人心。昨天在会上,香港有一个警务处处长,探讨为什么黑社会治理不了。他谈了一个观点,认为黑社会已经成了犯罪人生存的一个平台,只有在这里他们的就业机会等才能得到保护,因为他们大部分是有前科的。只有黑社会能给他们生活保障。因此我们的社会要反思,要让这些人不犯罪,需要做什么。这是从犯罪产生根源上来谈。从心理学角度来说,犯罪的人,往往是为了满足一种欲望,让自己变的“充实.”其实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情节严重或多次犯罪可判处死刑,刑法不能完全杜绝犯罪,若人人互相关心,犯罪可能会减小,但还会有人犯罪,其实可以对犯罪做出分析:1、为了有更好的生活条件犯罪。2、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

‘贰’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那些预防的措施有那些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成因

经与办案人员了解,深入看守所与在押的未成年人交流谈心,从未成年人自身和社会两方面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是:

(一)主观原因

1、没有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漠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道德品质教育,一切事情以自己为中心,荣辱观颠倒,崇尚金钱、讲究享乐,贪慕虚荣,好逸恶劳,没有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道德观、人生观扭曲,最终不惜以身试法,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未成年人平时对法制教育不重视,觉得学习成绩最重要,只是被动地接受普法教育,没有用心去学,用脑去记,学校又缺乏具有针对性的引导,导致法制观念淡薄,罪与非罪的界线分不清,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都没有清醒的认识。有的甚至犯了罪还蒙在鼓里,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刑律。如,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羊某某,在审讯时,他说他不知道这是犯罪,只是觉得好玩。

3、文化素质不高。从我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看出,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很高比例,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未成年人,在通常情况下,辨别是非和独立处理事情的能力都是有所欠缺的,会对一些事情产生错误的判断。再加上如今生活物质条件的提升,一部分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远远跟不上他们的身体生理发育,导致自我约束力差,容易被拉拢、引诱,盲目模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主要表现在结伙抢劫、结伙偷盗、结伙斗殴等共同犯罪活动中。

4、过激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作祟。好奇心和逆反心理是未成人心理特征的突出表现,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就会产生不良的后果。未成年人思想上不成熟,社会阅历浅,容易被一些不良现象所吸引,并不分好坏地进行模仿;面对家长、学校指责,心理受到打击和一点挫折时,感情易于冲动,行为难以控制。这样的心态往往会使未成年人冲破道德、法制的防线,不计后果,不择手段地进行犯罪活动。主要表现为吸毒、色情暴力等犯罪。

(二)客观原因

1、家庭环境的影响。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不和、素质低和早期教育失误是导致一些青少年自暴自弃、堕落犯罪的重要因素。(1)父母离异、父母再婚,或者父母婚姻动荡家庭,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深深的烙印,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伤害,容易产生孤僻、偏激的性格。(2)教育的方法、方式不正确,有的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纵容或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动辄打骂,这些都容易使未成年人产生逆反的心理,极易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3)有的贫穷家庭,父母忙于生计而无暇顾及教育,对孩子在学校的表现从不过问,一无所知;有的富裕家庭,父母则对孩子百依百顺,尽量满足孩子对金钱的需求,又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忽视了对孩子品德行为的教养。这些都是孩子染上不良习气的潜在因素。(4)有的整天吃喝玩乐,作风不正派,行为放荡,甚至违法犯罪,无视道德法律,使他们的孩子从小耳濡目染,养成不良习惯。在我院办理的案件中,有这样一个发人深省的案例:未成年人温某某是一个盗窃惯犯,据他交代,每次盗窃销赃后,都给10元其父亲,作为盗窃工具的借用费,其父亲不但没有训诫他,而且每次都照收不误。有了这样的父亲,儿子怎会从良?!

2、学校教育的影响。学校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个未成年人的思想走向,在校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一般都认为,老师说的都是对的。但从目前一些学校的管理机制、教学方法和教师素质上看,对学生的教育还是存在许多弊端。(1)学校重视"应试教育",精力都放在抓学生的学业、抓成绩、抓升学率上,重智育轻德育,只教书不育人,特别是进行法制教育,也是泛泛说教多,号召多,缺乏针对性,导致学生只注重学习成绩,而不注重品德修养和增强法制意识,产生学习好一切都好的思想,造成法制道德观念淡薄,对社会上的是非善恶辨别能力差。(2)有的教师素质不高,对教育事业、对学生缺乏一种尊重、关爱、信任与平等的态度,以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衡量学生的优劣,对学生的情感投入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对待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往往用简单的训,甚至体罚来教育落后生,使部分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过早流入社会,容易在被引诱、挑唆和胁迫下违法犯罪。(3)有的学校管理不善,校风不正。一方面校方对以大欺小、以强欺弱,甚至对校内学生勾结校外流氓勒索在校学生等现象的治理无力,使有的学生为了不受欺负而结交坏学生和校外流氓,交朋友不善,从而走上了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的犯罪之路。另一方面,校方对学生逃学、抽烟、酗酒、早恋等问题管教不严,听之任之,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心灵扭曲滑向犯罪。

3、社会因素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改革开放不断地深入,一些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网站也随之出现;一些坑蒙拐骗、唯利是图、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了较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因为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很容易被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色情、毒品等不良的社会风气侵蚀他们幼小的心灵,在好奇心、攀比心的趋使下,贪慕虚荣,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等不良习惯应运而生。另外,一些辍学的未成年人,一方面由于家庭和社会关系的原因,不能择校选择再教育和寻找到工作,家长对他们的监管又确实存在"真空",管教缺策;一方面由于社会各界对失学未成年人的补救措施不完善,不能提供再接受学校教育和培训就业机会,被社会称为"坏孩子",意志薄弱的他们容易产生自甘堕落思想,整天无所是事,游手好闲,沉迷于网络游戏,沉醉于的士高、慢遥吧等娱乐场所,思想被腐化,很有可能就会走上犯罪道路。

三、预防对策

综上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体现在各个方面,有个人的主观原因,有受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社会负面因素影响等客观原因,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要切实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各界必须达成共识,共筑防线,群策群力,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预防网络,齐抓共管,长抓不懈。

(一)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各职能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合作,各负其责,依法严惩卖淫、嫖娼、赌博等犯罪活动,加大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查禁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活动的出版物,铲除毒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文化,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其次,地方政府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综治办、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采取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文化知识等教育,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再次,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应负起责任,成立帮教小组,想方设法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的再就学和就业问题,尤其是对那些无人管的未成年人,真心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他们的思想变化,及时施教,预防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防止走上犯罪道路。第四,各政法部门,一方面要重点打击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和向未成年人传授犯罪手法以及严重危害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做好保护性的预防工作。在办案的各个环节,积极实行感化教育,认真执行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分押、分教、分管等规定,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意做好社区矫治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悔过自新的环境。

(二)加强管理,重视素质教育,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随着《九年义务教育法》的深入实施,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数是刚走出校门不久或正在学校读书,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有着紧密的联系。当前,学校应把重点解决学校管理不完善,重"应试教育",轻素质教育,片面地追求升学率,教师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作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加强管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第一,抓好学生的思想品质教育。要改变教学模式,不仅注重教书还要注重育人,除了传受科学文化知识外,还要进行系统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使智育和德育并重,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第二,切实加强法制教育。教育部门和政法部门要加强联系,加强协作,根据社会现状和学生的思想实际,结合法律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大力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第三,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对教师上课时间以外的管理,加大教学技能培训力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不仅要体现在升学率方面,还要体现在学生犯罪率、中、小学生中途辍学率上,增强教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责任感。另外,还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综合整治,遏制校园的不良习气,树正气、压邪气,大胆管理。

(三)注重修养,善于引导,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家长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必须要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首先,父母要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科学教育方法,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自身的榜样力量感染和薰陶孩子,帮助他们树立起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志向,使他们远离不良文化,不良习气,不良少年。其次,家长要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的学校教育工作,多和老师联络,沟通,使家长了解孩子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同时也让老师了解学生在家的思想动态,有利于老师和家长有针性地开展教育,对学生的错误思想倾向和不良行为也能及时纠正。另外,有关组织在举办婚前培训班时,应增加培养教育子女的知识,对未来的父母提前进行教育子女的培训。

‘叁’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家庭原因: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绝大部分在家庭教育上存在问题。在这些家庭中,父母对子女或粗暴教育,棍棒管理或溺爱娇惯,袒护放纵、姑息迁就,往往使孩子形成严重的人格缺陷。

2、家庭结构的稳定性对未成年人成长起着重大作用,不完整的家庭,孩子往往也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照顾,这些孩子很容易因此变得孤僻、自卑、抑郁、任性、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3、学校原因:学校收费过重,辍学人数增加,这些过早辍学的孩子走上社会后容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周边环境恶劣,许多学校身处闹市,门前交通混乱。有的学校周围大量存在网吧、酒吧、歌厅、舞厅等各种娱乐场所,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

(3)犯罪的原因和解决方法扩展阅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注意事项:

1、学校应努力开阔学生的视野,开展素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道德水平,增强身体素质,提升审美能力,锻炼劳动能力,对社会产生责任感,对父母、对老师、对同学、对朋友产生友情,学会尊重他人,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2、要在未成年人中开展祖国传统文化的教育,讲解古代具有传统美德的故事,受到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品德,陶冶情操,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3、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培养成正常人,在犯罪预防中很重要。因此学校和家庭都要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教育,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

4、家庭、学校和社会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挫折教育,乐观生活,勇敢面对失败,勇于接受失败,善于从失败中吸取教训,这样就会预防走上犯罪的道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未成年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未成年人犯罪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违法

‘肆’ 是如何解决犯罪的问题的

在个体心理学的全部研究基础上,有一个简单的道理:犯罪分子对他人不感兴趣。他们的合作止步在一定程度上,当合作精神消耗殆尽时,他们就会去犯罪。

解决这些犯罪问题方法:

1、必须教会他们合作。同时,要想改变他们,必须要找出他们思考方式的根源,必须发现他们的失败开始于何处,以及促使他们犯罪的环境。

2、当犯错误时,他们会以种种遭遇来为自己的态度辩护。他们有着自己的视听方式,通常都会漠视那些与自己对人生的解读不相吻合的事情。因此,如果不能深掘出他们对世界的解读和自我树立的观点背后的因素,并找出这种态度最早期时的形态,那便无法说服他们。

3、犯罪分子选择了错误的道路处理问题,我们应该告诉他们在哪里犯了错,以及为何会犯错,也必须鼓励他们对他人发生兴趣并愿意合作。

4、我们还应当培养孩子更好地为将来的职业做准备,让他们更有准备的面对生活,并且有更广泛的工作选择。

5、还应该在社会中尽可能消除所有可能诱惑犯罪分子和贫困人群的食物。贫富差距如果过大,会让低收入者感到不满,因此,尽量避免高调炫富。

‘伍’ 政治: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的原因是什么怎样解决

原因浅析

犯罪原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是指各种犯罪因素按其作用层次、力度及其作用机制所构成的能引起犯罪行为发生和犯罪现象存在与变化的罪因系统。狭义的概念,是指处于犯罪原因系统中,具有较大致罪力量,能够相对独立地引起犯罪结果发生和犯罪现象变化的现象及过程。但“犯罪行为是一系列因素的表现,这些因素既是个别的,又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且交织在一起,如果孤立地看待这些因素,就一定会歪曲其性质。”
“任何孤立的引起犯罪的决定性因素,都不能发生犯罪,犯罪的产生不仅要具备许多决定性的引起犯罪的因素,而且要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个人的人格特征,尤其是不同类型犯罪的巨大差异。”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就是不良的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要对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探寻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科学、有效对策。
自身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这里谈的“自身原因”是内因,后面要谈的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人们总结的一句话:“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前文谈到的我所曾承办的三名未成年人强奸案,三个被告人的家庭都是离异家庭,其共性是对孩子缺乏关爱。法庭教育时,这三个父母都痛哭流涕,说对不住孩子,表示以后要加强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
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指导思想。
尽管我国早已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也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怎么样,都要由“升学率”来衡量,来体现。学校有快、慢班之分,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可以吃小灶,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和排挤,结果是差距越拉越大。好学生一旦考试落榜,则感前途无望,万念惧毁;差学生则破灌破摔,厌学、辍学,这两种情况都容易出现问题。他们一旦流向社会,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发和影响,就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2、对学生处分缺乏慎重考虑和处分后对处分生放弃教育。
对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处分,是教育、挽救学生的一种手段,若运用得好,可以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起到警告、震慑作用,使之不敢、不会再犯;若运用不好,则会使受处分的学生产生悲观、消极情绪,从此自暴自弃,在邪道上越走越远,从而滑向犯罪的泥潭。一个18岁的黑帮“老大”——王海,在其自述中谈到:“有一次上课迟到,老师罚我在教室的角落里举砖头,我心里发狠就用砖头一下砸在一张课桌上。 老师上来就踢了我一脚,我和他打了起来。就这样,我被学校记大过处分。我认真学习的日子也随之结束了。我和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混在一起,整天寻衅滋事。”
3、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
学校缺乏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前一段时间,笔者办理的刘×抢劫案,被告人刘×在学校、网吧门口强行向其他学生索要钱财,以满足其上网消费。他感觉这些都是小事,压根没有和犯罪联系起来。
社会原因
社会不良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现在人们所说的“黄色”、“灰色”和“黑色”“三色污染”,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为甚!
1、文化市场的“黄色污染”。
低级、庸俗的文化会侵害、腐蚀人们的灵魂。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及其它不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其中,“黄色污染”对青少年的腐蚀则最为严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3条)明确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可一些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老板,利欲熏心,贪图眼前利益,致使一些青少年沉湎于此,心灵遭受毒害,理想被严重扭曲,他们为满足自己的超前消费和感官刺激,而逐步走向犯罪。笔者曾办过一起赵××奸淫幼女案,赵××只有15岁,就“糟蹋”、奸淫了8名女孩,这些女孩小的仅有4岁,大的才11岁,赵××年纪不大,但却花样翻新,手段残忍,这些都是他看黄色录像学来的。他经常光顾的录相厅老板也因此案被判刑。正像一位中学校长所发的感叹:“课堂教育一个钟头,不顶录相厅一个镜头”,“老师苦口婆心讲一天,抵不上学生书摊转一圈”。
2、以腐败现象为代表的“灰色污染”。
腐败现象对下一代的影响亦不可等闲视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和走后门拉关系,使一些青少年也耳濡目染。他们受家庭环境影响,相信“权大于法”,依靠自己的家庭势力而违法犯罪,有些是为所欲为,肆无忌惮!
3、带有黑社会性质暴力犯罪的“黑色污染”。
这几年来,我国带有“黑社会”性质(称之为“涉黑案件”)也越来越多。一些比较具体的宣传报道,虽然有正面的法制教育的作用,但过于细致的宣扬和描写,使一些青少年纷纷模仿,讲“哥们义气”,跪拜结盟,打打杀杀,危害社会。对此,前文已作了例举。有专家讲,“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类少年犯团伙极易发展成为黑社会势力”。
司法原因
这里主要谈的是刑事法律制度的缺陷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犯罪人的改造措施所致犯罪的因素。
1、刑事诉讼制度及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朝着民主化、法制化的进程迈出了一大步,但仍存在一些缺漏和尚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比如,“沉默权”的问题,羁押措施的限制和完善,等等。还有,在执行刑诉法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如“刑讯逼供”、“律师会见难”和“超期羁押”等“老大难”问题。这些都可能使受到不公正对待和遭受枉法追究的人,产生逆反、继而对社会进行抵抗甚至敌视的犯罪心理。对于青少年来说,更容易产生这种心理。由此,加强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尽量减少对其羁押,显得更为重要。
2、监狱的“交叉感染”。
关于“监狱”的致罪性问题,经过犯罪学家的长期研究和讨论,其结论应该是肯定的。正如法国当代犯罪学家所指出的:“可以肯定的是,在包括法国和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执行监禁刑的可悲现状,验证了监狱具有致罪性的论断。”日本犯罪学家研究后指出:“我国现在的监狱劳动,是用极少量的奖金来约束服刑人的身体……其实际用意不过是避免和防止犯人逃跑而已。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犯罪人得以改善和更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现在,已坐过监狱的人中,仍有三分之二的人又成为再犯者,重新回到监狱。”监狱对青少年犯罪的“交叉感染”作用更是突出,因为他们的抵抗力更弱,模仿力则更强。对此,应引起我们的充分注意。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一般认为,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这是一种广义的犯罪预防的概念。当代犯罪学的概念更侧重于“预防”,即把先于犯罪的实施而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视为预防活动,即更注重“防患于未然”。这也是基于“预防”的本意,“预防”在汉语中的基本词义就是“事先防备”;在英语中“prevent”也是指“防止”、“妨碍”(24)。这就是从狭义的角度所理解的“预防”的概念:“是指以消除或限制犯罪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为唯一的或主要目的的各种措施和行为的总称。”其实笔者以为,我国一向贯彻执行的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正确的,我们既要重视罪前预防,但也不能忽视罪后治理,以防再犯。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正像《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第2条)所提出的:要成功地预防少年违法犯罪就需要整个社会进行努力;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条)也明确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针对前文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试总结以下预防对策:
自身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1980年联合国第三届预防犯罪及罪犯处理大会的有关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国家中都是影响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媒介。”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
搞好家庭预防,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父母自身素质,优化家庭环境。
为人父母者,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爱好,给孩子做好表率。同时,这也是社会有关部门需要做的一项工作,要提高婚姻质量,加强对父母(家长)的培养,不仅要提高这些家长的科学文化知识,并且要教会他们培养、教育孩子的方法。
2、注意家教方法,因人而教。
父母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和纵容,不仅教不好,反而把孩子推向邪路。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教训也是深刻的。武汉一酷爱玩网络游戏的16岁少年徐某,拿起菜刀向熟睡的母亲砍去,其目的是索要8000元钱。母亲的脸、腰上被砍了6刀(后经抢救脱离危险)。当他逃离现场时,母亲还追着喊:“伢,你把毛线衣穿上,莫冻着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这都是娇惯、纵容种下的苦果。作为父母,不仅要关心孩子的吃穿,更要注意教他们如何做人,经常观察、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做什么,关心什么事,结交什么人,要平等地与他们沟通,多一分体贴,少一些训斥;多一分爱护,少一些冷漠;多一些理解,少一些专横。对于失足、犯错误的孩子,更应给以家庭的温暖,绝不可弃而不管,放任自流。
3、教子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23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都规定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所承担的教育义务和预防未成年犯罪的职责,但并未规定父母教育不力所应承担的严厉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我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第49条只是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责令其严加管教”,但不管教怎么办?尤其是对父母已经离异(且已另外组合新的家庭)的孩子。法律应增加规定教子不力的“拘留”、“罚款”等行政责任,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在英国就有“孩子逃学、父母坐牢”的做法。一位母亲因为女儿经常逃学,而被判监禁60天,她上诉后,尽管刑期减半,但仍要执行30天的监禁。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有委员就曾提出建议:针对青少年犯罪,建议在法律责任中加入对父母的处罚条文,以督促父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看来,完善这方面的立法,很有必要。
学校预防
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处在《综合性预防犯罪措施汇编》第10条中写到:“学校对青少年的影响很大,儿童的发育成型有许多年是在为了满足他们的教育和社会化需要而设立的各种机构中度过的。……学校能提供种种机会来倡导社会平等、文化多元性和个人的亲密关系,并帮助青少年获得道德标准、社会技能和公民的责任感。更具体地说,学校能指导学生了解他们应尽的公民义务、犯罪的性质、遵守纪律的重要性、犯罪的种种后果、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情况以及预防犯罪的方式。”一个人如果在青少年时期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情操高尚,对国家、社会有益的人;否则,如果学校教育不力或不利,他就有可能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笔者以为,学校的教育工作应该主要做到: 1、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抓好素质教育和品德教育。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1款)要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做法,真正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学校的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传道”是第一位的。学校应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培养学生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做一个高尚的人;然后才是“授业解惑”,传授各种知识,增强将来为社会服务的本领。那种只“授业”不“传道”的做法,是极其错误的。我们尤其应注意抓好“后进生”、“双差生”的教育。对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明确规定:“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一般来讲,这些只是一些方面、一时的“差”,并不代表全面、永远的差,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和教育,他们很有可能成为“先进生”,成为将来对社会有益的人 或者国家的栋梁之材。
2、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尤其注重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的培养。
“为人师表”!教师对学生的模范表率和影响作用是非常大的,有些影响是终生受益的。这方面不乏其例。要想使学生懂法,教师必须先学法,要想使学生做好人,教师必须先做好人,这就是:“教育人者,必先受教育”。这须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我国现已开始实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应大胆改进教师制度,使教师能进能出,对那些品质低劣、不能为人“师”的人,要及时将其淘汰出局;对于那些歧视学生,动辄体罚学生的教师,要予以严厉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
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法制课要作为必修课,配备专门的法制课教师,不仅要搞好课堂教学,同时还要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丰富多采的法制教育活动。笔者作为三门峡市依法治市讲师团的讲师曾被邀请到学校给青少年讲法制课,结合自己所办案例和青少年生活实际进行讲解,反映效果良好。通过这些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做到知法、懂法和遵纪守法。
社会预防
社会预防,主要是指净化社会环境,给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以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要做到 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黄色”、“灰色”和“黑色”这“三大污染”对青少年的感染和侵害,坚决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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