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抽象类和抽象方法
抽象类就是不能使用new方法进行实例化的类,即没有具体实例对象的类。抽象类有点类似“模板”的作用,目的是根据其格式来创建和修改新的类。对象不能由抽象类直接创建,只可以通过抽象类派生出新的子类,再由其子类来创建对象。当一个类被声明为抽象类时,要在这个类前面加上修饰符abstract。
在抽象类中的成员方法可以包括一般方法和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就是以abstract修饰的方法,这种方法只声明返回的数据类型、方法名称和所需的参数,没有方法体,也就是说抽象方法只需要声明而不需要实现。当一个方法为抽象方法时,意味着这个方法必须被子类的方法所重写,否则其子类的该方法仍然是abstract的,而这个子类也必须是抽象的,即声明为abstract。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包含抽象方法的类一定要被声明为抽象类。抽象类本身不具备实际的功能,只能用于派生其子类。抽象类中可以包含构造方法,但是构造方法不能被声明为抽象。
抽象类不能用final来修饰,即一个类不能既是最终类又是抽象类。
abstract不能与private、static、final、native并列修饰同一个方法。
程序举例:abstract
class
Animal
//定义抽象类
abstract
void
eat();
//定义抽象方法}class
Horse
extends
Animal
//定义继承Animal的子类
void
eat()
//重写父类的抽象方法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void
eat()
}class
test}运行结果:
马吃草料!
狗吃骨头!
如果帮助到您,请记得采纳为满意答案哈,谢谢!祝您生活愉快!
vae.la
㈡ 什么是抽象类
抽象类是包含一种或多种抽象方法的类,它本身不需要构造实例。定义抽象类后,其它类可以对它进行扩充并且通过实现其中的抽象方法,使抽象类具体化。
一个抽象类是一个没有程序实现部分而需要由其子类去填充完整的类。
一个抽象类是被有意设计成未完成的样子。它只定义了一个框架,不同的子类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去填充不同的内容。不同的现实子类(非抽象类)提供一组变体。
㈢ 什么是抽象类,为什么要写抽象类
哥哥你发错地方了=。=发到java去~
以下来自网络:
抽象类与接口紧密相关,它们不能实例化,并且常常部分实现或根本不实现。抽象类和接口之间的一个主要差别是:类可以实现无限个接口,但仅能从一个抽象(或任何其他类型)类继承。从抽象类派生的类仍可实现接口。可以在创建组件时使用抽象类,因为它们使您得以在某些方法中指定不变级功能,但直到需要该类的特定实现之后才实现其他方法。抽象类也制定版本,因为如果在派生类中需要附加功能,则可以将其添加到基类而不中断代码。
在实现抽象类时,必须实现该类中的每一个抽象方法,而每个已实现的方法必须和抽象类中指定的方法一样,接收相同数目和类型的参数,具有同样的返回值。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也就是不能用new关键字去产生对象
抽象方法只需声明,而不需实现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覆盖所有的抽象方法后才能被实例化,否则这个子类还是个抽象类.
以下来自:http://..com/question/43824606.html?si=1&wtp=wk
理解抽象类
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在Java语言中都是用来进行抽象类(本文中的抽象类并非从abstract class翻译而来,它表示的是一个抽象体,而abstract class为Java语言中用于定义抽象类的一种方法,请读者注意区分)定义的,那么什么是抽象类,使用抽象类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
在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我们知道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却不是这样。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我们在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比如:如果我们进行一个图形编辑软件的开发,就会发现问题领域存在着圆、三角形这样一些具体概念,它们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又都属于形状这样一个概念,形状这个概念在问题领域是不存在的,它就是一个抽象概念。正是因为抽象的概念在问题领域没有对应的具体概念,所以用以表征抽象概念的抽象类是不能够实例化的。
在面向对象领域,抽象类主要用来进行类型隐藏。我们可以构造出一个固定的一组行为的抽象描述,但是这组行为却能够有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方式。这个抽象描述就是抽象类,而这一组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则表现为所有可能的派生类。模块可以操作一个抽象体。由于模块依赖于一个固定的抽象体,因此它可以是不允许修改的;同时,通过从这个抽象体派生,也可扩展此模块的行为功能。熟悉OCP的读者一定知道,为了能够实现面向对象设计的一个最核心的原则OCP(Open-Closed Principle),抽象类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从语法定义层面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
在语法层面,Java语言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方式,下面以定义一个名为Demo的抽象类为例来说明这种不同。
使用abstract class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abstract class Demo {
abstract void method1();
abstract void method2();
…
}
使用interface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interface Demo {
void method1();
void method2();
…
}
在abstract class方式中,Demo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ar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方式的实现中,Demo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的,不过在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从某种意义上说,interface是一种特殊形式的abstract class。
从编程的角度来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都可以用来实现"design by contract"的思想。但是在具体的使用上面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首先,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也许,这是Java语言的设计者在考虑Java对于多重继承的支持方面的一种折中考虑吧。
其次,在abstract class的定义中,我们可以赋予方法的默认行为。但是在interface的定义中,方法却不能拥有默认行为,为了绕过这个限制,必须使用委托,但是这会 增加一些复杂性,有时会造成很大的麻烦。
在抽象类中不能定义默认行为还存在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可能会造成维护上的麻烦。因为如果后来想修改类的界面(一般通过abstract class或者interface来表示)以适应新的情况(比如,添加新的方法或者给已用的方法中添加新的参数)时,就会非常的麻烦,可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对于派生类很多的情况,尤为如此)。但是如果界面是通过abstract class来实现的,那么可能就只需要修改定义在abstract class中的默认行为就可以了。
同样,如果不能在抽象类中定义默认行为,就会导致同样的方法实现出现在该抽象类的每一个派生类中,违反了"one rule,one place"原则,造成代码重复,同样不利于以后的维护。因此,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间进行选择时要非常的小心。
从设计理念层面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
上面主要从语法定义和编程的角度论述了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区别,这些层面的区别是比较低层次的、非本质的。本小节将从另一个层面: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来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作者认为,从这个层面进行分析才能理解二者概念的本质所在。
前面已经提到过,abstarct class在Java语言中体现了一种继承关系,要想使得继承关系合理,父类和派生类之间必须存在"is a"关系,即父类和派生类在概念本质上应该是相同的(参考文献〔3〕中有关于"is a"关系的大篇幅深入的论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对于interface 来说则不然,并不要求interface的实现者和interface定义在概念本质上是一致的,仅仅是实现了interface定义的契约而已。为了使论述便于理解,下面将通过一个简单的实例进行说明。
考虑这样一个例子,假设在我们的问题领域中有一个关于Door的抽象概念,该Door具有执行两个动作open和close,此时我们可以通过abstract class或者interface来定义一个表示该抽象概念的类型,定义方式分别如下所示:
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Door:
abstract class Door {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
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Door:
interface Door {
void open();
void close();
}
其他具体的Door类型可以extends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的Door或者implements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的Door。看起来好像使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没有大的区别。
如果现在要求Door还要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设计针对该例子的类结构呢(在本例中,主要是为了展示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反映在设计理念上的区别,其他方面无关的问题都做了简化或者忽略)?下面将罗列出可能的解决方案,并从设计理念层面对这些不同的方案进行分析。
解决方案一:
简单的在Door的定义中增加一个alarm方法,如下:
abstract class Door {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abstract void alarm();
}
或者
interface Door {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
那么具有报警功能的AlarmDoor的定义方式如下:
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
void open() { … }
void close() { … }
void alarm() { … }
}
或者
class AlarmDoor implements Door {
void open() { … }
void close() { … }
void alarm() { … }
}
这种方法违反了面向对象设计中的一个核心原则ISP(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ciple),在Door的定义中把Door概念本身固有的行为方法和另外一个概念"报警器"的行为方法混在了一起。这样引起的一个问题是那些仅仅依赖于Door这个概念的模块会因为"报警器"这个概念的改变(比如:修改alarm方法的参数)而改变,反之依然。
解决方案二:
既然open、close和alarm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ISP原则应该把它们分别定义在代表这两个概念的抽象类中。定义方式有:这两个概念都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一个概念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另一个概念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
显然,由于Java语言不支持多重继承,所以两个概念都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是不可行的。后面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我们一一来分析、说明。
如果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来定义,那么就反映出两个问题:1、我们可能没有理解清楚问题领域,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到底是Door还是报警器?2、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没有问题,比如:我们通过对于问题领域的分析发现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和Door是一致的,那么我们在实现时就没有能够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因为在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上(均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反映不出上述含义。
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是: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Door,同时它有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来设计、实现来明确的反映出我们的意思呢?前面已经说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一种继承关系,而继承关系在本质上是"is a"关系。所以对于Door这个概念,我们应该使用abstarct class方式来定义。另外,AlarmDoor又具有报警功能,说明它又能够完成报警概念中定义的行为,所以报警概念可以通过interface方式定义。如下所示:
abstract class Door {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
interface Alarm {
void alarm();
}
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implements Alarm {
void open() { … }
void close() { … }
void alarm() { … }
}
这种实现方式基本上能够明确的反映出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其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 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 a"关系,大家在选择时可以作为一个依据,当然这是建立在对问题领域的理解上的,比如:如果我们认为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报警器,同时又具有Door的功能,那么上述的定义方式就要反过来了。
㈣ 什么是抽象类抽象类有什么作用
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
作用:通常在编程语句中用 abstract 修饰的类是抽象类。在C++中,含有纯虚拟函数的类称为抽象类,它不能生成对象;在java中,含有抽象方法的类称为抽象类,同样不能生成对象。
抽象类里面可以有非抽象方法但接口里只能有抽象方法 声明方法的存在而不去实现它的类被叫做抽像类(abstract class),它用于要创建一个体现某些基本行为的类,并为该类声明方法,但不能在该类中实现该类的情况。
不能创建abstract 类的实例。然而可以创建一个变量,其类型是一个抽像类,并让它指向具体子类的一个实例。不能有抽像构造函数或抽像静态方法。Abstract 类的子类为它们父类中的所有抽像方法提供实现,否则它们也是抽像类为。
(4)抽象类的方法如何定义扩展阅读:
在使用抽象类时需要注意几点:
1、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实例化的工作应该交由它的子类来完成,它只需要有一个引用即可。
2、抽象方法必须由子类来进行重写。
3、只要包含一个抽象方法的抽象类,该方法必须要定义成抽象类,不管是否还包含有其他方法。
4、抽象类中可以包含具体的方法,当然也可以不包含抽象方法。
5、子类中的抽象方法不能与父类的抽象方法同名。
6、abstract不能与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
7、abstract不能与private、static、final或native并列修饰同一个方法。
㈤ 那位师傅给我讲下java里的抽象类的定义方法
抽象类与接口紧密相关,它们不能示例化,并且常常部分实现或根本不实现。抽象类和接口之间的一个主要差别是:类可以实现无限个接口,但仅能从一个抽象(或任何其他类型)类继承。从抽象类派生的类仍可实现接口。可以在创建组件时使用抽象类,因为它们使您得以在某些方法中指定不变级功能,但直到需要该类的特定实现之后才实现其他方法。抽象类也制定版本,因为如果在派生类中需要附加功能,则可以将其添加到基类而不中断代码。
在 Visual Basic 中,抽象类用 MustInherit 关键字表示。在 C# 中,则使用 abstract 修饰符。任何所谓不变的方法都可以编码至基类中,但在 Visual Basic 中,任何要实现的方法都用 MustOverride 修饰符标记。在 C# 中,这些方法标记为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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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方法和抽象类
面向对象程序通过类的分层结构构建起来. 在单重继承语言如php中, 类的继承是树状的. 一个根类有一个或更多的子类,再从每个子类继承出一个或更多下一级子类. 当然,可能存在多个根类,用来实现不同的功能. 在一个良好设计的体系中,每个根类都应该有一个有用的接口, 可以被应用代码所使用. 如果我们的应用代码被设计成与根类一起工作,那么它也可以和任何一个从根类继承出来的子类合作.
抽象方法是就像子类中一般的方法的占位符(占个地方但不起作用),它与一般方法不同—没有任何代码. 如果类中存在一个或更多抽象方法, 那么这个类就成了抽象类. 你不能实例化抽象类. 你必须继承它们,然后实例化子类. 你也可以把抽象类看成是子类的一个模板.
如果你覆写所有的抽象方法, 子类就变成一个普通的类. 如果没有覆写所有方法, 子类仍是抽象的. 如果一个类中中包含有抽象方法(哪怕只有一个), 你必须声明这个类是抽象的, 在class关键字前加上abstract.
声明抽象方法的语法与声明一般方法不同. 抽象方法的没有像一般方法那样包含在大括号{}中的主体部份,并用分号;来结束.
在例子6.13中, 我们定义了一个含有getarea方法的类shape. 但由于不知道形状不可能确定图形的面积,确良我们声明了getarea方法为抽象方法. 你不能实例化一个shape对象,但你可以继承它或在一个表达式中使用它, 就像例6.13中那样.
如果你建立了一个只有抽象方法的类,你就定义了一个接口(interface). 为了说明这种情况, php中有interface 和implements关键字. 你可以用interface来代替抽象类, 用implements来代替extends来说明你的类定义或使用一个接口. 例如, 你可以写一个myclass implements myiterface. 这两种方法可以依个人偏爱来选择.
/*注:
两种方法即指:
1. abstract class aaa{} (注意aaa中只有抽象方法,没有一般方法)
class bbb extends aaa{} (在bbb中覆写aaa中的抽象方法)
2. interface aaa{}
class bbb implements aaa{} (在bbb中覆写aaa中的抽象方法)
*/
listing 6.13 abstract classes
<?php
//abstract root class 抽象根类
abstract class shape
{
abstract function getarea(); //定义一个抽象方法
}
//abstract child class 抽象子类
abstract class polygon extends shape //多边形
{
abstract function getnumberofsides();
}
//concrete class 实体类 三角形类
class triangle extends polygon
{
public $base;
public $height;
public function getarea() //覆写计算面积方法
{
return(($this->base * $this->height)/2);
}
public function getnumberofsides() //覆写边数统计方法
{
return(3);
}
}
//concrete class 实体类四边形
class rectangle extends polygon
{
public $width;
public $height;
public function getarea()
{
return($this->width * $this->height);
}
public function getnumberofsides()
{
return(4);
}
}
//concrete class 实体类 圆形
class circle extends shape
{
public $radius;
public function getarea()
{
return(pi() * $this->radius * $this->radius);
}
}
//concrete root class 定义一个颜色类
class color
{
public $name;
}
$mycollection = array(); //建立形状的集合,放入数组
//make a rectangle
$r = new rectangle;
$r->width = 5;
$r->height = 7;
$mycollection[] = $r;
unset($r);
//make a triangle
$t = new triangle;
$t->base = 4;
$t->height = 5;
$mycollection[] = $t;
unset($t);
//make a circle
$c = new circle;
$c->radius = 3;
$mycollection[] = $c;
unset($c);
//make a color
$c = new color;
$c->name = "blue";
$mycollection[] = $c;
unset($c);
foreach($mycollection as $s)
{
if($s instanceof shape) //如果$s是shape类的实例
{
print("area: " . $s->getarea() .
"<br>n");
}
if($s instanceof polygon)
{
print("sides: " .
$s->getnumberofsides() .
"<br>n");
}
if($s instanceof color)
{
print("color: $s->name<br>n");
}
print("<br>n");
}
㈥ 在抽象类中定义抽象方法需要用abstract声明,但是在接口中定义的抽象方法是不是可以不用abstract声明
可以,在接口中默认方法都是抽象的(abstract),不管是否使用public
abstract,都一样,所以可以省略不写。
㈦ java里的抽象方法是怎么定义的
1 用abstract关键字来修饰一个类时,这个类叫做抽象类;用abstract来修饰一个方法时,该方法叫做抽象方法。例如 :
abstract class Animal { //用abstract来定义一个Animal为抽象类
}
public abstract void enjoy(); //用abstract来定义一个抽象方法"enjoy"
㈧ 如何用c#定义一个抽象类
1、声明一个抽象方法使用abstract关键字。
2、一个类中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抽象方法。
3、抽象类中可以存在非抽象的方法。
4、抽象类不能被直接被实例化。
5、实现抽象类用“:”(冒号),实现抽象方法用override关键字。
6、抽象类可以被抽象类所继承,结果仍是抽象类。
7、抽象方法被实现后,不能更改修饰符。
DEMO:
public abstract class Person
{
public abstract void SayHello();
public void about()
{
Console.WriteLine("Abstract Demo");
}
}
public class Student : Person
{
public override void SayHello()
{
Console.WriteLine("SayHello");
}
}
class MainClas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
{
new Student().SayHello();
}
}
㈨ java 父类中抽象方法如何定义
用abstract修饰的方法即为抽象方法,
如:public abstract void method();
知识要注意,抽象方法不能有实现,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必须也是抽象类
㈩ 抽象类的概念理解
在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
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
比如,在一个图形编辑软件的分析设计过程中,就会发现问题领域存在着圆、三角形这样一些具体概念,它们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又都属于形状这样一个概念,形状这个概念在问题领域并不是直接存在的,它就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正是因为抽象的概念在问题领域没有对应的具体概念,所以用以表征抽象概念的抽象类是不能够实例化的。 抽象类表示该类中可能已经有一些方法的具体定义,但是接口就仅仅只能定义各个方法的界面(方法名,参数列表,返回类型),并不关心具体细节。
接口是引用类型的,和抽象类的相似之处有三点: 不能实例化; 包含未实现的方法声明; 派生类必须实现未实现的方法,抽象类是抽象方法,接口则是所有成员(不仅是方法包括其他成员)。 抽象类与接口紧密相关。然而接口又比抽象类更抽象,这主要体现在它们的差别上: 类可以实现无限个接口,但仅能从一个抽象(或任何其他类型)类继承,从抽象类派生的类仍可实现接口,从而得出接口是用来解决多重继承问题的。 抽象类当中可以存在非抽象的方法,可接口不能,且它里面的方法只是一个声明必须用public来修饰没有具体实现的方法。 抽象类中的成员变量可以被不同的修饰符来修饰,可接口中的成员变量默认的都是静态常量(static final)。 抽象类是对象的抽象,然而接口是一种行为规范。 抽象类里面可以有非抽象方法但接口里只能有抽象方法 声明方法的存在而不去实现它的类被叫做抽像类(abstract class),它用于要创建一个体现某些基本行为的类,并为该类声明方法,但不能在该类中实现该类的情况。不能创建abstract 类的实例。然而可以创建一个变量,其类型是一个抽像类,并让它指向具体子类的一个实例。不能有抽像构造函数或抽像静态方法。Abstract 类的子类为它们父类中的所有抽像方法提供实现,否则它们也是抽像类为。取而代之,在子类中实现该方法。知道其行为的其它类可以在类中实现这些方法。接口(interface)是抽像类的变体。在接口中,所有方法都是抽像的。多继承性可通过实现这样的接口而获得。接口中的所有方法都是抽像的,没有一个有程序体。接口只可以定义static final成员变量。接口的实现与子类相似,除了该实现类不能从接口定义中继承行为。当类实现特殊接口时,它定义(即将程序体给予)所有这种接口的方法。然后,它可以在实现了该接口的类的任何对像上调用接口的方法。由于有抽像类,它允许使用接口名作为引用变量的类型。通常的动态联编将生效。引用可以转换到接口类型或从接口类型转换,instanceof 运算符可以用来决定某对象的类是否实现了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