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年终奖怎么扣税
法律分析:年终奖计税方法如下:
1、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50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2、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50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50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3、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对年终奖进行了详细规定,内容如下:
(1)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分批发放年终奖不可取,可能会增加税负)
(4)员工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❷ 年终奖怎么计算个税
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税,具体有三种计税方法:
方法一: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50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方法二: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50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50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方法三: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何使用年终奖的计税方法扩展阅读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年终奖
❸ 年终奖计税方式怎么选
选择方式一般建议扣除社保、公积金以及专项附加扣除后,月工资之和加上年终奖总计不超过9.6万元的,将工资和年终奖合并计税更划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❹ 年终奖是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
年终奖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缴纳多少税款的。年终奖金是公司在临近春节时提供给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年终奖金发放给员工时,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这是在征税范围内的。
年终奖金是一种奖励形式,因此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必须支付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是否发放以及如何发放,完全取决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具体协议,或者由企业薪酬福利政策的规定来决定。任何时候,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有相关规定,公司不发年终奖金是违法的。根据过去工人们的抱怨,电子公司已经把年终奖金变成了加班工资的同义词。对此,劳工部提醒说,加班费和“年终红包”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相互抵消。法律法规对加班费的计算和支付有明确规定,“年终红包”的金额和金额完全由组织决定。因此,年终奖金不是公司必须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福利,这种福利的支付不属于公司在劳动法中履行的义务。
❺ 年终奖计税方式
法律分析:(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❻ 年终奖两种计税方式如何选择
法律分析:对于“工资薪金”项下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有两种方式,即:情况1.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把所有的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申报中;情况2.单独计税: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其余将全部并入综合所得申报中。一、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独计算纳税的,年度汇算时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汇算时“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情况1。二、无住所居民个人预缴时因预判为非居民个人,按取得数月奖金计算缴税的,汇算时将一笔数月奖金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适用情况2。同时需要注意:无住所居民个人预缴时因预判为非居民个人,按取得数月奖金计算缴税的,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❼ 年终奖单独计税方法是什么
根据现行个税政策,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计税方法分两种情况:
如果在发放年终奖当月,雇员当月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5000元时,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工薪所得低于5000元时,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薪-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比如,甲和乙月工薪都高于5000元,甲获得的年终奖为18000元,乙年终奖为18001元。甲应纳个税计算方法是: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甲的应税额=18000×3%-0=540元;税后所得为17460元。
乙应纳个税计算方法是:18001/12>1500元,所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乙的应税额=18001×10%-105=1695.1元;税后所得16305.9元。这样一来,乙较甲少了1000多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区间是针对年终奖发放当月,员工薪酬达到5000元时的情况;如果未达到5000元,计算时则需先拿出一部分年终奖补足当月工薪,然后再算应交个税。
资料扩展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❽ 年终奖单独计税方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目前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计税,即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这种计税方式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一般的工薪族来说,如果全年工资远高于年终奖的话,选择这种计税方式一般会少交个税。
1、单独计算纳税
获得年终奖金的个人,可以选择不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按年计算纳税
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纳税,即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居民个人当月薪金,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注意,关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不同计税方式,年终奖个人所得税金额不同
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50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50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个税的计算公式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