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考核办法考核方法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考核办法的考核方法如下:
考核周期:
- 采用季度和年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 每个季度的质量考核项目必须达到上级设定的标准,才能完成年度考核指标。
考核标准:
- 常规产品:
- 若一整年中,所有季度的质量考核都达标,视为完全完成质量考核计划。
- 有三个季度达标,则视为基本完成。
- 只有两个季度达标,则视为考核未完成。
- 轮番生产的医疗器械:
- 如果所有季度都达到考核指标,视为完成计划。
- 如果至少半数以上的季度达标,则视为基本完成。
- 如果半数或以下季度达标,即为未完成计划。
考核内容:
- 合格品及争取达标产品:重点考核成品合格率或抽查合格率。
- 一等品及争取一等品产品:考核成品一等品率或抽查一等品率,同时需考核合格率。
- 优等品及争取优等品产品:考核成品优等品率或抽查优等品率,同时需考核一等品率和合格率。
产品类别考核差异:
- 设备类产品:侧重于考核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而非成品率。
- 非设备类的大批量单件产品:主要考核成品率,而非一次交验合格率。
通过以上方法,可以全面、系统地评价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