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广东省交通事故施救费标准
广东省交通事故施救服务包括多项收费项目,如拖吊费、吊车费、车辆保管费等。拖吊费根据货车重量分为两个标准,1.5吨及以下的货车拖吊费为250元,大汽车则为300元。车辆保管费方面,摩托车的费用为每日每台3元,小汽车为10元,大汽车为15元,但拖吊当天不收取保管费。
放空费是针对清障车因车主或驾驶员原因而无须进行拖吊的情况收取的费用,城市道路50元,省国道100元,高速公路200元。货物转运费则根据载重量计算,5吨的清障车每转运一车收费300元。货物装卸费按每车5吨为基准,每车收费300元,每增加1吨货物需加收60元,鲜活或危险物品的装卸费在此基础上增加50%。
货物保管费方面,一般货物按每吨每天20元计算,贵重或危险物品则为30元/吨/天。尸体转运费固定为每具200元。对于存放于公安交警部门自设停车场的车辆和货物,因管理问题导致遗失或被盗,清障施救单位需负责赔偿。
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遵循就近原则进行清障,将事故车辆拖至最近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除非车主有特殊要求。特大或重大交通事故的分类标准将依据相关部门的最新通知。